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心得体会(汇总15篇)

小编: 纸韵

心得体会可以成为我们成长的里程碑,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更加坚定前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类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因此,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多年的从业经验,我深切感受到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

良好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我认为,建立稳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加强对施工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通过建立施工方的质量安全考核机制,对不合格的施工方进行处罚和淘汰,从源头上控制隐患的产生。

其次,要推进工程监理的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做到全程跟踪,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得以落实。同时,应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要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首先要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只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履行监督和管理工作。

为此,我建议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通过组织专业培训班、定期进行知识考核等方法,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还应加强对质量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的学习,使每个从业人员都能清楚掌握相关法规,将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

只有通过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才能够保证工程质量的优良和安全的可靠。因此,我认为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日常检查。监理单位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了解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加强对施工过程和质量记录的审核,确保施工质量的可控。

其次,要建立健全质量检测和认证体系。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认证,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的达标。

第四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作。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各个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与合作。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为此,我建议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联动机制。各个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及时传递最新的要求和政策,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应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共同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宣传和培育是非常重要的。

我认为,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公众宣传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好处,提升公众对工程质量安全的关注度。同时,还应加强对相关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我相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将会逐步提高,为人们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工程项目。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 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汇总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订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七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八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九条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 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第二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条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二十六条 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条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三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条 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的工作状况;

(三)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处理情况;

(六)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三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五)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的;

(六)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四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四)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第四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卫生机构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2003年10月15日)起施行。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不断发展,特此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种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x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三级管理体系。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由院领导和院委会成员组成,院长任组长,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其职责分述如下:

1、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汇报。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季度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绩效工资挂钩。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医院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各医疗机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越来越高。同时,卫生改革不到位、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双重矛盾逐步凸现,医患矛盾愈演愈烈,医疗纠纷事件时有发生,给医患双方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损失,严重干扰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坏了卫生系统的整体形象,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为了切实解决这些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满意度,我院从××年起,把医疗质量管理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卫生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活动。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我院专门成立了医疗质量管理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医疗质量管理活动的督导,定期检查、考核和调度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求建立健全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分工明确,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了活动顺利实施。

××年以来,我市以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为指针,以整顿医疗秩序、保证医疗安全、强化内涵建设、杜绝医疗差错事故为目的;以加强思想教育、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法制意识为重点;以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严格诊疗护理常规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措施,每年明确主题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引导、带领各医疗机构抓质量、抓管理、抓发展,使医疗质量管理逐步推向深入,努力塑造卫生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医疗服务和质量安全要求。

三、强化培训,努力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和水平。

医务人员只有通过不断地培训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和水平才能得到更新和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才能不断增强。为此,在每年组织的医疗质量管理活动中,我们始终把医务人员的培训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业务技术人员培训,努力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和水平。具体做法是:

一是组织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规程、常规规范的学习。我们编印《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文件汇编》、《医院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各医疗机构所有人员人手一册,通过聘请专家讲座、单位集中学习、医务人员自学、专题讲座、典型案例分析讨论等形式,使各医疗机构所有人员了解掌握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规程、常规规范,强化其法律意识,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

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与安全。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同时医学模式的改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

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

6.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上是双向性的,医护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三)医院感染管理

1.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2.医院感染散发病历报告落实情况;

3.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

4.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

5.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6.一次性无菌物品是否按规范使用;

7.多重耐药菌及非结核分枝杆菌的预防与控制;

8.医疗废物的管理;

9.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10.术前、术中、及术后感控措施。

(四)加强对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的管理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管理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精神,完善科室标准化医嘱单,发挥科室的监督作用。

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保障安全措施与医院发展相适应和配套。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对发生不良事件及时上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为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我省医疗安全质量控制长效机制,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分期建设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下称xxx质控中心xxx),制定本计划。

按照xxx、国家中医药管理局xxx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xxx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一)省卫生厅全面负责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统筹协调全省医疗质量控制活动;广东省医院协会受省卫生厅委托,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质控中心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质控中心拟订专业性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评价体系和质量信息体系,统筹协调质控中心的质控活动。

