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初(汇总18篇)

小编: 琉璃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所读内容进行提炼和总结的一种表达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思想和情感。读后感是在读完一本书后,对书中内容进行个人感悟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首先需要对书中的内容进行充分的理解和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写作的灵感。

名著读后感

我们今天来谈谈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飞行员作家(法)圣·埃克苏佩里写的。读《小王子》完全是为了应付老师和爸爸布置的作业,一年前爸爸叫我读过,然而前几天当我读完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后,我觉得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坠机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认识了小王子。飞行员和小王子相处的几天里,飞行员知道了一些关于小王子的故事。

小王子在旅行中曾经去过别的小行星,接触到一些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但不失明智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忙碌的灯夫。

当他到达第五个星球时,他遇到了一位灯夫。灯夫每分钟都必须点燃和熄灭一次路灯。因为那颗小行星旋转的速度越来越快,他们见面时一天只有一分钟那么短。灯夫说:“我在忙着很重要的事,这是命令,这是我的职责”!说着还不忘忠守命令,认真地点灯、熄灯。

这个灯夫也许也会被他人嘲笑,就像国王、酒鬼和商人一样,好像他也是另一个行为荒谬的大人。但是,灯夫的无私奉献精神得到小王子的赞叹。他是小王子到地球之前,唯一被他认为可以做朋友的大人。当然,灯夫也是他们之中我唯一不会觉得荒谬可笑的人。或许,那是因为他思索的是他自身以外的事,至少他的工作比较有意义。当他点燃路灯时,就好像又多了一颗星星,或一朵花舒醒过来了。当他熄灯时,就好像送这颗星星和花进入了梦乡。

是啊,执行命令,为完成任务而竭力坚持的人都是值得敬佩的。忠于职守,奉献他人,不论在哪个国度,其所做的都会被看作是重要的事情。此刻在我眼里,老师就是我们成长的点灯人,老师就是忙碌的灯夫,在这特殊的日子里,向我们敬爱的老师致敬!

名著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被权势欲望所吸引,时时幻映着自己的狼儿成为最高统治者的故事。

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有人说狼妈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狼妈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博大的母爱啊!

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母爱。母亲望子成龙负出了多少代价。母亲总是为着儿女不断操劳,白天送子女读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还要关心儿女们的学习情况,品德表现……有多少母亲不是也象狼妈紫岚一样处处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图回报的吗!狼子们没有这个智商来品味和珍惜母爱,可作为我们人类子女,我们是不是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我们的父母分忧呢?你为辛苦一天回家的父母倒茶了吗?主动分担一些家务了吗?母亲节对母亲说声祝福了吗?让我们快快拿出我们的爱的表现吧!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名著读后感

《西游记》是我们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有白龙马、沙和尚、孙悟空、唐三藏、猪八戒,他们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缺点。

沙和尚心正,因为触动天条打下民间,护送唐三藏取西经,武功不高,三个兄弟里数他最老实,他肯吃苦,肯受累,不会犯下太大的错误,不贪吃,不好色,不调皮一心跟着师傅,保护师傅。

白龙马是龙变成的,本来心里很坏,被踣萨点拨后心地变好,人心变好,帮唐三藏取得真经。一步一步走向西天。在途中也有帮唐三藏等人一点小忙,不是经常出来。

孙悟空胆子大,武功又高,因为搅敌天庭潘桃会,火烧地符拿走,东海定海神针,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三藏不识娇精真面,曾多次被走,多次相求之下也没有用。

唐三藏是三个师兄弟的师傅,他们都听他的话,因为没有法力,所以经常被妖精所捉住,但和沙和尚一样不好色,不贪玩,不贪吃。心里瞳的没有想借于飞行而取西经,一步一步走的踏实。

猪八戒好吃、懒惰、好色,只有两条优点,就是听师傅和不贪玩,五百年前因为好色被玉帝打下凡间,陪师傅去西天取真经,有时节被被好色耽搁了行程。

他们是西游记里面的各个人物,我很喜欢他们。

名著读后感

这是一个讲述爱与孤独的故事,然而,却又离不开书。

a.j.费克里是一家岛上书店的老板。他性格内向、不善交际,对书的品味也很独特,偏爱文学作品,尤其是短篇。性格和品味的因素,使得他书店里的书籍品种不够丰富,受众面自然也狭窄,要不是妻子和周边做些互动营销,书店可能早就关门了。不幸的是,怀孕的妻子遇车祸身亡,这也将费克里彻底推向了崩溃的深渊。“不思量,自难忘”,在对爱妻无尽的思念中,他自暴自弃、借酒消愁,书店经营也愈发惨淡。

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费克里珍藏的善本被窃。“环顾群书悲欲狂”,命运为什么对我如此不公?不久之后,有人往他店里放了一个包袱,里头是一个弃婴。孩子的母亲因为饱受“第三者”的道德煎熬而选择了了却自己。

怎么办?此时的a.j,大约像车尔尼雪夫斯基笔下的薇拉一样,对上天的嘲弄和戏剧化无所适从。在那段充满意外的时光里,“得与失”的天平在费克里的心中应该是不平衡的:对命运不公的愤懑、中年丧偶的悲戚还是占据了情绪的大部分,而这个突然出现的孩子,带给他的则更多是踟蹰和迷茫。

