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法院 法院工作报告(模板6篇)

小编: 薇儿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云南曲靖市法院 法院工作报告篇一

于老师给我实习的任务是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进而理解法律条文的实践适用,并熟悉司法审判的流程,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每天我提前半个小时到法院,帮老师做做内勤。之后,老师或给我们一个案例,让我分析,每天下班时,把自己的分析结论成稿交给老师,第二天老师会和我交换意见,针对我分析给一些指导。每次同一个案例我会分析好几次,开始时,分析的很不到位,老师一而再再而三的点拨我们,直到我们对一个案例有了一个较为清晰、合理的认识,老师一直把自己放在和我平等的地位和我讨论,这使我积极性很高,收益当然也很多。后来对案例分析有点熟悉了,我经常会提出不同的观点,且会给出自己的理由,有时候我甚至会和老师因为观点不同,争得面红耳赤,但是我很开心,老师对我的意见都很尊重,即使起先我的意见很幼稚,老师都会耐心的和我探讨,让我自己思考,反思,逐步认识到自己观点的缺陷,最终达到依据证据认定事实,依法裁判的境界。这些话虽然看起来有些大,在学校也背得滚瓜烂熟,但真正拿到一个具体的案例,要能做到对证据效力进行正确的认定,抛开先入为主的观念及个人情绪而中立的依据证据认定事实,在依法作出裁判,那真是不简单!尽管上学期实习时郭老师在这方面已经很好的指导了我们,但是过了半年,这一切还是想从头开始一样,又从头开始,法学的深奥可能就在于它总是新的,永远没办法给他一个定论。直到实习结束,我还只是初步能做到正确认定证据效力,基本能客观的还原事实,作出一个较为满意的裁判而已,但能达到这种程度已经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案例是原告陕西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一案,这个案子最后是由我负责的,但从接手这个案卷达七八厘米厚的案子到形成判决经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从一开始把焦点锁定在是否存在“黑白合同”到否定该焦点而转向讨论补充条款是否有效,我们无数次的肯定又否定自己,把原被告的证据翻了无数遍,资料也查了一遍又一遍,最终依据双方证据结合庭审,通过对相关法律的查阅,我们得出的结论与最初的判断大相径庭。通过对这个案件的全程掌握,让我在专业技能上确实长进了不少。其他案件基本 也是如此,我们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向成熟。郭老师很少让我们去听审,实习40多天我只听过三四次庭审,郭老师认为不太复杂的案子,我们没有必要去听,所以我们大多时间都在忙着分析案例。

除了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做了很多案件审判的工作外,庭里其他老师也热心的指导我们熟悉了很多其他的法院日常实务工作,撤诉和送达的相关事宜,上诉的相关事宜及合议庭笔录的书写等等,这也让我们受益匪浅。

在与律师、当事人的交流中,让我们对法律职业,对社会,对世态人情等等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实习报告《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在实习中接触到的律师中,有些衣冠整洁,让人眼前一亮,给人一种思路敏捷,法律素养极高的印象,他们提供的证据就让人感觉很不一般,证据目录清晰,证据充分有力,很明显对当事人很负责,很值得我们学习;而有些则和一般当事人没什么两样,嘴里还充满了对法律职业的怨言,而提供的证据,也很不到位,对当事人很不负责。观察着这些律师不同的言行,通过与他们的交流,让我们不得不替自己想想,我们以后要是做了律师,会是什么样子?该怎么样?内心有一种现实的紧迫感。实习时也接触了一些当事人,透过他们的眼睛,我们认识了在百姓心目中的法院是什么样子的,学校之外现实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

实习时,除了工作以外,我们与法院的老师们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从他们身上也学到了很多。

