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台账(模板18篇)

小编: 纸韵

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为组织员工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要求。范文九:规章制度的遵守是组织文化和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是个人素质的重要标志。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各课任教师要全面落实《课堂安全制度》、《学校活动课、体育课安全制度》、《学校实验课安全制度》、《学生学习用品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课堂学习安全。

2、严格执行《学生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学生到校情况,对未到校学生按《未到校学生处理程序》规定的办法,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查明没到校原因,进行相应处置。

3、学校或年段组织的跨班级学生活动和全校性活动,除制订活动安排计划外,必须制订书面的较详尽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规定操作。

4、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学生外出活动,严格实行《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组织人员必须制订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事先对活动场地及活动线路进行考察,排除隐患。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适时指导,全程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5、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包干区、教室或校外卫生打扫等劳动,只安排学生能安全完成的任务,禁止学生爬窗擦玻璃。学生劳动时,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劳动中按规定程序操作,且有教师监护。

6、走廊、楼梯等狭窄通道,是事故多发地带。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和走廊活动的教育和规范行为指导。值日教师要随时监控,对上下楼梯的规范行为和在走廊的不文明行为、激烈动作等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每天课间操或学校有大型集会活动,值日教师要按学校规定,在相应的楼梯口进行疏导,严防挤压事故发生。在楼梯口醒目处贴警示牌,严禁学生在楼梯滑扶手,任何教师发现此现象,都要及时制止,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7、严格执行《防溺水、游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防溺水教育,禁止学生私自到河水游泳。午睡时间,安排值日教师到河边巡查,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8、严格执行静校制度。学校把学生放学时间和静校时间告知家长。静校时间,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值日教师必须在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下班,不让学生在校园内有失控时间。

9、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班主任必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因家离校较远,有必要骑车的,必须由家长申请,班主任批准,并报学校教导处备案。

10、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教师。相关教师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中小学校园网是学校现代化发展重要组成部份,是学校数字化教育资源中心、信息发布交流技术平台,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场所,务必高度重视、规范管理、发挥效益。

二、中小学校园网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指导意见》设计和建设,装备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

三、中小学校园网涉及网络技术设备管理与维护、网络线路管理与维护,终端用户管理与监控,教育资源管理与开发、网络信息管理与安全、教学管理与效益等技术性强、安全性要求高的具体业务工作,务必设置管理机构,校级领导主管,配置精通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电子维修技术,具备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四、中小学校园网是学校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或改动布线结构;不得移动或改动网络设备位置;不得干扰、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所有设备、成套软件纳入固定资产规范管理。

五、校园网所有用户应以实名字注册,对自己所发布信息负全责,接受上级部门与公安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不得盗用他人账号,不得在校园网上发布不健康、非法信息,不得散布计算机病毒、传播黑客程序、滥用网络游戏。学生用户要严格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六、网络中心应全天24小时开机,设备和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处理,确保网络设备安全运转。

七、严禁在办公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信息。

八、非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中心机房,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九、管理人员应监视并记录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随时屏蔽有害网页,出现异常情况应根据需要立即关闭服务器系统,及时处理。出现危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监视电压、电流、湿温度等环境条件;监视运行的作业和信息传输情况;填写中心机房工作日志。

十、为了确保中心机房的安全,应逐步实现网管人员对服务器的远程操作。定期更换服务器口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口令。不得将系统特权授予普通用户,不得随意转给他人;对过期用户应及时收回所授予的权力。

十一、学校重要数据不得外泄,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应按权限、由专人完成,并作加密处理。

十二、收集整理网管中心技术档案。妥善保存备份资源。打印涉密资料应按权限保存,废弃资料应及时销毁。

十三、网管人员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实行安全巡查值班制度,严防漏电、着火、雷击、被盗、磁化、系统崩溃、病毒攻击、黑客入侵等不安全事故发生。危险品及可燃品不得带入机房。

十四、中心机房不会客、不做与网络安全运行与维护无关的事情。机房的设备与软件不随意外借。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伤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教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保护措施。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不安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教师要看好门户,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协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1、为使我园安全工作的基础更加牢固、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最大限度的保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及时传达省、市、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安排、布置和协调全园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全园安全意识。特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每月初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月安全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安全教育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分析园内安全工作形势,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任务,讨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3、定期每周一召开全体教师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分析讨论典型事故案例,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安全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措施及早落实、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4、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来园作讲座,强化全园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业务素质。

