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热门12篇)

小编: 薇儿

制定实施方案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大家的共识和配合。如果你对实施方案的编写还有疑问,不妨看看以下的实施方案范文,或许会有所帮助。

建筑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采用标准化、工具化防护设施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常建通〔2017〕17号)、《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工作方案》(常建通〔2017〕61号),结合我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2017年5月15日起至2017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原则,深入开展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支模架、临时用电、现场消防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整治工作,做到突出现场、查漏补缺、排查隐患,切实提升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倒塌、坍塌事故,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4.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2017年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2017年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5.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6.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7.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材料送检及方案编审情况,首层脚手架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剪刀撑的设置情况,连墙件数量、位置及连接方式等设置情况。

8.临时用电及现场消防管理情况。施工及监理单位、人员的履职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及执行情况,三项基本安全技术原则的执行情况,外电线路及配电线路执行规范情况,使用及维护情况等;消防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及水源的配置情况,动火审批执行情况,安全通道的设置及管理情况等。

成立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蔡业知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站长甘小刘、建安站站长游琪、质监站站长郭爱军、监察队队长李平任副组长,各站(队)工作人员为成员开展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各企业均应成立相应的检查督导小组,认真履行对各项目部的指导、督导职责,切实抓好此次行动。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5月中旬。各单位结合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5月底。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建立隐患治理台帐,并安排专人落实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5月至11月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同步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12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本次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局安委及市住建局2017年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活动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企业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覆盖所有在建项目,突出夏季高温、汛期、重大节假日,施工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对各类园区、工矿企业厂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非法违法建设项目等事故多发工程,以及差别化管理项目进行重点监控。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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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是指由主管部门或多个部门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为满足政府对某一市场行为、某一行业或突出社会问题的整治需要而进行的一种行政检查、执法和处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25日国家传达国家煤监局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会精神、x月x日xx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省、市、县政府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用三年时间,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消除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防范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1.安全生产持续保持稳定,井下杜绝死亡事故,地面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3.完善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动态达标;。

——采煤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

6.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

7.煤矿职工学历满足要求,职工素质显著提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一般从业人员初中以上;。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中专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矿长和总工程师本科以上;。

——职业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以上。

8.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xxx(安全副总)。

xxx(通防副总)。

xxx(防突副总)。

xxx(地测副总)。

xxx(机电副总)。

xxx(运输副总)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海成兼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督促、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活动。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党委书记)。

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学深悟透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以决不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底线红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安全管理全过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按照“四铁”要求,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领导机构。

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长:xxx副总经理。

副组长:xx安全总监。

成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从2020年x月至2022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年x月)。

排查整治(2020年x月至xx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严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全市各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执法督促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电视台或媒体播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安排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办法、两方案、一清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设防标准。六是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七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推广应用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及硝化工艺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二是贯彻执行《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八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重点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采空区、高风险环节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五是推动各县(市)区建立非煤矿山“五化”示范矿山,推进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聚焦高风险场所。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攻坚整治,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开展石化储存、易燃易爆单位,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和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指导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三是聚焦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2022年底前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四是聚焦新风险、新兴领域。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侵入铁路限界安全隐患和铁路沿线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二是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船员航行避碰等专业技术的培训,保证船员持证、适任上岗。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干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八)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与国家互通的省、市、县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在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开展燃气安全宣贯工作;加强城镇燃气用户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住建部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七是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频次。八是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

