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协议(通用16篇)

小编: 紫薇儿

合同协议是商业交易的法律依据,有效保护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正在寻找一份合同协议的模板或样例,可以看看以下的相关内容。

pos机代理商经典协议

被代理人(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代理人(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一.代理关系的建立及代理期限。

1.本协议签订,乙方向甲方缴纳叁拾万元代理保证金后建立代理关系,代理区域为中国大陆境内。

2.代理期限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共x年。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任何一方提前2个月提出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的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到期的全部款项。

(3)合同到期后,重新商讨代理保证金。

二.法律关系。

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即代理商不享有独家代理的专营权利,本协议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代理方式。

1.代理关系。

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相关的样品,产品证书文件及产品宣传资料,乙方负责客户的开发销售。

2.客户的选定及客户等级。

(6)合同期满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需退还乙方保证金。

3.销售价格。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销售价格指导区间,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结合上述指导价格制定相应的销售价格,甲方在不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有权或不定期对乙方的销售价格进行检查、指导。

(2)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销售价格,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所有代理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该合同中实际销售价格与最低销售价格的差额部分,同时终止双方的代理关系。

4.其他的约定事项。

(1)乙方在确定订货明细后,提前10天以订购合同方式(书面)下达给甲方,并在该订购合同上注明所销售的客户名称,甲方应保证在订单约定的期限间完成乙方的进货计划。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在本约定签订后6个月内下达的订单累积总额未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

(3)广告费用:此协议生效后,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样本等进行广告宣传、乙方所作展会、媒体广告等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跨区销售,不得更改甲方产品的品名,编号、型号、标志、包装,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所有代理保证金,同时终止双方代理关系。

(5)在合同期间,除本协议所规定乙方须放弃的客户外,甲方不得跟乙方的任何报备客户交易。若经乙方报备过的客户要求与甲方直接合作,则甲方负责与客户交易,乙方负责客户维护与客户服务,甲方按销售总价格的1-2%返点给乙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维护和服务深度确定)。

四.产品价格及核算。

2.结算。

(1)货款支付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订单总金额50%的货款后安排生产,余款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

(3)如乙方前一笔合同未按规定付清甲方货款,则后续合同甲方将停止发货。

五.技术支持。

1.甲方负责技术支持,免费对乙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技术、销售培训,原则上培训地为甲方工厂,乙方参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六.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

1.甲方本着快捷、节约原则,负责产品托运至乙方指定港口(该港口为甲方双方共同认可的国内港口,国外港口另行约定),到港前的运费、保险费等由甲方承担。

2.若因乙方要求需要加快运输或提前到港的,超出部分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害,由甲方承担。

4.产品到港后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费,运输费等。

七.产品验收。

1.双方约定在产品到港口后三日内以双方封样确定的样品威标准进行产品验收,产品验收后出现数量与订单数量不符或产品损害的有乙方承担。

2.乙方未予验收或者没有及时验收,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直接交予客户的,该产品视为乙方已经验收,若产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发现货物数量上的短缺,应在收货后2天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甲方经核实后在10天内相依补齐,过期则视为查验合格。

4.具体品质问题,双方签订品质协议(见附件)。

5.产品交期由双方确认,确认后若甲方延期交货7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每天赔偿乙方该批货款的0.5%,赔偿总额不超过该批订单的10%。

八、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本协议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九、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资料、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标等影响到双方立即、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方泄密,保密期限本协议开始至合同终止后三年。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本协议“产品”销售价格的制定权及发布权;。

2、甲方保证一方所需产品的供应,并保证其质量与甲方提供的产品规格书一致。

3、若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停止供货,终止本协议规定,并可扣除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代理保证金。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获得本协议“产品”的出厂价格;。

4、乙方不能以独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宣传及商业活动;。

6、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企业,产品信誉及形象的行为。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景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十三、合同解除。

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终止本协议或者取消一方的权利:

(3)如发生违反本协议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情况;。

(4)如发生本协议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3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义务时。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协调,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订购合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对等的法律效力。