二、实习成果

经审理查明:20xx年被告湖被中医学院委托湖北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新建校区一期校园的市政一标段工程进行招标。原告以内容包括预算价4,320,338.05元、投标价402.86万元、并按合同总价下浮2%的投标文件中标。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均已备案。20xx年8月27日原、被告协商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道路及管网沟一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一),《合同》第23.2条规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施工图预算、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第23.3条规定“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施工中设计变更、隐蔽工程中未见预见的项目、临时增减的工程量,据实计算”。补充条款一中第四条规定“合同价款按乙方在中标文件中的预算价款确定432.0338万元。此价款仅作控制进度、拨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结算依据”,第五条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9%”,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补充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按甲乙双方意愿以本补充条款为准并执行”。原、被告在按约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新增了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及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但并未对其进行招标。20xx年12月18 日双方于就篮球场、排球场工程签订了另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二),该条款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11%(含进出场费、临建费用等)”。工程竣工后,被告依法委托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定:道路一标段含税工程造价为12,359,178.66元,扣除9%优惠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0,906,385.17元;原告施工的新增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审定金额为1,864,794.50元,扣除11%优惠金额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571,903.37元;委托湖北恒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审定:结算造价金额为552,857.63元,根据约定的9%让利的工程结算款为人民币511,200.71元。对上述审核结果,原、被告双方共同盖章确认,且被告已按该结果按期向原告付清了工程款项。现原告以补充条款一及补充条款二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之规定均背离了《合同》的实质性规定为由,要求被告据实结算,支付原告扣减的工程款合计1,359,110.31元。

云南曲靖市法院 法院工作报告篇二

任法院纪检组长以来,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促进本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连续两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院党组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指导和监督责任,并在院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之间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近两年来的落实情况良好,有效地增强了院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开展多项活动,增强全院干警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自去年年初以来,主抓了“两个条例”主题教育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教育活动、“严格自律、秉公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两禁”专项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市中院和县纪委的充分肯定。

三是多措并举,构建监督网络,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构。通过实行“开门评议”,针对全院在民主集中制、机关作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寻找差距,倾听群众呼声,同时,加大对省、市两级法院“禁令”的贯彻力度,增强禁令的透明度,将省高院的“六条禁令”、市中院的“九条禁令”在院门口、审判庭挂牌上墙,公布举报电话,并组织对严禁酗酒和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进行专项检查,改变了少数干警过去工作日中午饮酒,影响下午正常工作的不良作风。四是严格落实法官法惩戒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2件2人,其中给予撤销助理审判员职务1人,行政记大过1人,适用“四告”制度2人,通报批评1人,既教育了违纪者,又教育了全院其他干警,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执行工作针对案件多、干警少、外界反响大的现状,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推行裁决权、实施权分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执行程序,去年制定了《关于恢复执行的若干规定》、《强制执行措施适用规则》,填补了执行工作的法律空白,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20xx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720件,结案率达90.1%,其中实体结案率达55%,执行标的到位率达45%,在全市法院系统均居前列。今年以来,结合省、市两级法院安排部署的专项整改活动中,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制定了《执行来访接待暂行规定》,《关于执行程序公开的实施办法》,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利。为了缓解由于案件太多带来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提高权利人实现权利的程度,今年6、7月开展了近两个月的执行会战,对利用早、晚、夜间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数十名债务人采了了拘传等强制措施,执结案件102件,标的额到位130余万元,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截止今年1——11月,共执结案件1082件,执结率达71.68%,标的额到位率达73%,在全市法院系统居前列。

自20xx年1月任法院纪检组长以来,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抓的不够紧,导致理论水平不高、素质能力不能较好地适应本职工作。二是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三是在廉洁自律方面有时对自身的要求不够严格,存在公车私用、接受有关乡镇、单位宴请的情况,忽视了自我约束。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将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树严谨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树立牢固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从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要求其它人做到的,自己坚决做到,要求其它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针对法院纪检组长的岗位职责,今后的工作重点是探索法官与法律之间的“隔离带”、“反腐墙”,制定相关事前防范措施。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着力建立一套“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构建制度监督制约体系,为推进全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努力。

云南曲靖市法院 法院工作报告篇三

法院工作报告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制度,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的宪法关系,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重庆高级法院工作报告,一起看一下吧!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市高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贯彻党的精神,按照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的要求,指导全市法院严格依法履职,狠抓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0348件,审执结371182件,比上年分别增长6.3%和5.5%。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519件、一审民商事案件235685件。市高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581件,审执结3911件;5个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5351件,审执结39920件。

一、坚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0298件,判处罪犯14534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6410件,判处罪犯7229人。

依法惩治经济、职务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646件,判处罪犯1019人。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59件,判处罪犯83人。加大贪污贿赂犯罪打击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572件,判处罪犯732人。

