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工作方案(通用15篇)

小编: MJ笔神

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时间、经费、人员配备等因素,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方案是为了解决特定工作任务而制定的详细计划和操作指南,它可以帮助我们高效地完成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如果想要制定一个较为完美的工作方案,我们首先要充分了解任务的背景和需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的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x的部署,着力推进扶贫解困工程,大力转变干部作风,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挂包帮结对子”活动取得突破性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x周年,制定帮扶计划如下:

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扶贫帮困形式,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困难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特困家庭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为维护社会稳定,构造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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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帮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其在就业、就医、就学、冬季取暖、法律援助、生活困难等方面提供服务。

2、思想帮扶。帮助其客服等、靠、要思想,引导起强化勤劳致富观念,树立自主择业、竞争就业的观念,树立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就业观念,树立职业不分贵贱、劳动光荣就业的观念。

3、物质帮扶。在“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

“五一”、“七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对其进行不少于5次的走访慰问,通过物质经济支持、帮扶、协调其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1、倡议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为其进行一次爱心捐款。

2、不定期的对其家庭成员进行专人的心理疏导,帮助其重塑信心,使帮扶对象能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3、与州残联取得联系,为其最大程度的争取残疾人优惠政策。

4、针对孩子病情为其解决因疾病带来的种种不便。

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和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印发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确保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坚持快速预警、精准救助,实现对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救助,真正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救助一户、动态清零一户,从制度机制上兜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一)低保对象。指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

(二)特困人员。指按规定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四)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也可称支出型困难人口,其所在的家庭称为支出型困难家庭。具体认定办法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已登记办证残疾人、新入学大学生、当年患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等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

坚持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线上预警与线下调查相结合、个人申请与主动发现相结合,通过以下方式,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工作:

(一)个人申请。困难群众可通过设在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政务服务“一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也可通过设在村(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或社区工作站代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关信息。县区要通过畅通社会救助网上、电话申请渠道,推广使用社会救助手机app,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主动发现。县区要全面开展“党建+救助”工作,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基层党建重要工作内容,重点走访未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家庭、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监测预警。

1、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县区民政局要完善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乡镇(街道)要将经个人申请和主动发现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逐步将教育、人社、住建、卫健、应急、医保等部门实施专项救助的信息,以及工会、残联等机构掌握的相关困难群众信息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2、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以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系统为基础,拓展应用范围,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实现城乡统筹、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动态管理的目标,及时共享比对民政、医保、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按月开展监测预警。

3、科学预警精准施救。对低收入人口中已经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并对还存在困难的及时进行救助帮扶并持续跟踪关注;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发现符合救助条件,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切实做到主动发现、主动调查、主动施救,有效防止困难群众返贫致贫。

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的困难程度和类型,分层分类实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救助帮扶措施,并积极开展服务类救助和慈善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一)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经县区民政局审核确认(实行权限下放的地方,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单人保”政策。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当地有关部门(主要是医保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或者当年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再实施医疗救助后个人就医自付费用超过上年度家庭总收入的患病人员。对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边缘家庭政策执行;不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渐退期结束后按规定退出。

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经县区民政局审核确认(实行权限下放的地方,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实施专项社会救助。

1、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医疗救助。

2、就业救助。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优惠政策;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综合运用产业扶持、劳务输出、扶贫车间吸纳、以工代赈带动、乡村公益岗位安置等政策,帮助其积极就业。

3、教育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相关费用减免等方式,实施教育救助。对于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到校就读的学生,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

4、住房救助。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对主要居住用房为危房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给予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补助等住房救助。

5、受灾人员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低收入家庭,根据受灾情况给予必要的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遇难人员家庭抚慰、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救助。

6、其他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由有关部门给予殡葬费用减免、取暖补贴等。县区可根据实际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人口,并提供必要的康复救助服务。

(三)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用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受理申请、审核、发放临时救助金,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和“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政策。

(四)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深入推进“资金+物资+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四个一”服务,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切实改善和提升居住环境、个人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县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综合保险,为其提供住院陪护、医疗报销等服务。

(五)积极开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对因病因学因残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爱心公益、公开募捐等慈善活动,及时提供救助帮扶。加强慈善募捐与社会救助、救灾、公共卫生安全等突发应急事件的统筹衔接,提升慈善活动项目化、规范化水平。动员引导相关企业、组织将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的救助帮扶措施拓展到全体低收入人口中。探索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新模式,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县区民政局要细化工作措施,定期督促调度,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作为“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回头看”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一体部署实施,确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共同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措施,进一步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具体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配合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及时化解困难群众遭遇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县区民政局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为契机,主动加强与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撑。

(三)加强宣传培训。县区民政局要通过印发宣传册页,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兜底保障和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让更多困难群众了解政策、便捷申请救助帮扶。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户致贫,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开发〔20xx〕6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意见》(冀办〔20xx〕47号)、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河北省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办法》(冀扶贫脱贫〔20xx〕9号)、省扶贫办《关于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致贫返贫的推进方案》(冀扶贫脱贫办〔20xx〕11号)、石家庄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石扶贫脱贫〔20xx〕9号)和中共灵寿县委办公室、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灵寿县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灵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目标,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对全县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和非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建立健全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脱贫防贫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一)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多措并举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确保不发生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

(二)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勤劳致富导向,注重培养贫困群众和监测对象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建档立卡脱贫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贫困户的非建档立卡边缘户。

(二)监测对象识别标准。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度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以20xx年6000元为参考)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按程序纳入监测范围并实施帮扶。其中,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困难老人等特殊群体。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以全县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为参考。

(三)监测对象纳入途径。

防贫监测以县级为主体组织开展,一般采取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行业部门信息筛查等途径,经村干部评议、村内公示、乡级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扶贫部门组织车管、不动产、人社、行政审批等部门综合审查确定监测对象,建立监测和帮扶台账,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监测对象纳入采取以下3种途径:

1、农户申报。农户认为符合防贫监测条件的,自愿向村委会提交《监测对象申请书》;农户自己申请有困难或未提出申请,村民小组认为其符合防贫监测条件的,可代为申报。经入户核实并与相关部门信息比对后,符合条件的履行评议审核程序。

