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

小编: 薇儿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它能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学习平台。以下是一些学校总结的范文,可以帮助你更好地完成自己的总结。

中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二、实行统一派车制度。不论何人何事需用车,一律由办公室调派,并办理用车签收单。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派车程序派车的,待完成任务后补办派车手续。

三、严格控制公车私用。私人因特殊情况借用校车需经办公室同意,收回油费路桥费及适量成本费。

四、不准利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五、加强对司机的管理。司机必须服从所属处室的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私自用车的,要严肃处理。

六、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回校停放。不得私自将车辆停放在校外过夜。

七、司机凭用车签收单领取公里补助费及节假日加班费。

八、司机要保管好校车钥匙和各种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节假日学校没有公务活动,校车一律停放于校园,校车钥匙一律上交校办公室 统一管理。

九、司机必须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保持车辆的良好性能。

十、如果全年行车无任何责任事故,给予司机一次性的安全行车奖。

十一、周末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或老师上下班需要校车接送的`,必先到办公室报名登记,5 人以上(含5 人)方能统一派车接送。

十二、学校办公室 负责校车档案的建立与保管,司机应按时按要求对校车进行安全保险和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  不疲劳驾车。

(3)  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  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  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  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2、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 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经主管同意并签名即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3、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要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

(5)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6)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7)未出车时,司机应协助电工工作,随时等候出车。

(8)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9)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

(10)司机未经校长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1)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公车不得私用,应急用车应报主管领导或校长批准。

初中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

体育课是在校学生的必修课。在体育运动中会遇到许多突发事件,体育活动与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是密不可分的。而体育运动与安全防范又是息息相关,隐患无时无刻都存在着。为防患于未然,体育教研组作为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须遵守如下制度:

一、课前认真检查教学场地和器材;了解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有无严重疾病如心脏病等),教师要做到心中有数,视情况酌情处理。教师在进行教案编写及备课时要能充分体现出安全措施。

二、课中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做好每次课的安全措施,特别是容易出现意外伤害的项目。

三、在组织学校大型体育活动如运动会、足球赛等时,要事先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汇报,备案待查。

四、在进行课外体育活动时若有意外事件发生,值班教师视情况的伤害程度,酌情处理;情况严重者立刻送医院急救治疗。

五、体育器材保管室为禁烟区,注意关闭电源。

初中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

1、体育课是国家课程的组成部分,任何人不得占用和随意使用体育课。学生必须按时到场上体育课,不得迟到早退。因病不能到场的必须出示校医务室和医院的证明,否则做旷课论。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见习学生必须在旁边观看,不得随意离场。有特殊疾病的学生(心脏病,哮喘等)必须向学校如实反映并登记在册。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戴符合学校规定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不合要求的学生,不得参加体育课。

3、学生应学会有关测试身体机能的基本方法,如在体育课中感到自己身体不适,应主动向教师提出休息或暂停上体育课。

4、学生上体育课前要认真检查自己的衣物,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上体育课。

5、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挥和安排下参与体育课教学,不能私自行动。学生在课堂中应认真听讲,有序活动,不和同学打闹,不做危险举动。

6、未经教师同意,学生不得随意搬运和挪动体育器材。如须搬运体育器材一定要在教师指导下并注意安全。

初中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课及体育活动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作如下规定: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课及体育活动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3.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校医、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体育组每周检查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二次,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5.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等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校医和班主任。

6.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校医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况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7.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课或体育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初中学校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纪律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3、对学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管理、教育三条线的主体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遵守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2、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各宿舍选出宿舍长一人,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落实房内各种措施,定期向社区部门汇报本宿舍情况。

3、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看、传不良影响书刊。

4、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通校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室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值班楼管人员,到校医室检查,病情较重者,由楼管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6、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7、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8、房内整洁做到:叠被统一格式,鞋屐摆整齐,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9、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0、贵重物品尽量避免带入宿舍,现金随身带或存学校附近银行。

11、各房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

12、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3、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4、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5、严禁爬门窗,扒护栏。