(九)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检验责任,积极推动建立安委会框架下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构。二是强化特种设备生产源头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隐患排查,加强关键环节高风险整治,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含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制造环节专项抽查。三是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突出风险。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抓好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突出风险治理,加快推进全市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四是集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节隐患排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五是打牢特种设备安全防控基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机制建设,推进电梯监管改革工作,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和监察人员水平。六是强化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建设。构建电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体系,应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十二)涉爆粉尘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安全源头管控。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失管漏管,提升执法效率。二是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精准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提高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存在10人以上涉爆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四是深入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粉尘危害严重行业领域重点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监测,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炉具、燃料等采购、检验、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屯社区等基层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如何宣传、集中培训、张贴条幅标语、农村广播喇叭等形式,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附后),其他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实施方案和各专题、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任务分解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深入开展原因分析,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组织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同时,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风险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任务和措施清单、成果清单等“四个清单”,并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其中:风险清单要明确风险点位(或单位)、风险等级及采取的管控措施;隐患和问题清单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任务和措施清单要明确牵头单位和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清单要明确专项整治期间依据的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及创新措施、亮点工作等。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并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凌源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专班,具体承担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宣传发动、政策研究、综合保障等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强化领导责任,积极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国家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三)细化推进措施。各牵头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梳理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每项任务的成果形式、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下发。要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奖惩等措施,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改进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彻底解决。强化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体检”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按照省应急厅要求配合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七)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整治的监督,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安委发〔2020〕2号)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红寺堡区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粉尘企业等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健全完善红寺堡区危险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遏制。2022年年底前,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环境安全。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治。督促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结果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分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对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全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法规标准,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一是调查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在全面摸清红寺堡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种类和数量,以及现有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分析评估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种类、数量匹配情况。二是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领,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三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优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规划与布局,稳步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针对全国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隐患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指导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检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六)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责任主体,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销号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完善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由分局局长牵头的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协调沟通。要加大协调沟通的力度,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反馈工作信息。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做好督导服务。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四)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0〕8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粤建质〔2020〕12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反复强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特别是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密集作出部署安排,提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亲自批准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我县住建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始终,切实增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住建系统内容,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扎实推动住建系统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和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充分赋予停工权、处罚权、越级直报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待遇要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逐级落实考核并与岗位调整、收入分配等挂钩。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岗前培训、班前交底制度。

(三)加快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排查辨识机制,落实分级分类管控,加强动态评估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双重预防体系标准规范,探索社会化咨询评估服务机制,加快双重预防体系达效扩面。全覆盖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两承诺、一公示”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信用激励惩戒机制。进一步推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引导规范差别化费率管理,推动建立市场化事故预防机制,充分发挥事前预防、事后保障作用。

(一)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会议统一部署以及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要求,我局要求中、大型建筑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扬尘监测设施和车牌识别系统。完善工地监管制度体系,健全预案修订、安全培训和定期演练机制,提升建筑工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二)深化施工安全治理。

1.开展教育培训,提高防护意识,要不定期进行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培训教育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及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消防管理,防范火灾发生。认真制定消防责任制度,加强施工现场临建设施防火安全管理。要加强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培训工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学会火灾自救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3.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等防范工作,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措施,并按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预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4.要进一步落实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重点做好塔吊防倾翻装置的安装使用、恶劣天气后联合验收及应急加固等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防雷电、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

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定期对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安全;认真检查维修漏电保护开关,确保灵敏可靠,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

6.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和实施等环节落实;深基坑工程及防护措施按照规定进行控制,遇恶劣天气时,要加强对深基坑监测的频度和密度,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遇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重点抓好支撑基础、扫地杆、纵横向剪刀撑的检查,拉节点设置要牢固、有效,确保大模板支撑系统整体的稳固性。

(三)完善房屋安全保障。

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其他单位相关责任,健全完善终身责任制追溯机制。下大气力整治建筑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着力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联动查处重点材料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既有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责任,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的积极作用。

(一)落实工作责任。成立龙川县住建局建筑施工领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进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严格监管执法。要扎实落实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盯紧重点领域,聚焦突出问题,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检查抽查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速实施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经济处罚、信用惩戒、清出市场等处理措施,严格跟踪整改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立即落实即行问责措施,一律挂牌督办调查处理,一律对事故所在地实施警示约束,对责任企业顶格处理处罚,持续强化严管重罚高压震慑。

(三)夯实治理基础。要聚焦基础性、制约性、根源性问题,突出源头预防,注重标本兼治,完善地方标准和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要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出台针对性、易操作、能落地的实招实策,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提升安全生产管控水平,建立健全防范化解住建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的基础性、系统性、制度性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和安全生产知识宣教,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全省、全市、全县关于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结合全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本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建设工程等,重点是隧道、高边坡、深基坑等工程项目。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监理单位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监理人员的配备和监理工作是否符合监理规范要求等。