最终,费克里收养了孩子。这种安排是必然的,作者想告诉大家,再怪异孤僻的性格表象下,都有一颗爱心。爱是无处不在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试问,谁能拒绝一双无助孩子的眼睛和伸向自己的小臂膀呢?读《岛上书店》有感(亲子阅读笔记)。

孩子玛雅的出现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转折点,为这个家、这方土地、这片生活带来了微妙而持续的变化。原先嗤之以鼻的书、不闻不问的事,费克里慢慢拾起,也开始关心。这种变化可能起初是被动的,慢慢地,渗透到他的气息和血液中,促成了a.j世界观的变化。事实上,玛雅的成长历程,也是a.j.费克里蜕变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很难说究竟是他拯救了玛雅,还是玛雅拯救了他?是相互的,这个世界,本就是在双向螺旋的进程中向前发展,充满着复杂性。

美版畅销书的叙事格局通常也是复杂的,多线索、倒叙插叙是常有的事;然而,这本书的叙事却相对简单,简单到能明确感到作者不想取悦谁,只是想简单表达她的诉求和感受而已。我想,作者大概是个爱的完美主义者,她讨厌残缺的爱,于是很自然地,设计了出版社业务员艾米丽娅这个人物。

艾米丽娅骨子里很高傲,很少有她瞧得上的人。因为一份推荐和好奇,她来到岛上,可是性格的原因,使得她和同样固步自封的费克里的见面注定是不愉快的,两人匆匆擦肩而过似乎是板上钉钉的事。若干年后,被玛雅渐渐暖化内心的费克里,偶尔捧起艾米丽娅当年推荐给他的书---《迟暮花开》,内心的坚冰彻底破碎,他毫不犹豫地拨通了艾米丽娅的电话。

越是坚硬的外壳下面,往往有着越脆弱的内在,a.j让我们更加确信这一点。于是,他们走在了一起,也给了玛雅一个完整的家庭。诚然,就我看来,这种对皆大欢喜的促成有点刻意,可是,又有谁是真正讨厌圆满的呢?至少,我不是。

既然叫《岛上书店》,且离不开书。书是工具,可你能说书只是工具吗?想想,却不是。本书利用书店这个平台,以各种方式介绍着书籍的流派和观感,虽然个别地方有机械和罗列之嫌,但是,这条线索的主旨是本源且美好的,那就是告诉大家:阅读让人产生力量,强大的精神力量,积聚着性格与命运救赎的源动力。作者用心良苦的意思,通过玛雅的一句话得到了言简意赅却完美的表达:我喜欢楼下,楼下有书店,书店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

爱,不论是亲情、爱情,最终总能帮我们与悲伤和孤独告别;有了爱,你再不必自怨自艾,也不必在坚守和迎合之间痛苦地摇摆。若是你还喜爱读书,那么这个告别的过程,会愈加短暂。

我知道,未来,永远是美好的。

名著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以冒险为主的书,书名叫《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说主人公——鲁滨逊,因种种原因独自一个在一座荒无人烟、远离大陆的小岛近三十年的故事。期间,他不但遇到吃、住的问题,到了后来还受到了野人的威胁。即使困难重重,但鲁滨逊从没放弃对生活的追求,最后他和星期五在一位船长的帮助下,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

他们的坚强、他们的永不放弃,不但征服了全场观众,也征服了现场裁判。带伤的张丹最终拼得了一枚宝贵的银牌,这时全世界都感动了!

其实,学习,或许有时我们的成绩并不理想,我们有时也会失败,但只要我们坚持、只要我们不放弃,那么,一切皆有可能!

名著读后感

我从小就爱看故事书,前一段时间我刚刚读完三国演义,三国演义中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魏。蜀。吴三国鼎立天下的故事,魏国笑到了最后,魏国的司马炎攻破了蜀国和吴国,稳定了中原,统一了全国。

曹操生性多疑,一天,曹操生病了,他叫华佗来给他治病,华佗说要把脑壳打开,曹操一听大怒说。你肯定想打开脑壳杀死我,来人把他拖下去。绝世名医就这样死了。

刘备很爱惜人才,在赵云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小阿斗时差点丧命,刘备一听,一下子把小阿斗扔在地上,说。差点就损失我一员大将。

诸葛亮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曾多次帮助刘备打过不少胜仗,也为刘备出谋划策,刘备在临死的时候还把国家大事托付给诸葛亮。