银行POS设备使用协议书

为有利于银行卡的推广、普及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安装pos设备,协议如下,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

pos打印机_________个。

密码键盘_________个。

稳压电源_________个。

上列pos设备属于甲方。

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安装pos设备,安装地点由甲、乙双方商定。

三、甲方为乙方安装pos设备所需的电源、电线、插座、程控电话线路由乙方提供。

四、乙方负责落实pos设备操作人员和操作人员操作pos设备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对pos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五、安装在乙方的pos设备,发生非甲方人员违章操作pos设备或利用pos设备实施非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pos设备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做到不摔、不拆、不淋、不敲、防尘、防湿、防腐蚀、防鼠咬,pos设备遗失或因保管不善损坏由乙方赔偿。

七、乙方使用pos设备受理银行卡必须执行“_________(公司)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

八、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安装在乙方的部分或全部pos设备。乙方发生pos设备闲置不用、地址变更、歇业情况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发生pos设备遗失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必须随时通知甲方。

九、本协议不受甲、乙双方代表人变更影响。

十、pos设备数量如有变动,必须重签订本协议,原协议自动失效。

十一、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十二、一方对因pos设备使用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pos机代理商经典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经过自愿协商,就指定交易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选择乙方为证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并以乙方所属___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为指定交易点。

乙方经审核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方指定交易的股东帐号为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则写明指定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指定交易的证券品种范围,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记名证券为限。

第三条本协议书签订当日乙方应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账户的申报指令。

如因故延迟,乙方应告知甲方,并最迟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完成该指定交易账户的申报指令。

指定交易生效日为乙方完成指定程序之日起下一交易日。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处指定交易生效后,其证券账户内的记名证券即同时在乙方处托管。

乙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传送的指定交易证券账户的证券余额,为甲方建立明细帐,用于进行相关证券的结算过户。

第五条 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的证券买卖均需通过乙方代理,并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询,代领记名证券红利,证券余额对帐等服务。甲方需要其他服务项目,应与乙方另订协议。

第六条 甲方证券账户内的记名证券余额一经托管在乙方处,必须遵守乙方有关严禁证券账户“卖空”的规定。

第七条甲方证券账户一旦遗失,应持有效证件先行向乙方挂失,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该账户再被他人使用。

甲方持乙方挂失证明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代理机构申请补办证券账户。

账户一经补办,甲方应持补办账户在乙方办理证券余额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甲方选择指定交易后,有权撤销在乙方处的指定交易(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等违约责任情况的除外),乙方应在甲方申请日为其办理撤消指定交易申报,并经上交所确认后即生效。

第九条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办理证券帐号的挂失、补领或非交易过户等手续,应先取得乙方证明文件。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出具证明文件.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指定交易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则。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pos机代理商经典协议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为了迅速推动_______的开发和销售,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代理经销乙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共同遵照执行。

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经销乙方拥有版权的或在乙方权利范围内开发或经营的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代理产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代理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及市场策划;乙方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

本协议只在地区有效(以下简称“本地”)。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与其他地区代理商协商进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销售活动。

1、代理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将代理费______元(rmb)划入乙方账户;乙方应提供准确有效的银行帐号。

2、销售分成:定价的代理产品,销售额的______%受益归乙方,其余______%归甲方应得分成,每月______日前结算一次,一个月为一结账周期。

3、特价的代理产品或促销产品的销售分成,不适用前述之规定,具体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报告,说明甲方在上一结账周期中的产品出售数量、概况、总销售额、用户信息等资料,并列明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动均须通知乙方。

甲方可在协议限制的地域内设置分销商。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代理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有可能将代理产品当作促销赠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动为目的的批发商、零售商及贸易商等。

1、甲方同意并确认其承担以下主要义务与权利:

(1)甲方有遵守和维护代理产品市场价格的义务,必须保证该产品的零售价格不低于双方协议的价格。

(2)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间接使用乙方网站的产品或图案。

(3)甲方不得有损乙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4)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代理产品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据乙方的授权,代表乙方追究侵权方的责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类似行为的发生。

(5)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乙方产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权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乙方拥有所提供的代理产品的版权和所有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内容的版权合法性,保证内容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作为代理产品的版权人和所有权人,在甲方与其它代理商发生版权纠纷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涉及解决该版权纠纷所需之帮助。