16、单车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楼梯下面或楼道内。

17、不得在宿舍区打球,宿舍严禁敲打。

18、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宿舍直接责任人:各寝室宿舍长。

宿舍总负责人:宿舍班长林清营、政工科。

1、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对学生宿舍、寝室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公寓辅导员定期组织公寓防火演讲。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内吸烟,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火险、火灾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褥子、电炉、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响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有违反以上规定,除没收器具外,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严禁学生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有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及警告以上处分。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禁止学生个人擅自处理,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修。擅自处理不当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6、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停放自行车等阻碍通行的物品。

8、一旦发生火险、火灾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进行报告,发生大面积火灾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扑救,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9、对违反宿舍防火安全相关制度的,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条例执行。

1、严格遵守门卫制度,男、女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晚间外出须要请假,寒暑假期间,未经辅导员、宿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学生宿舍内大型、贵重物品要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核实后方可带出。

2、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教学系和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私自调换床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调换寝室造成钥匙管理混乱和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学生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较坏影响或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4、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5、寝室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反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自己妥善保管。寝室因更换室员、门锁损坏、钥匙丢失、曾经被盗等因有失盗隐患存在时,应及时更换房门门锁。严禁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因疏忽、过失、违规造成寝室财物被盗者,应追究责任人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维修门窗,门锁应及时报修,报修后相关部门应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个工作日完成维修工作。

7、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寒暑假及小长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个人保管不当造成被盗损失的责任自负。

8、探亲访友者,学校和外来管理检查人员需进入宿舍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学生宿舍。

1、公寓辅导员和学生班主任做为学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公寓安全检查工作。公寓辅导员必须每周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学生处,发现问题及时和公寓科沟通。

2、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枪械、弹药、管制刀具等带入学生宿舍。违反者,除收缴物品,送保卫处依法处理外,视其情节态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禁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公寓内禁止从事邪教传播邪教的行为,严禁传播、复制、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起哄,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和进行其它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5、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宠物。

6、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酒瓶、热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乱扔物品引起骚乱的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引起人身伤害的,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禁止小商小贩擅自进入楼内推销物品,禁止租赁、代售、直销等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类营利性服务活动。

8、宿舍门开关时间统一规定,学生应按时归宿,晚归者必须出示证件,并作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归者,应出示相关证明。

9、严禁学生从其它学生寝室翻墙、翻窗入室或出室,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0、严禁学生擅自去动宿舍配电装置,严禁学生擅自触摸、调试、破坏电表等用电设备,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违规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担。

11、学生宿舍内若遇突发性治安事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宿管员和值班老师、政工科、安全科等相关部门。

12、学生如有违反条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处理。

初中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委安信科;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委安信科,一份报当地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综治办,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保安值班巡逻、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委安信科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委安信科、教委发展规化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保管室、电脑室、梦想空间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保卫科和总务处组织电工和保安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和手机充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压力蒸饭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食堂工人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保安和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值日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并上报教委主管部门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委安信科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单位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重要出入口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其中重点单位门卫值班室有内部自动报警设施,并与总值班室联网。重要出入口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及保安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1、护校队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室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初中学校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1.不准在熄灯后吃零食,点蜡烛。

2.住校生到校后,应将贵重物品和零花钱交主管老师代管,衣橱及时上锁。

3.不准在寝室内追逐喧哗或进行剧烈的活动。

4.不准携带刀具、打火机、玩具枪等有危险性的物品。

5.不准乱贴图片,不准传阅内容不健康的书籍。

6.不准私换铺位,不得拼铺,不准留外人住宿。

7.不准随意到校外住宿。

8.不准到校外吃饭。

9.上课期间(含课间)不准随意到寝室,寄宿生中途不准擅自回家。10.不准在寝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1、坚决杜绝男生乱串楼层和女生乱串寝室的现象。

12、外来人员没有征得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13、女生楼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4、特别关注特殊情况的女生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档案。

15、严格按照学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对女生宿舍进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1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18.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19、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20、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初中学校干部管理制度

一、熟悉本职业务,具有一定的处理业务工作水平和处理各种具体问题的能力,能吃苦耐劳。

二、要坚持常年出满勤。无故缺勤两天以上者,年终考核出勤不得分,并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三、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高质量的按时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要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半年考核一次,并对平时工作完成情况有记载,年终按目标责任制总评。