省卫生厅加强对全省三级医院的医疗质量控制,重点是省、部属医院;各市按照全省医疗质量要求,参照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广东省医院协会受省卫生厅委托,受理申报材料,收集、汇总质控信息,分析全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医疗质量管理的需要,按不同专业分科或专业技术设置专科质控中心,省卫生厅根据我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公布计划建设的专科或专业质控中心名称。

(三)质控中心挂靠单位条件:

(四)专业质控中心在省卫生厅的组织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6.建立相关专业的信息资料数据库,加强有关专业的信息收集、整理与分析;。

7.充分发挥本专业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

8.承担省卫生厅委托的其他医疗质量管理任务。

(五)质控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秘书1-2人;质控中心设专家组,成员7-10人,专职、兼职均可,质控中心专家组成员包括医院管理和临床医学专家,原则上由相关专业的国家、省级学会(分会/组)的委员组成。

(六)质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组织架构由省卫生厅确认。

根据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规划与年度公布专项建设计划,符合条件单位可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申请单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申请表》(附件1);。

(二)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专业优势、工作设想;。

心得体会医疗质量

医疗质量作为一个广泛关注的话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作为一个实习生医生,在实践中我对医疗质量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此,我想分享一些我对医疗质量的心得体会。

首先,医疗质量是医疗机构的核心竞争力。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医疗质量要求的提高,医疗机构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医疗质量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能够吸引更多患者前来就诊,提高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吸引力。因此,医疗机构应该在医疗技术、服务质量、专业能力等方面不断完善和提高,才能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

其次,医疗质量是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作为医生,我们首先要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为了提高医疗质量,我们需要加强对医疗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范,确保手术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此外,还要注重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如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合理使用药物等,防止任何可能的意外发生,全力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再次,医疗质量的提高需要医患合作。患者是医疗质量提升的重要参与者和受益者。患者应该主动提供自己的病情信息,遵守医生的治疗方案和建议,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促进疾病的康复。同时,医生也应积极倾听患者的意见和需求,提供专业的医疗建议和治疗方案,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只有医患双方通力合作,才能实现医疗质量的提升。

此外,医疗质量还需要政府和社会的积极参与。政府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医院评审机制和医疗监督体系,推动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同时,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监督和评价,鼓励患者举报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舆论监督。只有政府和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才能形成对医疗质量的全面监管,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医疗质量的提升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医疗质量没有绝对的标准,它是不断演进和完善的。作为医生,我们要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专业能力,关注最新的医疗技术和研究成果,不断学习和进步。医疗机构也应加强内部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推动医疗质量的提升和进步。

总而言之,医疗质量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议题,它关系到医疗机构的发展和患者的生命安全。医疗质量的提升需要医生、患者、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只有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医疗质量才能持续提升,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本病区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现将xx年度上半年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工作进行总结。

1、护理质量管理实行护理部——病区两级质控标准,在上级领导指导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依照质控标准,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质控。以便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改进,持续提高护理质量。

2、做好科室护理人员的相关培训,针对薄弱环节,做好重点督促检查工作。学习医院有关手术室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手术室护理质量与安全主要从手术室消毒与隔离、病人安全、护理服务、医疗急救物品、药品、设备完好管理、护理文书、标本管理等方面进行质控。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总结分析。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质控小组活动情况。

上半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护理文书书写欠认真,相关工作记录本个别护理人员字迹潦草。

2、药品管理交接有时流于形式,未认真检查。

3、劳动纪律有时松散,出现个别人员早会迟到现象。

4、病理标本管理不规范。

5、重点环节之间交接衔接不紧凑,个别急症病人未佩戴腕带。

监管培训各组组长未将质护士长监管控检查标准落到科室相关规章制度不到位实处培训不到位,业务培训流于形式护理质控问题对护理文书方面的法律意识科室之间协作没有达成不强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差,共识,个别手术科室内部医护协作沟通欠缺确界定流程马虎协作责任心。