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严格遵循程序公正、罪刑法定和证据裁判原则,保障被告人、辩护人依法行使辩护权利,确保无罪之人不受刑事追究。对公诉机关指控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1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公诉机关撤回起诉25件46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缓刑、管制及免予刑事处罚7433人,占生效裁判判决罪犯人数的32%。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采取社会调查、心理干预、犯罪记录封存等措施,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判处未成年罪犯1136人,比上年下降16.5%。推进社区矫正,共同做好特殊群体帮教。健全完善减刑、假释公示和听证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6219件。严格依法审查涉黑案件申诉。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85件。

二、发挥保障职能,服务改革发展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国内国外、市内市外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审结买卖、物流、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53306件。规范涉及小额贷款、担保、典当等经营活动的法律适用,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4661件。开展“集中清理金融债权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为金融机构追回债权9.2亿元。

助推经济结构调整。依法保障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优化的经济活动,妥善审理涉及“云端计划”、汽车化工、新型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形成中产生的各类纠纷案件。慎用司法强制措施,帮助资金暂有困难的企业度过难关。对因不适应市场竞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破产案件,依法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审结重组兼并、破产改制等案件415件。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依法维护农民权益,审结农村“三权”抵押、土地流转、林权转让等涉农案件2649件。妥善处理“棚户区”改造、土地征收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开展司法强拆655次。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18132件。发挥万州、渝北环境保护法庭作用,构建生态发展司法保护新机制。审结环保案件320件。

保障开放高地建设。审结国际货物买卖、国际信用担保等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10件。深入开发新区和重点园区,开展巡回审判、法治讲座。依托设立在市高法院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加强审判实务研究,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877件。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帮助企业增强自主创新和品牌保护意识。

三、坚持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医疗卫生、劳动社保等涉及群众衣食住行的一审民事案件132576件。在劳动、交通事故赔偿、消费、物业、医疗等领域建立诉调对接平台,与司法行政、妇联、保监等部门共建婚姻家庭、保险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6.2%。依法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落实诉讼费缓、减、免2239.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01.4万元。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全市三级法院院长共收阅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议的电子邮件4950件。市高法院院长直接收阅、批示交办1910件。推行案件回访制度,主动听取当事人对审理工作的意见。市高法院从高校教师、执业律师、社区工作者中聘请第三届特邀监督员20名,定期听取意见,落实改进措施。

提高诉讼服务质量。全市法院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诉讼指导、进度查询、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功能有机整合。市一中法院、沙坪坝等12个区县法院设立志愿者法律服务平台。77797件案件快审快执,审理周期不超过10天,占全市法院案件总数的21%。“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 预立案、案件进度查询等便民功能逐渐发挥。九龙坡、巴南等14个区县法院试行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当事人或代理人借助手机、网络即可接收法律文书。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483件,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83.8%。继续在江津、忠县等18个区县法院开展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试点,在行政诉讼中引导当事人一并提起相关民事诉讼,统筹解决关联纠纷。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四、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司法公信

优化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强化统一管理和协调。在与金融、公安、工商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执行联动的基础上,又与国土房管、机场、交通、边防等部门建立联动威慑机制,运用公示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离境等措施,制裁失信被执行人,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方权益。在公众服务网曝光“老赖”13264名。全年执结案件59091件,兑现金额78.1亿元,实际执行率84.2%。以“重庆诉讼资产网”升级为全国性“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司法评估、拍卖,将司法拍卖保证金及价款资金纳入“联付通”结算管理,报名、竞拍、结算全程网上进行。成功实施司法拍卖460件,成交率85%,变现涉讼资产18.6亿元,升值率5.3%。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市三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上网公布,并已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南岸、云阳等10多个区县法院探索案件庭审图文直播。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在公众服务网开通律师执业在线服务平台。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市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962名,参审案件57450件,比上年增长4.5%。

落实信访机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制度,建立诉访争议确认机制,严格依法办访,规范终结备案。坚持“有理推定”,加强信访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消解对立情绪,引导理性信访。采取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公开听证等措施,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办理涉诉信访10154件,比上年下降17.4%。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加强指导,加大投入,优化基层一线人员编制、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薄弱问题。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全市法院审判数据中心,科学设置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强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2.5%,比上年上升0. 3个百分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0.49%,比上年下降0.19个百分点。普遍设立裁判文书校核室,提高文书质量。研发“远程庭审”、“裁判文书生成和校核”等辅助软件,方便法官办案。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年来,全市法院9个单位和部门、18名个人受到中央、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荣昌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光荣称号,酉阳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副庭长白明德荣获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全国优秀法官”光荣称号。