五、实行竞争上岗。为了强化竞争机制,股室队长实行竞争上岗,竞争者进行演讲,并进行民意测验,票数达不到半数的不能上岗任职。

六、提拔干部要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六、建立干部政绩考核档案,以利于干部培养、提拔、轮岗、交流。

初中学校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学生干事。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则。

第一条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机构设置。

1、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学生会设学习部、纪律部、生活部、环保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各班班委委员为相应各部干事。

3、3名副主席分别协调一个年级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两个部的工作。

4、每个部3名部长各协调一个年级的相应部的工作。

5、学生会隶属团委管理。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干部会议、全校班长会议。

2、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3、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4、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5、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学校有关会议。

6、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7、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8、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9、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协调一个年级的学生会工作。按校学生会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本年级各部门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专题会研究。

4、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三、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6、配合教务处,对各班的“教学日志”进行填写、收发管理。

7、协助阅览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纪律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

3、监督学生言行规范并对学生出勤进行检查。

4、督察值周班级到岗履职。

5、维持集会、大型活动等集体活动的现场秩序。

6、维护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生活委员、寝室室长会议。

3、引导、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4、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向主席反映学生的一些实际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

5、监督学生在指定地点就餐。(杜绝在教室、寝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和寝室管理。

六、环保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环保委员会议。

3、协助环保指导教师,对教室、寝室、公区的清洁、内务等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有关班级整改。

4、环保绿化维护与监督。

5、在校园重点地段设环保监督岗,维护环保工作。

七、文艺宣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策划、组织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有关艺术团体,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八、体育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体育委员会议,讨论改善锻炼情况的方案和办法。

3、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两操”,检查出勤情况。

4、协助体育组搞好运动会,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5、配合体育组组织有关球类与棋类比赛。

6、在体育组指导下组建学生专项体育队伍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7、协调各类运动场地及体育比赛的安排。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任免及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最终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3、副部长以上干部,因各种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向团委递交申请。对于申请离职的干部,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后由团委审批,再增补干部。

4、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一条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政教处领导,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部门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主席每学期期末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一条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一条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政教处统一评定,于每学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政教处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主席。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其他未尽事宜,以团委、政教处决议和解释为准。

初中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安排及学科特点,及时、科学、合理地编排各年级的课程表,负责教师分工安排表、时间表、校历表、课程表、成绩统计表等各项表格的排印工作。并负责全校调课安排。

2、负责全校教学常规(备课、教案、上课、听课、缺代课、作业批改等)的检查、记录、统计工作,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务主任和主管校长。及时印制、收发好教务处各类常规表册(包括成绩册、成绩统计表、听课记录及常规量化表册)。

3、协助教务主任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升学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各种考试成绩的汇总和统计,负责各种考试成绩表格准备、使用和保管,负责各科教师用的成绩册和各年级学生学习成绩总册,做好发放、使用、汇编和保管工作。

4、协助主任搞好教师业务考核及资料整理工作,及时收集、分类整理好教学业务档案,包括:教研组工作计划和总结,教师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论文;学生问卷调查,各类考试成绩的汇总、统计、试卷分析,教师学生参加的各类竞赛成绩、证书复印件等。

6、协助教务主任开好教学、教研、考务等方面的会议,做好会务资料的准备工作。

7、做好平时的课堂检查和自习辅导、教研活动的考核与检查。

8、根据需要,做好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9、超前做好请假、公差任课教师的课程调整及大型活动的课程调整工作。

10、做好各任课教师的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教务主任交给的其它日常事务性工作。

12、具体办理新生编班、招生等工作;办理学生休学、退学、转学、复学、毕业等手续。

13、准备开学典礼、中测总结及各项活动表彰会的相关资料和奖品。

初中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1、考前15分钟,主监考人员负责检查考场并强调纪律,副监考人员领取试卷。

2、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校长批准。

3、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5、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

6、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看书,抽烟,闲聊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试室出现混乱的要追究监考员责任。

初中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乡(镇)领导和水电部门来局联系、汇报工作、办理公务的人员;外省、市、县来我局联系考察与水电工作有关需接待的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横向联系需接待的人员。