2、乡村干部走访排查。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为主体,结合入户帮扶走访,对确认的识别对象,对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进行核查。排查发现需要实施监测和帮扶的对象,履行评议审核程序。

3、部门筛查预警。扶贫、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人社、应急管理、残联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筛查,定期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反馈乡村入户核查,乡镇、村组织专人,根据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开展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履行评议审核程序。

4、大数据预警。依托灵寿县精准脱贫防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整合扶贫、民政、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保险等单位数据,建立灵寿县精准脱贫防贫大数据中心,适时监控贫困户、边缘户生活状况,实现动态管理、动态预警。乡镇、村组织专人,根据预警信息开展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履行评议审核程序。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识别为防贫监测对象:

1、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稳定工资收入的;

2、家庭成员中有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

4、家庭成员中拥有小轿车(含面包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的;

6、家庭成员中有高费择校读书、在高费私立学校读书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对识别中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依据识别标准、程序和相关政策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可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

(四)监测对象纳入程序。

1、村评议公示。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无驻村工作队的由乡镇包村干部,下同)评议提出全村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并逐户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后,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5天,无异议的,报乡(镇)政府。

2、乡审核公示。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组成验收组,按各村上报的监测对象初选名单逐户审核验收。审核验收通过的由乡镇政府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在各行政村公示5天,无异议的报县扶贫部门。

3、县级扶贫部门确定。组织车管、不动产、行政审批、人社等相关部门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综合审查。审定通过后,由县级扶贫部门组织录入建档立卡系统。监测对象的纳入实行“一事一议”,随时发现随时纳入,建立监测和帮扶台账,实施帮扶措施,并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放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自农户申报或排查、筛查发现起,至县级扶贫部门审定,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和监测对象识别纳入程序。对原有监测对象按以上标准和程序重新识别纳入。

(五)监测对象管理。

纳入监测范围后,动态监测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等基本情况及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对象中边缘户一旦出现致贫,应及时履行贫困人口识别程序,纳入建档立卡,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20xx年如期脱贫,确保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1、建档立卡脱贫监测户由原帮扶责任人负责,非建档立卡边缘户由乡镇统筹安排,每户须明确一名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和联系服务管理。

2、帮扶责任人通过走访联系监测对象,对其家庭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完善登记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监测对象收入登记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

3、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以户为单位,明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指标体系和统计口径,开展防贫监测户月收入登记工作。由帮扶责任人每月月底进行入户调查,同群众一起算账,按月登记签字,年度汇总,确保数字真实、群众认可。

(六)监测对象标注。

返贫致贫因素消除且收入持续稳定超过1年的,按照“怎么进怎么出原则”,通过村干部评议、村内公示、乡级审核、县级确定程序,可不再实施防贫监测和帮扶救助。经监测对象户认可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

对所有监测对象均开展帮扶。逐户分析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优先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和扶智扶志措施提高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扶。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多方发力开展防贫帮扶。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形成稳定长效帮扶机制。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县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对农户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予以贴息,鼓励其发展生产;支持其参加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动员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等群体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用好资产收益扶贫、消费扶贫、光伏扶贫等项目带动监测对象参与生产经营;对因市场因素、自然灾害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加大农资供应力度,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切实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等难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二)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支持其参加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建设等帮助其转移就业;通过扶贫公益岗位安置就业;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优先引导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提高就业收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加强校企对接,对监测对象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施职业技能免费订单培训,促进就业增收。对其中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优先组织返岗和外出务工,优先安排各类公益岗位和本地就业岗位,保障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县就业服务中心、县教育局、县发改局)。

(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低保补差标准可上浮一档或按最高档次发放。鼓励有针对性地对监测对象开展集中供养。适度简化监测对象临时救助程序,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对其中患大病、重病的监测对象,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合规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的,统筹采取防贫保险、临时救助、社会捐助、社会救助等措施,确保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扶贫办)。

(四)教育专项救助。监测对象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大学新生,一次性救助2000-3000元。在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高校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防贫监测对象,福彩助学项目优先支持高考成绩优异的防贫监测对象。对防返贫监测对象就读我省普通高中、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按规定继续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对防致贫监测对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可贷款12000元。同时,可按规定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确保所有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防贫保险。聚焦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由县财政出资设立防贫保险金,为全县10%左右的非贫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购买保险,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因病、因灾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性保险救助,建立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精准防贫机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六)社会基金救助。对监测对象中按规定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家庭,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统筹开展救助。用足用好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切实形成帮扶救助的常态长效机制,防止出现防贫保险“一保了之”、特困救助“一救了之”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七)扶志扶智。广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推广“爱心超市”“星级评比”“农民夜校”“脱贫攻坚讲习所”等做法,发挥村规民约和乡村红白理事会、孝老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倡导婚俗新风,推行厚养薄葬,规劝陈规陋习,惩治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八)其他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将人才、项目、资金资源向监测对象倾斜,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对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致富带头人,以及参与防贫帮扶救助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行政事业费用减免等政策。(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国税局、县人行)。

(一)压实主体责任。防贫工作由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各乡镇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做好防贫监测对象的调查核实、信息录入、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与乡镇沟通筛查预警,对监测对象开展帮扶救助等工作。相关部门定期向灵寿县精准扶贫防贫大数据平台上传本部门相关更新数据;各乡镇每月20日向县扶贫办上报防贫监测月报,确保底数清、信息准。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县扶贫办牵头统筹,相关行业部门协调推进,每季召开不少于1次联席会议,协调推进预警信息数据共享救助帮扶等措施。同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经办。

(三)坚持程序标准。防贫监测和帮扶要从实际出发,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防止扩大范围、吊高胃口、引发攀比,既不留死角,也不“养懒汉”。

(四)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用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灵寿县精准扶贫防贫大数据平台、重点任务清单和各部门台账资料,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五)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致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考核内容,加强明查暗访力度;纳入常态化约谈事项,对工作不力造成大量返贫致贫的,进行约谈问责。