改进司法作风。高、中级法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制定《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十一条意见》,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整改服务不到位、庭审不规范、审判效率不高等问题。全市法院上诉案卷平均移送时间比上年减少35天,司法评估、拍卖平均用时分别减少20天和40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市高法院积极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增强队伍素质。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和“一线磨砺”计划,帮助青年法官养成职业良知、提高审判技能。最高人民法院在市高法院设立全国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立足司法实践,强化理论创新。完善案件质量通报、文书庭审评查、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与北大、清华、西政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合作,组织专家讲坛、法官沙龙和素能培训。全市254名法官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综合排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人数、承担重大理论课题数、学术论文获奖排名继续保持全国法院前列。

保持司法廉洁。强化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法官良知是最好的法律”理念,引导全市法院干警坚守“不贪赃、不枉法”底线。完善“单方退出”机制,治理隐性代理,明确法院现职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离任工作人员不得以公民身份代理诉讼。完善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制度。坚持“零容忍”,查处违法违纪案件8件8人,2人被终身禁止从事审判工作。

六、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

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狠抓审议意见、决定的落实整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满意率100%。定期通报工作,赠阅联络专刊,邀请视察调研、旁听庭审,在公众服务网建立专门联络平台,方便代表委员了解、监督法院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76件,改判和发回重审49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仍然突出。大多数法院“案多人少”,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98件,主城区基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65.1件,渝北法院法官人均结案233.4件。而三峡库区、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法院人才流失严重。二是司法能力亟需加强。司法效率、司法公开方面还不能很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执行难”问题仍未根本解决。三是司法作风仍需改进。少数法官服务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对人民群众的诉求重视不够,解决办法不多,处理效果不好。四是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有待提高。五是司法不廉、司法不公现象不容轻视。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一是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经济领域犯罪和职务犯罪,依法惩处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诽谤、敲诈勒索等犯罪。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妥善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侦查、公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切实防范冤假错案。推行律师代理诉讼“一卡通”制度,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严格规范减刑、假释程序,确保刑罚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罪刑相适、罚当其罪。

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加强调查研究,实施分类指导,完善司法政策。在两江新区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审理跨行政区划的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依法平等保护资本、技术、知识与劳动力等要素,规范经济秩序,增强市场活力。依法处理涉及金融信贷、民间借贷等案件,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处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收入分配权以及农产品流通等案件,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财产权利。进一步完善环保案件跨区域管辖和“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犯罪,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信守司法为民承诺。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加强人民法庭、便民诉讼网络建设。依托公众服务网,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实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全面推行司法文书电子送达。规范繁简分流,完善小额诉讼、速裁快审程序,严格审限管理,提高司法效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从现在起至6月,开展追索劳动报酬、工伤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强化民生权益保障。

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中央、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下,积极稳妥推进司法管辖制度、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工作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系统对接,共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深化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选任范围,促进司法民主。今年底前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将增至3800名左右,与法官人数之比达到1︰1。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市四中法院及黔江、渝中、江北、秀山法院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市一中法院为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积极支持相关法院的试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五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摆在第一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加强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司法能力。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业绩考核、职业保障以及任免奖惩制度,扎实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人财物继续向库区、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法院倾斜。加大对基层法院法官的培养交流力度,建立上下级法院之间有序的人才流动和遴选机制,努力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队伍中的不正之风。旗帜鲜明地反对司法腐败,继续实行“零容忍”,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深入贯彻市委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主动向市人大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会开展执法检查。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积极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充分听取民意,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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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市法院 法院工作报告篇四

(一)以求真务实创新为重点,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领导班子。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先进的司法理念武装头脑,深刻理解法律精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民主不足和集中不力、酝酿不够和议而不决、领导不力和职责不清等问题;以团结、务实、创新、谨言、慎行为目标,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年建设活动,班子作风有了明显转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初步形成了深入调研、科学决策的风气;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合理分配院长、副院长、庭长、法官职权。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规范法官司法行为。两级法院认真落实院长、庭长“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向社会发放办案廉洁卡、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中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奖惩办法》。开展人民法庭作风建设活动。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20xx年共接到举报信件20件,均已查处完毕,全市法院没有一人被立案审查,未发现违法审判和腐败问题。

(三)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契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20xx年有22人通过司法考试,继续为解决即将面临的法官断层问题夯实基础;巡回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解放思想,更新司法理念;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努力建设创新型法院;积极开展构建法院和谐文化活动,彰显法院人文关怀,促进和谐法院建设。