1、加强对急救药品、物品、设备的管理,严格仔细交接班,定位放置。

2、抽查核心制度落实情况。

3、加强培训学习。无菌操作、院感、安全制度等方面的`学习。

4、加强工作责任心的锻炼,加大对低年资护士的培养力度。

5、护士长加大检查力度,奖惩举措。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科室应当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或交接地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附2)。

2.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医疗废物运出后,及时对暂存地点及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1.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2.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3.对交接医疗废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4.有完善的易燃品、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规范。

5.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有接触有害品职务补贴,并定期做职业病体检。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20xx年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以等级医院评审为契机,以《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xx版》、《20xx年度患者安全目标》、《浙江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xx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基准,实施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提升技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督促职能科以卫生部颁布的各专科的建设指南为标准,加强相关学科建设,提升学科水平。

卫生部已颁布7个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它们是《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血液透析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今后一段时间内还将有一批指南出台。

要认真学习相关指南内容,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细化相关内容,指导我院的相关学科建设,从人才、技术、设备、制度等各方面提升学科水平。

对优势学科要保持其先进性,使相对落后的学科,要借此机会创造条件迎头赶上。

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强化规章制度建设、强化科室文化建设。

加强学科群建设。

根据医学发展需要及学科发展现状,重新对有关学科进行梳理,建立相应的.学科群,确定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合理、有序地开展工作。

相关职能科加强监督和管理。

在20xx年初步开展临床路径基础上全面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力争每个科室均有相关病种实行临床路径。

相关重点科室按卫生局要求实施3条临床路径,合理确定病种,制定标准化医嘱,对各部门进行培训和宣传,合理推行临床路径。

通过实施临床路径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避免诊治随意性,防止漏诊和误诊发生,规范围手术期用药,降低药品比例,减少住院天数,降低医疗费用的支出。

对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和评价,并进行修正和改良。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各科室应按卫生部的要求做好临床路径工作和单病种质量管理,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上报工作,医务处做好督促工作和质控处履行检查职能。

认真落实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相关内容,严格落实技术准入制度以及手术分级制度。

在实行手术分级管理及手术准入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相关具体措施,依法行医、依法执业,杜绝超范围,超专业执业。

加强会诊管理,完善种类会诊制度,严格执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还将对全院的各项诊疗技术进行一次梳理,引进新技术,淘汰相对落后的技术,保证医疗质量。

认真准备迎接省厅的二类技术、三类技术的审核工作,力争全部通过。

并借此机会加强对二、三类技术的管理,加强准入管理,完善准入档案,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卫生部20xx年发布了一批疾病的诊疗规范,今年将继续发布一批临床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

我们要建立和完善完整的临床技术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使每个专科,每种疾病均有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

关键还需认真落实。

对临床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进行动态管理,更加附合临床需求。

在20xx年及20xx年全面开展临床临床技能培训与考核的基础上巩固考核成绩,拓展考核内容。

加强临床思维的培训与考核。

不定期对有关项目进行抽查,使考核更加合理,确保培训效果,保持相应水平。

要求住院医师“三基”理论考试和体格检查、心肺复苏、换药、洗手等技能考核合格率达到100%,公示考评结果。

继续举办临床医师操作技能和病历书写等竞赛。

加强医技人员上岗培训与定期考核。

完善中、高级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

今年开始临床技能培训与考核由科教科负责。

心得体会医疗质量

医疗质量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关乎我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我相信,医疗质量不仅仅是技术的问题,更涉及到医护人员的专业素养、医疗设备的先进程度、医疗环境的舒适度以及病人的满意度。通过个人经历和观察,我深刻地意识到医疗质量的重要性,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良好的医疗质量必须建立在医护人员的专业素养之上。在我去看病的过程中,我遇到过许多医护人员,其中有些表现出了非常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心,而另一些则毫无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好的医护人员应具备扎实的医学知识、丰富的临床经验、仔细的观察力和耐心的沟通能力。他们需要善于倾听病人的需求,细致入微地关心病情,并且能够针对不同病人的需求提供恰当的治疗方案。只有这样,病人才能感受到医护人员的关怀,医疗质量才能得到保障。