(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安全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建设单位是否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是否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监理单位是否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是否要求其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是否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是否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等。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常态化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是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隐患闭环管理。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是否严格进场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和验收,杜绝因市场供需关系不平衡导致超过安全使用年限、老旧“带病”、套牌、拼装以及来源不明等起重机械进场。

(五)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情况。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情况、安全交底内容及教育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有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等情况;工程实体防护、操作平台使用防护、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

(六)项目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及管理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情况。

(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施工单位是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包预案,是否组织开展突发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31日前)。各村(社)要结合本方案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迅速传达到相关企业,切实将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专项治理阶段(8月至11月)。各村(社)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在建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各村(社)、镇安办及有关成员单位在辖区内(行业内)至少组织一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村(社)、镇安办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12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上报镇安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村(社)、镇安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环节,确保整治实效。各村(社)、镇安办及要紧紧抓住建筑施工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强化各方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 (三)注重预防为主,强化督查执法。各村(社)、镇安办及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

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

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郓城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

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2020年底前,建立本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1年底前,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

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各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县安委会2016年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2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5个。

三、活动内容

(一)施工项目部管理标准化

1、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化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与验收制度

(5)安全生产应急制度

(6)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8)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论证制度

(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及保养维修制度

(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化。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规定》(宜监字[2016]14号)和《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2016年11月13日发布)的要求配备,在工程项目竣工前不可担任其他工程项目部成员,并与中标通知书中配置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二)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

1、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

施工大门:按要求设置大门,大门处设置门卫室、车辆冲洗设施及五牌一图、责任主体公示牌、重大隐患公示牌等。

施工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高度城区主要路段和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不低于2.5m,其它不低于1.8m,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

现场道路: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的主要道路必须硬化,现场大门出入口硬化长度不少于20米,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道路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基本修筑完成。

现场分区: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各个模块。

现场防火:现场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位置正确、可靠。

安全通道及临边防护:“四口”、“临边”防护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设置,防护应牢固可靠。

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线路采取埋地或套管保护。

脚手架工程: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架体基础做到平整、硬化,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且可靠牢固,防护材质符合要求,封闭严密美观。

厕所:应设置通风良好的水冲式厕所,厕所内应有照明设施并设置水龙头和洗手池。 食堂:所用建筑、装饰材料和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及防疫要求,炊事人员应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

按照《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6]16号)和《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监控制度》(宜市建安[2016]5号)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把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的申报、公示、实施、验收和施工方案论证关,狠抓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安拆、检测和使用登记关,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坍塌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6年1月—3月中旬)

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目的、意义和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宣传氛围。全县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于3月10日前制定出台本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

(二)全面实施(2016年3月下旬—11月)

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到相关在建工程项目部并签订责任状,督促和指导创文明工地工程,每半年召开一次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潜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将活动推向深入。

1、积极配合第一季度开展的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及执行考勤规定等情况,对未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勤不达标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工程项目进行停工、扣分、计不良行为等处罚。

2、积极配合第二季度联合市房管局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检查做到全覆盖,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贯彻落实、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三个百分之百”落实等情况,对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隐患处理不及时、“三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3、积极配合第三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随机检查。对发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项目,坚决予以严管重罚。

4、第四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回头看”专项检查。对发现前面检查中仍存在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一律停工整改,并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对各责任主体和相关人员分别进行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等处罚。

(三)总结考核(2016年12月)

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对我县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情况检查督导,督促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对活动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活动开展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处理。通过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各种宣传形式,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广大建筑业职工,普及安全法津法规和安全知识,促进“打非治违”、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创优。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力量,决定成立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同志担任,成员由建管股、规划股、公用事业股、县质监站、规划监察中队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具体事项。

五、活动内容

(一)5月31日至6月9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县质安站集中组织各地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和教育,以近年来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下发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切实增强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

(二)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6月中旬,县质监站要重点排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及重点施工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及执行情况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大事项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的制定情况等,杜绝此类较大事故的发生。