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为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扶贫帮困形式,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结对帮扶困难户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为维护社会稳定,构造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文明单位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确保结地帮扶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子女上学的,不因贫困而辍学;有危重病人的,能得到及时医治;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能实现再就业;每户帮扶对象年上门走访慰问不少于2次。

单位驻地所在社区内的3户结对困难户。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怨天尤人、消极悲观、等靠依赖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2)在向3户结对帮扶对象各提供帮扶资金3000元的基础上,对有劳动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积极通过项目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式,帮助增强致富意识和工作本领;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结对帮扶对象,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通过发动党员干部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3)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对象家中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

(4)在宣传公民道德新风尚、推行移风易俗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迷信、严格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结对帮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把结对帮扶活动作为密切干群关系,作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摆上位置,认真抓紧抓好。局帮扶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带着热情、带着责任投身到帮扶活动中去,对帮扶对象做到政治上关心,经济上资助,技能上培训,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问。要经常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走访,重大节日要开展慰问活动,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动态情况,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推向深入。

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和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印发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确保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坚持快速预警、精准救助,实现对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救助,真正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救助一户、动态清零一户,从制度机制上兜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一)低保对象。指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

(二)特困人员。指按规定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四)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也可称支出型困难人口,其所在的家庭称为支出型困难家庭。具体认定办法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已登记办证残疾人、新入学大学生、当年患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等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

坚持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线上预警与线下调查相结合、个人申请与主动发现相结合,通过以下方式,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工作:

(一)个人申请。困难群众可通过设在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政务服务“一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也可通过设在村(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或社区工作站代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关信息。县区要通过畅通社会救助网上、电话申请渠道,推广使用社会救助手机app,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主动发现。县区要全面开展“党建+救助”工作,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基层党建重要工作内容,重点走访未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家庭、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监测预警。

1、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县区民政局要完善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乡镇(街道)要将经个人申请和主动发现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逐步将教育、人社、住建、卫健、应急、医保等部门实施专项救助的信息,以及工会、残联等机构掌握的相关困难群众信息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2、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以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系统为基础,拓展应用范围,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实现城乡统筹、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动态管理的目标,及时共享比对民政、医保、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按月开展监测预警。

3、科学预警精准施救。对低收入人口中已经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并对还存在困难的及时进行救助帮扶并持续跟踪关注;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发现符合救助条件,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切实做到主动发现、主动调查、主动施救,有效防止困难群众返贫致贫。

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的困难程度和类型,分层分类实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救助帮扶措施,并积极开展服务类救助和慈善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一)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经县区民政局审核确认(实行权限下放的地方,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单人保”政策。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当地有关部门(主要是医保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或者当年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再实施医疗救助后个人就医自付费用超过上年度家庭总收入的患病人员。对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边缘家庭政策执行;不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渐退期结束后按规定退出。

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经县区民政局审核确认(实行权限下放的地方,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实施专项社会救助。

1、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医疗救助。

2、就业救助。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优惠政策;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综合运用产业扶持、劳务输出、扶贫车间吸纳、以工代赈带动、乡村公益岗位安置等政策,帮助其积极就业。

3、教育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相关费用减免等方式,实施教育救助。对于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到校就读的学生,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

4、住房救助。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对主要居住用房为危房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给予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补助等住房救助。

5、受灾人员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低收入家庭,根据受灾情况给予必要的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遇难人员家庭抚慰、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救助。

6、其他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由有关部门给予殡葬费用减免、取暖补贴等。县区可根据实际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人口,并提供必要的康复救助服务。

(三)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用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受理申请、审核、发放临时救助金,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和“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政策。

(四)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深入推进“资金+物资+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四个一”服务,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切实改善和提升居住环境、个人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县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综合保险,为其提供住院陪护、医疗报销等服务。

(五)积极开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对因病因学因残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爱心公益、公开募捐等慈善活动,及时提供救助帮扶。加强慈善募捐与社会救助、救灾、公共卫生安全等突发应急事件的统筹衔接,提升慈善活动项目化、规范化水平。动员引导相关企业、组织将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的救助帮扶措施拓展到全体低收入人口中。探索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新模式,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县区民政局要细化工作措施,定期督促调度,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作为“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回头看”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一体部署实施,确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共同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措施,进一步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具体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配合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及时化解困难群众遭遇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县区民政局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为契机,主动加强与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撑。

(三)加强宣传培训。县区民政局要通过印发宣传册页,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兜底保障和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让更多困难群众了解政策、便捷申请救助帮扶。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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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20xx年是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规划最为关键的一年,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对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同时,认真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以及伊犁州安排布署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对于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开发工作,坚持用科学的扶贫观抓好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三项”重点工作,抓住机遇、紧紧瞄准贫困群体,把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中心任务,以4个重点乡和40个重点村为扶贫开发主战场,从本县实际出发,具体落实好自治区扶贫办【20xx】36号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注重实效,加快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继续实施庭院经济、计划生育、残疾优扶、畜牧兴家、扶贫救助、抗震安居、技能培训、劳务创收、产业带动、社会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通过整合扶贫资源,抓好一批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扶贫开发工作绩效,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在推进尼勒克县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20xx年,全县要完成自治区下达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计划2036人392户的脱贫任务和伊犁州下达的3326人595户脱贫任务,争取使20%的低收入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达到958元和超过动态脱贫标准,贫困农牧民人均增收300元以上,全县确定400户脱贫重点户,争取人均增收400元。全县通过缺项补项确保20xx年自治区验收的4个重点村基本达到整村推进“五通”、“五有”、“五能”标准。全县培训贫困劳动力1万人(次),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20xx人,重点培植和扶持龙头企业带动20xx户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

