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精选18篇)

小编: 紫薇儿

有效的采购管理可以帮助企业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确保物料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流程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党组、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宣传好党的主张、贯彻好党的决定,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全面宣传党的历史,充分发挥党的历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利用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例会学习等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正作风、纠“四风”,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织紧织密制度笼子,牢牢守住廉政底线,确保医疗保障系统风清气正。深化整治医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内控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内监督,重点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确保医疗保障工作领域风清气正。

(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把学习宣传贯例^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的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理论武装,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作用,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四)加强宣传文化思想工作。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扣学习中国^v^党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v^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思想的有利契机,不断推动医疗保障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把^v^和区市县党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五)做好安全生产、民族宗教、保密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持之以恒抓好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学习^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五个认同”。及时组织学习区市县保密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警觉性;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涉密人员的岗位职责,抓好保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清退、销毁的环节,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六)积极争创健康促进机关。以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建设工作为载体,强化医保局干部职工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水平、规范健康行为。制定xx县医疗保障局健康促进机关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力争xxxx年成功创建xx县健康促进机关。

二、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动待遇保障。

(一)推进全面参保工作。扎实推进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全面完成区市下达的参保扩面目标任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二)巩固脱贫攻坚,保持现有医保扶贫政策,助力乡村振兴。不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在全面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效基础上,保障已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边缘贫困户人员等特困人群的待遇落实到位,同时做好医疗保障动态监测,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防止参保群众因病返贫。

三、全面落实各项医保政策,推动医保改革任务高质量发展。

(一)稳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基金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精细的医保付费体系。xxxx年全面开展按病组分值付费为主,按人头、床日等付费为辅的复合多元医保支付方式,县域医保基金打包、结余留用。进一步增强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严格落实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按照区、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及时组织辖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集中采购,在降低成本,减轻参保患者负担的同时,逐步实现药品(医用耗材)从生产供应采购、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服务和监管。

(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精细化管理,在x家二级医院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医疗服务项目之间的比价关系,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价值的服务价格。

(四)扎实推进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落实国家及自治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要求,推进门诊费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夯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力争年底前,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五)落实医疗保障信息编码标准信息维护。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医保办发〔xxxx〕x号)的规定精神要求,维护好xx项医保信息编码工作。持续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推广普及电子凭证使用率。

四、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动监管措施,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一)贯彻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机制,做好基金安全专项宣传。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并加强宣传。结合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治乱,联合多部门参与基金监管,持续保持打击骗保高压态势,逐一排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加强智能监控(审核)工作力度。一是借助现有x市的智能监控(审核)系统,按照智能监控(审核)规则、指标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二是根据区市统一的技术标准、业务标准、业务规范,开展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利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机制,推动智能监管。

(三)完善协议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自查自检。成立了xx县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协议内容,与辖区所有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按协议内容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预留金返还中予以体现。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严格履行医保基金管理主体责任,引入第三方力量,扎实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医疗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可持续运行。

五、优化医保服务,提高医保公共管理服务能力。

药品质量检查与采购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

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

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本单位政治生态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自去年建局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服务群众、保障民生为核心目标,深入贯彻^v^^v^关于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医疗保障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了全区医疗保障事业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制度,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的首要责任。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遵循,通过签订责任书、查找廉政风险点、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三会一课、党建工作日检查、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形成了从严治党、以制建局的良好风尚。

(二)扎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以党建为引领,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主题教育读书班、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谈心谈话、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调查研究等活动,有力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出台作风效能建设意见,实行党务政务公开,设立表扬榜和曝光台,不断强化对党员的管理教育。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开展廉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广大党员廉政勤政意识。制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创新“六个一律”的举措(凡是党组会研究的事项、凡是形成会议纪要的事项、凡是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廉政谈话等情况、凡是每月开展工作情况、凡是涉及整改事项的整改情况、凡是重点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等一律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组报告),主动接受派驻监督。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执行《廉政准则》,带头推进全局工作作风的转变。严格按照《车辆管理使用办法》,严格规范日常公务出发用车管理,坚决杜绝违规用车;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控会议数量,节约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

