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一个人同学(优质17篇)

小编: LZ文人

优秀作文不仅在语言表达上有精彩之处,在文采和思想深度上也能够给人以启发和思索的余地。请大家仔细阅读下方的优秀作文范文,相信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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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不得不承认,时间就像一支箭,飞出去,就回不来了。六年的光阴就像流水,“哗——”就从身边流过了。六年里,我们在一起哭时一起哭、笑时一起笑······所以,毕业的时候,最舍不得的还是同学。

要说难忘的同学,其实有很多。

文兰,算是我的闺蜜吧。该怎么说她好呢?虽然她表面上大大咧咧的,但是不得不承认,她其实是一个心思很细腻的女生,她懂得怎么去照顾你、安慰你,这是她最大的优点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其实你会感到轻松、自然、快乐!

还有之骞,虽然看起来像一个温柔的女生,其实她是一个很暴力的女生,但是和她在一起很自然吧。她很开朗,很喜欢为人打抱不平,有时候一些男生欺负文兰的时候,她都会叫上我一起去收拾那些男生(因为他们都说我是女汉子),还有一次我们因为一件事吵架,而且还和对方说以后互相不要再见到了(意思是绝交咯),但是后来没多久,我们就复合了,毕竟是好姐妹嘛,自然也少不了吵架啦!

俏茜,她是属于一种很呆萌,很天真的女孩,因为俏茜最拿手的就是卖萌,所以经常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用流氓兔的表情把我逗笑,其实,俏茜还跟心萌思奇学了很多的经典语录,发现跟她在一起久了,就会变得很二的!

我们大家一起疯过,一起闹过,最快乐的日子总是最难忘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再怎么舍不得,终究还是要分开的。我相信,彼此的友谊,会地久天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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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巧舌如簧的小嘴巴,再加上身轻如燕的身体,构成了一个阳光男孩。

他学习不错,是前几名。他体育不错,是体育委员。他不错,常被当范文在班上读。他人缘不错,班上的人都和他是“哥们儿”。

记得有一次,我们举行运动会,他四个项目都有,而有的同学却一个都没有,那天下午是拔河比赛项目,我们班的选手都是大力士,个个都满怀信心的参赛。

比赛开始了,他不顾受伤的危险使劲向后拽,只见他满脸通红,两个眉毛“接”到了一起,手腕上青筋怒暴,好像谁都不可以把绳子从他手里夺出去似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班胜了,全年级第一,他在黑板上写下了“我们胜利了!”几个挺拔有力的大字,使同学们十分开心。

他就是孙尧,我在小学生涯中的一个“好哥们”,更是一位使我难忘的好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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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学阶段中,有许多同学都最要好的朋友,他们和我一起长大,一起学习。但是,谭家豪是我最难忘的同学。

记得有一次,谭家豪连续发了4天烧,我们都很担心他。谁知当星期五中午时,他带着病回来了,那时正是篮球比赛的前夕。

在赛场上,气氛很紧张。在篮球场旁,我们喊道:“谭家豪加油,谭家豪加油……”但是,谭家豪依然很痛苦,软弱无力,不能表现好。谁知,下场后,他的事情显示出很快乐。我心想:他一定很辛苦,但是为了不让我们担心。

后来,他被换了下来,但是脸上还是笑容满面。在场下,他一直喊:“六一班加油,六一班加油。”脸上没一点痛苦的表情,只有满脸的笑容。

后来,我们班居然打败了二班。这时,女同学也受到了谭家豪的鼓舞在篮球场上不再惧怕。而罗明在场上被篮球砸到了脸,眼睛红了,但是她顽强地打了下去。这都是因为谭家豪这带病上场,给了我们班的同学一个极大的鼓舞。

在小学阶段中,这一件带病上场的事我是不会忘记,一直记在信你,谭家豪这位同学我也不会忘记的。就是他,帮我们的班级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想班集体会永远记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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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难忘的人是我的爷爷。