(一)抓好整村推进,改善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坚持高位推动,加强资金整合力度完善缺项补项项措施,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大力支持农口资金的整合,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验收村“五通”、“五有”、“五能”的缺项补项问题,当年财扶项目资金70%将用于验收村和试点村的整村推进建设。首先确保四个验收村(克令乡萨拉尕什村、乌赞乡吐尔克买里村、胡吉台乡乌兰布鲁克村、乌拉斯台乡巴彦郭勒村)完成整村推进缺项补项任务。重点抓好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落实,争取财扶资金、以工代赈、扶贫贴息贷款、外资项目、社会扶贫五块资金,总额超过3000万元,实施50个以上的整村推进缺项补项建设项目,覆盖贫困人口1万人。积极做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减贫重点放在西三乡,通过区域性扶贫开发,缓解我县连片贫困问题。同时,20xx年全县将争取和确认10—20个州级和县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扩大扶贫开发的覆盖面。认真实施好抗震安居扶贫工程,完成2698户抗安工程任务,结合整村推进验收计划,把抗震安居工程作为扶贫开发一项十分重要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争取和实施好集体经济扶贫项目,实现23个“空壳村”村集体经济积累达到10万元,争取10“空壳村”村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5万元的目标。

(二)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着重加强贫困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促使贫困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同时,根据市场需求,依托职业学校和扶贫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培训,全县将确认20—50个技能培训点,全面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工程,尤其要抓好少数民族贫困农民的汉语培训。通过岗前技能培训,引导贫困农牧民从事餐饮、运输、建筑、家政服务等行业。积极组织、引导贫困劳动力输出转移,大力实施“5+2”劳务创收扶贫工程(即:每年输出贫困劳动力5000人,年净创收20xx元),拓宽非农收入的领域,提高工资性收入的比例,使当年非农收入的增长额占到贫困户增收额的40%以上。20xx年,全年计划培训贫困农牧民总数达1万人(次)。

(三)抓好产业化扶贫,发挥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牧民增收的功能。

把产业化扶贫作为增加贫困人口农牧业生产性收入、提高贫困乡村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按照“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实施“5321”产业扶贫工程(即:争取到20xx年每户户均达到5头牛、30只羊、20只鸡或鹅、10亩农作物高产田)。在确保粮食自给的前提下,要大力发展高效种植业特别是设施农业和农区畜牧业;同时,要加快传统畜牧业的改革步伐,走牧民定居、牧农结合的路子。不断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提高贫困乡村的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做大做强贫困户稳定增收的特色主导产业,培育和确认新疆褐牛、伊犁白鹅、尼勒克县“六辫红”大蒜、脱毒大蒜、鸵鸟繁育等5—10个示范乡和示范村。20xx年,全县将确认3---5个县级扶贫龙头企业,申报1-2个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尽快形成县有龙头企业、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化扶贫格局。

(四)抓好社会扶贫,构建和谐扶贫运作机制。

坚持进村入户,实施干部包扶。加强与中央、自治区、州直机关等定点帮扶单位和东西扶贫协作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的沟通交流,继续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扬扶贫济困的美德,扶持贫困乡村发展。挖掘社会扶贫内在的潜力,拓宽社会帮扶领域和方式,既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对口支援,又切合实际状况解决吃穿住等实际困难,既无偿扶贫济困,也互惠互利进行双赢合作,不拘形式,突出成效,使社会扶贫在扶贫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积极实施好“42225彩虹计划”社会扶贫工程,即:州、县、乡、村四级责任帮扶4000人结对子帮扶20xx户贫困户。另外,200名社会扶贫志愿者帮扶200户贫困户,争取社会各界扶贫总资金总额达到500万元,筹建尼勒克县扶贫基金会;助建2个扶贫医院和5个“扶贫超市”,全面推行县级机关定点帮扶村量化考核制度,加大县级机关帮扶资金投入力度,及时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的公示、宣传、总结、表彰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举全县之力,集全社会之能,解群众之贫,大力营造扶贫开发的浓厚氛围,使社会扶贫成为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五)抓好进村入户,实现贫困户收入的突破性增长。

把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作为核心任务,用增收体现扶贫开发的效果。认真研究扶贫开发重点村和扶贫到户的增收方案,一户一户地制定增收措施,确保覆盖面广、带动力强、见实效快的增收措施进村入户。根据贫困户的需求和特长,逐户研究设计扶贫项目,彻底改变分散使用力量、不分贫富一起扶的现象。充分利用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成果,全面掌握贫困户受益的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适宜、多样的方式,扎实做好进村入户工作,避免表现化、形式化。重点实施好安居乐业庭院经济扶贫工程,其内容是“四带”、“五起来”,(四带:带着感情去乡村、带着亲情去农家、带着激情去蹲点、带着热情去扶贫;五起来:房子亮起来、院墙围起来、院内绿起来、家禽养起来、劳务输出干起来)。20xx年,全县要建立和确认10庭院经济扶贫示范小区;万头优质奶牛县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选定一个扶贫开发重点乡新建一个千头优质奶牛乡;选定一个重点村为新建百头优质奶牛村;启动和新建“大蒜村”、“肉鸽村”、“贝母村”、“养牛育肥村”、“养羊育肥村”、“大棚村”、“刺绣村”、“鸵鸟村”、“土鸡村”、“养鹅村”、“火鸡村”等15个专业村。同时,重点实施好计生扶贫幸福工程、残疾人优扶工程和贫困妇女“畜牧兴家”扶贫工程,充分调动贫困户脱贫的积极性。增强扶贫资金项目的引导、支撑、辐射功能,确保扶贫效益最大化。加大对自治区确认的小康建设示范乡和示范村的投入力度,同时,确保低收入贫困人口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面达到100%。另外,认真实施好“两建一补”扶贫救助工程,即:建立扶贫救助基金会,建立扶贫救助网络,除对低收入贫困人口实行最低生活定补救助之外,由县扶贫救助中心利用扶贫救助基金对农牧区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尝试和开展实物供给等救助活动。

(六)抓好科技扶贫,引领扶贫开发向纵深发展。

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以科技扶贫为主线,向科技要扶贫效益,不断提高扶贫开发的科技含量,以促进贫困乡村和农牧民稳步增收。充分发挥尼勒克县的资源优势,选准项目,建好基地;滚动发展,综合开发。着重建设好脱毒大蒜、脱毒马铃薯、旱作马铃薯、新疆褐牛繁殖推广、驼鸟繁殖、澳州羊驼引进、肉鸽养殖、火鸡养殖、伊犁草原牧鹅养殖、哈萨克妇女刺绣、果蔬保鲜库等10个科技扶贫基地。全县以点代面,示范引导,建设100-200户科技扶贫示范户,。20xx年,要依靠先进实用技术的导入,培育特色产业和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牧民,让贫困农牧民从科技扶贫的实际应用中增长致富本领。争取自治区科技扶贫成果展示会在我县召开。通过大力推进科技扶贫,将提高我县科技扶贫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绩效。