至20xx年底,全市法院7个基层法院审判庭虽批准立项3个,仅1个举行了奠基仪式,2个未落实建设用地,其余4个未立项亦未落实建设用地;37个人民法庭,仅建成6个,在建的13个中有9个处于停工状态,未建的18个全部没有落实建设用地。20xx年是全省法院“两庭”建设为期三年目标的最后一年,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全市法院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抢抓机遇,同心协力,艰苦创业,苦干实干。至20xx年底,37个人民法庭现已建成35个、2个已经封顶;5个基层法院的审判庭被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2个已封顶、2个已经开工建设、1个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未立项的2个正在积极争取立项和落实建设用地。

(一)调整建设思路,靠实建设责任。20xx年初,中院下发了《关于全市法院“两庭”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主体责任,即基层法院负责本院的“两庭”建设,中院负责协调、检查、监督。实行“一把手”工程,两级法院党组集体负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每人包1个基层法院的“两庭”建设。层层签订“两庭”建设目标责任书,特别规定了不能按时完成“两庭”建设任务的院长责任。

(二)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听取中院关于“两庭”建设的汇报后都明确要求必须抓好“两庭”建设。市委办下发的《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对法院“两庭”建设在建设用地、前期费用、优惠政策、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解决人民法庭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市人大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全市法院“两庭”建设,市政府派出督查组对全市法院“两庭”建设进行了督查,市政协将“两庭”建设作为议案提交。各县区党委或政府“一把手”亲自出任“两庭”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政法委书记更是主动出面,亲自协调,通渭县人大会听取县法院“两庭”建设专题报告。各县区克服困难,拨付“两庭”建设前期费用90万元,整合建设资金910万元。法庭所在地的乡镇领导利用晚上的时间协调建设用地。漳县农业局、陇西县国税局、通渭县马营中学等单位以让与土地、放弃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形式无私地支持法庭建设。在人民法庭建设资金一筹莫展的困难时期,市、县农行积极为法院“两庭”建设提供贷款。市政协、民营企业家张峰慷慨解囊10万元支持岷县人民法庭建设。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对各级领导、仁人志士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全市法院苦干实干,确保“两庭”建设顺利进行。为确保“两庭”建设按期完成任务,20xx年初,中院党组成员先后深入七县区法院对7个审判庭和37个人民法庭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建设过程中先后在“两庭”建设现场督促检查、协调指导达100多次,积极配合县区法院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建设用地、解决“两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两级法院院长不仅是“两庭”建设的决策者、指挥者,而且是直接组织实施者,哪里有困难,他们就出现在哪里,监督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他们将“两庭”建设当作自家的事尽心尽力,无私奉献,如岷县法院党组成员和干警为及时付给农户征地款,主动拿出8万元支付法庭征地费用;临洮县法院全体干警积极筹资35万元垫付“两庭”建设前期费用。正因为有了这些,全市法院的“两庭”建设才取得了今天这样的历史性突破。

云南曲靖市法院 法院工作报告篇五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议和本次会议的决策部署,以“五个发展”理念为引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包头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我市“6521”发展战略,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司法应对。充分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针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开展实践调查和理论研讨,统一司法尺度。

(二)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凝聚改革共识和力量,积极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先行先试步伐,努力试出成果、改出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继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帮助群众选择最简便、最经济、最快捷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有效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打造多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完善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机制,确保涉诉信访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大力推广巡回审判、蒙汉双语诉讼等工作,切实方便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诉讼。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展陪审案件范围,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便利。

(四)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全力提升司法公信。积极推进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着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扩大网络拍卖规模,创新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有效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

(五)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增进群众观念、解决突出问题、改善司法作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抓好专题培训、业务研讨、岗位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官论坛、文体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确保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云南曲靖市法院 法院工作报告篇六

一、通报了近三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收结案情况

白皮书透露,至,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13.22万件,执结944.02万件,同比前三年总数分别上升40.02%和28.13%;执行到位标的金额32861.82亿元,同比上升109.64%,为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法治权威发挥了应有作用。