虽然现在我长大了,可爷爷依然疼爱我。

爷爷总说我和他是真正的爷孙俩,他经常旁若无人的看着我开心的说“亲孙子,真金子,错不了”。因为我的胎记形状,位置竟然和爷爷的一模一样。不知什么原因,我从小就很黏爷爷。有什么不舒服,虽然不会说,但总是嚷着要和爷爷在一起。爷爷好像也总是有心灵感应:无论他在哪里,无论多晚,他好像能够感觉到我需要他。总是及时打电话或是把我接到他的身边照顾我。

就连睡觉时我也总是要听着爷爷讲故事,才能在他温暖的怀抱中甜甜地睡着。有时,爷爷讲着故事不知不觉睡着了,我就叫醒爷爷让他继续,爷爷总是强打精神继续讲,直到我满意的熟睡。

记得有一次我出水痘奇痒难忍,爷爷担心我把水痘挠破留下疤痕,就把他的睡衣反过来让我穿上,袖口也用皮筋扎起来,我的手就挠不到皮肤上了。就这样,爷爷还是不放心。睡觉时,又把睡衣一半压在他的身体下面,我稍有动静,他就立刻醒来以最快的速度按住我的双手。爸爸妈妈多次要求换爷爷休息,可是爷爷却担心爸爸妈妈照顾不好我,而坚持他来“值夜班”。在爷爷的精心照顾下,半个月后,水痘下去了,可亲爱的爷爷却累得病倒了。

现在,爷爷不常和我们住在一起。但他久久望着我时,那充满慈爱的笑容和温暖的话语,还有对我无微不至的关爱,让我铭记在心,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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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写最难忘的同学,你也许会认为我会写我的朋友、同桌,可是,你错了,我要写的是我们班的:邹昕洋同学。

由于我和邹昕洋当过一段时间的同桌,再加上他是我补习班同学的缘故,我对他甚是了解。

邹昕洋在朗诵的时候、上课的时候,都很严肃,可我知道,他并不是整天都很严肃,反而在课余时间风趣幽默,这是他天生的性格吧?就拿上作文课那天来说吧,课前,邹昕洋拿着王博买的果汁喝,喝完之后,笑道:“真难喝、”我和王博异口同声地说了就:“那你还喝?”邹昕洋笑而不语,拿起他那超大个儿的“康师傅”矿泉水,自娱自乐地模仿着电视剧中的“吕子乔”一角,带着川味儿口音说了一大段台词,引得在场听的人哄堂大笑,陆城安刚喝的一口水差点儿就喷出来了,而我,差点儿把相机给扔了!不但笑死人,还吓死人。

邹昕洋刚模仿完“吕子乔”水瓶就掉了下来——他的嘴叼着水瓶,而,他笑了。拾起水瓶,又拿出水杯,对韩聪达说:“这是买咖啡赠的,看我喝啊——”说着,便拿着水杯,翘起兰花指儿,边喝边说:“董艺涵董艺涵,给我照下来!”拿着相机的我只得从命,刚照了一张照片,他又要求拿自己的手机照相,只能拿着他的手机,找了好几张相片,邹昕洋终得罢休,自我欣赏地看着照片,他的滑稽动作又引起大家的哈哈大笑。

同窗五年,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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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同学之间的友情一样是伟大的,无私的。在学校里学习了三年,不久,我们将要离开母校了,我一定会将这里的人和事,深深地记在心中,永不忘怀。

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天上的云层将阳光遮住了,冷冷的北风呼呼地呼啸着。在教室里的同学个个生龙活虎,因为下节课就是同学们期待已久的体育课。同学们一个个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可我不知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肚子里翻江倒海般地一阵阵绞痛。我心里充满了悲愤之情,我多么想象其他同学一样,在操场上欢快地奔跑,尽情地挥洒着自己的汗水啊!