(七)抓好和外资项目,拓展外资扶贫领域。

积极拓宽外资扶贫的范围、领域,丰富外资扶贫的内容,不断增加合作伙伴,开展富有成效的投资合作项目。构筑外资项目利用平台,建立外资扶贫规划和协调机制,保障外资项目办公室的正常运行,加强与国内扶贫资源的整合,增强外资扶贫的实际效果,为贫困乡村提供更为广泛、更为有力的外资扶贫服务。具体抓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唐布拉旅游风景区绿色扶贫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启动国际农发基金(ifad)项目,借助外资参与扶贫开发,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20xx年,外资项目进入启动阶段,按照县委11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协调人员,落实机构编制,保证人员到位。

(八)抓好扶贫开发规划项目库建设和制度落实,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

1.扶贫开发规划要以乡(镇)场为基本单元,以贫困村为基础,先编制村级扶贫开发规划,再在村级规划基础上编制乡(镇)场和县级规划。村级规划一是要在县扶贫开发局的指导下,按照向自治区申报的40个贫困村指标和县政府依据贫困状况确认定的县级贫困村而编制;二是要明确奋斗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措施、帮扶单位和资金来源等;三是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评估论证并批准;四是由县扶贫开发局汇总报州扶贫办和自治区扶贫办备案。

2.通过规划建立20xx-20xx年县、乡扶贫开发规划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0月份以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扶贫开发规划原则和程序进行适当调整。今后每年度的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必须从扶贫规划项目库中选择编排,凡未列入扶贫规划项目库的项目,不能安排使用扶贫资金。

3.在财政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安排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在自治区下达的资金指标内,从本县实际出发,贫困村之间适当平衡,但也要体现重点,其中70%用于自治区当年验收的贫困村发展生产。同时,项目的资金补助标准不得高于自治区规定的标准;项目要由县扶贫开发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申报,项目下达后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安排下方可组织实施。

4.要巩固“制度落实年”的工作成果。全县的扶贫工作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人员,高质量地完成建档立卡任务,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设立微机档案。另外,完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对扶贫资金运行实行全程监控。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对财政扶贫项目运行、扶贫资金管理、扶贫效益分析等情况继续进行绩效考评。同时,要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尼党发[20xx]11号《关于进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精神,不断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县、乡、村三级层层落实扶贫开发目标责任书,坚决实行扶贫开发“一票否决制”。县财政20xx年列入预算的100万元县级扶贫配套资金,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研究扶贫项目,并落实到当年农口资金整合的重点验收村。

(九)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机构,高位推动,坚持扶贫就是讲政治的基本要求。

20xx年扶贫开发继续实行高位推动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场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工作导向的具体行动落到实处。要健全县、乡、村三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扶贫开发中强化政府行为,把具体措施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同时要切实充实和加强县、乡两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力量,稳定人员,改善条件,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增强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要认真落实尼党发【20xx】11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人事、机构编制要大力支持县、乡两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建设,强化人员力量,强化部门职能,强化考核管理,切实保证扶贫开发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十)加强调研,全面协调,认真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

加强调研,全面开展扶贫规划工作。扶贫规划工作是深入各乡、村和贫户整个工作的过程,是反复思考形成思路的过程,也是明确发展方向、坚定信心的过程。这是要求必须在准确把握发展方向、进村入户、深入调查研究,吃透基本情况,在理清发展思路的基础上开展规划工作。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要做到:一是认真总结“十五”扶贫开发的经验,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二是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我县实际,紧紧抓住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小康社会的薄弱环节;三是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式加快扶贫开发步伐;四是深入了解贫困村急需实施的项目和群众的所想所盼的问题;五是充分应用已有的扶贫成果,超常规地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20xx年,我县扶贫开发工作虽然任务重、难点多、压力大,但我们相信,在上级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一定能够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农村环境结对帮扶整治的工作方案农村环境年工作建议

简报一:

年初以来,龙潭区委、区政府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全区2016年九大攻坚任务之一,狠抓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促使农村环境大变了模样。

为打造好以雾凇岛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精品路线和景观地带,该区先后与吉林省丰玺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和吉林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等单位取得联系,对以雾凇岛为核心的乌拉街民俗雾凇旅游专线及村屯进行了风貌规划设计,对全程22.3公里道路逐村逐段进行了测量,为该镇筹集资金35万元,在农民春耕前完成了全线边沟挖掘工作。

协调区农业水利局和林业畜牧局等部门,对全区农村村庄、道路进行踏查和整体绿化设计。今年该区共投资200余万元,植树13万株。他们筹集资金20余万元,派人到赤峰市采购了波斯菊、黑心菊、百日草、孔雀草、天人菊等7个品种的花籽1000余公斤,可美化乡道1000多公里,实现区域内所有村屯主干道路美化全覆盖。

全区“六清”工作积极开展,截至目前,共清除垃圾7135吨,清理柴草691堆,柴草垛清理出屯45个村,清理粪堆1916立方米,清理院落941处,清理沟渠643公里,清理卫生死角489个,累计投入人力、车工折合资金400多万元。

简报二:

9月29日,湘潭市农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左海云率湘潭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检查组来湘乡,检查第三季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湘乡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谢永根,副市长提名候选人侯爱萍出席汇报会。

今年第三季度以来,湘乡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抓手,以整治薄弱镇区为突破,以精美乡村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以点带面提升村级整治效果,力促集镇提质,力求村级环境上台阶。

当天上午,检查组采取分组检查的方式分别深入部分乡镇,实地检查镇区、公路、河道、池塘、农村住房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每到一处,检查人员与相关负责人交谈,详细了解当地环境卫生整治的基本情况,并对村组要道、田间卫生等进行了细致检查。

