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课组评选细则范文(16篇)

小编: 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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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工会评选细则

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促进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应有作用,校工会每年开展一次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名额比例。

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总指标控制在基层工会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7—8个)。

二、评选办法:

采取综合打分方式,分数高者为先进。综合得分组成如下:

1,基层工会主席会议投票推荐,按得票多少乘以比值20%,为该单位得分;。

4,主席办公会评议,占总分的30%;。

5,加分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工会系统奖励另外加相应分数。三、本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校工会主席办公会。

江汉大学工会委员会。

20xx年3月15日。

文明科室评选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全面开展,全面提高我所各科室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准和工作效率,使精神文明工作达到长效管理,促进单位细胞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本所实际,现制定文明科室评选标准,各科室认真参照执行。

一、创建目标。

1、组织领导好。

领导班子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活动富有成效;自觉地把两个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工作任务,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建立创建文明单位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并认真实施比较完善的创建活动计划、检查、考核等管理制度和办法;群众发动广泛深入,有强烈的创建意识和浓厚的创建氛围。

2、机关作风好。

机关服务规范,依法检验,按章办事;业务工作遵循“四个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全员无违反有关廉政建设规定,没有吃、拿、卡、要行为,行风评议满意率达到良好等次。

3、员工素质好。

无乱画乱贴乱挂现象,室内放置适当、美观。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赌博、搞封建迷信、参与群体闹事及打架、酗酒滋事等违法违纪行为。

2、经常开展“三德”教育,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政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不利用业务之便吃、拿、卡、要。

3、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科室:

1、干部职工有出现政治问题者;。

2、部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党建活动,每月2人次以上无故不参加者;。

3、工作制度不落实,形同虚设者;。

4、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具体细则。

1、考核内容:科室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科室负责人思想正、作风好、求真务实,能够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干部职工的成长进步。科室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打分标准:科室负责人及人员对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扣3分,出现不正确言论此项不得分。科室负责人作风不民主扣2分,有思想问题没有及时做工作每次扣2分,不了解所有属人员思想状况扣2分,不关心干部职工成长进步扣3分。科室人员因责任心不强发生问题时,每次扣2分,造成重大损失此项不得分。

1、考核内容:科室负责人及人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和集中活动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2、考核标准:科室负责人及人员对理论学习不积极、不重视时扣3分,发生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每人每次扣2分。不撰写读书笔记扣2分,安排撰写的心得体会不能按时完成每人扣1分。

1、考核内容: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科室负责人思想新、点子多、方法活,有开拓创新精神。科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2、考核标准:科室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不明确此项不得分,不能带头真抓实干扣3分,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扣2分。科室负责人不思进取,工作严重滞后此项不得分,领导工作方法落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每次扣3分。科室人员进取心不强扣2分,发生误时、误事现象,每人每次扣1分。

1、考核内容: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乱窜办公室,不利用上班时间逛街或干私活。科室人员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搬弄是非。没有吵架、斗殴现象。

2、考核标准: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无故旷工扣3分:乱窜办公室和利用上班时间干私活每次扣1分:考勤弄虚作假此项不得分。科室人员出现造谣、传谣、搬弄是非每次扣2分:发生吵架每次扣3份:发生斗殴此项不得分。

1、考核内容:科室负责人及所属人员创建认识明确,态度端正,能积极组织参与创建工作及活动。

2、考核标准:科室负责人及人员对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扣5分:不参加创建活动实行一票否决。

1、考核内容:科室负责人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群众满意。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树立文明服务意识,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吃、拿、卡、要”及其它不廉洁行为,不以权谋利,不徇私情,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2、考核标准:违反规章制度,每次扣3分。科室负责人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时,每人每次扣1分。科室人员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扣4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文明宿舍评选细则