(五)严格执行“六项纪律”。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和各项制度规定。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认真执行领导个人有关事项即时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学习《区纪委区监察委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印发了《十不准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树立廉洁、节俭、文明的新风尚。

(六)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制发年度学习计划配档表,定期开展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活动,党员主动亮身份、担责任,在人居环境整治、精准扶贫、疫情防控中,党员干部冲在一线,发挥了党员示范带动的作用;认真组织“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学习活动,定期督导通报(我局“学习强国”学习成绩列机关工委各单位第一位);组织党员开展双报到活动,到社区进行医保知识讲座、健康义诊、人口普查、疫情防控等主题党日活动,让党建工作深入人心。

(七)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医保防线。在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局党组坚持党建引领,主动作为,成立工作专班,健全组织体系,开辟绿色通道,为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四个无论、一个一律”的保障机制;向区内28家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资金3200万元,协调上级业务部门预拨医保资金1428万元,确保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药品储备等无资金压力。为支持复工复产,实施阶段性降低缴费比例,延缓缴费申报期,全年降费7000万元以上,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党员干部和志愿者深入一线开展防疫工作,协同东城社区做好人员查控、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我局疫情期间的“线上主题党日”,受到市局、省局、国家局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

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要求,面对全区干部群众的期待,我们深刻认识到,仍存在着较大差距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党组对党建工作比较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党建工作,但全员重视参与度还不够,存在上热下温现象,有的党员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认识,有的党员党建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足,表现出被动应付,有的党员在理论学习上,满足于写读书笔记,缺乏深入研讨,缺乏在工作实践中锤炼党性,造成理论与实践联系不紧密的现象。党建工作的齐抓共建上仍有差距。比如:针对去年党建考核失分问题,今年以来,党组(党支部)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动,对具体的工作要求做了培训,但仍然有部分同志置若罔闻,充耳不闻,有的主题党日活动不积极参加,特别是灯塔党建在线学习交流互动环节虽多次强调但仍有个别同志甚至个别领导干部从未发表过学习体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肠梗阻”现象和“推不动”现象。再如:党小组会议召开的扎实程度也远远不够,往往出现会议传达精神和学习比较多,但是深刻剖析思想、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很少,部分党员还不习惯“照镜子、正衣冠,红红脸,出出汗”,还远远达不到触及灵魂深处的效果。

二是“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够到位。尽管局党组,对一岗双责反复强调部署,但仍然存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现象,对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抓得紧,对党建工作用心不足、过问少,甚至是过度依靠党支部和党小组,在引领和督导方面发挥作用不够明显。比如:在党员遍访贫困户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没有发挥带动作用,没有尽到“一岗双责”的责任,而是成了党小组的随从、跟班或听之任之。在参加党小组召开的会议时,班子成员没有起到引领、自我剖析、自我批评,深挖不良思想根源的作用。而是存在以领导身份参加会议,成为特殊党员的情况,呈现出官僚主义作派。

(二)落实组织纪律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深度和系统性上还不够,有的党员面对当前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表现出政治定力不足、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甚至出现价值观混乱的现象;有的党员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不够强,宗旨意识淡化,追求享乐多,艰苦奋斗少。有的党员思想消极,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生活和工作中回避矛盾,奉行实用主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有的党员关注个人得失多,考虑全局和关心群众少,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我们的12345热线办理除一个月位居全区第二外,已经连续八个月满意度居全区第一,但是在12345热线市民反映中仍有个别同志因服务态度不好、不耐烦或者业务不熟练被投诉。虽然只是少数几起,但仍应引起高度重视。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我院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及《贵阳市乡镇(村)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xx区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按区卫生局要求,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面实现医改内容,大力提高xx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在全院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为加快我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有序规范开展,xx卫生院成立xx区xx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2期次工作会议,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医疗业务的革约村卫生室和凯坝村卫生室均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我院成立了xx卫生院关于xx乡药物在贵州省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的领导小组,并要求全乡所有药品均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

20xx年我乡共投入元采购药物,基本满足我乡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1、卫生院到20xx年12月11日,共诊治病人6054人次,优抚减免208人次,住院25人次。

2、卫生院门诊业务收入情况。

20xx年1月至11月门诊总收入152158元,其中药品,治疗、诊查收入,利润.