可我因为这该死的肚子,我只能在教室里干坐着了。正当我感慨万千之时,上课铃响了起来,大家立刻一片欢呼,迅速地排好了队伍,向操场上进军。我看着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教室,意味深长地长叹了口气。

这时,胡启文从教室门口经过时,发现了我还在教室里,“咦”了一声,跑了过来,问道:“你怎么不去上体育课啊?”我摆了摆手,没精打采地说:“我肚子有点痛,你先去吧,我在这里休息一会。”胡启文惊讶地说:“肚子痛啊,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我跟体育老师请个假,体育课我也不上了,就留下来照顾你吧。”他转身就去拿水杯,要给我倒水。我一听可就急了,心想他可是个体育积极分子,而且这节体育课他也是跟我一样,期待了很久的。正所谓“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我自己既然不能上喜欢的体育课,但不能也让别人陪着我一起在教室里呆着啊。

我连忙拉着胡启文说:“算了,你去上体育课吧,我自己还可以照顾自己的。”胡启文听了可不乐意了,说:“你还当不当我是朋友啊!

朋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嘛。再说了,不就一节体育课吗,以后上的机会多的是。”他甩开我的手,倒了一杯温水给我。听了他那理直气壮的一番话,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了,只好接过水喝了下去。这平常喝起来无色无味的一杯温开水,今天便如同灌了蜜一样甜。一杯水下肚后,我肚子的疼痛也少了许多。

胡启文见我还比较“听话”,就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说:“你在这休息一下,我去给你家人打个电话。”说完,也不管我同不同意,就跑了出去。

我只好趴在桌上休息,不知不觉中便睡着了。也不知睡了多久,当我醒来后,隐约间看见胡启文在走廊上走来走去,不停地搓着手,还时不时地哈哈气,明显是太冷了。我一时间一阵心酸,双眼也朦胧起来,只觉胡启文的身影发出金子般的光芒来……如今,我们在学校里生活了三年,转眼间同学们马上也将各奔东西,以后见面的机会怕是越来越少了。三年了,三年想起来似乎很漫长,可走完这三年才发现时间流逝得飞快。回首一望,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历历在目,一切仿佛都是发生在昨天的事情一般。平日,在学校里同学见面,都已司空见惯了。可多少年后,当我们望着浩浩星空,说不定会想起,曾经和同学一起数过星星呢!

回想起来,涌上心头的有欣慰,心酸,欢乐,失落……现在的时光看似漫长,其实很短暂,让我们好好珍惜和同学们在一起的时光,尊重同学之间的这份情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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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小学的生活就要结束了,回想起难忘的小学生活,真有点怀念.在我的小学生活里,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它们就像一个个贝壳一样.有的光彩夺目,有的暗然发黑.

快要离开我那宽敞明亮的教室了;快要离开风景如画的校园了;快要离开那朝夕相处的老师和同学们了,心中不免产生种种难忘的情绪。因为在这六年中,那人那事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回忆。

记得在五年级寒假去中山城旅游那件难忘的事来说吧。那一次,我们在没有父母老师的陪同下,跟着旅游团到香港玩一玩。本来我们是要高高兴兴地放松一下,可是,因为一件小事,我跟同学大打出手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刚开始,我们班的两个同学在吵架,接着呢我就和另一个同学去劝架,可是劝着劝着就变成我们两个在吵架了,接着我们两个因为一怒之下就开始打起来了,最后“两败俱伤、遍体鳞伤”,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后来玩的那几天因为这件事影响着我们俩的心情,后来仔细想想何必呢,大家同学一场,为了这么点小事就打架真不值得,而且是我们同学间那份友谊使我们互相道歉认错。

我们因为一件小事而一时冲动吵起来,那是因为我们不成熟。而后来我们又和好如初,那是因为我们都有一颗宽容的心,能够包容对方的缺点。这事使我难忘,它教我如何与人相处,如何珍惜那份友谊。

难忘小学生活,难忘小学生活教给我的种种。

有一个人,中等个儿,扎着马尾辫,一对小眼睛,经常帮助老师给同学们听写。说到这儿,大家可能知道是谁了吧!我品学兼优的“死党”——费森垚。说起费森垚,那是一天一夜也说不完。也许你会认为我说的有点儿夸张了,可我不这么认为。虽然我只与她相处了一年,可我却感受到了她身上特有的朝气和任劳任怨的精神。