1、接待工作既要做到热情周到,又要厉行节约,不奢侈浪费。

2、市级以上领导、县级领导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值班领导批准后予以接待。县直各部办委局、乡镇、重点项目及横向联系工作所需接待,由各股室负责人牵头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接待。所有接待实行值班领导一支笔审签,总量包干,节约归公,超支不补,分年度接待费控制指标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3、对上级及县以下来客实行分类接待、按标准接待;所有接待一律现金结算,特殊情况(上级检查组大型接待或会议接待)当时不能结算的,事后由具体接待人员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1、上级来客接待为:省部级每桌800元,厅局级每桌700元,县处级每桌600元,接待用酒一般安排饮用本地酒、自备酒水,由办公室集中采购,分配分摊;专家、技术人员的接待相应处理。

2、县及县以下来客,来客数量和1-2名参陪人员满一桌的按400元/桌的标准安排;来客在3人以下的,办公室可根据来客的数量按每人每餐50元或200元/桌的标准(含酒水)安排。

3、局安排会议,按每人每天80元(即早餐15元,中餐30元,晚餐35元)的标准安排。

4、凡需要向来客或上级单位、相关部门赠送礼品的,必须事前请示局长或值班领导同意后,由值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统一集中采购,不得擅自安排礼品支出,非领导和办公室人员不得在外签字拿礼品,否则不能核销入账。

1、审批程序。来客需要接待的,由股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具体接待活动。接待费用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值班领导一支笔核销。各股室负责人每月到财务室结算一次,财务室原则上只对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办理接待费结算业务。对于不在城区确需接待的,由带队领导安排,随行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其费用由带队领导签字后,再按机关接待核销程序处理。

2、陪客人员。一般情况下,应请分管领导出席,安排1-2人归口接待;上级领导和特殊客人需要主要领导和全体领导出面接待的,办公室主任或值班领导统筹安排。

3、所有接待一律实行现金结算,特殊情况,也应由经办人出面结算,财务股对外只结算用于会议、上级来客的定点招待费用。

4、财务股建立接待台帐,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公示。

初中学校教研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学初,高春芝校长在开学式上向全校师生发出“远离手机污染,回归阳光校园”的倡议,并且通过班会课,面向学生征集符合我学部实际的手机管理规定建议,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协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坚决禁止学生在校期间携带和使用手机(包含老人机)、平板、mp3、mp4等电子产品。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情况及时报告政教处。一经证实扣除班级相应分数,取消该学生本年度的评优资格,记录违纪档案。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2、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予以纪律处分,记录违纪档案。通知家长到校填写手机扣留单,并保留手机至学期末,再由家长领回。

3、教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政教处,按照第1条规定对学生进行处分,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4、住校班学生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手机入校园,需提前与班主任及夜班老师报备,到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老师处保管,回家时再领取。

5、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与家长进行沟通,可借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电话,不得以此理由私带手机。

6、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态度恶劣的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7、如学生回家要借助手机网络进行学习,需向家长说明情况,在家长监督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禁止浏览与学习无关的信息。

8、每位学生要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和休息活动安排,严格按照计划表执行,远离手机及网络诱惑,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全校师生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也请各位家长予以配合,共同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减少“手机依赖症”,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家门,走出虚拟世界,更多的亲近自然,充盈内心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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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及时介绍教改新动态,反馈教学信息,传达上级有关教学研究的精神和安排意见。

2、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素质教育方案,积极落实“两全”方针。

3、举办业务知识讲座和教研理论辅导,组织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教师整体教学教研水平。

4、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培养青年教师,组织实施赛教活动,认真选拔、推荐上县、市参赛选手,并积极做好上县、市参赛选手的赛前培训工作。

5、及时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切实可行的教育科研工作计划,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落实。

6、做好教学过程管理,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活动,及时搜集师生反馈意见,指导各年级备课组制定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方案。

7、结合实际选题立项,进行教育教学专题研究,组织专题讨论活动,总结专题研究成果。

8、认真、扎实地落实常规教学要求,并指导各老师系统研究各学科教材、大纲,探讨教法,指导学法。

9、围绕教改实验项目开展教学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10、建立和完善各种档案,及时将计划、总结、活动记录、检查情况记录、质量分析、实验资料以及教师教研论文等归类存档,并妥善保存。

初中学校教研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帮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本规定自3月2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