1、购进情况。

卫生院全年购进药物187种,其中基药164种,非基药23种,非基药购进种类所占比例,基药购进种类所占比例。20xx年1月至20xx年11月购进药品总金额元,其中基药元,非基药元。基药购进所占比例,非基药购进所占比例。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约元,占所有采购药品比例为:种药品中有165种药物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其中22种属贵州省增补目录药品。

2、销售情况。

20xx年7月1日起卫生院所有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制度。全年销售药品元,其中基药元,非基药元,基药销售所占比例,非基药销售所占比例。

3、xx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使用情况。

(1)自查督导。

卫生院全年进行了12次医疗基本药物自查督导,对各村卫生室,xx卫生院药房、库房、实行了每月一次基本药物管理自查督导。全年督导检查门诊病历360份,住院病历25人份,处方360份,门诊日志560人次,病人举报、投诉本12次。全年对全员职工进行了12次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知识培训,对98人次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

(2)病历、处方。

卫生院按《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进行管理,全年抽查门诊病历360份,住院病历25人份,门诊病历合格率78%,住院病历合格率56%。抽查处方360人份,合格率78%。全年门诊2联以上抗生素处方比例,门诊输液治疗比例,激素处方比例.(3)药品自查督导管理情况进行了每月一次督导管理,每季度一次基本药物领导小组抽查督导管理。卫生院和下辖2个卫生室均实行每月药房自查制度和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督查制度,全年督查12次,未发现过期药品及无效药品,药物划价20xx年7月1日起均实行了零差率销售制度。

1、群众反馈卫生院药品可选择品种少不能满足病人就医需求;

4、卫生院未开展b超、化验、心电图、x射线等辅助科室(由设备无相关科室人员),不能最大限度满足门诊医疗业务诊治病人的需求,基本药物制度开展不顺利。

1、加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提高宣传,加强卫生院药品储备,改善群众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最大限度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3、加强医德医风工作,严格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全院职工业务素质和认识,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4、争取乡党委、政府支持,在平山、牛皮箐两个边远村卫生室开展诊疗业务工作,满足群众就近就医的需求。

5、积极向上级争取编制,增强卫生院实力,实行业务素质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卫生院医疗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卫生院的评价,做到一方医院保一方百姓平安工作。

6、开展辅助科室,提高卫生院诊疗业务能力。

xx区xx卫生院。

20xx年12月11日。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为提高广大人群对预防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的减少因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我院严格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京卫老年妇幼﹝20xx﹞27号)目标完成情况,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自查工作,现汇报如下:

经检查20xx年有5名乙肝感染的孕产妇漏报,现已及时补报。

我院严格按照卫生局对预防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培训要求,派出院内相关科室骨干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20xx年共派出2人参加区级培训,20xx年3月派2人参加市级培训。并召开全科预防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人员培训学习。

1.为所有孕产妇提供检测与咨询服务,并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来拓宽宣传渠道,根据不同人群进行有目的有重点的宣传。一是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开展孕妇学校宣传,三是开展主题宣传。通过宣传,孕产妇对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使预防艾滋病、^v^、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能够积极落实门诊就诊孕产妇“先建册、后建档”工作,及急诊临产孕产妇三病快速检测工作。我院检验科已配备三病快速检测试剂,并且能够在30分钟内回报检验结果。

2.能够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综合干预服务检查。

20xx年全年乙肝阳性个案15例,^v^艾滋阳性个案0例。对检测发现乙肝小三阳的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并将感染孕产妇纳入高危管理及专人负责,定期产检,检测肝功能,胎儿出生后行主被动免疫。对于乙肝大三阳患者或hbv-dna高患者建议转右安医院治疗,对于^v^艾滋感染者直接转至佑安医院接受治疗。若急诊发现^v^艾滋感染产妇向上级部门汇报,同时给予苄星青霉素治疗。

