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突发应急预案范文(13篇)

小编: 笔尘

应急预案是一项需要长期持续关注和更新的工作,不能仅仅制定一份预案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以下是一些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案例,希望能对您的编写提供帮助。

突发交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公路局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维护学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假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不得出现漏岗现象。

(四)带班领导、值班教师24小时开通通讯设备,确保联系畅通。

二、临时现场指挥部。

1、学校一旦出现火灾,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报火警并及时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值班教师及时切断学校所有电源,以免火灾进一步蔓延。减少学校的财产损失。更夫负责召集学校附近居民组织及时救火。报警后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立即抢救学校贵重物品及重要档案、账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窃、抢劫、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警(110)。

(2)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3)迅速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学校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当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开展抢救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预案。

三、报告与响应。

在学校出现突发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县教育局报告。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召集下,在事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突发事件有关表格,以备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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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交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汉中市水上(内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市交通局局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安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局企运科、市地方海事局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指导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检查落实;在发生重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时,决定启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航政科长兼任。其机构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本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承担本预案修改和管理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各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体制,建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组建抢险救援队伍,保证抢险设备器材,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提供资金保证;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区)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建设,组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不断提高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小学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1)加强管理。

1、建立在开学初和节假日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放学统一排队,在路上要求学生靠右边行走,确保安全。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学生集中上下学的时段,维护好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离开学校。

5、要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在距离学校一定距离的位置设立“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机减速慢行,注意过往学生,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2)加强教育。

1、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学生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减少事故的发生。

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在上下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斜穿马路,避免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1、迅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立即拨打电话120,请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请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采取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救护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突发交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员应积极地协助驾驶员对伤员就地进行救护。

2.报警和报告。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尽快报告到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部,并拨打110报警。

3.救护。

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应立即询问事故情况,了解人员伤害情况,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告知地点、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接车员接应。

在急救车未到来前,应使伤员平躺地上,并对其进行急救。发现伤员呼吸障碍,应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用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4.疏导交通。

在事故区域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响正常的交通通行。

5.现场保护。

现场应急过程中,应保护好现场,因救护伤员而移动现场时,要做必要的.标记,以满足事后对事故调查的需要。

突发重大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三、组织机构。

四、预警预防。

(一)、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6、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7、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8、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六、善后处理。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交通应急预案

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确保我县境内重要农村道路、防汛通道等主干道路安全畅通,及时处置各种道路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便捷出行及其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突发公共事件及其类别。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道路交通阻断,桥涵坍塌,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重特大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是指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取得营运资格的运输车辆、船舶,在道路、水上等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

2.汛期洪水造成道路交通阻断。主要是在汛期遇到特大洪水,使省道或重要县道、防汛通道造成阻断,或桥梁坍塌阻断交通等防碍正常交通运输的事件。

3.雪天或地震造成道路交通阻断。主要是遇到大雪天气,道路积雪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和地震造成的道路断裂、坍塌、滑坡,使道路交通严重受阻。

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出现交通事故,引起泄漏。主要是运输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如液氯、氨、甲醇、汽柴油等物品,在道路运输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引起泄漏,污染公路环境。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涉及本行政区域内,或超出本县处置能力的,需要上级部门帮助处置的重特大突发事件。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交通部门的职能,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危险货物运输,要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重在平时预防,要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增强防患意识。

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加强对局属二级机构的管理。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于道路交通阻断事件,按照公路法,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修复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可协调指导局属各交通单位,应急调配各交通单位车辆、机械、人员进行抢修。对我县处置能力确实有困难的,可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帮助处置。

4.科学调度,全力抢险。发生洪水险情或地震致使道路损坏中断、桥涵坍塌时,县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小组应快速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公路、海事等部门力量迅速到位,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施工机械,全力组织抢险,修复水毁或震毁公路、桥涵,保证公路的畅通和救灾物资的运送。必要时,县交通运输局可统一调度局属各交通单位的设备和力量,集中抢修毁坏公路,确保重要道路安全畅通。

局属涉及交通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

1.东至县交通运输局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对于雨雪天气或地震造成的道路阻断,可参照防汛抗洪应急预案执行。县交通运输局二级机构和地方海事、公路部门也要按照上级有关预案,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并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并根据不同阶段任务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补充专项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是局属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业务指导机构,系统各单位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局各单位包括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农村公路管理管理服务中心应在县交通运输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指挥长):程国庆。

副组长(副指挥长):陈义为、罗国红、凌贤玉、彭志高、于飞、彭林、刘小平。

成员:郑利华、方学农、胡俊、杨凯、王栋、苏晓六。

汪保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保和任办公室主任。必要时,县交通运输局可派出工作组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专项预案组织中的办公室为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事件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紧急重大事项,承办应急管理工作安排、检查和指导下属单位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局属各单位在县交通运输局的直接领导下,直接对辖区内交通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和恢复重建工作。