(3)乙方有权审核宣传方案。

(4)乙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进,甲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5)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价格,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6)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动代理产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甲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免费提供给甲方宣传品。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工作进度表,并有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等秘密的义务。

(2)均有义务对所得的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技术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

(1)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

(2)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

(3)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

(4)妨碍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

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甲方承认与该产品相关联的版权价值,确认这一版权的相关权力及利益只属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许可直接或间接利用乙方版权从事任何活动。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使用了乙方版权并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视为侵权,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______年,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违约通知单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已向法律专业人士做出详细的咨询,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3、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其它通讯来往,须以书面文字为准,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如书信、传真、电传、电报等。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律解释。

6、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pos机代理商经典协议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范围内,经营本公司产品,乙方为甲方在----------------(省,市)的区域代理商。双方在平等原则下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 代理商基本资格。

1.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2. 代理商有一定的经销电子产品经历(1—3)年,销售业绩与信誉良好。

3. 恪守治*科技的经营宗旨与经营理念。

4. 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形象。

二. 关于同业竞争问题。

1. 同一代理商,不得同时经销其他品牌相似的安防产品。

2. 经销产品不得超出代理区域外。

三. 经销内容。

1. 本产品的正常经销业务。

2. 本产品的安装与售后维修。

3. 人员培训由总部负责。

4. 商标等终端形象建设,由总部免费统一策划授权使用,代理商负责日常维护。费用代理商自理。

四. 经营与结算。

1. 签署代理协议,缴总部20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无利息),首次订货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协议签订一个月内)。

2. 该产品的出厂价5400元/台,市场参考零售价6500元/台。

3. 协议签订后,将有关市场推广人员送总部培训。以及在总部策划下的终端建设。

4. 每次订货以传真为准,提前一周,款到发货。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0台。

五. 权利与义务。

1. 根据区域分布,签订相关区域代理商。(以省划分)。

2. 有权对代理商及其所辖区域经销商的经销产品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双方所订协议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资格。(具体协议另定)。

3. 有义务对代理商相关市场推广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4. 根据该区域实际经销情况,有义务进行一定的市场推广工作(包括广告)。

5. 对于涉及到公司商标的终端建设,由总部统一策划。

六.公司承诺:在代理商区域内,公司不直接经营批、零售业务。销量及返利归代理商。

七.业绩与考核。

1. 基本销售1000台/年。如果代理商一年内达不到,视市场情况降为该区域分销商,划归代理商管理,直至取消经销资格。

销量(台)    单台返利(元/台)  最高返利(万元)。

2. 1001~3000       100            20。

6. 10001~以上      300          。

供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需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pos机代理商经典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扩大市场份额,现有甲方与乙方针对pos机收单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商户签约使用甲方的pos收单业务,协助甲方进行pos业务渠道的开展和商户的开发。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乙方推荐商户产生的收单收益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往来文件、商户数据及传递之信息,应维持高度之机密性,未得对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之告知或交予第三者使用。

2.乙方应当依照甲方的要求推荐商户,并协助商户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保证商户是合法存续且从事合法商业活动的经营主体。

3.在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有关管理机构调查商户身份及经营情况。

4.乙方在推广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手段发展商户。

5.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因推荐而获得的服务费收益。

6、乙方承担商户培训、维护和巡检等工作,确保商户的软硬件支付产品安全运行,认真受理商户的技术咨询、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商户的维护需求。

7、乙方承担乙方拓展商户的风险,乙方需积极完成商户调单和各类追款工作,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追款成功而带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推荐的虚假商户资料造成甲方受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罚款,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出现以上风险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分润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三条合作模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合作:

1、乙方向甲方推荐商户使用甲方的pos收单服务。甲方为商户提供pos的办理,并履行相关义务。

2、本协议所涉及的pos机具的保养、维护及其他事宜,均由机具提供方负责。

第四条合作价格。

1.每台pos机的价格根据公司附件参考价格定。

2.乙方推价商户,甲方以以下比例分润给乙方。

不交保证金合作分润如下:

_______月交易额指每一自然月乙方推荐的商户收单总额,且应扣除当月提交退款交易的金额。签约后,需保证每月最低发展5个商户,若连续三个月乙方推荐商户不足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根据银联的费率变化,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3.甲方按每月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内,乙方收单分润收益。甲方应于下一个月3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分润收益,乙方需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开具发票。

4.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收取利润分配收益的账户:

户名:_______。

账号: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第六条约定事项。

乙方现作为甲方的收单合作商,前期甲方给予乙方相应培训,辅导,合作模式与分润按本协议第四条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将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向乙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有向甲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因乙方或乙方推荐的商户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停止结算乙方收益。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如遇有争议并无法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_______年,即到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根据合作需要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4.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pos机合作协议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本pos机归属于所有,自年月日将pos机使用权转交给使用,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在此期间本pos机的交易金额归所有。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取此账户内所有资金。

2、本pos机每次刷卡间隔时间不低于15分钟,刷卡金额每笔不超过2、5万元。营业时间为早9点至晚17点30。到账时间为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正常使用情况下,本pos机可保证使用个月,(但因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因相关法律由相关部门稽查致使本pos机暂停使用的除外。)但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本协议无效。

3、在使用期间,所有交易的pos单必须齐全。从使用之日起每笔交易的`pos单必须保留,如因pos单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本pos机的标准扣率为每笔25元。

5、乙方应严格按照pos机使用方法使用,不得从事各类有关于pos机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刷克隆卡和境外卡,因此而造成的资金未入账或赔偿等一系列事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犯罪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6、合作期间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使用费元,pos押金元。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pos机代理商经典协议

甲方:

乙方:

一.关于廊坊市润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庄佳片的销售、推广,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特签订本销售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二.甲方将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吐鲁番地区(包含吐鲁番市区,托克逊县及鄯善县)市场授权由乙方经营推广。

三.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四.公司产品规格及价位。

附:乙方做市级代理需首次进货50件(金额为250000元),达到代理资格,

乙方销售茄果片达到50件以上可享受50件返一件优惠,总销量达到500件以上时返利再行协商。

五.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中国区域内与产品有关的事宜。

3.提供产品销售,促销,推广相关文件,以支持乙方顺利经营。

5.负责维护市场运作秩序,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6.派出市场销售人员督察乙方的经验活动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督察乙方限期改善。

六.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完成合约的规则守则并积极扩大产品销售量。

2.负责甲方指定区域内的销售及相关事宜。

3.维护甲方的商标及商业信誉;不得拆开甲方的包装销售,只要甲方发现乙方拆开包装销售,甲方将立刻取消乙方的销售资格。

4.乙方不得经营“对甲方采取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七.市场政策及管理。

1、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才发货。

2、甲方的产品零售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低价倾销。为维护甲方和乙方的商业信誉及利益,双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市场的良性运作,不得低价销售或销售区域外的市场直接或间接窜货。如有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终止乙方销售合同.

3.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客户反应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汇报甲方,以便提高售后服务和产品该善.如有发现产品不起作用,免费发放下一季本产品,直到产生效果为止。

4.甲方针对乙方市场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资料,促销品等。

5.本合同共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pos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分润结算价格 0.38 结算价 0.33

0.78结算价 0.65

35封顶 24

1.25结算 1.05

甲 方:

乙 方:

为了扩大市场份额,现有甲方与乙方针对pos机收单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商户签约使用甲方的pos收单业务,协助甲方进行pos业务渠道的开展和商户的开发。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乙方推荐商户产生的收单收益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往来文件、商户数据及传递之信息,应维持高度之机密性,未得对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之告知或交予第三者使用。

2.乙方应当依照甲方的要求推荐商户,并协助商户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保证商户是合法存续且从事合法商业活动的经营主体。

3.在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有关管理机构调查商户身份及经营情况。

4.乙方在推广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手段发展商户。

5.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因推荐而获得的服务费收益。

6、乙方承担商户培训、维护和巡检等工作,确保商户的软硬件支付产品安全运行,认真受理商户的技术咨询、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商户的维护需求。

