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法规思想汇报(通用10篇)

小编: JQ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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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思想汇报篇一

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提出。

a、首次开庭前

b、第二次开庭前

c、开庭中

d、开庭结束后

2、合同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约定了仲裁机构,发生纠纷后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仲裁协议的效力,应由()人民法院管辖。

a、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

b、仲裁协议签订地基层

c、被告住所地中级

d、原告住所地基层

3、某施工合同约定关于工程质量的一切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中,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和工程价款结算数额上均发生争议。关于争议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质量和结算纠纷均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b、仲裁条款约定无效

c、质量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结算纠纷由法院审理

d、双方只能修改或补充仲裁约定

4、下列有关仲裁的事项中,不属于《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的内容是()。

a、仲裁事项

b、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c、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d、仲裁裁决的效力

5、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a、3

b、5

c、7

d、10

6、仲裁裁决书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a、发出

b、当事人收到

c、申请撤销期限届满

d、作出

7、仲裁过程中,申请人甲与被申请人乙双方有意和解,下列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做法是()。

a、甲与乙不能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b、甲乙达成和解也不能撤回仲裁申请

c、甲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不得再就同一事项申请仲裁

d、甲乙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8、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

a、在调解书作用时

b、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时

c、在调解书送达双方时

d、经双方当事人签收时

9、根据《民事诉讼法》,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间为()。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由()管辖。

a、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b、仲裁机构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

c、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d、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

11、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申请执行。

a、政府主管部门

b、人民法院

c、仲裁委员会

d、公安机关

12、甲公司与乙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在中国某仲裁委员会仲裁,乙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扣押甲在中国某港口的一批设备,仲裁委员会对乙的申请的处理,正确的是()。

a、将乙的申请提交港口所在地的中级法院裁定

b、不予受理,告知乙直接向有关法院提出申请

c、将乙的申请提交甲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裁定

d、审查后,直接作出裁定,由设备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法律法规思想汇报篇二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一百年风雨兼程,一个世纪的沧桑巨变,回首展望,中国共产党创造了一个又一个震惊世界的奇迹。

中国在古代曾是一个强大的帝国,一度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的首位。直到清朝末期,乾隆帝自认为“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产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拒绝与外界交流,实行闭关锁国政策,自此中国逐渐衰落下来。然而打破这一局面的并不是中国自身,而是资本主义的铁舰洋炮。从1840年到1900年,这60年间,西方列强不断向清政府发起攻击,而正是清政府的昏庸无能,致使我国与西方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开放通商口岸,降低入口关税。中国的主权在一步一步丧失,最终沦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华夏大地涌起了一批救国的勇士,一系列的救亡图存运动也逐步开展,但遗憾的是结果并不明朗。中国人民依旧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直至五四运动的开展,这个局面才得以缓解。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发生与发展,都是必要性和可能性辩证统一的结果,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也不例外。只有既具备必要性,又具有可能性,无产阶级政党才能脱颖而出,站立到救国救民的前列。1919年巴黎和会上中国谈判的失败,直接导致了五四运动的爆发,而由于马克思主义当时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更加促成了五四运动的成功,打开了中国新民主主义的大门,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五四运动之后,北京大学的进步学生在李大钊的支持下成立了中国首个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会。随着新思潮涌起,百家争鸣、异说竞起,难免良莠不齐、泥沙俱下。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建党骨干与形形色色的错误倾向展开了三次论争,批驳了实用主义、无政府主义以及社会主义不适合中国国情的谬论,捍卫了马克思主义的纯洁性,确立起建党的指导思想。在灾难深重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方大国,开展革命斗争迫切需要先进的无产阶级政党领导,到20世纪20年代初在中国建立无产阶级政党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正是这种必要性和可能性的同时具备,才构成了中国共产党诞生的历史必然性。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的艰巨使命,落在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肩上。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迫害,年仅28岁夏明翰在临行前写下了气壮山河的《就义诗》,这篇血写的诗字字值千金、句句重千钧,不仅体现了他伟大的人格,更展示了他对崇高信念的不懈追求。在百年的革命史中,虽然出现了张国焘等背叛革命的事件,但是更多的是诸如方志敏、江姐、刘胡兰、杨靖宇、陈树湘等革命先烈,在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们放弃高官厚禄,用鲜血和生命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为什么他们能够不怕牺牲、舍生忘死?因为他们相信,共产主义最高理想不是空谈!