3.信息管理。

每季度向妇幼保健机构上报“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20xx年全年分娩数据核查三病共有5例错漏报情况,已及时补报,月-4月19日乙肝上报2例。

1、预防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在全院还存有认识不足、宣传不够、工作不力的情况。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和正确指导下,医务科认真落实2022年医院工作安排计划,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以《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为重点,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和职工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院医疗医技工作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在总结如下:

1、根据我院指定的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和精细化管理考核目标,以医德医风、医疗质量为重点,全面考核抓落实,医院坚持每月进行4次医护质量检查,全年共计检查48次,处方质量检查12次,病区及各种护理文书书写质量48次,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批语通报,并按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同时,坚持开展每周业务查房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确保医疗质量的稳步提高。

2、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促进医疗水平的提高。按照医疗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及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要求,对各科室病历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不合格病历不出科,使我院的住院合格率达80%;处方合格率达;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合格率达。

4、抓好院内感染质控工作,对重要部门一次性耗材的购进、使用、销毁情况,严格把关。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医疗废物处置过渡时期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对各科室严格监督检查,从而有效的促进了医疗安全的健康发展,确保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5、强化医疗全安防范管理。定期对医疗质量、医疗环境安全、急救消防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对于普遍问题及重点问题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方案,从而保证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平衡发展与稳定。

1、社会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日新月异。为了使广大医务人员不断了解、掌握新知识和新的管理理念,医院先后派出20余名医务人员参加了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讲座,聘请外院专家教授来院会诊手术30人次。

2、在现有条件下,鼓励医务人员参加自考鼓励自学成才,有5人参加了医学专升本入学考试。2人参加电大高等护理学习班,5人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参加职称考试3人,培训新上岗医护人员2人。

3、为了活跃学习环境,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面,及时掌握医学发展新动态、新技术、新理论,为广大医务人员订阅了《中国实用外科杂志》、《中国实用内科杂志》、《中国实用护理杂志》等10余种医学杂志,活跃了医务人员的学习环境。

1、三月份,在矿区举行了“学雷锋义诊”活动,免费为矿区365名群众测血压、体重,提供各种保健知识咨询,受到矿区群众的好评。

2、为了保证广大女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矿有关安排,于10月份派出10余各医务人员对我矿女工进行了健康检查,历时1月时间,共查体269人,并每人建立一份健康档案。

3、在元月份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工作中,医院组织并成立了预防甲型h1n1流感工作小组,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预案,设有发热门诊、疑似病例隔离室,每天坚持对门诊楼、病区消毒两次。

4、认真贯彻国家^v^、省卫生厅、铜川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安排,医院特别重视此项工作,并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共排查57人次,未发现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毒患者,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外科在抢救工作、车祸等突发事件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为抢救患者的生命赢得了时间。全年接诊门诊病人547人次;收住院病人72人次;开展各类手术68人次,抢救危重患者14人次;病案甲级率达60%;处方质量合格率达95%。

2、内科在心脑血管病、矽肺及copd、肝病的诊疗上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全年接诊门诊病人685人次收治住院病人101人次;抢救危重患者62人次;死亡3人次;抢救成功率95%,病案甲级率达65%,处方质量合格率达94%。

3、妇产科全年接诊门诊病人379人次;收住院病人12人次;开展各类手术13人次;抢救危重患者1人次;死亡0人;抢救成功率100%。

4、五官科开展了断牙再植、牙齿美容、口腔修复、小儿弱视治疗等工作,全年接治门诊病人328人次;收治住院病人7人次;开展手术11人次;抢救危重患者1人次;抢救成功率100%。

5、急诊科全年接洽门诊病人30人次;收住院病人3人次;抢救危重患者2人次。抢救成功率100%。

6、功能科积极配合临床工作。全年共做心电图检查615人次;其中门诊患者385人次;住院患者230人次。全年做b超检查1023人次;其中门诊患者623人次;住院患者400人次;b超阳性率达76%。