7、乙方承担乙方拓展商户的风险,乙方需积极完成商户调单和各类追款工作,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追款成功而带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推荐的虚假商户资料造成甲方受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罚款,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出现以上风险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分润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三条 合作模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合作:

1、乙方向甲方推荐商户使用甲方的'pos收单服务。甲方为商户提供pos的办理,并履行相关义务。

2、本协议所涉及的pos机具的保养、维护及其他事宜,均由机具提供方负责。

第四条 合作价格

1. 每台pos机的价格根据公司附件参考价格定。

2. 乙方推价商户,甲方以以下比例分润给乙方。

不交保证金合作分润如下:

1

月交易额指每一自然月乙方推荐的商户收单总额,且应扣除当月提交退款交易的金额。签约后,需保证每月最低发展5个商户,若连续三个月乙方推荐商户不足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根据银联的费率变化,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4.甲方按每月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内,乙方收单分润收益。甲方应于下一个月 30 日前向乙方支付分润收益,乙方需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开具发票。

5.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收取利润分配收益的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第六条 约定事项

乙方现作为甲方的收单合作商,前期甲方给予乙方相应培训,辅导,合作模式与分润按本协议第四条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将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向乙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有向甲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因乙方或乙方推荐的商户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停止结算乙方收益。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如遇有争议并无法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即到 2015 年 月 日终止。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根据合作需要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4.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卫易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是一家从事 专业公司。

乙方是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银行pos专业化服务公司,为银行开发信用卡收单市场并对商户提供相关服务。

目前旅游景点的门票出售仍是信用卡收单市场的一个空白点,现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旅游景点的信用卡收单市场,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合作开发旅游景点售票的银行卡收单市场。

二、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开发有收单潜力的旅游景点,并按乙方要求提供商户pos申请资料。

2、甲方应协调商户对刷卡消费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从而刺激刷卡量的提高。

三、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向银行提交申请资料,银行审核通过后由乙方向商户提供pos机具及相关的安装培训及维护。

2、乙方负责协调银行对旅游景点刷卡优惠活动进行一定的宣传。

四、 对商户的要求:甲方开发商户时应首先考察该商户的每月营业收入,pos机具安装后应达到每月刷卡金额超过rmb200,000.00。 如在机具安装后3个月内无法满足该条件,乙方有权对该商户进行撤机处理。

五、 分成模式:

3、商户月刷卡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时,乙方将其从银行分得的该商户扣率分成收入中的30%分给甲方。

六、 协议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为二年,从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算。期限届满前

一个月任何一方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续签两年。

七、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

等效力。

八、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pos

甲方:

乙方:

为配合甲方发行的商通卡业务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pos机具租赁与维护的具体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予以共同遵守:

一、定义。

本协议中的pos机,是指由甲方委托乙方投放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处,可受理甲方发行的商通卡,产权属于乙方的pos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发行商通卡,并承担其制作、发行及相关费用。卡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3、甲方必须遵守双方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的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4、甲方须按时向乙方支付pos租赁费。

5.甲方自行做好pos的培训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必须遵守双方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得将甲方的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5、乙方提供pos的安装、撤除、维修、维护、甲方特约商户的操作培训等服务。

四、费用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赁费90000元/年(包含上海家得利所有门店的pos机具租赁及耗材费,日后增加pos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4、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程序变更、升级改造需求,需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5、撤机:

(1)单个撤机:租赁费清算至乙方收到甲方的单个撤机单后的五个工作日;

(2)批量撤机:乙方收到甲方的撤机单台数在10台以上的,甲、乙双方需另行约定撤机日期,租赁费清算至撤机日。

6、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五、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延迟支付pos使用费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中止所有已按甲方委托为甲方特约商户投放的pos设备受理商通卡。

六、免责条款。

2、乙方承担对于特约商户的受理终端pos的投放,维护等第三方服务职责,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甲方和特约商户及商通卡持有人三者间发生的由甲方发行的商通卡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和乙方无关。

七、其他。

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无法解决的,应交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本协议如需变更或终止,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于年月日签署,有效期年。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POS收单服务协议B92PS

协议编号:

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因甲方业务需要受理银行卡刷卡收款业务,乙方提供专业的银行卡收单资金结算、及相关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甲方同意受理持卡人使用有效银行卡(中国境内各商业银行核发的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支付甲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之价款。

乙方(含乙方委托的合作机构,下同)为甲方提供受理银行卡所必须的pos机具、资金结算及相关服务。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承担因其商品或服务信息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等用户纠纷的责任。

2.甲方不得使用pos机具受理非甲方自有业务之交易,不得为信用卡套现、套取积分等行为提供任何形式的使用或便利。

3.甲方应承担其业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金融惯例规定的责任。

4.对于疑似盗卡交易,甲方应配合乙方及银行对未消费资金进行冻结。同时,甲方应尽可能采取必要防范措施防止此类疑似盗卡交易。

5.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甲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6.甲方承诺每月(装机次月的20日至下月19日)每台pos机具的交易量不少于人民币元(即为有效终端)。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免费提供受理银行卡业务必需的操作指南、pos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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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pos机具布放确认等表格确认的地址与数量布放pos机具。3.乙方负责向甲方收银人员及甲方其他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操作培训工作。4.乙方负责受理涉及支付结算的投诉并解决相应问题。除此以外,乙方对于甲方与持卡人之间可能发生的纠纷不承担责任。

5.对于第三方(如银联、电信运营商等)原因造成无法完成pos收单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机具管理。

(一)甲方收银人员经过乙方培训后,方可使用pos机受理银行卡业务,未经培训的收银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使用pos机受理银行卡业务,甲方人员因误操作导致错账的,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pos机具进行任何检测及维修操作;不得任意挪用pos机至非本协议约定营业地点;因违规操作而导致的任何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银行卡受理。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在其营业场所指定收银台粘贴或摆放银行卡受理标识,如为乙方特惠商户,还应粘贴或摆放相关特惠商户标识,以保证持卡人的知情权。

(二)甲方只能存储用于交易清分、差错处理所必需的信息,不得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个人标识代码及卡片有效期等关键信息。

(三)持卡人使用银行卡支付应被视同现金支付,甲方不得抬高商品或服务价格,或对现金结算给予更多的优惠。

(四)甲方收银人员在受理银行卡时,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应仔细核对签购单上的持卡人亲笔签名与银行卡背面的预留签名是否一致,如发现卡片有伪造痕迹,或其他任何疑问应及时与乙方联系。甲方未按照要求受理银行卡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保证签购单上信息与商户消费凭证、银行卡等信息保持一致,并妥善保管持卡人签字确认的签购单“商户留存联”及相关凭证至少两年以上。签购单及消费凭证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单据。甲方在受理银行卡时所知悉的持卡人信息、资料应予以保密。

(六)持卡人对交易产生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配合并向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包括:签购单、退款单、消费水单等凭证。甲方未能履行本义务而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七)当银行或乙方要求调阅签购单时,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签购单复印件,并在乙方要求时提供原件。

当发卡行或持卡人否认pos交易时,甲方应证明pos交易系持卡人本人交易。如因甲方无法提供证据或所提供证据不被银联采信而导致发卡行或持卡人拒付的,甲方应向持卡人全额退款。

第五条保证金。

(一)为了督促甲方在日常经营中妥善管理、使用pos机具以及保证pos机具日常维护和维修费用,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交纳pos机使用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台。乙方保证金专属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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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二)乙方于甲方归还pos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第六条手续费。

(一)甲方同意在受理所有带有银联标识银行卡消费时,向乙方支付交易金额百分之(%)做为交易手续费。甲方不得将交易手续费转嫁于持卡人。

(二)若甲方出现某月(装机次月的20日至下月19日)单一pos机交易额达不到本协议约定的有效终端的标准时,乙方将依据每台机具每月人民币元的标准向甲方收取该月的机具空臵维护费。甲方需在收到乙方机具空臵维护费收取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费用,如甲方逾期未支付机具空臵维护费,乙方有权从甲方结算账户中直接扣除该费用。

(三)因交易产生的所有pos通讯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电话通讯费,宽带月租费,sim卡费,手机月租费,手机网络流量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结算。