在白田镇东茅村的土桥湾屋场,院内绿树成荫,村道洁净如新,屋前碧波荡漾,给检查组留下了深刻印象。检查组一行表示,湘乡山水灵秀,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建设美丽屋场,打造人居环境“新名片”。

汇报会上,侯爱萍对湘潭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检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湘乡市2016年第三季度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工作情况。

随后,检查组对湘乡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明察、暗访工作情况进行了反馈。左海云指出,湘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第三季度工作整治有力,效果明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就下一阶段工作,他要求,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解决盲区死角,推进重点工作;要创新工作模式,打造亮点和特色,大力提升工作成效;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现场观摩、实地考察等方式,努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市副县级干部、同治办主任李伟国,市文明办、城管、住建、卫生、交通、水利、商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简报三:

入秋以来,为全面优化大气环境,长丰县岗集镇创新措施,全面吹响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冲锋号。值得一提的是,全镇一手抓禁烧,一手抓环卫,首次将秸秆禁烧和村居环卫有机结合,镇村联动,细分到人,确保美丽乡村建设与秸秆禁烧同步推进。

统筹规划,制定方案。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线,以“清洁家园、靓丽乡村”活动为切入点,细化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清理“五边、两面”秸秆、树叶和垃圾。

职责到人,同步推进。为进一步巩固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效,该镇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和环境治理网络体系,实行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组、包户,一级包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合力。

工作细化,加大巡查。针对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全镇加大对粮食作物摊晒区及“五边、两面”环境卫生的巡查力度,整治主干道卫生及商业街摊位乱摆乱放等不良现象。禁烧督察组实行全天候巡逻,全面了解美丽乡村环境整治情况,切实做到“禁烧工作为创建,创建工作为线边”,进一步提升镇域环境,为百姓创建起安居乐业美好家园。

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人本和谐教育”,我校相继建立健全了《考勤制度》、《早自习检查制度》、《眼保健操制度》、《教学常规检查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计划》、《集体备课加个性化教学制度》、《活页教案制度》、《集体教案公示制度》、《公开课制度》、《示范课制度》、《听评课制度》、《讲评课制度》、《推门课制度》、《隔周教研制度》等25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教师成长档案,实行考核评价“十挂钩”制度,并利用学校、功能室、班级三级督查机制,严要求、狠落实、勤检查、抓典型、促后进、重整改、强反馈,同时,将考核结果同“生评师”结果相结合,实现了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精致化、精细化。实行月考制度,严格考试纪律,以考代练,以赛代练,加大学情考情分析力度,在提高教师教学技能的同时,促进差等生转化、中等生升位、优秀生巩固,切实抓中促优、培优拔尖,实现了教学效益、管理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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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结对帮扶整治的工作方案农村环境年工作建议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开展,以改善大由村环境卫生、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整治“脏、乱、差”为重点,围绕“道路硬化、村庄净化、村庄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结对帮扶”的形式,使大由村环境面貌得到根本性改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快速提升。

二、任务目标。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使大由村重点区域范围内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生态文明特色进一步显现,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村容村貌建设。协助村委实施硬化、净化、美化“三化”工程,积极开展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逐步完善长效保洁机制。

1、村庄硬化。在现有道路硬化条件基础上,加大道路整修力度,做到街道宽阔整洁,无断板、坑洞、露骨等损坏类型。

2、村庄净化。清理柴堆、粪堆、垃圾堆“三大堆”,重点解决脏乱差现象突出、卫生死角普遍存在、垃圾“围村、塞河、堵门”的问题,消除影响村容村貌、生态环境的“顽症”。

3、村庄美化。加大村旁、路旁、宅旁绿化力度,增加绿化面积;抓好亮化工程建设,改善村民夜间出行条件;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对部分墙壁进行粉刷,保持墙面粉刷整洁。

(二)实施文化工程。结合工作实际,协助村委加强村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开展义务劳动。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定期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党员代表深入村中进行义务劳动,拉近与村民的距离,提供更好的服务,做到心系村民促和谐。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为了确保结对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在明确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的基础上,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工作落实。

(二)突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卫生生活习惯,动员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村上下支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争取多办实事。要通过办公经费挤一点、有关方面优惠一点、其他方面筹集一点等方式,切实解决好帮扶所需资金。确保在完成帮扶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力所能及的帮助村庄解决实际问题。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质量。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强化督导,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严防走过场和形式主义现象发生。并注意加强与县委农工办和何坊街道办党委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积极响应市教育局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的号召,充分利用好我校优质的教师资源,博取对方的教育教学优势,大面积全方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帮助的方式。

1、教育理念方面。

新课程改革的实施,以教育理念的更新为前提。教师是新课改的实施者、教育活动的指导者、教育方法的探索者,只有不断改进教育理念,不断探索教育教学新方式、新方法,才能有效提升教师素质,提升教学水平。

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近几年我校加大课题研究的力度,先后承担了国家课题《学生为主、合作式学习的整合研究》、省课题《信息技术与初中语文合作式学习的整合研究》研究工作,全体任课教师积极参与,以年级组长为龙头,教研组长为核心,责任到人,群策群力,有力地提高了教师素质,推动了科研工作的高效开展。

6、教育信息方面。

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各位老师大家好,今天让我代表指导老师发言,我既荣幸但又诚惶诚恐,因为我自己从教育教学等各方面看也不是很成熟,属于半生不熟的状态,所以我只能结合我的成长经历和自己的所思所想发表一点感想或是我自己以后努力的方向吧。作为新教师我觉得要做好以下的工作:

1、实现一个转变。

就是要从一个学生转变为既是学生又是老师角色的转变,作为一个教师就要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2、要树立两种理念。

一个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二是树立教育即是服务的理念。

3、要学好三样本领。

第一样本领是教育本领,主要就是班主任工作,这样本领的学会对教学工作是极其有力的!

第二样是教学本领。主要是怎样上好课,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这过程中特别要注意细节问题。同一科目的老师上同一内容的一堂课,肯定是大同小异,但正是小异就是最大的差别所在,就是普通教师和优秀教师的差别所在!从优秀教师身上学的就是这种小异!