7、放射科不断学习新知识,以提高业务水平,使甲级拍片率达36%;诊断符合率93%;全年共拍x线片334人次;胸腹部透视511人次;消化道及特殊检查16人次。

8、药械科在药品的购进及发放环节上,严把质量关,对临床用药合理调剂,保证了临床患者用药的安全。

9、检验科能积极配合临床做好各项工作。全年共为临床提供血桨800ml,红细胞8u;全血400ml。

10、手麻科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为挽救患者生命赢得了时间,全年手术92例。

11、预防科认真做好免疫接种工作,积极宣传,广泛开展预防接种等强化免疫工作。全年共接种各种疫苗1816人次;其中接种卡介苗9人次,脊灰糖丸206人次,白百破249人次,流脑345人次,乙肝412人次,麻疹疫苗389人次。

1、全年共接门诊病人2153人次,收住院患者165人次,出院患者169人次,死亡3人次,死亡率2%。抢救危重患者76人次,抢救成功率96%,治愈36人次,好转92人次,治愈好转率23%。全年共做各类手术92例;接种疫苗1816人次,组织健康查体296人次。

2、全年共输液5013人次,肌肉注射1186人次,静脉注射196人次,皮试657人次,输血6人次,抽血296人次,全年急救药品齐全,急救设备完好率100%,要求班班有交接,有记录,对临近失效期的药品及时进行清点、更换。全年无严重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患者治疗护理的安全。

2022年,将是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十分重要的一年,也是新医改政策出台的二年,同时又是我院基础建设关键的一年,我们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医院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建设王石凹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以人文管理凝聚人心,以新思路、新观念、新举措增强医院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以基础建设设施为动力,加快医院的发展。

1、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医院收入稳定提高。

2、加强人才培训,确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督促尚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加强学习,尽快取得相关资质,逐步改变医院人才缺乏的不利。

3、强化医疗环节质量控制,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4、设法提高医护人员收入和待遇。

5、力争完成二级医院达标复审工作。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

光阴如水,我们又有了新的工作,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工作做一个工作计划了,什么样的工作计划是你的领导或者老板所期望看到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于药品采购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分享。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年药品采购工作计划

本文目录。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本着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继续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县级医院管理以及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内容,圆满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促进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高。为使药品采购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1、确保药品采购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

规章制度。

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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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本着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继续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县级医院管理以及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内容,圆满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促进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高。为使药品采购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

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1、确保药品采购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四、加强科室管理工作。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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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1、确保药品采购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四、加强科室管理工作。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药品采购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药品供应商)。

《中选通知书》明确了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有效采购期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视为卖方对药品供货的品牌、价格及服务作出了承诺。

药品交付地点:_______采购周期,是指履行期间,即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实际交易的药品规格应与卖方通过集中采购资质审核后,进行有效报价的规格相一致。

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_______个月。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如发生上述纠纷造成甲方或采购方经济损失,卖方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5.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包装变型、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每一个批次药品应附一份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买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在本采购期未能完成买卖双方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的采购量的,应延续采购直至完成。

买方验收无误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到货情况办理入库。如果超过三个工作日,甲方不主动进行入库到货确认,又未正式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即可视为已经到货确认。

结算时间为配送企业到货确认30日内,供应商与配送企业按照合同条款结算货款。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中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采购期内,卖方不能私自变更药品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政策性降价且此价格低于合同约定价格以国家规定价格为准。

买方应保证将所有成交的药品全部通过成交供应商进行网上采购,同时,买方应保证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根据库存和医疗机构订货量及时向卖方订货;卖方应保证将所有成交的按照买方的要求及时发货,同时,按照卖方要求配送到位并进行相关伴随服务。

10.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2)卖方应对买方的质量查询、检查、医疗机构不良反应报告等做出及时应答;。

(3)其他卖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10.2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书面声明。

11.1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11.2买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到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

量要求的,买方有权拒绝接受。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11.3药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11.4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损失或发生药品不良反应(adr),给买方、医疗机构或患者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全部承担。