名著读后感

这学期我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书刚刚大下来,我就爱不释手,其中一篇《向命运挑战》的文章深深的吸引了我。我反复读了好几遍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字叫霍金的人,他17岁考上了一所著名的大学,可是在他21岁时命运却捉弄了他,让他患上了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医生说他最多只能活两年半,坚强的霍金面对着命运说:“随你便吧,时间剩下两年半,我也要努力做些有意义的事。”他与病魔抗挣着,病情越来越严重,肌肉一天天的萎缩,走路越来越不稳了,连站都站不起来。为了和病魔做斗争,他努力锻炼,坚持靠自己的力量上楼。到最后腿的力量都弱了,他就用手拉着扶手很艰难地走上楼去。病情不断的加重了,霍金终于站不住了,坐在了轮椅,他连手指都不能动了,十个手指,只有两个还能动,又过几年,他说话已经非常的困难了,吐字不清了,说几个字要说很长的时间。过了一年,他得了肺炎,治疗时把气管切开了,从此,他就不能再说话了。以后,无论是干什么,都是别人和机器帮助他,但是他用思维思考着有关宇宙的知识。霍金终于成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他写一些科学的书籍,发出的书到达1000万册。读了这篇文章,使我真正感受到,人是可以向命运挑战的,在困难面前要不倔不饶,敢于挑战。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也可以用《读有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名著读后感

有人曾经这样评价《红楼梦》:学医的人看它,可以从中悟出一些医道;学建筑的人看它,可以增长一些古代建筑知识;学烹饪的人看它,可以掌握一些烹饪的技术;学裁缝的人看它,可以懂得一些服饰方面的学问……读完《香菱学诗》(节选自《红楼梦》第四十八回,人教版九年级上册),我不仅感慨:黛玉是个好老师!我们应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

黛玉在教香菱学诗的过程始终遵循“自主、合作、探究”的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当香菱想拜黛玉为师的时候,黛玉用“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其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对虚声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给香菱以学诗的信心和勇气,让香菱感觉到学诗的的门槛并不是很高,自己也完全可以跨过去。

当香菱有了信心和勇气后,黛玉并不急于把什么都教给香菱,因为她深知教育教学是一门“慢的艺术”,是急不来,只有慢慢地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打好底子,这样才可以水到渠成地达到教育目的。所以,她对香菱说:“你只听我说,你若真心要学,我这里有《王摩诘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诗读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的七言律,次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

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了底子,然后再把陶渊明、谢、阮、庾、鲍等人的一看……”这番话蕴涵着作文教学的精髓:首先要养成阅读的习惯,没有量的积累就不会发生质的变化,而且作文教学不是举一反三,而是举十反一,甚至是举百举千才能反一;其次,阅读要选择经典作品;最后阅读经典不可以囫囵吞枣,一定要细嚼慢咽,要“信心揣摩透熟”;还有要先易后难。其实,这也就是“自主”学习的阶段。

当香菱读了王摩诘的诗后,又向黛玉换杜律的时候,黛玉强调“讲究讨论,方能长进”。于是香菱和黛玉一起探讨王摩诘“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和“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等名句。在这个合作探讨香菱学诗读后感的过程中,黛玉老师始终以香菱为主体,自己只是在关键时刻点拨一下,比如香菱“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时,黛玉不失时机地给予点拨,向她说明王摩诘的诗句是从陶渊明的“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翻出来的,让香菱有茅塞顿开之感,让香菱进一步明确阅读经典的意义。

有了一定的阅读积累后,香菱就有创作的欲望,当她经过苦思冥想终于写出第一首诗的时候,兴奋地去找黛玉,黛玉给了这样的评价:“意思却有,只是措词不雅。皆因你看的诗少,被他缚住了。把这首丢开,再作一首,只管放开胆子去作。”这个评价既给了香菱鼓励,有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诗作的毛病之所在,而且给香菱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并一再强调阅读的重要性。

如果说黛玉是个好老师,那么《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就是林黛玉的老师,这位老师用自己“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创作经历告诉读者好文章是怎样写出来的。也许,这就是我读《香菱学诗》的最大收获。“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

《芙蓉镇》是高中时候读了的小说,当时就是冲着追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去的,一边读一边嗅着那扑鼻的乡土气息一边心情起起落落,时代沉浮,命途多舛,人也是,镇也是,然而这种虚华的对于苦难的形容词在面对我们国家那个年代变革中百姓所受的剧痛总是显得贫乏无力,被批斗,被打压,被折磨,太多的文学作品在追溯这段历史的时候都有着不逊于《芙蓉镇》的描写。

余华《兄弟》里面那颗钉入脑门的长钉,张之路《第三军团》中红小兵的叫嚣痛殴,都以接近真相的方式让我们见到了所谓之革命的残酷性,“有命不去革,活着等于零”,那个年代,很狂热,很可怕。

然而风暴一来,什么都有了,成分一划便是忠奸乍现,大会一开就是黑白分明,然而这不是一种愚昧而粗鲁的鉴别,而是一种关乎信仰的辩论,当我们信仰的真理与国家意志所违背时,你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做什么样的人,各个说法各态人生,《芙蓉镇》都能寻到一些典型。

在政治立意上,古华采取了一种客观与理智的态度,如他在小说中所说:“中国大地上出现的这场现代迷信的洪水,是历史的产物,几千年封建愚昧的变态、变种。不能简单地归责于某一位革命领袖。不要超越特定的历史环境去大兴魏晋之芙蓉镇观后感风,高谈阔论。需要的是深入细致的、冷静客观的研究,找出病根,以图根治。”