(一)预警系统。

县交通运输局应加强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的领导,要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本系统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制度,明确专门机构及时上报有关预警信息。主要是对辖区内可能性出现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水上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洪涝灾害可能造成的道路阻断和桥梁坍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出现事故引起泄露,可能造成对环境的重大污染等进行及时的预警。

对发生一般性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生重特大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县交通运输局在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机构。

(三)信息报告。

对已确定发生的辖区内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各执法中队有义务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报告。对重特大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各执法中队等最迟不超过2小时向所在乡镇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程度、事件发生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适时续报有关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对各执法中队等上报的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

(四)先期处置。

对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后,各执法中队应在地方政府的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先期处置。

1.就近的执法中队第一时间组织实施现场救助。

2.保护事故现场。

3.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泄漏的,要及时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

4.疏导交通或指挥车辆、行人绕行。

5.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或向县政府报告。

对重特大交通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县交通运输局将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不同类型事故,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1.组织在第一时间内就近积极开展应急救援。

2.根据不同事故类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好事故现场和交通秩序。

4.协调乡镇政府做好应急保障。

5.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或请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6.必要时启动交通战备保障队伍和运输设备,保障社会运输需求。

(六)现场指挥协调。

根据交通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启动县交通运输局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中的领导组织和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工作。

1.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启动《东至县交通运输局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系统。

2.发生洪涝灾害造成道路桥梁阻断的,启动《东至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抗洪应急保障预案》指挥系统。

3.发生危险货物车辆事故引起泄漏的,启动《东至县交通运输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指挥系统。

4.出现水上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启动《东至县水上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指挥系统。

(七)后期处置和恢复重建。

事发后,县交通运输局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人员安置、伤亡人员抚恤、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和损失补偿、有关保险理赔、资金紧急救助等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造成车辆、船舶损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赔偿后,由所在运输企业按照合同法负责运输设备的修复、更新。对于洪涝灾害造成的道路中断和桥梁坍塌,按照《公路法》分级管理的原则,县道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修复;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修复,县交通运输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或向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厅予以申报补助资金。

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农村道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和运输企业要按照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相关预案做好交通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相应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地方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的统一指挥和指导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切实做好应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和交通运输保障,保证道路畅通和社会运力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发生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同时,对应急队伍力量不足的,县交通运输局将调动各交通单位和局属各单位保障队伍,也可临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干部职工参与应急队伍,必要时启动交通战备保障队伍,各交通单位要在县政府、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上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运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运输户,参与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二)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在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当地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科学配置应急运输力量,应急运力不足的可调县交通战备运输、工程抢修保障大队,以保证紧急情况下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抢险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或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请援助。

县交通运输局每三年组织一次预案演练,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演练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救援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县农村道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道路损毁和桥梁坍塌事故造成交通中断的应急处置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发生交通运输事故配合交警等部门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的应急处置演练的组织和实施。

(二)宣传和培训。

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结合应急预案要求和开展的演练,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学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和自救、互救能力,并制定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计划,同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覆盖面,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三)责任与奖惩。

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瞒报、漏报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理。

交通应急预案

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为给人民群众在春运(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规范高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综合施策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强化路面整治养护,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

为加强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xx

副指挥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

成员:全镇干部、镇级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主任、交通协管员、劝导员。

职责: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指挥部下设三个救援队:

救援一队队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

成员:xx(安办主任)xxxx(派出所所长)xxxx(派出所民警)xx

职责:及时赶赴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配合公安交警勘验现场,指挥旅客向指定场所疏散,以缓解交通要道的压力,负责疏散地的治安和卫生保洁工作。及时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畅。

救援二队队长:xx(党委委员,分管安全)xx

成员:xx(卫生院院长)xxxx(安办工作人员)xxxx(交管站)xx

职责:营救受伤人员,严禁肇事逃逸,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以缓解道路运输压力。协助所在地村委会做好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和宣传解释工作。并组织劳力配合有关的进行道路维修、抢险整治工作。

救援三队队长:xx(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xx

成员:xx(信访办主任)xxxx(党政办主任)xxxx(财政所所长)xx

职责:负责通信联络,信息传递,报告上级相关部门,通知死、伤人员家属,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春运期间,镇派出所人员负责24小时轮流值班,预警电话:xx;

如遇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而导致交通堵塞,使我镇正常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的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xx镇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突发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单位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

(四)尾矿库企业单位,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单位;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单位。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录。

第四条 鼓励其他企业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单位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 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单位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 企业单位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单位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单位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 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单位,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单位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单位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单位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 企业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企业单位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十三条 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单位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 受理部门收到企业单位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单位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单位负担。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单位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 企业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 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单位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第二十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企业单位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交通应急预案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学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学校财产以及师生生命安全,以及学校的稳定、发展等。因此,我校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应急预案。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关系到一方的稳定,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学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为此。每一位教职员工,特别是学校行政,应时时刻刻装着防地质灾害工作,具有强烈的防地质灾害意识,将防地质灾害工作纳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长抓不懈,一抓到底。树立起防地质灾害责任重于泰山的防地质灾害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通力合作,将防地质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防地质灾害指挥小组:

由x组长,xx为成员。负责整个防地质灾害灾害的抢险工作,并迅速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抢险疏散小组:

由xx任组长,xx为成员。具体负责发生暴风雨等防地质灾害时的人员疏散,在保证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产抢救等工作,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疏散地为火车站前的空旷地带。

3、后勤保障小组:

由x组长,xx为成员。具体负责整个抢险工作的物资经费的准备工作,从物资和经济上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发生防地质灾害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到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全体教职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树立防地质灾害工作责任重大的意识。

1、定期检查:

学校应在每年的五至十月期间的每个月特别是暴风雨季节对学校内的房屋、校舍、围墙、用点设备设施、排洪通道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消除防地质灾害可能带来得隐患。

2、积极抢险:

一旦发生防地质灾害时,各小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迅速赶到学校,隐的时间上的主动在抢险中,首先抢险小组应及时迅速有效的疏散有危险的人员,特别是学生。同时,在保证抢险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产抢救,禁令减少财产损失。

3、及时上报:

一旦发生防地质灾害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

总之,在防地质灾害,在防地质灾害工作中,全体教职工不能有丝毫的麻痹,要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与泰山的意识,增强防地质灾害意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附:20xx年防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为预防幼儿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保障幼儿安全,我园制定了本预案。

一、成立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留园处理)。

副组长x(现场处理)。

成员:各班班主任。

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净园后两小时内,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特殊情况,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

二、该预案本着预防性和教育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经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体师幼及家长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制定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规定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幼儿园所有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组员报告情况;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向上级镇教办报告。

四、应急工作分工。幼儿园根据人员特点把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现场处理组(负责迅速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向交警报告;联系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向校内发出指令;向镇教办报告);留园处理组(负责迅速做好了解情况、接应工作)。

突发应急预案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效地制止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组长:校长。

2、成员:保安组、校园管理组、保卫科。

保安组:制止、制服在学校大门发生的侵害学生事件。

校园管理组:负责处理校园内侵害学生的事件。

保卫科:制止、制服在校园内发生的侵害学生事件。

1、保安组要严把学校大门第一关。

2、若发现有可疑人员在校门口聚集时,要及时劝走、驱散。

3、若来人来访未经允许强行闯入,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师及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4、若遇不法分子强行闯校门时,保安员及校园管理组成员要及时制止、制服;按响报警器、通知政教处和学校领导,拨打(110)报警。

5、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拨打(110)报警。

6、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关闭校门。

7、若在校园内学生受到不法分子伤害时,校园管理组成员迅速到达出事现场制止事态发展,并报警和保护现场。通知值班领导、教师要迅速到达出事现场。学生受伤较重时要先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

8、若发生打群架、劫持人质、犯罪案件时要及时拨打(110)报警。逐级上报,协助公安机关了解加害人情况和被害人情况。

9、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交通应急预案

(一)各班主任要经常向班级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学生进出校园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经过校门的马路安全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班主任要对本班放学各路队情况进行排查,有重点地做好部分学生的工作,做到警钟常鸣。

(三)值班教师。

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要将其报告给相关的班主任进行处理。

(四)值班教师要在学生进出校门的时间到现场做好组织工作,要指挥学生家长摆放好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以防止阻塞交通。

(五)学校组织的群体外出活动,需横穿公路、街道的,应提前与交警中队联系,请求其协助学生安全管理。

(一)凡实验小学教职员工如果遇到我校学生在校门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都要及时报告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处置,或者打电话120给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及相关班主任。

(二)学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教职员工都要负责地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突发应急预案

为适应深圳市旅游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行业整体防灾抗灾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涉外(港澳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公安局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处置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而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等。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旅游突发事件及其类别。

旅游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等事件,危及或损害到来深或本市外出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本市旅游业正常运行的紧急事件或状态。

在本市,旅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台风、地震、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旅游交通事故、火灾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非典等)、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游客健康与安全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的事件(较大规模投诉事件、重大旅游活动危机事件)以及因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和游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事件。

1.5事故分级。

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可分为四级: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涉及港澳台、涉外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资源开发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直接威胁游客安全。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涉及港澳台、涉外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有关部门提示、警示、劝告不能进行、开展某项旅游项目或者前往某个旅游目的地等。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本条所称的等级划分可以随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而补充。

1.6工作原则。

1.6.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要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治、救援、救助。

1.6.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我市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6.3属地救护,就地处置。在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和专业部门的指导下,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协调和配合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6.4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首接负责”原则,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接警信息,或边协调救援边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