(三)大力宣传动员,广泛开展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施工、监理单位,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于5月31日前报县质监站。从6月1日开始,全县所有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在建工程主体应张贴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隐患举报箱等,有条件的施工现场要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显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各建设单位也要在主要通道、人员聚集场所设立宣传栏、文化橱窗、签名、宣讲报告、展览展示等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办法,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举办好“应急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为全县“应急演练周”。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各自项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每个建筑工地都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以实地演练、桌面演练等形式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演练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省厅举办的培训班。

(六)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争创标化工地活动。加大创标化工地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交流经验,使企业学有榜样,比有先进,增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有力推动全县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部门宣传工作整体部署,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的有效投入,使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质监站)要认真研究分析目前存在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精心策划设计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鲜明、效果明显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收集整理工作。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形成的文字信息、照片影音、工作总结、统计表等材料及时报送县质监站,便于汇总上报。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要求,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为手段,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为目标,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行业监管水平,努力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年”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本质安全度进一步增强。确保监管范围内的伤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不发生重大社会治安事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任务

1、广泛开展全行业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在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宣传安全知识、登载典型事故案例。

2、广泛开展“我为安全献一策”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发动职工对安全现场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制度、事故隐患查找与整改机制、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认真吸纳。

(二)、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以“打非治违”为抓手,重点排查:(1)、非法违法行为;(2)、违规违章行为;(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实行边查边排、边排边查、排查并举的方式,逐一查出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潜在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处置办法等,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梳理研判,理清工作思路,督促落实监控防范措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暂扣或吊销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企业资金投入。专项治理以防止坍塌、起重机械、高空坠落、消防安全事故为重点,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密防范模板支撑、脚手架、临时用电等事故。

3、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提高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力度。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开展安全技术练兵活动,使从业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安全技术,使从业人员的识险防灾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普遍提高。推行企业员工安全信息卡,将安全培训、安全资质、安全绩效、违章情况等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卡,公开“三违”信息,对严重“三违”人员要严肃处理。

2、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筑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深入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化、要害部位管理标准化、安全标志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等系列活动,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现场安全管理。

3、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建立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实现管理台账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

(四)、加强夏季施工和现场消防管理、完善健康急救措施。

1、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条件制定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并有落实记录。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警示标志。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类型及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施工现场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过审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作业现场。较大工地应设医务室并配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必须备有保健药箱及常用的有效药品。现场应备有急救器材和急救人员,急救人员应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工地食堂必须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食品加工应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炎热季节工地应有消暑措施,冬季应有保暖措施和防煤气中毒及防火措施。

2、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施工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加强安监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能力。以省安全监督机构考核为契机,促进建筑安全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加大安监人员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技术知识,大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廉洁、公平、公正执法,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工作抓实抓细。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30日。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进行部署,采取举办讲座、出墙报、发宣传单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施工企业要在5月20日前将制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报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站。

(二)活动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对照活动目标任务要求,多层次同步开展工作,在施工现场全面展开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出现新的问题,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监站将每月督查一次,落实活动开展情况。

好的经验和开展中的先进典型上报市局给予表彰。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活动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站。

六、工作要求

1、各施工企业要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职能部门人员担任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落实活动责任。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方责任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2、强化措施,积极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围绕活动目标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逐步推进活动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3、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素质。认真组织“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加强年度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管理,认真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和专业技术理论考核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等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4、加强考核,确保质量。“安全生产年”活动办公室将严格对照活动标准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将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考核依据。“安全生产年”活动办公室将定期进行检查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创建水平。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xx市建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开展好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本公司施工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突出“迎奥运、治隐患、保安全”的指导思想,与百日督查、隐患治理紧密结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6月1日至6月30日。

1、搞好宣传发动,积极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公司6月初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精神,对活动开展进行全面宣传和发动。6月8日,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建委组织的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市建委的统一部署,布置一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展板,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印制安全生产宣传手册进行散发,现场解答群众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装饰装修、安全常识等方面的问题。

2、组织建筑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宣传。

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舆论氛围。公司和项目部要悬挂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及宣传“隐患治理年”、“百日督查”、“安全奥运”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标语和条幅,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进行宣传。