比起那些愤怒的否定,这种态度颇有高瞻远瞩的肚量,这不仅体现在这段描述中,更蕴育于芙蓉镇本身的形象中,它历经巨变本色如故,吊脚楼并没因为曾藏污纳垢而拆,胡玉音也未被批斗折磨而毁,他们的存活,这种吹尽狂沙之后的留存,显得淡定,从容,高洁,这种平淡的背后,有对生命的顽强执着,也有与时间的漫长对峙。

按照作者的说法,《芙蓉镇》最初发端于一个寡妇平反昭雪的故事。自然,随着情节人物的犬齿交错,作品本身早已不局限于此。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一些话语,鼓励我们反抗命运,争做命运的主人,《芙蓉镇》不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他们的苦乐,他们的幸福,由外物赐予,由外物没收,在这种被动下,等待已经成为了最强的反抗。相较之下,杰克伦敦的《墨西哥人》以一种更壮烈的方式完成了个人英雄主义对这种规则的颠覆,对比来读,感触就更深切了。

芙蓉镇说的是湘乡故事,却是一曲放之四海皆准的严峻的乡村牧歌,严峻二字出自作者的自序,读完之后,所言非虚。

前些日子看了小崔说事里的姜文专访,姜文说最喜欢的两个导演都姓谢,其中的一位就是谢晋导演,姜文也在谢晋导演的《芙蓉镇》里出演主演。这引起了我的兴趣,用种子搜索神器(一般都用来下毛片)把这部芙蓉镇下了下来。其实前几天就下好了,却一直静不下心来,所以一直放着没看,我深知这种片子必须净下来看才能更懂其滋味。今天心态挺好就拿出来看了。

整部片子是从1963年开始一直写到1979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也就是中国历史上最疯狂时段。用片子中老谷的一句就是“叫癫子的没疯,他确疯了(说的是搞革命的王秋社)。”的时期。这部片子通过一个小镇的疯狂揭示了这个时期整个中国社会的疯狂。

片子的前半段给人的感觉就是气愤就是憋,恨不得上去把那个“李贱人”(名字忘了,看过片子的人肯定都知道说的谁)痛扁一顿。也因为前边段主要体现了女主角胡玉音的悲惨。辛辛苦苦自己挣钱盖了房子,用自己的血汗换来的新生活,却被有权又嫉妒心极强的李贱人打入了富农的黑五类的名单,然后没收了房子和钱,并且因为其男人想杀李贱人最后反被毙了,看得那是一个憋啊!但后来姜文饰演的秦书田的出现让片子开始不再像原来那么憋了。

主要是因为秦书田的态度才使得片子的改变,秦书田是文化人,很看得开,而且有良心,片子一开始就把他归为了右派,整部片子到了最后才为他平反,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就是因为心态。

他不与别人计较,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在这个疯狂的年代里,他还是保存自我保存自己的良心。让他扫大街,他也能扫的有滋有味,在苦中也能作乐,比如整王秋社那点。能看得出他坚信只要活下去一定会过去的。他的良心最终让他赢得了胡玉音的心,并且结了婚,虽然被王秋社说成是黑夫妻,但他却很看的开,黑夫妻也是夫妻,只要允许他们结婚就好。婚礼那点老谷去喝喜酒还是挺感人的,在大的悲剧基调下,喜事也有千丝万缕的伤感。

他被判十年的时候对胡玉音大喊:“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我觉得这是秦书田思想的最好体现,活下去只要活下去就会有希望,我当时就在想,秦书田在牢里也肯定不会死,他以前不会死现在就更不会死了,他有了胡玉音,而且还有了孩子,这是他的希望。秦书田是知识分子的代表,而且是有良心的知识分子,在片子的结尾,王秋社成了疯子,秦书田却以德报怨还给他吃的,良心,是这个片子一直强调的东西。

再来说说片中的其它几个重点人物。

老谷敢做敢为的军人,也是他一直喊出良心。他也是在当时社会下良心的代表吧。他做什么都是依着良心,不怕阶级斗争,不怕别人的眼光,只是他也反抗不了,他能做的就是每天喝闷酒,但对待胡玉音,秦书田他都是以真心对待,他也是唯一去喝他们这对黑夫妇的喜酒的人。也多次帮胡玉音,最重要的一次是带她去医院生孩子。我想要是没有老谷,胡玉音很有可能会死。

然后是胡玉音的黎哥哥(名字我也忘了)。黎哥哥是在良心与党之间做了选择,但他选择的是党,但他还是有一些良心的,他一直都很后悔对胡玉音做的事,但已经挽回不了了。所以总的来说他是懦弱,他屈从了强权。

李贱人从开始就是满心的嫉妒找胡玉音的茬,在其舅舅的帮助下当了社长,就开始搞运动,她是统治阶级的代表,但在66年文革刚开始的时候也被打入了左倾进行批判,她是典型的看不得别人好的那种。同时又被红色思想彻底同化,到了最后她见到秦书田也就只有一点点的愧疚,真不知道她的良心都被什么吃了。她一心想做统治阶级,而不是老百姓。

王秋社一个流氓混混好吃懒做,借着革命混生活,把别人家的东西革到自己家,哪边得势就往哪边倒,到最后变成了疯子还想着革命。

这部片子从很小的一个镇的人与人关系反映到整个社会那个年代人与人的关系。前几天516的时候微薄上有很多人对文革进行批判和反思,并且贴出了很多当时的照片,给我印象很深的就是很多都是对中国文化政治经济有推进作用的人最后不等好报,不是自杀就是被打死。这让我有种在这个国度好人没好报的感觉。是啊!