一、环境卫生(40分)。

1.寝室布置。

寝室布置为宿舍评比的必要条件,凡未进行布置的不得被评为“四星”以上,且不得评为文明宿舍。

2.卫生情况(40分)。

有下列情况的按规定扣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

(1)不叠被子,一人次扣5分;被子叠放不整齐扣2分;。

(2)未扫地,扣10分;未倒垃圾、厕纸扣5分;。

(3)从楼上向下扔杂物,一人次扣10分;。

(4)将饭菜带入宿舍,一人次扣10分。

二、遵守纪律(30分)。

有下列情况的按规定扣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

(1)不按时起身、按时早锻,一人次扣5分;。

(2)不按时就寝,熄灯后室内有嘈杂声,或做其他事情,每(人)次扣5分;。

(3)擅自离宿,擅自带外人留宿,一人次扣10分;。

(4)情趣低下,说粗话、脏话,看格调低下或与学习无关的书刊,一人次扣5分;。

(6)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一人次扣10分;。

(7)在宿舍区内调兴打闹、打球,一人次扣5分;。

(8)不服从舍管处管理人员及学生干部的管理和检查,一人次扣5分;。

三、安全保卫(10分)。

(1)因安全意识薄弱,造成失窃现象,扣10分;。

(2)不及时关锁门窗、橱柜,每次扣5分;。

(3)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宿舍(履行相关手续者除外),一人次扣5分;。

(4)随便乱拿他人钱、物,一人次扣5分;。

(5)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向舍管处管理人员或老师汇报,扣10分。

四、爱护公物、节约水电(20分)。

(1)故意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扣5——20分;。

(2)不节约用水,不及时关好水龙头,每次扣5分;。

(3)不节约用电,不及时关灯,每次扣5分。

五、若有其他违纪行为,比照上述规定扣分。

六、有下列违纪情况的,除扣分外,取消住宿资格:

(1)晚上擅自离宿外出的,擅自带外人留宿的;。

(2)翻越围墙、铁栅栏的;。

(3)偷窃他人钱物的;。

(4)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打火机等明火的;乱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电器设备的;。

(5)故意损坏公物,造成较大损失的;。

(6)打架斗殴的;看不健康书刊的;在宿舍宣扬凶杀、迷信、淫秽色情等不健康思想的;。

(7)一般违纪累计达到三次的。

七、检查记载表由值日组长检查前到舍管处领取,检查结束交舍管处,舍管员每天第一课将前一天的汇总表(具体写明扣分原因)交政教处。

先进科室评选细则

各科室:

20xx年,我院深化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并通过了等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提高了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全院干部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经医院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德、能、勤、绩、优等方面突出的先进科室及先进个人进行推荐评比。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方面: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政策法规。高效率执行医院各项决定和决议。

2、业绩方面:科室医疗技术、工作能力、服务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开展三新项目、三新技术等科研情况突出,拥有较强的团队工作意识。科室在20xx年度经济收入、手术人次、救助危急重症病人例数等指标情况较高,住院床日、次均费用控制、药占比等符合标准。

3、管理方面:科室人员工作尽职尽责,甘于奉献,服务态度热情,无违法违纪事件人员。科室劳动纪律良好,出勤率较高,病事假人员较少。科室全年不出现因责任心过错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和纠纷。

4、医德医风方面:科室职工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科室拥有较高的病人满意度。

5、科室优势:优势病种、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开展情况良好。

1、热爱医院,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认真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敬业奉献,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廉洁行医,工作踏实,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各项成绩显著。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由科室根据评选测评表进行填写推荐,医院分类别按分数高低组织评选后确定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行政后勤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由医院领导班子和临床医技科室(推荐两名负责人)进行测评确定,分值比为3:7。

2、先进个人按照评选结果确定,先进个人只要符合条件,科室最高可按科室人数与先进个人7:1进行推荐上报,医院组织考察测评,最终研究决定。

3、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使评选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作用。

4、聘用1年以上的人员参加所在科室推荐。本年度进修3个月以上人员、聘用不满1年,事、病假、产假、婚假超过1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选。

5、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在本年度发生因责任心引起的医疗事故差错和纠纷的,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参加此次医院评比活动。

6、各科室在20xx年2月26日前将推进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测评表交到院办室,逾期不报者,取消其评比资格。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

为全面贯彻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工会工作要求,推动我校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工会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在每年年末,结合工会工作年度总结,开展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大力表彰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现就有关评选表彰事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人事代理教职工。工会专兼职主席、女工主任不得参评。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推荐名额:教职工1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一名、10人以上的单位按照10%的比例推荐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二)各工会在充分发扬民主、在认真听取教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报校工会。

(三)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统一填写在登记表先进事迹栏内,要求文字简明扼要,300字左右。

(四)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素质,有奉献精神;。

2、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有自主创新工会活动的建议意识;。

3、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在参加工会活动中,能主动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四、表彰方式。

1、工会召开年度表彰会议;。

2、向评选出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3、向组织人事部门建议记入本人年终考核档案。

河南中医药大学工会委员会。

20xx年12月22日。

文明科室评选细则

第一条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学校文明程度,提升学校教职员工的文明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提升省级文明单位,推进作风建设活动”为目标,充分发挥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的示范作用。