买方将货物验收入库后原则上不得退货,如特殊原因确需退货的,应在验收入库后1个月之内进行退货。

13.1卖方应按照采购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到货并提供伴随服务。

13.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买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13.3如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照拖延交货标的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可以终止合同。

14.1除本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出现第13.3条款情况按第13.3条款执行。

14.2卖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14.3药品买卖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4.4药品买卖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4.5卖方提供的药品中出现伪劣、假冒等质量问题的,须赔偿买方该药品实际发生额的3-5倍罚款及其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1买方须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选品种且完成约定的采购量。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非中选品种,不得采购其他替代品种。

15.2买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价款。如买方未如期支付货款,每延误1天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万分之五,直至付款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15.3买方必须要求卖方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16.1买卖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6.2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6.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买卖双方或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买方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8.1在一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另一方可在如下情形下,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一方在合同履行中被认定为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18.2药品买卖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8.3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条款的继续履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卖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因客观原因卖方无法独立履行合同,买方书面同意后,卖方可以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合同生效。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参加此次药品集中采购的各方当事人。

药品采购合同

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针对双方连续性药品购销关系,在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双方认真参照《___________年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竞价限价采购公告》文件内容及执行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二证一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委托销售人员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到当地药监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乙方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和被药监部门罚款,乙方必须全部负责。

2、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药品进购计划供货。非基本药物保证在收到甲方药品进购计划后的7天内供货,如不能供货品种需提前通知甲方;基本药物必须在所需时限内供货,如有不能供货品种,乙方将受到此批供货金额的_____%的处罚。

3、原损药品最小包装在__________元以上的和原损药品最小包装在_____以下,_____个月中同一品种数量在5以上的,所折合金额在付款中扣出。

4、有效期药品在有效期前3-6个月前通知供货方,没有给予换货冲单的品种,在该药品有效期前10天,甲方自行做冲单处理,金额从付款中扣除。

5、乙方须适时向甲方提供质量、价格等药品来源的合法性等信息。以保证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的安全。

6、甲方在验收药品时,与实物不符的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后,多的退回乙方,少的甲方直接按收到实物入库。

1、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在进购药品时尽可能的进购中标药品。

2、甲方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向乙方提供药品计划,明确品名、规格、数量、厂家等。

由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所在地或托运到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基本药物品种和非基本药物品种均按20xx年省标执行价格。非中标药品以现行药品流通最低价格给医院供货。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按季度根据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从打入货款中扣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为叁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对此合同无任何疑议,此合同期限顺延。如有政策性采购变动则终止合同。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主管局一份。

药品采购协议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对常用药品进行年度采购,乙方为甲方提供药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2、乙方对所售药品质量负责,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3、乙方须提供所售药品的生产批件和产品合格证,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

4、进口药品需附有该批药品的《口岸检验报告》和《进口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5、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个有效期的18个月。

第三条药品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药品采购协议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药品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见附表《莱西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品需求目录》。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供货价格和购销方式。

(一)供货价格:按乙方投标的药品价格执行(见附表),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乙方需提前已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不得以药品涨价为由而不给甲方供货。

(二)购销方式:甲方通过药品采购计划表或电话报单的形式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办理验货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四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五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如果甲方或第三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即时封存该药品并由甲方或第三方在封条上当场签字确认后,由乙方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该药品导致的所有责任和检验费用,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湖南机床厂职工医院药库。

第八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合同期间,若乙方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标的适当调整。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年月日签章日期:年月日

药品采购协议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_____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_____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采购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王竹桥。

委托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报送药品采购计划后,乙方严格按照计划数量、规格、生产企业等内容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时间付款。具体药品品种以甲方药品采购计划为准。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每批药品须按照《药品管理法》要求提供完整药品信息的随货同行。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医疗机构送货,否则医疗机构可拒绝收货或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退货。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