在那个疯狂的年代大多数中国人的良心呢,包括那些沉默者,你们的良心呢?

也许那个最为疯狂的年代已经过去了,但就像片中秦书田说疯了的王秋社说的要革命了也不是没可能,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过去那般疯狂,但依旧是病态摆出,请自问一句你的良心呢?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自省,然后按着良心去做事,那么也许会更美好。

前几天看了谢晋导演,刘晓庆和姜文主演的电影《芙蓉镇》,在看的过程中心灵受到一些震撼,看完后久久不能平静,感觉电影里面总是有些东西在启发的激励着自己,让自己从中要得到一些什么感想什么的,思来想去,这可能是自己的思想与影片中产生某些共鸣,以致于产生一些小火花的缘故吧,如果能清理一下思路,把它整理下来,或许对我们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从表面上来看,影片的政治色彩的味道比较的浓重,可能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是不是一部政治片?我想文化大革命这段历史为电影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背景,这个人性扭曲的时代,为各种人物来表现自己提供了一个宽广的舞台,让各种角色的人物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尽情的表演,受到的影响可能是比较小的。

一是表现人的软弱性。这里面的代表人物就是李满根和贵贵,这两个人都是与胡育英直接相关的人;作为胡的初恋情人的李满根,在胡最需要的时候,为了入党他背叛了她;在她在受到工作组追查的时候,让他帮着藏钱,结果他主动上缴了,这无疑对于胡来说是雪上加霜的事情。可能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他们两个可能结为夫妻,可以设想一下,即使是结为夫妻之后,如果遇到非常大的困难的时候,他也很难说能够坚持到底的。

所以说,胡的错误在于对于一个曾经背叛过自己的人,还去相信他,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作为李满根来说,他也有自己的困难,面对一家的人,他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对于妻子的不理解也是正常的,对于他我们也无法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能够帮助胡渡过难关,我们是又手赞成的,但即使是这样的话,我们也不要对其进行过多的谴责,但在道德上总是有些不足的地方。对于贵贵,他是一个勤劳的人,和胡的感情也是非常的好,但其软弱性也是其不足的,没有足够的韧性,所以在关键时候能够走上极端。

二是一个能干、坚强的胡育英。这是影片的女主角,事件的发生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她展开的。她的这些事情的发生一是由于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一些特定的行为。

对于她来说,生活对其是不容易的,能够吃苦耐劳,但由于其经济的收入受到一部分人的羡慕,为后面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埋下了伏笔。

在胡身上体现了一种坚强的精神气质,对于他的丈夫被杀之后,她所要面对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她毅然的坚持下来,直至等到秦书田的爱情。

多少的苦难和不幸压在她的身上,有种几乎快要崩溃的感觉,但是她还是坚持了下去,坚持等到了自己的幸福。胡可以作为中国劳动妇女的一个典型的代表,代表了她们身上的优点,同时也具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那种韧性,这可能是最后等到幸福的重要原因。

三是苦心孤意、豁达乐观的秦书田。从一个文化馆馆长被打成了黑五类,并且还要进行学习和运动,他的乐观和豁达使他的生活还不至于那么的阴暗。

这种精神为他的生活注入了一缕阳光,他还是能够利用一切的机会帮助别人,这是人的本性的光辉。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加上他的学识,为其的精神种划定了一个底线,以此为基础,精神得到了延伸。他有句话说:像牲口一样的活着。是呀,活着是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渡过眼前的困难,以后的生活才会有希望。

名著读后感

当我想写这篇读后感时,我却又有些不敢动笔,名著达·芬奇密码读后感。也许,较真的朋友会提出疑问,“你写得是‘悠悠读名著’,自然是对名著的读后感,这部小说或许还不能归入名著之列吧?”诚然,我们印象中,所谓名著应该是经过时间检验,已在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中形成共同认识的文学作品。比如,之前我所读并写了读后感的那几部小说,将她们归入名著应该是没有异议的。但,话又说回来,《达·芬奇密码》高达2500万册的销量,至少应该算是一部畅销书了,在全世界有这么多的读者对这部小说能够趋之若鹜,形成一个粉丝群体,那么这部小说就自有其生存之道,以及深受到欢迎的“真功夫”所在,所以,姑且将之归入名著,或许从若干年后的眼光来看,也并不有多少的差错。于是,我也就宽容一下了。