其次,先进的医疗设备也是保证医疗质量的重要因素。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高精尖医疗设备应用于临床。这些设备可以提供更准确的诊断结果,帮助医生更好地制定治疗方案,并且在手术过程中能够提高成功率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此外,现代化的医疗设备还能提高病人的治疗体验,减轻他们的痛苦和恐惧感。因此,医疗机构应不断引进最新的医疗设备,保持与时俱进的态势,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再次,良好的医疗环境对病人的治疗效果和心理健康都至关重要。一个舒适、干净、安静的医疗环境能够减轻病人的紧张情绪,增加他们对医护人员的信任,从而有助于治疗效果的发挥。此外,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还能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从而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因此,医疗机构应该注重医疗环境的建设,创造一个舒适的治疗氛围,为病人提供一个更好的治疗体验。

最后,病人的满意度是评价医疗质量的重要标准。病人的满意度不仅仅涉及到治疗效果的好坏,更包括对医护人员的态度、沟通能力、治疗过程的舒适度以及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等方面。医疗机构应该更加关注病人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并积极听取病人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满足病人的期待。只有这样,医疗机构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赢得病人的信赖和口碑。

总而言之,医疗质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通过我的个人经历和观察,我认为医护人员的专业素养、医疗设备的先进程度、医疗环境的舒适度以及病人的满意度都是保证医疗质量的关键要素。医疗机构应该始终把提高医疗质量放在首位,不断努力和创新,以满足病人的需求,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同时,我们病人也应该加强自身的健康意识,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以期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和健康体验。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质量环境,让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疗质量

医疗质量的重要性自不必说,医疗事故频频发生,患者的安全和福利也受到了威胁。因此,在确保患者安全、提高治疗效果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也日益成为了医护人员的共同责任。对于每一名医护人员而言,我们不仅应该具备专业的医疗技能和知识,还需要具备服务至上的态度,以确保患者得到最优质的服务和治疗,因此,尽可能提高医疗质量已成为当下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应尽责任。

第二段:医疗质量的提升对于医护人员的启示。

不仅要在医疗行业中推动质量和安全,还要在医生和医护人员自身中推广、执行和更新。高效质量的医疗,必须要有高职业精神的领袖,并需要一整套的规范程序。遵循标准程序、坚守守则规则,执行检查和提高医疗安全,这是一种文化,一种前行精神。作为医护人员的我们必须时刻自我检讨,不时更新自己的医学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同时也应该怀有同理心和贴心服务意识,保护患者的生命关系和权益。

良好的医疗服务质量可以带来更好的医疗体验和高技术治疗,使患者得到更好的医疗结果。当然,如果质量不佳,会给患者带来极大的疑虑和恐惧感,同时还会增加治疗成本,带来病患的不必要损失。因此,提升医疗质量不仅仅可以保证患者的治疗效果,而且能够提高患者的信任度和医患关系,从而有助于长期的治疗和康复过程。

为了更好地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必须从全方面着手,并持续努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推进行业规范的发展,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医务工作者专业水平。此外,还应通过建立患者投诉建议和成立质量专业小组进行实时监管,提高医学服务的协作性和卓越质量,这些方法都可以很好的应对医疗质量问题,为患者提供全面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五段:结语。

提升医疗质量是一项长期不断追求的过程,只有不断积极学习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才会带来真正的推动效果。医护人员要意识到质量是提前需求,而非事后检查。从小事做起,从我们自身做起,从能力做起,不断努力,坚持不懈地推进医疗质量的提高,为患者的生命健康和权益保驾护航,同时也提升为医护人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医疗质量的体会和心得,希望我们医务工作者能共同呼吁行业,致力于推动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不断提高自身的医学标准和职业道德。