“述往以为来者师也,经世之大略。”回望党走过的百年征途,从嘉兴南湖上的一艘红船到巍巍前行的“辽宁号”巨轮,一批批革命先烈前仆后继。遥想红军当年,在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包围追击,为了保存革命火种,进行了两万五千里长征。从江西瑞金出发,期间突破了敌人四道防线,强渡乌江、遵义会师、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翻雪山、过草地……每一场战斗都摄人心魄、每一枚足迹都值得追忆。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其中的“营养”,不忘立身之本,既不妄自菲薄、也不骄傲自满,把红色基因一代一代传承下去,滋养新时代长征路上的“红色精神”。

在这个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的时代,我们重温党史,从中学习和感悟,汲取智慧和力量,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前进的动力。

 

 

法律法规思想汇报篇三

法律纠纷,是指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因人身、财产或其他法律关系所发生的

里常见的是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

系为内容的争议。

建设工程行政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之间由于行政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包括行政争议和行政案件。

2.掌握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四种,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掌握四种解决途

径的特点和内容。

3.熟悉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某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商之间发生工程款结算的纠纷,双方最终依据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了纠纷,上述纠纷属于( )。

a.民事纠纷

b.行政纠纷

c.刑事附带民事纠纷

d.程序纠纷

2.下列选项中,当事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是( )。

a.工地的塔吊倒塌造成临近的民房被砸塌

b.某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工期竣工

c.因台风导致工程损坏

d.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3.某施工单位为赶工期,对本应当进行边坡支护的土石方工程未进行有效支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到该情况后责令其改正,并进行了罚款,其惩罚措施属于( )法律责任形式。

a.民事责任

b.行政处分

c.刑事责任

d.程序处罚

4.某建筑公司由于建设单位一直拖欠工程款,近2年来一直拒绝履行质量保修工作,产生的如下法律后果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罚款

b.被扣除保证金

c.申请晋升资质等级不予批准

d.申请主项资质意外的资质不予批准

5.以下不属于民事纠纷处理方式的是( )。

a.当事人自行和解

b.行政复议

c.行政机关调解

d.商事仲裁

6.在某建筑工地上,施工单位与周边居民产生民事纠纷,双方同意采用行政调解解决,该项调解应当由下面哪个单位主持比较合适( )。

a.施工方上级单位

b.建设方

c.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d.人民法院

7.王氏兄弟二人达成协议,双方若就父亲遗产分割问题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后双方就父亲遗产分配问题上果然无法协商一致,则解决双方争议可行的法律途径为( )。

a.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b.只能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c.既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仲裁

d.只能向双方或者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下列选项中能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 )。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鉴定机构

d.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1.a; 2.a; 3.d; 4.a; 5.b; 6.c; 7.a; 8.d

1.掌握诉讼管辖

我国民事案件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掌握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

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民事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指定诉讼代理人,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民事诉讼代理中,最常见的是委托诉讼代理人。

3.掌握证据的种类并熟悉证据的保全和应用以及诉讼时效制度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主要有八种形式: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的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证据的应用包括证明对象、举证责任、证据收集、证明过程、证明标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上发生的效力是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诉讼时效的期间通常可划分为四类:其一,普通诉讼时效,其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其二,短期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为l年;其三,特殊诉讼时效,其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其四,权力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掌握审判和执行程序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和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执行程序是实现裁判书内容的过程,对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具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履行其给付义务的行为。应当熟悉执行根据、执行案件的管辖、执行程序的发生、执行中的其他特殊问题、执行措施、执行终结等问题。

1.赵某跟随同乡的包工头周某进城务工两年。现赵某欲对拖欠其工资3万元的包工头周某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此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此案应由赵某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此案应由周某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此案应由周某租住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级别管辖的根据不包括( )。

a.案件的性质

b.复杂程度

c.争议金额的大小

d.当事人的年龄

3.在不违反民事诉讼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可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的人民法院不包括( )。

a.合同履行地

b.合同纠纷发生地

c.合同签订地

d.标的物所在地

4.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 )项是正确的。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人民法院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5.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 )项是错误的。

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

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

d.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定

6.多名劳务工人共同委托律师甲代理其进行民事诉讼讨要工资,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权限是“全权代理”。依此授权书。下列关于甲的代理权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甲获得了特别授权

b.甲没有获得特别授权

c.甲无权行使实体性诉讼权利

d.甲具有程序性的诉讼权利

7.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 )承担民事责任。

a.被代理人

b.代理人

c.行为人

d.法人

8.某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5万元,被30位农民工告上法庭,审判结果农民工胜诉,施工单位不服而上诉。其上诉期限为( )天。

a.7

b.10

c.15

d.30

9.在一起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过程中,作为买方的施工企业将钢材厂家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价目表下载并打印,并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则该证据种类属于( )。

a.书证

b.物证

c.视听资料

d.电子数据

10.在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 )。

a.先予执行

b.证据保全

c.强制执行

d.财产保全

法律法规思想汇报篇四

刑罚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人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在我国,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犯罪。