现在,言归正传,谈谈读这部小说之后的一些感受。

《达·芬奇密码》是美国作家丹·布朗的代表作。小说从卢浮宫博物馆雅克·索尼埃被人谋杀引出了有着近千年历史的郇山隐修会与梵蒂冈教廷之间关于耶稣是神还是人的争斗。对于郇山隐修会来说,他们坚持耶稣是一个人,他曾有着常人同样的情与爱,也曾有着与常人同样的家庭生活、有爱人、有后代;而对教廷来说,耶稣是一个拯救人类的神,读后感《名著达·芬奇密码读后感》。在长期的斗争中,最终郇山隐修会选择了沉默,他们永远地保守着相关能够证明他们观点的秘密,直到新的千年来到之际,才能公之予众。然而,在新千年到来之际,以雅克·索尼埃等为首的郇山隐修会的四名主管,依然作出了保守秘密的选择。这让长期以来始终关心和期待解开这个秘密的一些研究者感到气愤不堪。雷·提彬爵士就是其中之一了。他想方设法要知道并最终公布这个秘密,为了达到目的,不惜派塞拉斯接连杀死了郇山隐修会的四名主管。

提彬,一个英国学者、骑士,在小说中有二个身份,公开的是对圣杯的研究者,秘密的实际是一系列谋杀案的策划者和主导者——号称“导师”。而白化病人塞拉斯与天主事工会的阿林加洛主教都不过是被提彬所利用的一枚棋子而已。兰登与奈芙为找到并保护圣杯作出了艰辛的努力,在受到一连串的追杀之后,凭借她俩的智慧与勇气,最终获得了胜利。

作为一名读者而言,圣杯固然是吸引你读下去的一个源动力,但其曲折、离奇、有趣,而且充满智慧的故事情节,一定会让你欲罢不能,大有非得一口气读完的逼迫性。小说悬念叠起,朴素迷离,层层推进,惊心动魄,难怪在世界各地读者云集,自是有其过人之处。相对于小说精彩纷呈的故事情节与对一个又一个迷团的解析,兰登与奈芙在这期间所产生的爱情,已多少显得有些苍白,而对于圣杯到底为何物的追求,也似乎已并不重要。

客观地说,吸引着我的,除小说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外,对于达·芬奇一些耳熟能详的名画所作出的传奇性的解释,我同样看得如痴如迷,这倒并不是由于作者对这些名画所作阐述的新颖与另类,而是仔细想想是那么一回事,再仔细想想又似乎并不那么一回事,这样的感觉真得很奇妙,这也许是读这部小说的又一收获吧。

试看,提彬对《最后的晚餐》的解释:“耶稣右手边上的那个是个女人!”我们都知道《最后的晚餐》画得民耶稣与他的十二个门徒,画面上应该是十三个男人,但作者却给出了其中有一个是女人的解释,这个女人就是耶稣的妻子——抺大拉的玛利亚。这还不算,兰登还给出了一个更为离奇的解释,“如果你数一下他们的胳膊,就会发现这只手属于……它不属于任何人,一只无名之手。”恐怖吧,画面上会多出一只“无名之手”。

类似的解释,还发生在《蒙娜丽莎》、《维特鲁威人》等达·芬奇的名画上,仅这些似是而非的故事,也许就足以吸引你的了。难怪这部小说是如此引人入胜。

还得重复那句话,作为一部世界畅销的小说,自是有其过人之处。

名著读后感

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

名著读后感

有人说,习惯成就人生,习惯决定成败。习惯对人的发展很重要,好习惯受益终生,决定一生的命运。看了《影响教师一生的100个好习惯》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层的理解。从书里看到好的教育习惯促成教师专业成长,影响教师一生的教育生涯。

普通教师与优秀教师的区别也在于习惯,习惯影响着教师的一生,好的习惯能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并成为优秀教师成功的基石。拿破仑说过:“把一个信念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个行动;把一个行动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个习惯;把一个习惯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种性格;”身为教师,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去获取成功的同时,自身也应在良好的教育习惯能培养出教师良好的教育性格。

好习惯是能够给一个人带来幸福和快乐的“第二次生命”,因而我们有必要常常问问自己: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吗?我们既然选择教师这一职业,就要积极地面对教师生活。工作和学习不是教师生活的全部,我们还有娱乐、休息和自己的家庭。每次读这本书,我都不断地问自己:在教学中,我学会与学生换位思考了吗?是否为了教学而忽视了家庭呢?是否为了工作而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快乐呢?深信更多的人会像我一样,会在这本书的启发下情不自禁地自我思考、自我反省,从而拥有更多属于自己的思想。

还有很多的习惯需要我在以后的教学生涯中慢慢养成。记得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由自己一再重复的行为所铸造的。因而优秀不是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习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界上并不存在优秀的行为,习惯优秀才是真正的优秀。教师既是教育者又是被教育者,其习惯的养成更是意义非凡。

自己多一些好习惯,就能够引导学生养成更多的好习惯。多一个好习惯,就等于向成功迈进了一步。

名著读后感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三国演义》读后感450字。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画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其中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名著读后感

首先,我们来到五行山下,看见那里的猴子了吗?他就是孙悟空。虽说他被如来施了咒被压在山下,站不起来,可是他不是有七十二般变化吗?他可以变成各种各样的东西呀,如果再不行还可以叫愚公来移山呀,或者变出炸药什么的,可以炸掉山呀,还可以变出许许多多的小猴子来挖山呀,真奇怪,他却在那里傻傻地等了五百年!