费森垚是咱班的中队长,每次班队课她总是把气氛带动得很好,讲起话来幽默有趣,振振有词她总是那么富有朝气,富有激情,这不得不使同学们喜欢她。老师批改作业,忙不过来时,费森垚积极地帮老师的忙;同学们遇到了困难,费森垚总是热情地帮忙;每次老师给同学们听写完后,总是有几个“调皮蛋”不合格,老师就叫费森垚给他们重新听写,她毫无怨言,从不叫苦叫累。当老师表扬她时,她只是微微地一笑,在心里一次又一次的鼓励自己要做得更好。

费森垚既是老师的小助手,又是同学们的开心果,更是我的“死党”。每天早晨,我们在路上会碰到,就一起上学;每天下课,就一起玩;放学时,偶尔买点儿零食,她尝尝我的,我尝尝她的,可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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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小学生活中,有许许多多个朋友,但让我难忘的有好几个。这些难忘,都是一杯杯香醇的美酒。

蕫芷妍,她的外号叫忘情,我们几个女生都会叫她忘情,让我最难忘的当然就是忘情这个名字了,这个名字是我给她取的,至于这个名字,肯定不是随便取的,当然会有依据。这个故事要从上个学期的期末说起:

上个学期期末考试过后,我们一起结伴到郭靓家里去玩,一到郭靓家,芷妍就打开电脑玩起了百战天下,我问她:芷妍,你在玩什么啊?我回家去也要玩,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好加你!芷妍告诉我:游戏名叫‘百战天下’,我、郭靓、伊婷都有玩,我在里面叫做‘忘情,笙歌’我听了,马上叫起来:忘情?!忘情水啊!听了我说的我和阿悄就唱起来:啊~给我一杯忘情水!就这样,芷妍的另一个名字就变成了忘情。

陈小璐,我们叫她阿悄,这是郭靓取的。还记得那一次吵架,那是一个星期五的中午,因为之前阿悄总是会对我说我要跟你绝交,虽然我知道她是在开玩笑,但听过来心里也会不舒服,我就对她说:你这么喜欢跟我绝交吗?阿悄弱弱地回答了一句:不是啊,我只是在开玩笑……我强颜欢笑了一下:呵呵,我们的友谊就是用来利用的吗?说完这句话我就马上走了,因为我怕再呆在那里我会哭出来。后来我们又和好了,不过正是这次吵架,是我们的友谊更近了一步。

邵佳乐,我和她是因为每天中午最迟回家,聊在一起,说了很多真心话,才成为朋友。

郑秀颖、王之如,我和她们最初是因为共同的偶像,才聊起来的,越到后来,我们就成为了好朋友。

所谓好朋友就像我们一样,可以畅谈心中的感觉,彼此关心,彼此照顾,时而哈哈大笑,时而争得面红赤,却不会放在心上。你们永远是我心中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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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六年的小学生活接近尾声,朝夕相处的同学们也将去往不同的学校继续学习。回忆起我和同学们一起在农庄冒险游历的往事,总是激动不已,时光会散,但我永远忘不了一起玩耍的同学们。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我们一群小伙伴来到了一个私人农庄吃饭。那里有一个用红砖砌的四角的大房子,旁边还有一座用木头和茅草搭盖的双层小楼,小楼底下有三个鱼塘,鱼塘旁边的空地上堆积着一大堆的石头,刺激的游历就此开始了。

他们指着那个小茅屋说:“要不我们进去看看?”小屋里都堆着杂物,特别阴森,谁都不敢迈出第一步。

机灵鬼小蔡说:“要不我们石头剪刀布,谁输了谁就进去。”他的建议得到同学们一致同意,虽然我内心还有几分不情愿,但看大家都同意了,也不得不勉强点了点头。

“剪刀石头布。”大家一边喊一边伸出自己的小手。惨了,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竟然输了。他们把我使劲一推,门一关,顿时没了动静。我呆在里面,身子不停地在颤抖,没几分钟,我马上冲了出去。“咦?人都去哪了?可恶,趁我不注意的时候跑了。”我心想着,马上跑下去,突然之间,他们从后面跑了出来,吓我一跳。