5、每年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下年安全工作要点,并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安全台账管理制度

2.1集团企管部负责建立、完善集团公司安全台账管理体系,对集团所属单位安全台账的设置、记录整理、使用和保管情况履行指导、检查和考核等职责,做好集团本级安全台账的设置、记录整理、使用和保管等工作。

2.2集团所属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台账管理体系,做好本单位安全台账的设置、记录整理、使用和保管等工作,对所属子公司安全台账的设置、记录整理、使用和保管情况履行指导、检查和考核等职责。

3.1简洁适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安全管理需要,简洁明了,自成体系。

3.2动态真实。按时记录、动态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相关数据、措施等,台账中收集的各类信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3.3系统规范。记载要规范分类,便于查找、归纳和总结。台账分类及记录。

4.1台账分类及内容:4.1.1组织机构及会议台账:

c)相关文件、通知、通报等:包含企业自行印发的和外来的文件、通知、通报等。4.1.2安全制度台账:

a)全员岗位安全职责:包括岗位安全职责,应与岗位工种一一对应;

b)安全责任书:包括各单位对上、对下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和重点岗位安全责任书;c)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各类安全方面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4.1.3安全教育台账:

e)安全考核奖惩记录:包括对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情况的考核记录,隐患整改和制度执行情况的奖惩记录等。

a)安全检查记录:包含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隐患或问题、整改要求和措施、完成时间和复查情况等记录,检查频次应按集团和企业的要求进行。

b)隐患整改记录:包含隐患名称、隐患级别、隐患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整改前临时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体)、完成进度、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等。隐患整改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

4.1.5应急管理台账:

c)演练、评价、修正完善等活动记录:按相关制定开展相应活动,并完整记录相应活动的过程和成果,如评价报告和完善后的预案等。

4.1.6主要设备设施台账:

qg/sw11.02—2011。

c)检验(维护、保养)记录:包括企业开展的常规检验(维护、保养)和特检部门开展的专业检验(维护、保养)记录,按次填写,并有检验(维护、保养)人员的签名,专业检验(维护、保养)的,应有相应报告。

4.1.7劳动防护台账:

a)职业安全卫生分析:包括尘、毒、噪声、射线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从事上述岗位员工的基本情况,防护用品用具配备调研情况等;b)防护用品用具发放、管理记录等。4.1.8安全投入台账:

a)常规投入:包括日常教育培训、防护用品配置、设备的常规检验保养等;

b)整改投入:包括事故隐患整改、事故(赔偿)支出、生产运行系统的优化完善等方面的投入计划、实际支出等记录。

4.1.9事故档案:

c)事故最终报告:应包含事故记录全部内容,并有最终事故原因及其分析、鉴定损失(伤亡)结果、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责任教育和今后管理改进情况等。

4.1.10其它台账:

各单位认为应建立的其它各类安全台账,包括危化品管理台账、消防台账、项目工程(零星工程)管理台账等。4.2记录与收集:

4.2.1自制记录应做到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文并茂、全面完整,该签名的应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名。

4.2.2各类需要收集的安全信息应以原件或其复印件归入台账。信息量较大的可只建立索引目录,不直接归入台账,但所索引内容应得到较好的保存与归档。4.2.3安全台账记录与收集的内容应具有较好的追溯能力。4.3归档与使用:

5.1安全台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整体反映,在安全检查中,企业应将台账检查列入必检项目。

以批评教育;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可给予经济上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总经理在2011年6月批准并首次实施。本标准由集团企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

(四)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信息技术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一)校园网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二)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各科室、教研组、各上网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四)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即时备案。

(五)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未经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允许,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提供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服务。

(六)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通过网络中心分配的专用帐号进行发布。帐号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公布转借。

(七)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信息技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信息技术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信息中心可向所在科室或年级组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

1. 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7)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 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3. 盗用他人帐号或ip地址的。