白皮书对三年来执结案件的情况进行了分类,并与前三年结案数据进行了对比。20至20执结的944.02万件案件中,诉讼类执行案件822.12万件,同比前三年总数上升30.88%,其中,民商事执行案件783万件,同比上升31.22%;刑事执行案件36.56万件,同比上升28.05%;行政执行案件2.56万件,同比下降11.4%。非诉讼类执行案件121.9万件,同比上升12.23%,其中,行政非诉审查类案件49.27万件,同比下降5.45%;仲裁执行案件46.68万件,同比上升43.76%;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8.27万件,同比上升60.89%;司法协助与其他执行案件17.67万件,同比下降6.45%。

白皮书用图表的形式具体列举了近三年的收结案情况。分别是,2013年新收283.38万件,执结271.78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7234.99亿元;2014年新收313.85万件,执结290.69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9089.41亿元;年新收415.99万件,执结381.56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6537.42亿元。

二、总结了三年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主要成效

白皮书从六个方面概括了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强力实施信用惩戒。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7月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来,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有力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截止到202月29日,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38.48万例,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49.23万名,自然人289.25万名;有关部门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78.24万人次、乘坐飞机388.7万人次。10%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最高人民法院统筹规划,及时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充分有力的规范依据;开发并部署在全国法院推行新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全国四级法院在一套软件中办公,实现执行案件办理信息的互联互通,有效防范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乱执行;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推动建立跨省级行政区划统一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区域协作执行新模式,为解决异地执行难提供了新思路;各级法院进一步规范申诉信访的处置程序,促进了执行信访纠纷的有效化解。全国法院健全执行监督体系,通过加强从内到外、从上至下的制度化建设,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确保执行权的高效、廉洁运行。

三是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为扭转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局面,人民法院坚持不懈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数字化、智能化、透明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建成覆盖全国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与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网络对接,覆盖全国共约22万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中的70%,部分领域实现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功能,实现执行模式质的飞跃。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于2014年12月24日开通,目前已与全国498家法院实现远程音视频的对接,全国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初步形成。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执行裁判文书公开等信息平台进行有机整合,组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并正式开通,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登陆该网可以查询到人民法院对外公开的、与执行案件有关的全部信息。

四是开展专项行动。每年定期开展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并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常态化、随时性、优先性工作机制。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行动,彰显了党政机关带头尊法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开展执行案件底数专项清理行动,对已录入案件信息系统的1172.13万件案件进行信息核实,对未进入系统的案件进行补充录入,确保了案件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为全面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监控管理打下了基础。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

五是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批复广东、浙江、广西、江苏、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分权改革试点;各地法院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主要采取委托拍卖机构在网络平台上拍卖,或者自主在网络平台上拍卖两种方式,均取得好的效果。各地法院在依托信息化建设加大集中查询财产力度、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推进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同时,还采取委托审计调查、发放律师调查令、建立悬赏举报制度、推行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等措施,积极创新财产发现机制。

六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各级法院大力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执行作风明显改善,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各级法院现有在编执行人员3.8万人,53%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占3.3%。2013年至2015年,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全国模范法官、优秀法官、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达47人次。

三、分析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和不足

白皮书指出,三年来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执行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占较大比例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这类案件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对这部分案件的执行难需要理性科学分析。二是相当一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逃避、规避甚至抗拒执行,不仅消耗了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了案件执行难,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部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加大,债权人权益难以及时、充分兑现。四是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正处于发展阶段,尚未覆盖全国及所有基本财产形式,有些财产领域尚未形成完善的登记制度,现阶段人民法院执行手段仍不够完善。五是全国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数量呈逐年大幅递增之势,不断增长的办案任务与有限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出现部分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选择执行现象,反过来加剧了执行难。六是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现象仍有发生。

四、研究提出了今后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措施

白皮书分析认为,执行难问题的产生,是社会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破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整合人民法院内外各种力量和社会资源,多措并举,循序渐进。白皮书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将紧紧依靠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类执行案件最大限度得到依法及时执行,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具体措施是,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力争用两三年时间完成执行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和整体布局,建成覆盖全国所有基本财产形式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实现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全面完善和运行全新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节点管控,及时生成、公开相关节点信息,形成上级法院、当事人对执行案件多位一体的监督功能,实现执行管理的重大变革;抓住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历史机遇,进一步优化执行权的科学配置,强化审判权对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实现执行体制的重大变革;加大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力度,强化执行实施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实现执行机制的重大变革。同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体系,大力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清正廉明的执行队伍。总之,在一定期限内,多措并举,努力补齐执行短板,破解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