按照公司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讲课活动方案,6月中旬组织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开展20xx年第二季度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讲课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重点对在建工程安全设施到位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土石方开挖、模板和脚手架搭设、高处坠落、塔吊拆装和使用等内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治理和整改安全隐患,以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5、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度。

针对夏雨季施工特点,制定夏雨季安全监管措施。作好现场大风和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工作,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检修、补充救援力量,提高企业的应对能力以及职工和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6、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竞赛活动。

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大力推广以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定型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为主要内容的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改善农民工生产和生活环境,不断丰富安全文明工地内涵,从制度、设施、技术层面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积极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安全用具综合整治活动,对本公司内所有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安全用具大检查,凡是非省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产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控制非标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筑牢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8、加强公司赴川援建项目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针对四川灾区灾害天气、余震等自然灾害的特点,要求对赴川援建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使所有人员掌握应对自然灾害的措施和技能,保证施工及人员的安全。

1、为确保我公司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公司活动开展的协调和领导。各分公司、项目部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细致部署,确保顺利完成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实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目的。

2、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安全生产月”不发生安全事故。凡在此期间由于工作不到位和管理混乱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予以严肃处理。

3、“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效果将作为对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对行动不积极和开展效果不理想的部门,将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创建“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和谐企业,突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主题,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以“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指导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反违章管理,树立全员参与意识,把保障安全放到至高无上地位,通过多样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促进公司安全发展。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20xx年5月31日—6月30日。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处,由生产技术处处长甘德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行政人事处处长牟剑锋和财务审计处处长谢建强担任,负责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组织与指挥;办公室成员由各职能办公室主管组成,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操作与落实。

1、举办公司安全生产月动员会议(5月31日),5月28日提前发布会议通知。召集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和安标建设工作组成员召开“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由公司总经理作动员讲话,公司领导在会上开展安全生产宣讲课。要求安全办公室做好活动宣传工作,让“安全月”活动启动在六月,持续在心中。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制作、悬挂安全宣传横幅,营造活动氛围。

2、组织开展“隐患随手拍”活动,由公司全体员工参与,要求排查公司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环保隐患,以图片和文字整改方案为内容,在6月25日前报安全办公室组织评审。

3、组织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4、组织开展汛期应急救援演练、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危机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5、定期通过新媒体发布安全生产月展播影片。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1、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的开展,围绕本部门实际情况召开部门动员会,结合公司安全月活动方案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报生产技术处。

4、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公司办公室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宣传先进,暴露违章行为。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的精神,现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考评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场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与考评工作。

三、考评对象、内容。

(一)考评对象。

在市、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考评内容。

2、“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3、远程视频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4、扬尘整治措施工作开展情况;

5、“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情况;

6、其他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考评等级及评定。

(一)考评等级。

(二)考评评定。

1、不合格。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评定等级为“不合格”:(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2)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3)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在建项目被责令停工整改,未停工整改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7)项目竣工验收时,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项目自评材料的。

2、优良。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评定为“优良”:

(7)未因施工安全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或予以行政处罚的。

3、合格。

不属于上述1、2情况的,为合格。

五、考评方法。

(一)工程项目自评。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专业工程由业主单独发包的、不纳入总承包单位管理的,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每个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组织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督查,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建筑施工企业核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企业每个季度都要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形成检查记录,督促项目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三)考评部门考评。

1、考评主体。在市住建局报建监管的项目由市住建局委托市质安一站、市质安二站进行考评,在各区(新区)报建监管的项目由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考评。

2、考评时间。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项目考评工作,指导监督项目自评工作。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项目自评材料包括:

(3)施工企业对项目安全检查情况;(4)项目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

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

(6)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7)市、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3、考评结果。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项目考评结果通知书(见附件3)。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

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并对标准化考评工作进行宣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宣贯工作,组织员工开展培训,积极营造工作氛围。

(二)先行试点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

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一站、质安二站选取不少于在建工程数量的10%作为试点,开展项目自评、主体考评工作,推荐示范项目,我局将组织企业观摩、学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4月-11月)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2月)。