4. 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5.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6. 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7. 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8. 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凡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学校一定损失的,由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该使用者负责。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本管理制度中由学校校长室、信息技术组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台账管理制度

为使安全管理台账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

3.1.1、安全会议台帐应设有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处理结果等栏目。

3.1.2、公司安全会议台帐主要应填写公司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季度安全例会及专题安全会议。

3.1.3、各单位安全会议台帐主要应填写每月安全例会及专题安全会,尤其对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另外,要有相应的安全会议记录,必须有参加人员的签名。

3.2.1、公司安全组织台帐: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部门组成成员填入台帐内。

3.2.2、部门安全组织台帐:填写本部门主管领导、安监部门及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网络成员。

安全教育台帐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台帐”的要求执行。

3.3.1、公司安全教育台帐中应填写以下内容: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公司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受教育情况;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3.3.2、各单位安全教育台帐中应填写以下内容:本单位领导和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情况;日常安全教育及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情况等。

3.3.3、安全教育台帐至少应设安全教育内容、授教者姓名、授课地点、教育时间、考试成绩、受教人签名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

3.4.1、安全检查台帐至少应设检查类别、检查时间、受检部门、检查情况、隐患情况、隐患整改日期、隐患完成日期、检查人签字、复查情况等。

3.4.2、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月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节前安全检查及不定期安全检查等。

3.4.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安全因素和问题、整改要求及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3.5、隐患治理台帐。

3.5.1、根据《事故隐患管理制度》按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的原则,事故隐患治理台帐按公司、各单位实行分级管理。

3.5.2、凡发生在所在单位的隐患,不论级别、不论资金来源,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填写。

3.5.3、隐患治理台帐至少应设隐患所在单位、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

3.6、事故台帐。

3.6.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

3.6.2、公司、各部门的各级事故归口单位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和其它事故)。

3.6.3、事故台帐至少应设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发生地点、事故类别、发生概况、“四不放过”执行情况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事故概况等填入事故发生概况栏中。

3.6.4、凡发生在各单位的.事故,不论事故大小、不论事故种类,均应填入本单位的事故台帐内。

3.7、安全生产奖励台帐。

3.7.1、安全生产奖励的范围: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安全活动的优胜者;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或参加抢救,对减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有显著成绩者;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方面,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者。

3.7.2、安全生产奖励台帐至少应设被考核部门和个人、奖励内容、奖励情况、奖励依据等。

3.8、安全生产处罚台帐。

3.8.1、安全生产处罚台帐应记录以下内容: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责任人员、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对分包单位违章违纪的处罚。

3.9.1、安全活动台帐应记录以下内容:组织开展上级及公司的系列安全活动以及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种安全活动。

3.9.2、安全活动台帐至少应设活动内容、开展时间、组织单位、参加人数等。

3.10、特殊作业人员台帐。

特殊作业人员台帐记录特殊作业人员(电焊、火焊、起重、探伤、电工、司机等)的名单及复印证件。

3.11、各部门除建立以上十种台帐外,应根据自己具体部门特点增加相应的台帐。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四、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五、班主任、各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六、微机室、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办公室、宿舍五个部门,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学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八、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学校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臵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学校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学校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领用剧毒危险物品不能超过教学需要的使用量限额。如需较大使用量的,学校须报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并备案。

九、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十、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工作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做好来客登记工作,拒绝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两到校前30分钟开大门,疏导学生安全进入校园,制止学生携带食品进入校园,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课前15分钟门卫人员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课前后15分钟当天值月教师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4、如有帮助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校园,需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放学后20分钟关闭大门,不得让学校以外人员进入校园。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7、幼儿班放学时,与幼儿班最后一节课老师负责幼儿家长对接,让家长接走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年级离开校园。

8、放学后,注意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寒暑假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人员进入校园。

1、两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放学后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分管德育校长及值月(值日)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5、整理路队教师不在时,需向德育校长请假,由德育校长负责整理路队。

6、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教导处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7、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8、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做好学生来校、回家的教育和监护义务。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上课教师要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提前脱离工作岗位。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4、科任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5、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况。

6、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致伤性活动器具。其他教师不得截留学生留在教师里。

7、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8、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9、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10、微机课、围棋课以及低年级室外课的科任教师要做好课前组织工作。