我不由得火冒三丈,很想逮住他们狂揍一顿,大伦说:“多多包容啦!要不带你去玩好玩的。”“还算你识相,不然本姑娘要你好看。”

跟着大伦来到池塘边,他忽然转头跟我说:“要不我们玩勇敢者游戏?”随后他指了指渔船,我们一致同意。

“有请一号选手。”老仁说,然后,小蔡先走到了船头,他左脚踩在船头上,左手扶着绑着船的杆子,他的脚一蹬,杆子是插在泥土里,杆子一松,他大声地叫了一下,由于惊吓,他的另一只脚没有登上船头,他刚用脚一蹬,船也随着往前滑,这个情景让我们哭笑不得。他犹如跳舞的演员,做了一个准备劈叉的动作,他是个男孩子骨头那么硬,根本劈不下去,如果收回来,他就会掉进水里。我们跑过去,好不容易才把他拉子回来。随后,我们全部都从船的侧边上,另一位同学则在一旁拉着船上的绳子,防止船往外漂。过了一会儿,全部人都上了船,我们齐声说:“我宣布,所有人都是勇敢者!”

来到第三个地方,我们向水里看去,有非常多的水蜘蛛,就像来到了蜘蛛王国一样。友哥捡起一块石头,扔进水中,水蜘蛛立马分散开来,我们觉得过瘾。于是,我们全部人一起搬石头,把石头放在桌子上。我说:“一起丢下去一定非常壮观。”于是我们加快速度,过了一会,石头都搬得差不多了。我们一起数:“准备,三,二,一,扔!”我们一起把石头推进水里,离我们两米的池塘,顿时水花四溅,真刺激啊!那天,我们都非常开心。

转眼间,六年级了,我也快要离开朝夕相处的好同学们,虽然我以后还会结交另一些伙伴,但我永远也忘不了这群可爱的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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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当中总会有一些令人难以忘怀的人,有时竟会时时萦绕于心。

记不清是哪一天发生的事情了,只记得那件事情把她的形象从此深刻的树立在我的心目中了,那是让我至今都记忆犹新的一件事情。

那是在学校里的一天,因为我是住宿生,所以一星期的5天都在校园里度过。初中刚开学的那一段时间,到了陌生的环境,接触到了陌生的同学,心情也不是太好。

夏末初秋,九月初季。

住宿的我,要遭受前所未有的待遇,要和陌生的同学一起共处一室,早晨要早早的起床洗脸刷牙,就连接水也要“挤”。但当我认识我的同桌以后,这些所有的问题都不成问题了。

开学总是要认识新同学,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同桌。同桌也许是我这个初中生活最重要的学习伙伴或者是好朋友。

我的同桌是一个短发的女生,个子中等,很瘦,小圆脸,小眼睛、小鼻子和一张小嘴,别看她脸小眼小的,她的脾气可真是不小呢,可真算的上是一个“彪悍”女生。

星期四的那天晚上,下了晚自习,同桌就赶紧拉着我回寝室,我问她这么着急干什么,她告诉我,她有一件重大的事情要做,意义非凡的大事。我听后,也很着急,因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和我的同桌的关系变得非常密切。

到了寝室。我问她:“什么大事?这么急啊!”

“洗衣服!”她一边拿洗衣粉一边回答我。她这个答案给我当头一棒,我晕,洗衣服算什么大事,明天就是星期五了,回家洗也一样嘛!