总结和提高安全标准化评价工作,巩固工作成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全面推进管理制度、技术标准、作业行为和现场防护等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在建项目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自评工作小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制定自评工作流程,以安全生产为主要抓手,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各区(新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一站、质安二站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对考评工作进行宣贯,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广泛宣传,通过培训、讲座、现场会、悬挂横幅、印刷宣传材料、宣传栏等方式,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使企业全体人员了解标准化工作的要求。要坚持样板引路,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成果,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增强实际效果。

评结果。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一站、质安二站要及时将建筑施工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建议于每季度第一周上报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刘勇刚,联系电话:83788510、***,电子邮箱:5775175@。

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根据《xx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农机发[2022]15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府办发[2022]80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重称“三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本质安全年”和“隐患排除年”各项工作,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严厉打击农机生产经营行业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农机管理、生产经营人员的安全素质,全面落实政府和生产单位两个主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推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确保实现2022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有关工作。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农机行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农机运输单位及个体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农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农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具体包括:

1、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建设、执行和完善情况,“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落实情况。

3、明确依法打击的重点对象,以及执法行动的目标、责任、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办法等。

4、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做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机手,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5、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推动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违法行为屡纠屡犯者以及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在相关媒体上进行曝光,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相关业务受理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予以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6、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指导督促下级治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三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7、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行成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8、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及时查处农机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针对农机事故隐患特点,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是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搭客、超载超速、人货混装、无牌无证驾驶、未检车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对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驾驶员培训学习、拖拉机检验检测机构、农机维修行业、农机销售商家、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四是继续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2、组织开展好六月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法规“五进”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4、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及时召开农机专题会议,传达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通报农机事故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公布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事故的典型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22]228号)精神,加大农民机手的培训力度。严格教育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严把考试关,确保培训质量,提高驾驶员技术素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6、强化农机安全学习联组学习,努力提高农民机手安全意识。扎扎实实组织好农机安全联组学习是增强机手安全法律意识的关键。一是要坚持学习制度。二是学习不能走过场,要充实学习内容,将一些具体的就近的贴近生活的事故安全以图片、警示录相或其他方式展示出来,用血的事实触痛心灵。同时,适时地传达道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增强其安全法律意识。三是严格学习时间,每个学习联组每年学习不得少于4次,学习必须实行签到制。凡未参加学习的,一律不予办理农机监理相关业务。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分阶段实施,总体推进的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制订方案和工作措施阶段(5月30日前):结合第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一季度农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检查出来安全隐患及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为强化检查、全面推进阶段(6月至9月):根据二、三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农机安全检查、农机年度检验和6月“安全宣传月”工作,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第三阶段为检查总结、巩固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对“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并通报相关情况。

(一)搞好“五个结合”

1、坚持与“三项建设”(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三项建设”。

2、坚持与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1、检查范围: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校车、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2、检查方式: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镇政府、各村(居)及主管部门组织对所辖区域、所属企业、单位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一)交通运输安全。重点检查交通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员,驾驶人无证驾驶、无从业资格、疲劳驾驶车辆或者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二)消防安全。加强对车站、学校、医院、商场、游戏室、网吧、超市、农贸市场、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组织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等情况。制定有严密的安全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作好重点部位火灾预防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液化气、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非法充装、倒灌、运输液化石油气的,加油站则重点检查其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情况。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必须责令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督检查,加强路检路查,防止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

(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点检查节日食品市场的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防范和监控情况,外包工程队伍安全管理情况,凡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要责令停产整改或予以关闭取缔。

(六)特种设备安全。主要检查锅炉、气瓶充装站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八)工贸企业安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九)水务、电力安全。水务、电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情况(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第一组:消防安全。

组长:xxx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xxx(副镇长、派出所长)。

成员:派出所、中心学校、工商所、供电所各一人。

第二组:交通运输安全。

组长:xx(镇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xxx(交警中队长)李润章(交管站站长)。