二、交货地点:攀枝花市铁路医院西药库房。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

二、甲方可暂扣不超过乙方供货当期剩余库存价值的货款,作为风险质量保证金;。

三、乙方理解并同意当甲方对乙方当期应付账款余额较小时暂缓支付原则;。

四、双方终止合同关系,不再续订合同的,需将乙方供货使用完或退乙方后,没有质量及其他方面异议的情况下甲方方可与乙方结清全部货款。

第十条合同解除条件。

(一)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上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阳光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四)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以1000元计)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招办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接受处理等。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者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的上网品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上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三)如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承担以下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按《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

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上网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上网价格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严格为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四条甲方、乙方在药品上网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六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采购协议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第一条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采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___种,签约金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含增值税,税率:_____________________%。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及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第三条药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_____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包装标准。

1、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上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______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______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验收。

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行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4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_____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8、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____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____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____%,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____%;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_____%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____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选择_________地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____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同时,由甲方在____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_____份备案。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药品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签订地点:

乙方(卖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第一条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采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个,签约金额为元,大写,含增值税,税率:%。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及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第三条药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包装标准。

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上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验收方式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行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8.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可选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2./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

第十一条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本合同与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采购合同

需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

供应商(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国务院惩教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见附表“网上采购药品清单”。第二条购销方式

甲方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下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发货。甲方应确认乙方在网上交付的药品,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要求。(2)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有效的证明、生产批准文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3)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具有药品检验报告、随附的副本和相同批号的发票;进口药品应附有质量检验报告。

(4)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按照药品有效期配送药品。从药品到货之日起,药品有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药品质量必须保证后才能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四条药品包装标准

(1)除包装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均应按照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变质,并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送至指定地点。

(2)每个包装箱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如果不完整,应附上盖有乙方新印章的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包装箱内外的包装、标记和文件应符合合同要求。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检查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拒收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2)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进行

告知乙方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乙方同意在收到要求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书面通知时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应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3)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的药品检验部门进行检验。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按规格单方面中止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果送检的药品没有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在药品检验期间,甲方的临床药品被其他同类药品临时替代。

(4)若乙方配送的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继续履行本标准药品的采购合同,并返还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浪费药品,甲方应对采购的药品进行妥善储存和管理。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加强药品有效期管理。甲方应定期检查药品仓库和药店的药品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退换医院药品。甲方应合理采购和使用药品,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近期影响的药品不得退还乙方..

第六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遵循甲方发出的订单

执行。急救药品的运送时间不得超过小时,一般药品的运送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小时。

(2)交货地点:第七条结算方式和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应在收到药品之日起天内结算。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交易药品的发票及相关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第八条终止合同的条件和处理方法(一)违约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或甲方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2)乙方破产解除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终止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本合同的终止不会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3)合同终止后的处理方法

1.根据上述规定,甲方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他规格的挂网药品。甲方购买替代药品超出乙方供货价格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双方结算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果甲方未能按照集中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本合同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交货的,承担支付给甲方的额外延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并按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文件接受处理。

(2)延误赔偿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逾期赔偿违约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计算,违约金最高金额为合同总价。一旦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采购合同约定购买非联网药品替代乙方网络已识别品种的。

(2)甲方无故未能完成网上签约药品数量的采购。

如甲方有上述行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得超过

三.不可抗力违约协议

(1)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遇到障碍或延误,未能按照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缔约一方。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寻求采取合理的计划来履行其他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交付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延误的事实、可能延误的时间及原因。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核实情况,并决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由双方通过修改合同进行批准和重新签署。

第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二.双方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的,网上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造成药品积压的,甲方有权退回积压的药品或修改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1)网上采购目录所列药品,甲、乙双方按照公布的网上价格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和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3)甲乙双方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认可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伴随服务。乙方可能需要提供以下一项或全部服务:1 .药品的现场处理或仓储;2.提供药品开箱或包装设备;3.更换包装时发现的破损、快过期的药品或其他不合格的包装药品;4.乙方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如乙方需要对上述可能的伴随服务收费,应在报价中注明。

(5)合同修改。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并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权利或者对对方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的,不视为放弃权利或者放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放弃对另一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另一方的任何责任,应作出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盖章。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生效。一份正本和一份电子文件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日期、日期、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药品采购协议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