11、幼儿班实行课前课后安全护导制度,由当节课教师负责。

1、分管领导在开学前要对学校的设备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安排整改。开学后定期进行安排排查,及时补救。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学校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学校工人在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4、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对不能及时维修的需安排有关人员看护。

1、要定时开关热水电源,定时填补生活用水,避免供水设备损坏。

2、供水工人在工作之余随机关闭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3、要注意调适好水温,防止师生烧伤。

4、供水工人要及时维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5、教师不得在锅炉房堆积摆放其他用品。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况。

3、学生文明有序活动,不准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每天安排课间安全监护教师,发现学生有危险性游戏,及时制止、教育。

5、学校每天安排一名教师负责课间安全监护,本人当日请假者,由本人安排其他教师进行课间护导。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要制定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班主任要做好早操、升旗仪式、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学生上下楼梯及班级安全管理工作。

1、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教育学生不准随意触摸电源线头、线盒。

2、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况要当天完成。

3、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不得随意改变用电线路。

4、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1、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教师为学生疏导的第一责任人。

2、如遇下雨冰雹等自然灾害,实行分班整队放学,德育校长、值月校长、值月教师要做好组织工作。

3、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时,任何教师不得逃避责任和义务,做好学生的防护工作。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

7、 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9、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10、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11、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12、乘座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是食品成品管理第一责任人,食堂要配有食品成品留样人员和监督人员,专门负责留样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食品留样范围是每日早、午、晚餐及活动用餐。

三、食品加工成熟后、出售前,留样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及时留样。

四、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柜存放。留样用具、容器和设备要按规定及时清洗和消毒并专门存放。

五、留样食品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00克。

六、要认真做好每餐留样记录品种、时间、留样人、监督人和处理记录。

安全台账管理制度_安全台账管理制度办法

形成了工作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镇长具体抓,镇直各单位负责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网络,认真部署安排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行使安全生产的协调监督等职能。明确*名人员为安监站工作人员,负责抓好各项安全生产的开展落实。

二、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

针对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庞大系统的工程的实际,镇政府认真抓好组织网络建设,落实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各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落实,制定出台了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在本区域的有序进行。

三、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

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大对道路交通,沙场、建筑工地危险物品和烟花爆竹等专项整治。对营造车辆的超员、超载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对无证摩托车、三轮车、货车违章载人、超载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建筑工地的违章施工行为的批评教育处罚。在**户以上村寨实行消防制度,制定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

四、加大对重大节假日的整治。

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组织力量对道路交通、沙场、建筑工地、危险物品、烟花爆竹及社会消防等巡防排查,及时查出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停业整顿,制定长期整改方案,逐步加以落实解决。重点做好客运车辆及非营运车辆的运输管理,做到依法、依章运输,实行车辆驾驶员运输准入制度。

五、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总结。

对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予以认真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不足,找准取得的经验、成绩,抓住下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推进,不断完善,不断取得新成绩。

六、加大宣传,增强人们安全生产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标语、专栏、安全生产活动月案例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让人们做到依法生产,增强大家的学法、用法的意识。用法律法规规范全社会的生产生活行为,努力营造全镇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的环境。

七、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逐步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针对各行业领域的特点,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镇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重点村寨消防安全制度,安监站工作职责,重大节假日值班制度,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处理预案等。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根据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学生进出校园作出以下规定:

1、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先整理仪容仪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门卫有权纠正,屡教不改者按校规校纪处理;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下车步行进出校门,学生进校后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校园内禁止骑车或乱放车辆;进入学校上课迟到的同学必须自觉登记姓名、班级及迟到的原因。全体学生必须配合门卫人员的管理,尊重他们履行职责的工作,不得干扰、破坏学生进出校门的正常秩序。

2、学生迟到后应向值日教师说明情况,获得同意才可以进入班级上课。

3、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允许进出校园,如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批准后,凭借学生请假条才可以离开学校。