成员:交警队及交管站人员。

第三组: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

组长:xxx(镇委委员)。

副组长:xx(质检中队队长)。

xx(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员:xx、xxx刚质检中队及工商所各一人。

第四组:校园、校车安全。

组长:xx(镇委委员)。

副组长:xxx(中心学校校长)。

成员:交警中队交管站中心学校人员。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从6月1日-30日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地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广播影视中心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本活动本着注重实效与本质安全的工作原则,按照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将组织实施一系列活动,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现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矿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矿井各类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决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推进矿压防治、瓦斯治理和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狠抓“两个薄弱环节”:狠抓顶板、机电运输管理,遏制零星事故;突出“三个重点”:突出抓好矿压防治工作、“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强化“四个保障”:一是强化基础保障、二是强化技术保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四是强化素质保障;抓好“五个落实”:做到隐患治理责任到人、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厉处罚“三违”行为,加大隐患查处力度,建立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期间,狠反“三违”、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实现无“三违”、无人身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科室制定反违章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

为切实落实华能公司和集团公司关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抓好我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矿各生产单位。

(二)排查治理重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管理情况,矿压预测预报和防治,“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及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地面机房、地面工程、外包工程及煤场的安全管理。

(一)矿压防治:矿压防治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矿压监测和预报是否完善和有效;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制定矿压防治计划和长远规划,各类台帐记录是否按时填写。

(二)矿井通风: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关于矿井通风方面的要求,各类通风管理制度的完善,通风系统的合理性;通风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采区通风情况,矿井总风量和作业地点的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无风和微风作业现象;局部通风和掘进工作面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反风演习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要按规定进行。

(三)瓦斯治理:主要对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完善和合理性进行检查;瓦斯抽采指标是否达到有关要求;是否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与生产作业计划相匹配,实现抽、采、掘平衡,以及瓦斯抽放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情况,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完善。

(四)采掘工程质量:采煤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是否按规定每月进行会审、补充和完善;生产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采掘工艺施工;采煤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和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掘工作面的定员编制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五)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的超前支护长度、支护质量必须符合规定,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及掘进工作面后巷管理是否措施到位。

(六)机电管理:主要检查机电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完善;井下机电设备以及保护设施必须完好可靠;是否存在机电设备失爆现象;主副立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井下使用的开关和高低压柜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动作灵活可靠;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方面是否到位;机电设备及配件安全标志管理是否登记、验收、台账齐全。

(七)运输管理:材料运送和人员运送管理情况;斜巷提升信号及警示装置是否齐全完善,是否执行警戒制度,有无“人车混行”现象,斜巷一坡三挡和防跑车装置是否合理有效;轨道敷设要符合要求,连接装置,插销、连环和保险绳是否符合要求;绞车钢丝绳及制动装置是否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八)火工品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定期检查井下火工品库。火工品库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认真作好存放和领退记录;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爆破作业地点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装药和打眼平行作业等违章作业行为,禁止明火放炮;严格按规定处理瞎炮;是否执行作业地点火工品专人专管和使用专用木箱存放。

(九)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及落实方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按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十)标准化实施方面: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执行;对照标准查隐患,按照要求定措施,责任到人抓落实,质量标准化评级一级。

(十一)安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方面:安措费用的提取符合规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十二)自然灾害的防治方面: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泥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是否落实防治及治理措施;必须作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停电、停风等紧急事件的预防措施,恢复供电、通风前是否措施到位,并严格落实;必须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安排、部署要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十三)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方面: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演练;矿长和调度值班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十四)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方面:是否成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是否制定系统建设方案,进度是否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目前建设情况是否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各项建设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五)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及火工产品管理方面:矿井年度制定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是否落实,各单位对职工是否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三违”帮教,师徒帮带和职工自保互保联保责任的落实情况,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六)外包单位及地面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地面基建工程外包单位资质是否齐全有效,矿井要将外包单位的管理纳入正常安全管理范畴,主管单位是否定期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上岗。

1、隐患排查:认真做好例行检查,组织好每旬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四个会战检查。一是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主管矿长要根据安全管理重点,每月组织职能科室人员至少对管辖范围内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三是专业科室每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至少对矿井进行三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及四个会战检查。四是安全主管科室每月组织其他科室及工程技术人员对矿井进行三次安全隐患排查。