第三样本领是教科研本领,教科研是教师成长的重要内容,说到教科研不要觉得一定是要写论文、搞课题,其实“教学即是教研”,备一堂课,上好一堂课,教学机智等均是一次小科研,积少成多,小科研就是写论文、搞课题最好的材料和资本,因此教研本领要注重积累和实践。

4、培养四种精神。

第一是不断创新的精神,教育教学形势日新月异,满足现状只能裹步不前,也就是落后,作为新老师一方面要学习老教师的育人方法、管理模式、教学技能但又不能复制,要结合自身的特长,依据新的`教学形势走不断创新之路,要敢于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第二是团结协作的精神,团结就是力量,要团结同事,资源共享、爱护学生,协调发展。

第三:爱岗敬业的精神。教育就是服务,没有对岗位的热爱就不可能敬业更不可能在事业上不断进步。我们教育工作者的任务就是要服务好学生,让家长满意!

第四:严谨治学的精神。我们学校的老教师虽然教了许多年,但一直保持着严谨治学的态度,正是他们的这种执著精神,给了我们信心和力量,使我们学校的教学成绩一年比一年好。

5、养成五种好的习惯。

第一是养成善于反思的习惯。反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回顾”,而是反省、思考、探索和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果一个教师仅仅满足于获得经验而不对经验进行深入的思考,他将永远不会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也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教学能手!

第二是养成和保持一个积极的心态。面对新同学新同事新环境,肯定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所谓人生不如意之事有十之x,保持了一个积极的心态就能对自己充满信心,有勇气战胜一系列的困难,使自己走向成熟。

第三是要养成善于学习,博采众长的习惯。新教师的成长我觉得光学指导教师是不够的,身边的同事、学生都会给我们很多启示,教育教学理论和优秀老师的经验我们都可以学,少一点娱乐时间把他花在自我提高上,能加快新教师的成长速度!

第四是刻苦钻研的习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教师需有扎实基本功。俗话说得好:打铁先得自身硬。对新教师来说,刻苦钻研,炼就一身过硬的本领是根本。

第五:养成善于观察的习惯。一要善于观察老教师身上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把他学到手,二是善于观察学生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因为只有了解了学生才能教好学生。

六:带着六颗心。

第一是爱心。爱满天下,我们要把爱心献给学生。

第二是诚心。我们要和家长真诚交流,把诚心给家长。

第三是信心。信心是我们战胜困难的源泉,把信心留给自己。

第四是决心。决心是把事情做好的前提,作为新教师必须有站稳讲台的决心,这样才能鼓舞自己。

第五是恒心。新教师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作为自己不能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只要练好了内功不愁没有展示自己的舞台。

第六是责任心。责任心是我们做好事情的关键,作为新教师要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也要对自己负责。

最后用一段话结束我的发言,也是与全体新老教师师共勉:祝愿我们能像电脑的存储器一样不断充实自己,像cpu一样不断奔腾向前,像鼠标一样很好地控制自己,像显示器一样充分展示自己,走内涵发展之路,走自己教育教学风格之路,尽快成长为名师!

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通过学习、交流、培训、互助,教育教师在“任务”上从“输出型”向“培养型”转变,在“观念”上从“一人发言”向“师生合作”转变,在“内容”上从“理论型”向“实际型”、“实践型”转变,在“要求”上从“权威型”向“学习型”转变,在“方法”上从“满堂灌型”向“指导型”转变,在“评价”上从“终结型”向“过程――结果型”转变,形成新形势下的新教育理念,塑造新形势下的新教师,培养新形势下的新人才,实现教育良性发展。

东丰县实现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的首战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精神,加快我县精准脱贫攻坚步伐,确保完成和实现脱贫攻坚年度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五个一批”精准脱贫措施,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到。

年末,计划实现现有。

18。

个省级贫困村中。

7

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现行标准下。

5500。

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总任务。

13310。

中的。

41.32%。

)。(详见附件)。

1+n。

”脱贫攻坚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加大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投入,促进帮扶对象加快脱贫。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80%。

上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用于精准扶持脱贫人口。以工代赈资金要重点投放到贫困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解决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其他帮扶资源也要体现精准扶贫原则。

按照。

“全面启动、联动投入、滚动实施”的方式,全面启动。

18。

年年底。

7

个贫困村脱贫,

2017。

年年底。

6

个贫困村脱贫,

2018。

年底年底。

5

个贫困村脱贫。提前完成脱贫任务,可对脱贫进度进行适当调整。

基础设施是贫困村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脱贫攻坚必须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县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标准、资金筹措、惠及能力等方面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调度、年底有结果”,及时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要全面提升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贫困村交通“四项”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电网改造、自然村通信和互联网建设,为贫困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坚持集约化、市场化、精准化产业发展方向,顺应市场和产业需求,持续做强。

112。

+

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坚持开发式产业扶贫,不能以为贫困户购买种子、化肥等简单帮扶形式代替项目开发式扶贫。推动扶贫项目可持续发展。扩大财政扶贫资金转为经营性资产比例,通过股权量化到户的形式,发挥集体组织作用、专业户带动能力,使贫困户作为经济组织成员,确保长期分享入股收益。鼓励村集体资本、新经济体资本与扶贫资金融合实施项目,优先保障贫困人口持续受益。

“省级领导带头包保、省直单位和党员干部重点包保、市(州)直单位和党员干部定向包保、县(市、区)直单位和党员干部兜底包保”的工作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包村落户。严格驻村帮扶工作队制度,选调得力人员驻村帮扶,对身体弱、脱不开、帮不上的干部要抓紧调整。驻村干部要不断提高帮扶能力,当好扶贫政策的宣传员、精准脱贫的指导员、扶贫项目的辅导员、帮扶资金的监管员、扶贫成效的检验员。引导受帮扶单位和贫困户牢固确立自力更生、自强自立的思想。“帮扶”不是大包大揽式的全包,不是单纯给钱给物上项目,帮助明晰发展思路等智力投入也是帮扶。

