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工作总结

小编: 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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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工作总结篇一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以及零星杂支。

1、交通补助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住宿费按实际出差住宿天数计算。

2、车船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凭据据实报销,零星杂支在规定范围内按凭据报销,各分厂部门必须严格控制。

3、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不在差旅费开支范围内,按招待费用管理规定报销。

4、出差应选择价格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飞机时,经董事长事先批准,可坐普通舱。需乘坐轮船的,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可乘坐二等舱外,其他人员只允许乘坐三等以下舱。出入机场据实报销机场大巴车费,经董事长特别批准可报销的士费。

各分厂、部室出差人员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出差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部门按照“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认真审核后方能借款。

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回厂一周之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如实际报销与借款地点不符时应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再交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1、工作人员区外出差:

1.1住宿费限额内凭票报销,限额如下:

总经理每天70元。

副总及销售人员每天60元。

其他人员每天50元。

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1.2市内交通费凭票报销,每人每天15元。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1.3伙食费补助标准

上海、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等城市每人每天补助30元,其余地区每人每天补助15元。

1.4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卧辅汽车符合出差目的地可凭票报销。

1.5乘坐列车报销标准:

将火车硬座票、卧辅票、空调费、寄存费、不坐卧辅的补助费、夜间坐车的补助费、订票费合并为综合旅费。凡出差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0.24元计发综合旅费,不再另外报销上述费用。500公里以内乘坐火车出差人员,按车票记载金额报销。

1.6会务费:

(1)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应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凡需开支会务费须持

会议通知或参会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方可开支。

(2)参会出差途中按规定标准报销。会议期间凡交纳(含食宿)会务费的,其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不予报销,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或未交纳会务费的,按本规定对应报销标准报销。

1.7驾公司车辆区外出差比照1、1、1、3支报。

1.8工作人员赴港、澳地区出差,按自治区出境(出国)管理办法支报。

2 、工作人员自治区内出差:

实际发生的住宿、交通费均凭票报销,无补助。

3 、公司员工探亲假旅费报销标准:

3.1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的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凡在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0、20元计发综合旅费,中转住宿费比照1、1支报,超限不报。中转市内交通费比照1、2支报,超限不报;500公里以下的按车票面额计报,包括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各类火车硬座。

3.2享受四年一次探亲的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批。探亲地在500公里以上者比照3、1执行,并扣除本人基础工资的30%(自理);500公里以内员工的四年一次探亲比照3、1标准计报,但不扣本人基础工资的30%。

报销中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虚报金额10倍的处罚;再次作弊者,当次所有报销票据全部不予报销,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理。

差旅费工作总结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危险品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 定义

本制度的危险品指的是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公司危险品管理由企业管理中心统一领导,各部门主管负责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预防、具体检查工作。

三、 职责

5.安全员或体系管理员负责库房安全的检查和特殊事情(过程)的审批。

四、 具体管理办法

1.购买申请

1.1公司各危险品的采购,必须首先填写“申请表”,详细写明品种、数量和用途,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采购人员到相应的采购地点采购。

2.危险品的购买、运输和装卸

2.4供应商在距离库房1.5米外停车装卸,装卸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进行装卸,装卸时必须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卸完物品后应彻底清扫现场,并在装卸现场放置必要的防范器材。

3.库房管理

3.1入库

3.1.5搬运危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轻拿轻放,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在搬运的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2库房统一管理

3.2.8对所有危险品库房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在办理出库手续时严格控制出库和记录出库情况。

4.各危险品的具体管理

4.1液化气的管理

4.2.3化学性质相抵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要分开存放;

4.2危险化学试剂的管理

4.2.4对于暂时没有用完或没有用完的危险化学试剂,不得遗留在生产区域或办公室,要由安全员统一锁在铁箱里。

4.3印刷物质的管理

4.3.3停机时要及时清理现场,现场不得遗留印刷物质。

4.4机物料管理

4.4.1机物料由技术研发中心统一管理;

4.4.3 对于所有的机物料,使用剩余时由使用人退回库房或者由安全员统一锁在铁箱里,确保安全存放管理。

5.危险品的使用

5.1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做就业前体检,确认无任何禁忌后方可上岗;

5.4操作人员在使用的过程如发生意外情况,应采取必要的救急措施。

6.剩余处理

6.2危险化学品容器如原料桶、油桶等,需交给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理;

6.4生产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品残液必须经过预处理后方可排放到相应的排水管道中。

7.预防检查

7.4对于已经到期的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要及时向部门主管申请报废,对其进行安全处理,确保每一种危险品在出库时是合格的产品。

8.安全管理

8.3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到国家相关部门参加培训,使得公司技术人员及时补充自己的不足,做到业务熟练,持证上岗,加强公司的管理能力。

9.应急措施

9.4未涉及内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内容执行。

五、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差旅费工作总结篇三

职火轮飞其他交通住宿标准市内伙食补助费

工具(不包一般特殊 一般特殊

务车船机括出租汽车)地区地区交通费地区地区

董事长软一公按实 按实

总经理卧等务报销 200 350 报销80 100

董事 舱舱

副总经理软二公按实 按实

总工程师卧等务报销 200 350报销60 80

舱舱

部门经理硬三普按实 按实

高级工程师卧等通报销 150 250报销50 60

总经理助理舱舱

其他工作硬四 按实 按实

人员 卧等 报销 50 150报销20 50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符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30%奖励个人。

(3)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飞机票价或减去相应的`火车、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的差额,提取30%奖给个人。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每人每夜另增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5)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改乘火车的,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

(2)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

(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4)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5)凡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电话、电报费均予报销。

(7)凡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8)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单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

(10)实行差旅费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报销。

(11)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差旅费工作总结篇四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第四条 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

第五条 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 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 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 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 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 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

第十六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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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表3.4.5

第十八条 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

第十九条 日当自出发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 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

第二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ht〗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第二十六条 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二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八条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美元10元。

第二十九条 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

第三十条 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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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工作总结篇五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部长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x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四、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