2、隐患整改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五定”的.原则进行整改验收,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在短期内能完成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加以防范。并在每周的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3、自然灾害预防:进入秋季,暴雨频繁,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提前做好“雨季三防”所需物资,清理排洪沟渠,防止灾害事故。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在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零星事故的发生,也是华能及集团公司长期以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战略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要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亲自安排,切切实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全年全面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打好基础。

2、作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充分利用周例会时间,专门进行学习和培训,认真传达集团公司和矿上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向职工大力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目的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让职工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氛围,人人参与。

3、切中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突出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力度狠反“三违”,消除隐患滋生根源,防范事故,确保安全。

4、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期间排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在8月2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指派专人负责,制定措施,加以防范。各科室对排查出的问题在8月26进行汇总,并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

5、对在隐患排查行动期间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严格按照《煤矿20xx年安全责任书》中事故处罚规定加倍处罚;对查出的隐患不能按期整改,且未采取措施的,对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及安全副队长严肃处理;查出的“三违”人员加倍处罚。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司安字(xx)7号】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靳守理副组长:宋彦强、罗文宝。

组员:武红恩、侯刚杰、李伟、曹海军、路怀雷、宋颜飞、

王洋、周玉胜、赵建壮、

邯郸市阳光水岸项目部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公司《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落实发动阶段(6月21日——6月25日)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大会,认真落实大检查的精神内容,将大检查工作转达到每个员工。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6日——8月31日)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检查。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1日)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依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1、企业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是否上墙,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2、“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或无证上岗的。

3、现场安全防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起重机械检测、备案,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审核、审批、专家论证及落实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6、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情况。

7、施工现场制定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及落实情况。

8、安全资料。

9、项目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10、严格排查高空作业人员对安全带的使用情况。

11、检查施工现场有无交叉作业现象。

12、检查现场脚手架的稳固性及安全性。

13、检查现场动火点是否落实了防火措施,现场消防设备的配备是否合理有效。

14、现场管理人员是否能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15、检查施工用电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各种闸具设置与设备是否匹配,设备“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闸具、线路有无损坏、失灵、老化的现象。

16、检查机具接线是否安全到位,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要有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电源线不得有破损。

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扬尘等危害防治与防汛、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

17、现场突发事故或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情况;

18、对重大危险源风险识别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部、施工班组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工商贸企业特点,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巩固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进一步推动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宣传、大普及。充分利用橱窗、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百日大会战”动态,促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隐患排查率100%,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100%,重大隐患公告公示率100%,县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年内整改销案率95%以上。

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大教育。在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新工人安全培训率100%。

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大检查、大督办。结合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应急管理、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督办检查。

机械企业: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理等危险性大的设备和密闭的涂装作业等场所安全状况;各类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冶金企业: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和应急演练;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潮湿季节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潮湿物体接触发生喷溅和爆炸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预防冶炼炉爆炸喷溅、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演练和改进;工业动火、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审批、监控制度是否得到认真执行及进行整改。

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消防通道设立情况;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特种设备的定检情况;高温天气防火灾、防触电、防雷击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防坍塌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室外安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防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

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与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企业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集中整治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9月31日。

宣传动员阶段。

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开展自查,每一项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隐患无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自行停产停业。7月10日前,各企业要将自查情况分别上报所在地安办xx县安监局。

各地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企业的整改方案进行评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要建立重大隐患报告销案制度,各地对企业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帐,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直至重大隐患消除为止;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危险源,要督促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监控措施,并定期进行督查。

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活动结束前,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原则,针对夏季暑期长、气温高、事故多发的特点,部署安排好下一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落实责任,强化领导。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百日安全大会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支持,保证人、财、物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在整治工作中要把握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三个关键环节,确保“百日大会战”活动取得实效。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要突出机械、冶金、商贸等重点行业;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工作难以推动的重点企业;突出暑期、汛期和举办北京“奥运会”等重点时段;突出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以及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强化督查,确保成效。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