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方式、内容、措施等方面,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稳步推进贫困退出机制。按照省统一制定的具体退出办法,依据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有序推进。贫困人口退出按下达的任务落实(见附件)。

年初要锁定目标,年底做好销号出列;贫困村严格按退出标准出列,各乡镇确定的年度计划报县备案。开展重点工作考核考评。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重点引导扶贫资金使用精准、管理规范、效益提升。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抽检力度。积极探索扶贫新业态、新形式。推动金融扶贫,加大商业银行扶贫力度。积极推动电商、光伏、金融、生态等扶贫试点。积极探索开展股份合作、集体经营、企业带动、联户经营、委托管理、承包租赁等形式多样的产业扶贫形式。建立清晰的利益联结机制。无论采取哪种带动形式,都要建立健全制度,确保与贫困户利益实现精准链接。采取法律约束、社会监督等措施,通过资产抵押、投保等防风险手段,保障贫困户在扶贫项目中真正受益。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紧迫性。严格落实。

合力开展扶贫攻坚。

要加大财政投入,精准地用到贫困人口脱贫上。下大力量抓好使用和管理等重要环节,目标锁定在精准脱贫和规范化管理上。要明确资金项目分配使用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做到全程可追溯。科学安排脱贫时序,超前谋划资金使用方案,保证资金到位接得住、用得上、见效快。适应新形势、新情况需要,抓好存量资金清理,调整使用在精准脱贫上。

2014。

年及以前年度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结转资金,截止到。

7

1

日项目仍未启动实施的,省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继续用于专项扶贫。要坚持资金项目管理招投标、公示公告、资金报账、项目验收等制度,在阳光下运行项目和资金。要加大资金项目检查、审计、监督力度,从严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挥霍扶贫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依规处理责任人。

“精准”问题,要真正在解决问题中推进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下到项目建设点,下大力气研究制定项目带动机制办法,绝不允许出现扶贫资金未精准落实到贫困人口的问题。“精准”是难点,也是广大干部带动群众攻坚的重点。要加快项目审批和资金下达进度,加快各项工作节奏,抓住农时,抓住基础设施建设季节,确保扶贫项目早落地、早施工、早受益。

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排查工作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州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贫困人口真实情况和基础数据,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农村贫困户精准识别。

工作方案。

的通知》昌州党办传〔20xx〕5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

副组长:

(一)排查对象。

1.各乡镇低收入家庭,重点是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和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不纳入贫困户登记:有公职人员的家庭(父母或子女),全家外出打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户籍不在本县的家庭,有轿车、客运车、货运车、工程车和大型农机的家庭,有电脑、空调、热水器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家庭,有商品房的家庭,有实体产业的家庭,村干部家庭,存款在5000元以上的家庭,有法定赡养人且赡养人有赡养能力的家庭。

(二)排查方式。采取入户走访,逐户填写“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逐级汇总审核上报。

(三)排查分工。县人民政府总体部署,成立工作机构、责任领导和参与此项工作的相关部门,协调落实排查任务和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和督促排查进度,保证排查质量;负责乡镇排查信息数据的审核、把关和汇总信息数据的终审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统筹安排工作任务,在每个行政村设立排查工作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每个行政村委派1名排查工作组组长(可以是包村领导、站所长、村“两委”负责人、住村工作组成员)和指定1名信息录入员,各排查工作组可根据本村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成立若干个调查小组,如期完成各行政村排查信息数据的录入和乡镇汇总信息数据的上报工作。行政村积极配合开展入户普查工作,及时组织抽调人员,联系居住偏远的农户,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负责本村农牧民贫困家庭基本情况统计数据的初审工作,确保采集各项数据准确无误,调查工作按期完成。

(四)排查统计。行政村排查工作组负责逐户填写本行政村农牧民家庭的“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农户)”(以下简称“户表”),完成“户表”微机信息录入工作。“户表”要经调查对象、调查员签字确认,报乡镇人民政府存档,电子版表格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汇总填写“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行政村)”(以下简称“村表”),完成“村表”的微机信息录入工作,“村表”由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一式三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县各存档一份,报州扶贫办各一份)。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计汇总“村表”信息,汇总填写“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乡镇)”(以下简称“乡镇表”),完成“乡镇表”微机信息录入工作。“乡镇表”由乡镇长签字、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一式三份(乡镇、县各存档一份,报州扶贫办一份)和“户表”电子版表格报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户表”、“乡镇表”,汇总填写“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县)”(以下简称“县表”),完成“县表”微机信息录入工作。“县表”由县长签字、加盖县人民政府公章,一式两份(县存档一份,报州扶贫办一份)。“户表”“村表”“乡镇表”电子版表格经县审核后,报州扶贫办。

(一)前期筹备阶段。制定全县排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排查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排查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制定本乡镇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和排查工作组,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本村低收入家庭并公示,经公示后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二)入户调查阶段。各行政村排查工作组入户调查,逐户填写“户表”,汇总“村表”,并完成微机信息录入工作。3月1日前将“户表”、“村表”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三)统计上报阶段)。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户表”、“村表”,汇总填写“乡镇表”,完成微机信息录入工作,于3月5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负责汇总填写“县表”,完成微机信息录入工作,于月日前报州扶贫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贫困人口拉网式排查工作事关全局,量大面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和落实责任。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调度,掌握进度,督促工作,确保排查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乡镇(村)党委(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把排查数据质量关,保证100%排查面和排查质量,圆满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加强工作督导。各乡镇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排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排查工作。各乡镇尤其要重视排查数据质量,保证排查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县领导将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确定的人口数量、质量进行抽查,发现数据不实,认定不准确现象,将限期整改,并在年终扶贫绩效考核中扣除一定的分值。督查情况将在全县进行通报,并向县委、政府作专题汇报。

(三)统筹组织力量。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住村工作组”、乡镇站所、村“两委”班子、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的作用,选调熟悉村组情况,有责任心、能力强的排查员开展排查工作。各级“访惠聚”活动住村工作组要积极主动参与排查工作,结合工作组入户调查成果,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和信息录入、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