“你洗不洗,要洗衣服就快点走啊,一会水管那边的人又多了。”她着急的对我说。

“我还没把衣服换下来呢,你先去吧,一会我就下去。”我也赶紧把洗衣粉找出来,简单的回答道。

“那你快点。”她说完就急忙跑出门去,留给我一个匆匆的背影。

我拿着盆和洗衣粉走下楼去,走到水管旁边接完水以后,把盆放到我的同桌旁边。

“我都洗好了,你才来,你也真够‘快’的啊!”她笑笑对我说。

“我慢,我慢,我比蜗牛都慢。”我也笑笑回答着。

她起身把盆端起来,又放下,左右看看,又走到水管旁边看看,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干嘛呢你!”我疑惑的问她。

“我的表丢了,刚才就放在这了。”她焦急地说道。

“我衣服也洗好了,别着急,慢慢找,我帮你一起找。”我安慰着她。

“肯定是哪个贪财的人偷了!那个人这么讨厌啊,连一块表都偷。”同桌气愤的跺着脚说着,还没等我发话,她又开始对水管旁那一圈人嚷了起来“你们谁偷我表啦!”弄得那一圈人都看着我和我的同桌,尴尬极了,我赶紧拉着她蹲了下来。

“谁会偷你的表啊,一块表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我解释道,“谁会傻到偷一块廉价的破表啊。”

“那不一定,说不定、”同桌的话还没说完,有一个女生就拿起一块表说“这是你的表吗?”她的手中是一块粉色的电子表,上面还带着滴滴水珠。

“是,谢谢你啊!”我赶紧向那个女生道谢。

同桌拿到表后,确认了一下是自己的表后,叹了一口气。我和同桌拿起盆回寝室,一路上。同桌还嘟囔着“说不定就是那个人偷的。”

我无语了。

事后说实在的,我真的很佩服我的同桌,真是有勇气,真是彪悍啊,要是我的表丢了,我绝对愿意再买一块也不愿意冲那一大堆人喊,尴尬,真是尴尬。

我的同桌就是这样的一个的人,人小却又不失勇气,人小却不失脾气,人小却不失彪悍,同时彪悍又不失可爱,这就是我的独特同桌。

这样的同桌是不是很独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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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难忘的人是刘诗雯,虽然她只有十四岁,但她打乒乓球很厉害.

刘诗雯进入了国家队,打循环赛拿了第一,但很可惜,第二次大循环赛就一落千丈,排在第七而没有资格参加第48届世乒赛.但这也不可以怪她,只能怪记者,因为那些记者经常吵着她要访问她,令到她分心,令到那次比赛输了,如果不是记者的话就有可能在世乒赛中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了。

在省队方面就较好,十运会刘诗雯一场也没输。而超级联赛呢就稍微差点,输了三场,但还是为广东亿华女队拿到了三胜一负的好开头。

请大家多看刘诗雯打比赛吧!特别是打乒乓球的人,但一定要学学刘诗雯的打法哦!

我不但在电视里看见刘诗雯,我还和她在乒乓球室里和她交过手呢,而且我还有她的签名。令到我非常难忘刘诗雯。

难忘的一个人

六年的小学生活很快就要结束了,回忆着这期间的点滴生活,就像是一杯芳香四溢的茶,越品越香,越品越浓。浩钦,这个难忘的人物!不知不觉之中,我还是忘不了他。

浩钦他的成绩很棒。浩钦他每次考试都是我们班上数一数二的,无论是语文数学,还是英语,他都样样精通。

这就是浩钦,我最。

难忘的一个人

一天下午,在z27站牌下等车的我,悠闲地欣赏着周围的美景。蓝天、白云、绿叶、红花装在我的眼睛里,可是,危险就偏偏在这美好的瞬间来临了,我感到非常不安。

仰望蔚蓝的天空,它仿佛也在哭泣,景色如此美丽,但一个人格伟大、品德高尚的青年却悄然去了天堂……这个令人惋惜却又让人敬佩的叔叔,就是我难以忘怀的人。

最难忘的一个人

在我从小到大中,有很多令我最难忘的人,可是她—却令我最难忘。

一转眼,就到了期末考试期间,紧张的学习现在才开始……期末考试到了,老师说:“加油,你们一定要考出好成绩。!”考试完,我们休息了几天,星期六我们来到了学校,老师公布了成绩。而我的语文成绩才考了84。5分,所以没选上三好学生,我很伤心,老师说:“这次没考好没关系,下次还有机会。”我听了老师的话,就振作了起来。

老师是我成长中的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的优点,同样也照出了我的缺点。老师是一把雨伞,时刻为我遮风挡雨……,我非常喜欢我的李老师!