医疗质量

医疗质量是在医疗行业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医疗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健康和幸福。有时候,医疗质量的问题直接导致了生死悬于一线的情况。因此,医疗质量的好坏,关系着医疗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同时,每一个从事医疗工作的人都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举止、职业操守,直接影响着医疗行业的形象和信誉。医疗单位中的好坏和整体医疗质量的好坏,处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对于不少人来说,医疗质量的问题会引起极大的关注。在现代生活中,医疗行业中的问题也是相当考验人们的信任度和选择权利。医疗质量出现问题,原因有许多。其中一个最明显的原因,就是医疗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意识问题。有些医疗从业人员医德不够高尚,不够专业,还有的医生医疗技术缺乏先进性,不够熟练。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问题也是医疗质量问题的原因之一。高效率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等,都是医疗机构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不少问题、例如医疗机构设备不足、经费不到位等因素,都会影响医疗质量。

段三:如何提高和保证医疗质量。

提高和保证医疗质量,需要医疗行业全面解决管理和技术问题。首先,医疗管理人员应该注重质量人文管理,强化医生的医德医风道德。其次请求完善医疗体制,落实公共经费体系和健康保障制度,加快医疗设备和技术的升级,及时地创新和优化医疗服务模式,拓宽就医渠道,提高民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最后,医疗从业人员个人应该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加强临床技能水平和对患者的关心和服务,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职业信仰。

段四:个人体会。

从我自己的职业经验来看,作为医疗行业从业人员,我们需要在医德医风和专业技能上持续加强自己。我深刻体会优质的医疗服务,需要医疗从业人员有强烈的医学素质能力和高度的医德医风。在面对患者时,我们要体现出仁爱、尊重、责任的态度。我们作为医疗从业人员,应该与患者共同建立和维护病人的信任和默契,不断推进医疗质量的提高,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段五:结语。

医疗质量是影响着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体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提高医疗质量,一方面是医疗机构、医疗管理部门的责任,另一方面就是行业从业人员的责任。医疗从业人员应当不断学习新的医疗知识和技术,增强自己的医疗素养、提高技术水平。同时,我们也应该始终保持优良的医德医风,用真心、耐心、科学的态度关心和服务患者,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根据医院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制定了多项目标,并一一执行。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工作中仍需不断改进和完善,现将20xx年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执业的执行与落实,保障医疗安全,医务科加强对全院的依法执业进行检查、督导、落实、反馈、组织学习与落实。加强执业准入管理,要求各科主任严把入关,无执业资格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执业。

在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及操作规范的同时,医院修订了医、药、技管理规范及各临床专业诊疗规范。

:医务科对全院各临床科室进行质量检查。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每月组织至少进行一次病历质量督导检查。

日常病程记录书写不及时,手术安全核查及手术风险评估不完整等等。

(2)部分科室抗生素使用不规范。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督查力度,严格把好执业准入关,使各级医务人员自觉依法行医,依法执业。

2、加强各类质量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医疗质量,做到诊断有标准,治疗有依据。

3、做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xx年版)的培训工作,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强化“三基三严”,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4、完善和统一医院医疗质量评价的各项标准。

5、进一步完善院科两级管理组织,落实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

6、现运行病历由医务科定期组织检查;归档病例由医务科及病案室组织相关科室主任或质控医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病历督导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维持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杜绝医疗纠纷及差错、事故发生,切实做好20xx年度各村卫生室(站)医疗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与各卫生室(站)签订20xx年度医疗安全责任书。

1、各卫生室(站)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负责本卫生室(站)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的.执业情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

2、各卫生室(站)应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患纠纷。

3、各卫生室(站)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确保病例书写及时,确保处方书写真实准确。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

4、村卫生室(站)人员不得从事非法行医、所外行医、走家串户上门输液等违法活动,一经举报查实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责任。

5、各卫生室(站)应当完善医患纠纷接待、处理程序,对医疗纠纷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最大程度减轻医患纠纷、事故的损害。

6、发生医疗事故,对有关责任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经济补偿、赔偿的,由卫生室责任乡村医生自行承担。

村卫生室:xxx。

负责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新窝铺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