我国的刑罚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一)主刑

1.管制

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

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就近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二)附加刑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3.没收财产

指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此外,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法律法规思想汇报篇五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主要有八种形式: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的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证据的应用包括证明对象、举证责任、证据收集、证明过程、证明标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上发生的效力是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诉讼时效的期间通常可划分为四类:其一,普通诉讼时效,其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其二,短期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为1年;其三,特殊诉讼时效,其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其四,权力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bcde)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a.双方约定的其他地方

b.被告住所地

c.合同履行地

d.合同签订地

e.标的物所在地

法律法规思想汇报篇六

《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两个特征。

(二)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1.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3个阶段: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3.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三)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1.犯罪预备

《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

《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3.犯罪中止

《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四)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

1.必须二人以上

2.必须有共同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故意有两层含义,一是各共同犯罪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二是各共犯人主观上相互沟通,彼此联络,都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共同行为,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

3.必须有共同犯罪行为

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总是有机联系的,在整个犯罪的链条中,这些行为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五)单位犯罪

《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处罚,存在单罚制与双罚制之分。

单罚制,又称为代罚制或者转嫁制,指在单位犯罪中只处罚单位中的个人或者只处罚单位本身。

双罚制,又称为两罚制,指在单位犯罪中,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中的个人。

法律法规思想汇报篇七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1、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

10、贮存冷藏、冷冻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有满足其温度要求的设备设施;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车厢的内仓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设备或车辆。

2、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3、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4、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法律法规思想汇报篇八

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45、15课时。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5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考核成绩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食品安全管理员持有效合格的培训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存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以备查验。

一、学校食堂应依法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预案,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二、禁止超出许可范围和超出供餐能力供餐。

三、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后方能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

五、禁止加工出售凉菜。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

六、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

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七、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记录查验制度,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登记详细、索证索票齐全、验收合格、台账记录登记完整。

八、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九、禁止使用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加工豆浆等高风险食品,应按要求煮熟焖透。

十、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非本单位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场所。

法律法规思想汇报篇九

一、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活动。《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信息公示栏”、《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悬挂在场内醒目位臵。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食品安全。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培训档案,增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三、设臵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档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预案。

四、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后方能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

五、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记录查验制度,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登记详细、索证索票齐全、验收合格、台账记录登记完整。

六、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做好防鼠、防蝇、防尘、防虫等防护措施。

七、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把食品采购关、加工关,供餐关。按规定进行试尝、留样并详细填写试尝、留样登记表,学生集体供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购买直接入口食品;不得加工来源不明、掺假掺杂、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及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得加工凉菜;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八、按规定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按规定处理餐厨废弃物,并详细填写食品添加剂进货、使用台账、餐厨废弃物处臵台账(登记表)。

九、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餐具、饮具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无毒、无害。

十、加工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一、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整改意见。

一、学校食堂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5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考核成绩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食品安全管理员持有效合格的培训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配合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负责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包括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信息)和违法行为,并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按时参加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培训。

五、定期组织对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五病”患者调离相关岗位。

六、负责本单位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过程、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的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对本单位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账记录及食品添加剂的采购、贮存、使用管理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做好餐厨废弃物的处臵管理及登记工作。

八、建立本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4、学校食堂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建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1、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2、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清洗、消毒双手。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3、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随处乱放。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用手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法律法规思想汇报篇十

(1)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环境噪声污染进行了规定,包括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须申报、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政府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等。

(2)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防治。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4)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企业事业单位的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施工单位的下列做法中,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有( abcd )。

a.在施工现场附近的河流中清洗油桶

b.将施工垃圾处理后倒人附近河流

c.转运施工废弃物时未对其进行遮盖

d.居民区附近的高架桥施工时未设置声屏障

e.工程抢修工作一直持续到22时

(1)大气污染的防治。对于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是防治扬尘污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应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实施监管。

(2)水污染的防治。《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了施工现场水污染控制要求。

(1)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对于一般固体废物,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等,有明确的规定。

(2)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在市区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下列情形中,可以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而不需要有关主管部门证明的有( ce )。

a.混凝土连续浇筑

b.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

c.自来水管道爆裂抢修

d.由于施工单位计划向国庆献礼而抢进度的施工

e.路面塌陷抢修

包括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施工现场水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