(一)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结算pos收款交易款项:

1.乙方将扣除手续费后的pos交易款结算至甲方pnr钱管家相应账户中。甲方在乙方开立的pnr钱管家账户信息如下(适用于已有乙方账户的情形):

账户名称:(应与甲方企业名称一致)。

账户号:(12位数字)。

2.乙方将扣除手续费后的pos交易款结算至甲方pnr钱管家新开账户中。并将如下账户作为钱管家的结算账号(适用于新合作商户情形):

账户名称:(应与甲方企业名称一致)账号:

开户银行:

(二)结算周期。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于pos交易成功后将商户应结算款项实时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pnr钱管家相应账户中。甲方可通过乙方控台自助选择结算周期或方式,则乙方依相应规则的约定进行结算。

如果甲方待结算款项少于人民币元,乙方将该部分结算款项并入下一结算周期一并结算,但每月的最后一个结算周期必须结算。

第八条对账。

甲方每天通过乙方的商户管理控台下载交易明细进行对账。在对账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可联系乙方指定的服务人员。

第九条退款。

(一)甲方需要对持卡人进行消费撤销或退货时,建议甲方使用pos机发起消费撤销或退货交易,如遇pos机或线路故障造成联机交易失败的,可通过乙方钱管家发起退款。

(二)甲方不得将任何现金退还持卡人,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纠纷。乙方仅受理自支付交易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退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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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在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及其所做的保证、承诺或其他义务条款,均构成违约。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与后继立法。

(一)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都不应被视为是对该等权利的放弃。

(二)因国家后继立法或法律规定变更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任一方均可根据国家后继立法或法律规定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争议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期限和终止。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则本协议期限自动续展一年,且甲方应提供更新年检的各项证照,依此类推。

(二)发生下列情形的,守约方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均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1.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履行相关义务,并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2.一方在协议期间内存在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导致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三)如本协议条款及有效期与甲乙双方以前签署的任何同类协议相冲突或相覆盖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本协议签署于: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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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本pos机归属于所有,自年月日将pos机使用权转交给使用,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在此期间本pos机的交易金额归所有。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取此账户内所有资金。

2、本pos机每次刷卡间隔时间不低于15分钟,刷卡金额每笔不超过2.5万元。营业时间为早9点至晚17点30。到账时间为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正常使用情况下,本pos机可保证使用个月,(但因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因相关法律由相关部门稽查致使本pos机暂停使用的除外。)但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本协议无效。

3、在使用期间,所有交易的pos单必须齐全。从使用之日起每笔交易的pos单必须保留,如因pos单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本pos机的标准扣率为每笔25元。

5、乙方应严格按照pos机使用方法使用,不得从事各类有关于pos机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刷克隆卡和境外卡,因此而造成的资金未入账或赔偿等一系列事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犯罪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6、合作期间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使用费元,pos押金元。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pos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高空作业车1辆、维修专用车1辆、对讲机1台、小型发电机1台、电钻1个、电焊机1台、切割机1台、压线钳1把、手磨机1台、活动扳手1套、开口扳手1套、内六角扳手1套。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______________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0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及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10%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POS收单服务协议B92PS

收单业务是指签约机构或银行向商户提供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就是最终持卡人在银行签约商户那里刷卡消费,银行结算。收单机构结算的过程就是从商户那边得到交易单据和交易数据,扣除按费率计算出的费用后打款给商户。

二、收单业务的参与方。

1、发卡机构:向持卡人发行各种银行卡,并通过提供各类相关的银行卡服务收取一定费用,是银行卡市场的发起者和组织者,是银行卡市场的卖方。

2、收单机构:负责特约商户的开拓与管理、授权请求、帐单结算等活动,其利益主要来源于特约商户交易手续费的分成、服务费。

3、持卡人及潜在持卡人:在银行卡市场中处于中心地位,是产生购买银行卡产品及其衍生产品需求的市场基础,是银行卡的领用者和金融机构、特约商户及银行卡组织利益的创造者,是市场营销的主要对象。