接着,我们来到了火云洞红孩儿那里,孙悟空那么牛怎么会打不过一个小孩?孙悟空天宫都敢闹,连玉皇大帝都怕他几分,难道红孩儿比玉皇大帝厉害?这不科学!

最后,我们来谈一谈孙悟空厉害还是猪八戒厉害?很多人以为孙悟空厉害,其实,猪八戒比孙悟空厉害多了!先比地位,猪八戒在天宫里是天蓬元帅,而孙悟空只是个看管马匹的弼马温。再说,猪八戒在天宫认识各路神仙,他们一路上遇见的`妖怪都是他们的坐骑,猪八戒知道如果杀了它们那不是挑事吗?所以聪明的猪八戒不去杀。而孙悟空呢,傻傻地去杀,杀不死却向各路神仙求救。

虽说《西游记》里漏洞多,可内容十分精彩,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值得我们好好的去读一回!

名著读后感

穿过花瓶的铅笔——读周晓枫散文集《你的身体是个仙境》牐犛钗乃安在为三联版《追忆》所写的前言当中,他再次重申essay与汉语散文的旁逸与重合,认为文学创作、学术与思想,是可以也应该在散文的域界得到统一。这个观点已经在90年代以始的汉语散文写作领域得到了部分实现,如果我们再以此观点打量周晓枫的散文,就发现她不是那么“规矩”的,她的言路就像是那双舞蹈在神话仙境的黄金靴,全力逃离抽象理论的藩篱,向着感性的肉身化叙事拔足狂奔。向上,低飞,飘拽的丝绦偶尔还被大地的荆棘抓住,因此没有彻底蹈虚。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新近推出了周晓枫的散文集《你的身体是个仙境》,收入了21篇文章,平均篇幅每篇达1万字,显然,这本被华丽主义的包装理念打造出来的散文集,不是为那些心急火燎忙于奔走的人准备的。这本散文适合于气定神闲的人,可以不慌不忙打理生活和深夜时光,对感觉世界里那些陌生但充满不确定相遇的事件心向往之。如果是这样,那么阅读周晓枫,就会成就一个并不平淡的传奇。

晓枫绵密而丰满的叙述,宛如为我们敞开了一条充满折返和陡转的暗光长廊:那里烛光摇曳,弥漫着吊诡的燃烧味道;一只臂膀刚刚从《聊斋志异》的芭蕉旁融化;树冠尽情吸吮闪电;何首乌在叫喊;感觉的花朵内翻为绿叶;针尖上的天使在练习如何尊崇天意又眷顾苍生……她游走于长廊的身影粘住了往事,迅疾又被冲动插上了翅膀。因此她未必就在甬道的尽头等候跋涉者的光临。人们不可以刻舟求剑的心态在她的散文里寻找现实踪迹。

谈到现实性,这一点,既可能是周晓枫散文的一个焦点,甚至可能是她刻意利用虚构来摆脱现实缠绕的一种技术策略。这就是说,生活在一个超级大都市,阅读的皆是高人之相或高人之作,她不得不把自己尚未被彻底格式化的感觉在物质主义的步步紧逼下,完全摆渡到自然世界。她的身体、她的头发、她的气息就是管道,在一次次面对虚拟出来的草原和水面,她信马由缰,完成了她用散文的飞地而实现的自我救赎。

从这个意义说,虚构就是周晓枫“私人的绳索”。虚构拉扯起来的珠帘,尽管同样是来自现实生活的物件,但立足点却是纯粹的。使得生活中的她与参加蒙面舞会的女妖来了个移形换位,在女妖披荆斩棘时,可怜的现实中人却像那个蹲在一旁帮戏中人看守衣服的小女孩。虚构的叙事方式成为了磁盘的修复程序,也成为人们阅读周晓枫获得飞翔之羽的兴味所在。

沉迷于修辞并没有什么不好。当一个人努力接近于他说出的一切之时,再去区分真实与虚构、平淡与繁复,似乎就显得不对路了。就像周晓枫相信铅笔会穿过花瓶一样,如果你不相信,那就是你的不是了。

名著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著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炼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的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致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己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最好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人生的许多路,许多暗夜,只能独自去面对,孩子的人生,父母无法去替代,去承担。清华大学曾辞退了一个学生,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著握著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温室里的花朵是弱不禁风的,大自然中的树木才能经受狂风暴雨。

名著读后感

浪迹天涯的疲惫洗去他的罪恶,那么,流浪去吧!