4、禁止学生在校园里面边走边吃东西,禁止带食品到教室。

5、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本人证件或者经被联系人同意后方可进校。

6、来校开会者须出示开会通知后方可进入校园。有小车进校要听从门卫指定区域停车。召开家长会时,校内不准停车。

7、教职员工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学生自行车一律停放停车区域并上好锁。

8、携带学校物品出校时,须持有携物出门证,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

9、进出校园严禁翻越围墙。

10、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保持校园整洁;严禁乱刻乱画、乱吐乱扔。

11、严禁在校园张贴大、小字报及非法宣传品。

12、通告、通知、海报、启事等必须张贴在布告栏内。

13、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学校统一安排地点。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在施工地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 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工、木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围观干扰,后勤员工修剪绿篱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半径为15米以内,水泵开机时,学生不准进入半径15米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园内点燃明火焚烧垃圾。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不要超负荷用电。

自然、劳技等科目的教师在实验、劳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和公物财产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席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学生必须经课任教师同意,实行谁留学生谁看管、谁负责。任何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放学后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学校实行净校制度,避免学生在放学后仍逗留在校园,出现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学生管理

十七、学生应当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等带进学校。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严禁用猎物等。

2、进入校园,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边走路,一边追逐打闹,注意力要集中;不得并排行走,以免妨碍交通。

3、为防止楼道拥挤,确保上下楼的秩序,凡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乱跳楼梯或在楼梯上打闹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拥。各年级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楼顺序上下楼(楼两头班级走各自附近楼梯,靠近后楼梯的班级走后楼梯。)任何人不得乱关铁门,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4、进入校园内要文明游戏,尤其在楼道走廊内,不要追逐打闹、捉迷藏;不要在楼拐角处等奔跑;严禁下楼梯时沿扶手栏杆向下滑行;严禁楼上的学生站在窗台或身体伸出窗外打扫卫生、擦玻璃等危险工作,严禁从楼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发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电,保护好学校或班级的电源;不要接触裸露的电线,不抓摸、破坏电源插头等,确保人身安全;到饮水机处接开水时要按顺序,不要推挤,防止烫伤;不要捅马蜂窝,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严禁攀爬、翻越墙头和走廊护栏。禁止乱扔、投掷砖头、石子等,不得拿树枝、棍或用绳拴东西乱舞;不得用弹弓等打鸟或瞄准他人;禁止从楼上乱扔东西或隔墙抛掷硬物、垃圾等,以免砸伤过往的行人,造成意外伤害。

7、不要把衣扣、笔帽、钱币等小东西含在口里玩,以免进入喉咙或吞入肚里,造成伤害。不得购买、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动植物,以免中毒。

8、荡秋千时不要一拥而上,防止绳索断裂摔伤,在秋千运动的范围内不得站人,以免发生相撞事故;用联合器械架、单双杠玩锻练时,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说笑打闹,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伤。不要到墙根玩耍游逛,远离断壁危房,确保安全。

9、进行踢足球、打篮球等对抗性运动时,要文明礼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护,注意保护好头部,并尽可能防止腿部踢伤、骨折等;进行田径运动时,要严格按照老师的安排,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避免拉伤。

10、在做各类实验时,要听从老师的具体要求,按照操作规范认真地操作,避免腐蚀、灼伤、爆炸等危险发生。

11、考试失败、丢东西或做错了事等,要敢于面对,不能怕受责罚而不敢回家,更不能离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时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给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静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带走外出,被人拐卖。

12、在看电影,集会、联欢等,万一发生停电、火灾、爆炸等事故,应冷静观察,听从组织者的指挥,尽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拥挤,造成伤害。

安全检查和监督

十八、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安全检查。

1、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服务设施;

2、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3、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

4、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安全检查的事项。

在对上述各项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

安全事故责任

十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严格过错责任原则,因学校管理不当和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2、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3、学校向师生提供的药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7、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8、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9、学校或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学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管理无不当、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1、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校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2、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3、学校放学净校后,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擅自到校活动发生的;

5、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6、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会原因(如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安全事故处理

二十二、学校安全事故实行报告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2、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二十三、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学生参加保险的,学校或学生的监护人应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奖 惩

二十五、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学校安全责任人要承担责任:

1、 违反本规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的;

2、 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 违反本规定第七、八条的,由学校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七、违反第十七条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二十八、 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职员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九、因学校教师或后勤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将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 则

