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优质

小编: 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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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篇一

全力打造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今年以来,书院司法所在曲阜市司法局,书院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创新方式,突出成效,全面落实人民调解“515”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平安书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起到第一道防线的。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大力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先后争取司法所建设资金10多万元,对现有司法所办公场所进行统一标准化建设。悬挂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标识,配齐各项办公设备,司法所办公用房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全面新建和改建,司法所办公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今年年初,市司法局为我所配备了空调、电脑和数码相机等办公用品,实现了办公全面自动化。2011年1月,我所被济宁市司法局授予济宁市示范司法所、被曲阜市司法局授予201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配合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所坚持从健全组织领导入手,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选举期间的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案件18件,调处18件,其中重大矛盾纠纷2件,防止群体事件和群体上访2件20余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起1人。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为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1

街道办事处建立起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一是成立了有党工委办事处书记为主任、主任为副主任的“大调解”协调中心,由分管领导兼任中心办公室主任,明确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和司法所人员为协调中心人员,各村居落实了一名兼职调解人员,并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区工作水平,充分利用法制学校等载体,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组织社区干部及居民举办调解人员培训班,对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每名村居调解员都配备了工作日志本、会议记录本和来电、来访登记表。同时,建立了调解办理制度,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通过各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规范了社区工作行为,调动了社区干部的积极性,提升了社区整体工作水平,为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加强人民调解网络建设,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按照上级“五有六统一”标准化调委会和“大调解”工作要求,大力加强基层调委会的组织建设。今年4月底,在村支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由各村选举产生了新的调解委员会,将名单进行了汇总上报。目前,街道32个村居全部建立了调委会,现有调解人员106人,街道调委会1个,医患纠纷调委会1个,年内培训调解人员110人次。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居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

作超前介入,排查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计入档案。

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居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居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街道调处中心及时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分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居每季度、街道每半年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6、报告机制。各村居包村干部每周一、四向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排查表上有包村干部签字,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2日内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报告。

7、培训机制。定期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季度1次,提升

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

(四)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为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工作方针落到实处,街道办事处及时处理好村居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抓住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主要矛盾,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死面。通过排查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过去排查出来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心中有数;对本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情况心中有数;对可能影响本单位、管区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心中有数。在排调中,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快调处,把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基层,防止和避免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或诱发新问题,严控信访案件的发生和矛盾激化。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稳控,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和强化稳控工作,做到关口前移。在禁烧、孔子文化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要求各村居坚持做到日排查化解日稳控制度,在第一时间排查矛盾苗头、落实化解稳控措施,每周研判共性苗头隐患,预测发展态势,制定应对措施。

在调解村民矛盾时,我们摸索出了一些经验,通常调解邻里纠纷分三个步骤:一是听,在矛盾冲突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理,各执一词,只强调自身的利益,争执不下。这是不妨让他们都说出来出出气。二是劝,首先要掌握时机,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要耐心等待消气、理智后进行劝说,同时顺着各自的想法提出假设,推论出坏的结果;然后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分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后从影响彼此关系的角度阐述其利害关系。三是调,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矛盾。

(五)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最大发挥调解功能。一是充分发挥司法所、村居调解员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内的社会矛

盾纠纷,尽量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道”。二是加强与法院和政府行政部门的衔接,把三大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增大调解成功率。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

个别单位的负责人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

目前街道的调处组织中仍有相当部分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无法达到规范化调委会要求的最低标准,严重制约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对今后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农村社区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摸排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加入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社会的稳定。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

要认真履行调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周报告、排查调处数据月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工作例会“三个一”工作机制,及时把握辖区内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工委、办事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

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挂牌督办、联调、督导检查、保障等十项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居民的政策法制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和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减少干群间的纠纷。同时,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篇二

乡司法所以来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乡司法所2007年以来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2007年以来,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

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乡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xx”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乡、村、自然村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乡成立人民调解领导小组由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司法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乡6个村全部成立调委会,6个自然村通过全面推广“中心户长制”成立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的中心户长既是调解员又是纠纷信息员,全乡、村二级调委会共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25人,全乡已形成三级调解组织,目前7个调委会结合村部建设已初步达到规范化标准;二是为进一步规划人民调解工作,整合资源,乡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联合组建xx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组建的调处中心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和参与重大民事纠纷调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所。2007年至2008年5月份,经过全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乡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20起,其中2007年调解16件,2008年1-5月份4起。乡司法调处中心调处2件(其中一起学生意外伤害纠纷正在调处过程中,现已达成初步协议),村级人民调解18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关键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我乡在每年的春节、五一、十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一改过去人民调解“不诉不理”的工作作风,而是将工作重心前移。通过收集各类民事纠纷信息,在既是掌握动态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社会矛盾的突发性、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严防小的问题顺势酿成大的事端。据统计,一年多来,全乡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起,成功调处19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中心户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调委会及时调处;跨乡、跨行业重大纠纷由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联合调解组共同调处。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季度、乡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6、报告机制。各村每半月向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半月报表),乡司法所每10日向区司法局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乡对12全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