---《婆罗门书》。

引子:。

在房舍的阴影中,在阳光照耀下的河岸边,在泊岸的小船旁,在柳树林和无花果树的浓荫里,悉达多,英俊的婆罗门之子,年少的雄鹰,与挚友侨文达一同长大。

在房舍的阴影中,在阳光照耀下的河岸边,在泊岸的小船旁,在柳树林和无花果树的浓荫里,悉达多,英俊的婆罗门之子,年少的雄鹰,与挚友侨文达一同长大。在河岸边,在神圣的祭祀和沐浴中,阳光晒黑了他浅色的臂膀。芒果林中,在孩童的嬉戏间,在母亲的歌声和神圣的祭祀中,在聆听博学父亲的教诲和智者的谈话时,树影流入了他幽黑的眼眸。悉达多早已加入了智者们的谈话,与侨文达一道修习辩论、静思与禅定的技艺。他已经学会如何默念“唵”--这真言之本;吸气时默默吸入它,呼气时则凝神默默吐出它,此刻,他的前额仿佛放射出纯净思索的心灵之光。他已学会如何在自我存在的深层体认识阿特曼--永恒不坏,与宇宙合一。

他的父亲心中充满喜悦,因为他的儿子聪慧好学且渴慕知识;他知道他的儿子将会成为一位伟大的智者、一位祭祀、婆罗门中的王子。

他的母亲满怀幸福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注视着他坐落、起立和行走,强壮英俊的悉达多,四肢修长,体态完美地向母亲问安。

每当悉达多走过城里的街巷,年轻的婆罗门女子心中就会泛起阵阵爱的涟漪;他有着高高的前额,王者般的眼神,还有隽削的背景。

引子:。

他举止美雅,为所有的人所爱,使所有的人快乐,而他的心中却没有快乐。梦境和不安宁的思绪从流动的河水,从夜晚闪烁的群星,从太阳的光芒中不断向他袭来。

他的朋友侨文达,另一位婆罗门之子,对他的敬爱超过了其他任何人。他爱悉达多的眼光与和蔼的嗓音;他爱他走路的姿态与行动的完美文雅;他爱悉达多的一切所言所行,然而他最爱他的精神、他那高尚而热切的思想、他炽热的意志和崇高的使命。侨文达知道,悉达多决不会成为一个平庸的婆罗门,一个懒惰的献祭官,一个贪婪的咒语贩子,一个傲慢无知的雄辩家,或仅仅是羊群中愚蠢善良的一员。而他,侨文达,也不想成为任何一类这样的人,不想成为成千上万庸庸碌碌的婆罗门中的一个。他要追随人所爱戴的杰出的悉达多。如果悉达多将会成为一位神,如果他将进入大光明界,那么侨文达将要跟从他,作为他的朋友、他的伙伴、他的仆人、他的卫士和他的影子。

就这样,所有的人都热爱着悉达多,而他也使所有的人喜悦和快乐。

但是悉达多却无法令自己喜悦快乐,他漫步在无花果园中的玫瑰小径,在林中蓝黝黝的树荫下静思,每日在赎罪池中洗浴自己的肢体,在芒果林的浓荫深处参加祭礼,他举止美雅,为所有的人所爱,使所有的人快乐,而他的心中却没有快乐。梦境和不安宁的思绪从流动的河水,从夜晚闪烁的群星,从太阳的光芒中不断向他袭来。迷惑与灵魂的躁动随着祭祀的烟火升起,在《梨具吠陀》的诗句中迷漫,在婆罗门长者的教义中骚动。

名著读后感

学是一种比小鸟非得还要远的梦想,是比花朵开的还要美的情感。比星星闪的还要亮的智慧,是我们永远都不会忘怀的一种信念。

《西游记》这本书是中国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这是一本神话故事,讲了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事情经过。

《西游记》中人物性格各不相同,如孙悟空是神通广大,吃懒做的八戒和勤快的沙僧。这本书极具想象力,从而它便成为了中国人民那个最喜爱的古典名著之一。

书中的故事脍炙人口、曲折动人。其中真假美猴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一章讲述了是师徒四人在去取经的路上遇到了强盗,孙悟空只杀了他们,不料师父大怒再次赶走了孙悟空。孙悟空他只求助观音。观音他让孙悟空在此等候。就在孙悟空等候的时候有个小猴子冒充孙悟空打伤了师父。后来,两个孙悟空在花果山见上了,最后真的孙悟空打败了假的孙悟空,假的变回了原型,原来只是一个小猴子。真相大白后孙悟空又继续和师父一起去西天取经了。

这本书不仅可以让我们陶冶情操、加强修养,使我们成长的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我们心灵的雨露。

名著读后感

“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我拿来!”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自我的思想被别人的思想统治!这不是说我们排斥所有的思想,在对待别人的思想能够采用拿来主义!鲁迅在阐述拿来主义时这样精彩的写到: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

仅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拉伯的烟具都不一样,确能够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必须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能够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对待别人的思想也能够研究和挑选。那里想强调的是研究是挑选的基础,在思想上切不可人云亦云,要吸收对自我有用的东西!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某些人为了自我的一些原始欲望而放弃自我的思想,这是一重悲哀!

在历史上有许多人为了维护自我的思想而失去了高贵的生命!而有更多的人则在别人思想的统治之下低贱的活着!

人类因为有思想才与动物有了本质的区别,我们经常这样骂人:你这畜生!为什么骂“畜生”呢因为畜生是没有自我的思想的!

在中国的社会里,在思想上出了不少伟人,但更多人的是思想的奴隶!因为统治者明白思想的威力,他们都擅长用思想来统治人民!所以,人们大都还在麻木!所以我说: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