三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 小学校务委员会。

小学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3)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4)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5)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安全专职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各班班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一、扎实抓好制度的落实,重点是督查安全工作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得力,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等。

二、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紧急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要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具体记录隐患项目名称、地点、具体内容、限期整改时间、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等情况,定期检查督促。

四、对未彻底改正的.,不得销案,并上报校务会,由学校给出处理意见。

五、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学校将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六、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护导教师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5、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6、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7、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阳罗二小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以及应用和服务软件所构成的集成系统。

任何办公室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动网络设备。

维护、管理和使用网络的任何合法使用人必须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用户应办理入网登记、备案手续,并签署相应的责任书。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各办公室负责人要进行监督。

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应负责审查上网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准确、科学、严谨,力求文字简洁通畅,画面清晰、健康。

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微机上阅读、录制、转发、传送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及软件。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更改连网微机的ip地址;严禁盗用他人的ip地址、密码和电子邮件账号。

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干扰其他用户,攻击、破坏网络服务和设备。

本网不允许任何人有软件侵权行为,不得使用来路不明、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责任制。学校信息中心确保机房设备使用安全、运转正常、线路畅通;各办公室责成专人负责二级设备的环境安全、清洁,确保设备、线路不受损坏。应有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盗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学校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对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指导网络安全工作;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管理的违纪、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网络犯罪行为。

领导小组负责人由主管校长或学校党委书记担任。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用户,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网络连接直至报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诉诸法律。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和校园环境秩序,确保学校师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对出人校园的机动车辆作如下管理规定:

1.校园场地仅限于学校公务车、教职工私车停放及经学校同意进校的外来办事人员车辆的临时停放。

2.开车进人校园的外来人员,要在学校传达室进行车牌号登记,否则不许进入校园。

3.凡进人校园的机动车必须按学校划定的区域和泊位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办理公务的车辆,经主管领导批准,按保安人员的指定区域停放。

4.全校性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时,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临时性车辆停放。

5.教职工及学校机动车出、人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限速5千米/小时,严禁鸣号和开启大灯。在中午和大晚自习放学时,机动车一律延时10分钟(比照下课时间)出入校门,门卫有权对违规车辆限制通行,严防事故的发生。

6.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车辆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非学生在校时间,未经允许也不能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

7.严禁在校园内学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和驾驶无合法手续的车辆;严禁外来车辆在校内存放。

8.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一律无条件放行;出租车严禁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9.在学生进校期间、广播操期间,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垃圾清运车辆限制在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出人校园,同时要求进校园车辆限速在10千米/小时。

10.机动车进人校园,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凡在学校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应负全责。

11.机动车驾驶员要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和公私财物,如有违反予以赔偿;车主应及时关锁好门窗,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区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校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校区消防安全管理。主管校长为校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的保卫负责人为校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义务消防队。

2、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

3、各楼房的楼道和楼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及电教机房,前后门要开启自如。

4、学生严禁带打发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5、校内各室内,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热棒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6、电器产品的购置,应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7、定期组织师生员工熟悉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组织灭火疏散演练,做到万无一失。

1、消防领导小组每月要检查学校教学楼的线路,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2、增设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教学楼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

3、禁止在办公室、门卫值班室、活动室、教室等场所,使用电炉和其他不合格的电器。

4、各办公室、活动室、教室等场所,老师下班后,要做到及时将灯,电扇,饮水机,空调,电脑等电源关闭。

5、一旦发现火灾事故,立即拨打“119”,要严密组织师生疏散,确保师生安全,尽最大的力量减少财产损失。

6、如出现火灾事故,及时报告主管教育部门和上级领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处以重罚或进行刑事处罚。

1、要做好食堂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食堂内应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每点配置数量不少于2具;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不得随意抽烟,点蜡烛,严禁工作人员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3、食堂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液化气等燃气,并熟悉火灾情况下的灭火处置程序。

4、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易爆物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并时时注意。

5、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人到点火,火灭走人。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宿舍楼内每层设置两个灭火器存放点,每点配置数量不少于2具。

3、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4、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6、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

8、学生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除照明外的其他电器。

1、学校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部位人员以及全校师生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2、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学校应当每年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并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学校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