最难忘的一个人

我的外婆是我们印象里。别人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可我觉得外婆的爱就像寒冷的冬天里,给我温暖的一束阳光。

在我上小学前,由于爸爸妈妈工作忙碌,就让我住在外婆家,让外婆照顾我。在我印象中,自从我会吃东西后,外婆就没少为我操劳。

自小我肠胃不太好,吃凉的东西容易拉肚子,而外婆又特别喜欢凉菜之类的,但是外婆为了我,常常做一些好吃的热菜让我吃,而自己却在一旁吃着早餐剩下的硬馒头和一包咸菜。在我印象中,外婆总是把好吃的东西给我,而自己却什么都舍不得吃。

在我6岁时,我就特别挑食,外婆做鸡蛋炒西红柿,我就偏要吃黄瓜炒火腿肠。外婆把家里的一块好肉炒给我吃,我不但不吃,还闹着要外婆买方便面给我吃,结果晚上因为吃了方便面,闹起了肚子,而外婆又摸着黑到附近的药店给我买药。这样折腾,我倒是睡着了,可外婆却被折腾得生病了。

有一次,外面热得难受,而我就对外婆说了一句:“外婆,我想要吃草莓。”外婆二话不说,应了一声就出门去了。过了好久,外婆才回来,身上满是汗,手里提着一大袋草莓。我便问:“外婆你怎么去了那么久啊?”外婆回应了一句说:“我到镇上看了看,没有卖草莓的,我就到了别的镇上去买。”我当时就不懂事的哦了一声,便没说什么了。现在想起来,心里感到十分愧疚,那时天气那么炎热,还要外婆去买草莓,而且草莓又很贵。我想那时侯如果对外婆说一声谢谢该多好啊。

外婆的辛苦,让我懂得了博爱与感恩。在此,我想发自内心地对我最敬爱的外婆说一声:“外婆,您辛苦了,感谢您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

最难忘的一个人

说到我难忘的一个人,哪那个人的来头就大了,那个人就是,一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李老师。

李老师个子不高,有一头秀丽的长发,一双弯弯的眉毛,和蒙娜丽莎一样的眼睛,还有一个樱桃似的小嘴,苗条的身材,还配上了一双秀美的腿,李老师虽然严厉,不过相处久了就会发现李老师,也很可爱。

我记得,上五年级时,有一天,上语文课时,外面下起来雪了,同学们都一起望向了窗外,有的还窃窃私语,但由于是李老师的课,我们也没敢多看,可是我有时还往窗外望,这时,李老师走了过来,摸了摸我的头,我马上知道了自己的错误,脸红的低下了头。

我还记得,有一天,我在抄词语,字写得很烂,您走了过来,说:“字没写好啊,来看老师写。”您一笔一画的写着,我看到您的字,感觉我的和您的字有天差之别,我也一笔一画的写了起来,耳边不时传来:“加油,写的很好。”我就跟有信心了。

是李老师,在我分心时提醒我,在我字没写好时鼓励我帮助我,李老师您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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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有趣的妈妈,圆圆的脑袋满头卷发,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睛,弯弯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

一天,妈妈带我去上羽毛球课,开始上羽毛球课了,首先老师发了高远球,我反手一击,球又回到了起点。但是第二次就没这个好运气了,只碰着了根羽毛。第三次运气又差了点,连羽毛都没碰着。挫败的感觉充满着我,我叹了口气,真想不打了。就在我想放弃的时候,我看见了被打得落花流水的妈妈,她的球技真的很差,我平时很不屑跟她打球。可她为了能陪我练球,她也学起球来。这时妈妈还是聚精会神地与对方对打,妈妈的汗水一滴一滴的滴在了地上,妈妈的汗水让我的“小宇宙”充满了能量,瞬间让我恢复了精力。这次老师发球后,我使劲一挥,只见羽毛球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在我不断的努力下,终于打了个不错的成绩。

妈妈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从她言传身教中,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