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精选17篇)

小编: 温柔雨

承包合同是一种确立变更和解决争议的途径,能够保护双方利益。以下是一些承包合同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个人承包土地合同

甲方:滕庄村民小组 代表人: 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黄河土地___________亩经营权交给乙方。甲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元,总计_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结清。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五、如因国家工程(扒河、铺路……)需要变更土地用途,长期占用,一次性赔偿金应归滕庄村民所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日 月

个人承包土地合同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将__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亩,二等地________亩,三等地________亩,四等地__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承包时间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__元,公益金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________日,或上交按义务工________日折价的金额。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

为了维护原承包合同的严肃和充实原合同内容的完整,确保乙方的权利和经济不受损失,经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特签订以下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原合同的义务尽快解决群众阻挠乙方经营活动的行为,以便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能顺利进行,维护原承包合同的严肃。

二、乙方交纳承包金第一期的期限延期到甲方完成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工作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_____天内交清,后各交纳期期限均按阻挠担误的时间顺延,总承包截止期同时相应顺延。

三、今后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的义务,防止阻挠、刁难乙方经营活动或侵占乙方利益等行为的发生。如再发生类似上述等影响乙方经营使用和使乙方受经济损失的行为,甲方首先按合同承担全部责任,并以乙方经济损失总额的伍拾倍赔偿给乙方。除非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否则,交纳承包金期限及总承包截止期按本协议办法顺延,延长期限合法有效。

四、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双方商定同意签订本合同。

地块名称四至。

东西南北。

统领村老统领屯南四荒地280公顷。

二、承包地概况,承包地面积四荒地280公顷。

三、承包年限:1、280公顷四荒地,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费总计:大写:小写?:

五、承包结束后,土地所有权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可以另行发包。

六、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独立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要求,乙方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土地项目的开发整理,整理后的土地继续归乙方使用和管理。如有油田占地费,临时占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永久性占地补偿费归统领村所有。

七、乙方不许破坏原有地貌和附属物,不许弃耕,荒芜及掠夺性经营,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转包他人,但转包时必须经村委会和经营管理站同意并盖章后,方可转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筑,赔偿额度由合同管理部门裁定。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乡农村合同管理站鉴证后,甲、乙双方和鉴证机关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身份证号码:鉴证机关:(公章)法定代表人:

鉴证日期:年月日

个人承包土地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个人承包土地合同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地名: 面 积:

界止 :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交款方式及时间: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租赁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黄河土地___________亩经营权交给乙方。甲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元,总计_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结清。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五、如因国家工程(扒河、铺路……)需要变更土地用途,长期占用,一次性赔偿金应归滕庄村民所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方同意将村西(窑南)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承包期限为拾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包费为每年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叁年承包费,第二次在第三年月日交付人民币。除此之外,乙方不负担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村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转包第三方。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本合同发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附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

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

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

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发包方(甲方): 乡 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 乡 村 社 承包方代表:

为了明确责、权、利,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集体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集体林地的情况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并要落实管护责任。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资源的行为,乙方对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义务

(1)确认乙方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如在承包后发现原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开展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公共管理服务工作。

(5)执行县、乡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和加强本集体经济组织和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收益权,享有承包经营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

有权与其他农户联户,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4)对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在承包期内,乙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手续。

(5)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6)在下一轮承包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

荒山应在两年内造林。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取土等。

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牛羊进林、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积极监测和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内,转包、出租、互换或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三)共同遵守的职责:

1、甲乙双方均要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双方必须坚持“六个禁止”,即:禁止林内放牧;禁止取沙、取土,改变林地用途;禁止林内建房、起灶、用火、点火燎荒;禁止乱砍滥伐;禁止非法种植;禁止狩猎、围猎、非法捕杀野生动物。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内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费由甲方与乙方按比例分成。

四、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

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额为 元(大写: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按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证、司法部门公证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乡(镇)政府调解。

4、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视为违约行为,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证单位)各执一份。

发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监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承包土地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下__坡顶耕地(旱地)4.5亩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20__年__月__日起到20__年__月__日止。共25年。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__元,计每年__元,于每年9月前一次性结清当年的承包费用。若不能按时结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此标的土地若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由甲方全权处理矛盾纠纷。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不能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不得毁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__年__月__日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充分利用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将位于县乡村的水田亩的小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

从20年9月20日起到20年3月20日止。

按每亩100元,共计19200元,以现金一次付清。

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

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

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承包土地合同

——————县 ——————乡 ————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 ————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将 ————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 ,东至 ————,西至 ———— ,南至————,北至 ————。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 ———— 亩,三等地 ———— 亩,四等地 ————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承包时间共————年,从———— 年 —— 月——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 ————, ———— 斤 ————, ————斤———— ,……。交售时间是————。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 ————元,纳税时间是 ———— 。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 ———— 元,管理费 ————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 ————县 ————乡————村———— 组(公章)。

代表人: ———— (盖章)。

乙方户主: ————(盖章)。

————年 ——月 —— 日订。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方同意将xx村西(窑南)xx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承包期限为拾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承包费为每年xx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叁年承包费,第二次在第三年xx月xx日交付xx人民币。除此之外,乙方不负担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村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转包第三方。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本合同发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附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负责人):

地址:

电话: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按照村小组社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愿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发包方提供的土地。为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地类、面积和位置

本合同协议承包的土地为地,共块,面积亩。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为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国家征用土地时,青苗补偿费归土地耕种者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其余部分归发包方所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使用。

2、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3、承包方流转承包地和因分户拆分承包地时,如果损害集体和其他社员的利益,发包方有权拒绝批准并制止实施。

4、用承包的土地抵押融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5、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1)承包方违约以致严重影响发包方和其他社员的经济利益的;

(2)承包人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五、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减少等理由非法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执行区、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4、国家征用承包地时,合理分配安置补偿费,帮助承包方获取青苗补偿。

5、集体建设占用承包地时,发包方要按承包方实际青苗损失给予合理赔偿。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有权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自行决定流转方式,取得流转收入。

3、承包方如果不愿意继续耕种承包地,可以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但要提前半年书面申请。

4、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七、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保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义务,确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承包方不得向本社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让的'形式将承包地流转给本社农户,必须经发包方批准。以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流转合同必须报发包方备案。

八、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发包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终止执行。

1、承包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2、承包方全部农业人口迁入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取得承包地;

3、承包方所有的农业人口死亡;

4、国家征用全部承包地;

5、集体生产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占用全部承包地;

九、国家建设和集体生产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征占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时,本承包合同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变更,对变化的合同标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十、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首先请村(居)委会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须申请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证,从鉴证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发包方、承包方和合同鉴证机构各执份。

(本页无正文)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农户代表):

发包方负责人(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富裕村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边以外300米南北一线;北至山顶分水岭以北200米。

二、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20xx年一月起至20xx年一月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100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四、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十、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一、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承包土地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亩、每亩承包费x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xx年x月x日起到x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