4、银行卡组织:关键职能在于建立、维护和扩大跨行信息交换网络,通过建立公共信息网络和统一的操作平台,向成员机构提供信息交换、清算和结算、统一授权、品牌营销、协助成员机构进行风险控制及反欺诈等服务。

5、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包括除银行卡组织以外的信息交换和转接业务机构、第三方金融服务公司、支付处理支援商等。

6、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有商户协议,受理银行卡的零售商、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

参考资料:

POS收单服务协议B92PS

一、什么是pos收单业务pos收单业务是指签约机构或银行向商户提供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就是最终持卡人在银行签约商户那里刷卡消费,银行结算。收单机构结算的过程就是从商户那边得到交易单据和交易数据,扣除按费率计算出的费用后打款给商户。

二、pos跨行手续费。

pos跨行交易商户结算手续费的分配涉及发卡行,提供pos机具和完成对商户资金结算的收单机构(统称收单方),以及提供跨行信息转接的中国银联。

pos跨行交易的商户结算手续费收益分配,采用固定发卡行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方式,即每笔商户结算手续费,发卡行获得的固定收益和银联收取的网络服务费执行如下标准:

(一)对宾馆、餐饮、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类的商户,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1.4%,银联网络服务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2%。

(二)对一般类型的商户,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0.7%,银联网络服务费的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1%。

(三)在上述(二)的基础上,对以下几类特殊行业或商户,现阶段可通过降低发卡行收益比例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标准的方式予以适当优惠:

1.对房地产、汽车销售类商户,发卡行固定收益及银联网络服务费比照一般类型商户的办法和标准收取,但发卡行收益每笔最高不超过40元,银联网络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元;对批发类的商户,发卡行固定收益及银联网络服务费比照一般类型商户的办法和标准收取,但发卡行收益每笔最高不超过16元,银联网络服务费最高不超过2元。(如果再高,所有收益都归收单方)。

2.对航空售票、加油、超市等类型的商户,发卡行固定收益及银联网络服务费比照一般类型商户减半收取,即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0.35%,银联网络服务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05%。3.对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发卡行和银联暂不参与收益分配。

三、业务开展的条件。

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应在所服务地市级中心城市配置专门人员或设立分支机构,并于业务开办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进行登记,提供以下材料: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业务开展应具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

(四)收单机构出具的业务合作意向证明;

(五)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牌照申请条件。

(一)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地方要有自己的分公司。

(二)每日流水最少一个亿。

(三)要有自己的管理系统、管理团队、业务团队。

五、业务利润。

(一)商户刷卡手续费的百分之二十。

(二)银行沉淀资金的存款收益。

(四)银行的额外补贴。

pos出租协议

甲方:

乙方:

为配合甲方发行的商通卡业务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pos机具租赁与维护的具体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予以共同遵守:

一、定义。

本协议中的pos机,是指由甲方委托乙方投放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处,可受理甲方发行的商通卡,产权属于乙方的pos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发行商通卡,并承担其制作、发行及相关费用。卡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3、甲方必须遵守双方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的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4、甲方须按时向乙方支付pos租赁费。

5.甲方自行做好pos的培训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必须遵守双方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得将甲方的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5、乙方提供pos的安装、撤除、维修、维护、甲方特约商户的操作培训等服务。

四、费用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赁费90000元/年(包含上海家得利所有门店的pos机具租赁及耗材费,日后增加pos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4、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程序变更、升级改造需求,需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5、撤机:

(1)单个撤机:租赁费清算至乙方收到甲方的单个撤机单后的五个工作日;

(2)批量撤机:乙方收到甲方的撤机单台数在10台以上的,甲、乙双方需另行约定撤机日期,租赁费清算至撤机日。

6、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五、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延迟支付pos使用费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中止所有已按甲方委托为甲方特约商户投放的pos设备受理商通卡。

六、免责条款。

2、乙方承担对于特约商户的受理终端pos的投放,维护等第三方服务职责,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甲方和特约商户及商通卡持有人三者间发生的由甲方发行的商通卡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和乙方无关。

七、其他。

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无法解决的,应交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本协议如需变更或终止,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于年月日签署,有效期年。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