第三条文明科室是在科室建设、政治学习、工作业绩、和谐有序、遵纪守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为思想建设、工作业绩、和谐文明等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室。文明员工是在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举止文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出表率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认真实施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活动,学校将成立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陈岚校长任组长,魏斌书记任副组长,王晓云、顾良、乔青山、顾晓晴、夏永英、陆素霞六位同志为成员。学校文明办负责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负责人是争创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建设工作。

第六条文明科室评选范围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名师工作室、安全办、德育处、大队部、图书室。

第七条基本条件:

(一)科室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和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投入学校规划建设,能够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室长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科室人员的成长进步;科室人员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政治学习。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三)工作业绩。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科室长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注重开拓业务,创新载体,努力为学校增收、增效,工作实绩显著;科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四)和谐有序。科室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科室人员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科室秩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无吵架斗殴事件。

(五)遵纪守法。注重法制教育,科室人员法制观念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参加普法学习教育;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科室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无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

第八条否决条件:

(一)科室人员有违法违纪的。

(二)科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被投诉查实的。

(三)科室人员不服从组织分配、管理,对开展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科室人员违反廉政建设六条规定的。

(五)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文明员工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在职在编教职工。

第十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热爱集体,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积极献计献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党群组织活动,主动向组织靠拢,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嘻笑喧闹,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三)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不乱丢乱扔,不浪费水电,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礼貌,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友爱,互助协作,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无投诉事件和泄密现象发生。

(五)遵纪守法。平时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炒股、不上网聊天等。

第十一条否决条件:

(一)教职员工有违法违纪的。

(二)教职员工有违反廉政建设六条规定的。

(三)教职员工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的。

(四)教职员工不服从组织安排而造成一定影响的。

(五)教职员工服务意识差,被有关部门投诉而查实的。

(六)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五章评选方式和程序。

第十二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在科室(员工)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条件进行评选。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文明办负责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结合机关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评年度优秀、先进工作者必须在文明员工中产生。

第十三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自评。各科室(员工)认真对照文明科室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评分。

第十四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民主测评(互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校教职工扩大会议,听取科室负责人自评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考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对各科室及员工进行一次测评,年终根据每季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文明办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将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同时也是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每季测评扣分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计分。总分100分,由自评分、民主测评分和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三部分组成。其中自评分按20%计算,民主测评分按40%计算,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每季测评情况的综合结果)按40%计算,三项之和为科室(员工)的最后得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的,方有资格参加评选,并填写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申报表。

第十七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审定和命名。按照得分结果,由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命名文明科室(文明员工)。

第十八条文明科室每年评1至2个,文明员工名额不限。

第六章管理。

第十九条获得荣誉称号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将在全校教职工扩大会议上通报表彰,文明科室将授予文明科室奖牌,文明员工则按照学校奖励制度给予单项奖励。

第二十条各科室在年底及时上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或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文明办,报告不及时或瞒报的,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文明称号的撤销。已评为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在当年度如有瞒报否决条件之一者,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核实后,撤销其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称号,收回奖牌及扣除单项奖励。

第二十二条被撤销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称号的科室(员工),必须过一年以上,方可参加评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第二条。

学校设立新生卓越奖学金、新生英才奖学金、新生特长奖学金三个类别。

第三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0元;新生英才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

第三章奖励范围。

第四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英才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以及当年预科升入我校本科学习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四章奖励条件。

第六条新生卓越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1.文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50分(含50分)以上。

2.理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60分(含60分)以上。

(二)艺体类。

1.音乐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音乐类)和前15名(舞蹈类),或达到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前三名(仅限于无专业联考的省份)。

2.美术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3.体育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贵州生源学生高考专业成绩进入贵州省联考成绩前10名,贵州省外生源学生在所在省份参加我校校考第1名。

(三)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在某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获得国家级以上表彰的,在填报招生志愿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认可,被学校录取并报到就读的,可以发放卓越奖学金。

第七条新生英才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标准分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二)艺体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1.高考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1)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2)高考专业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音乐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2)美术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3)体育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50%+专业成绩标准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和专业成绩标准分各占50%。

第八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20%,二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30%。

第九条。

凡涉及到用学生高考文化成绩进行计算和排名的,都需扣除政策性加分。

第十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奖励条件: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相关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等次奖励的,可以申请新生特长奖学金。

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以学校列出的活动目录为准,学生参加活动获奖的项目未列入活动目录的也可以进行申请,是否进行奖励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参加的和本专业有关的竞赛活动获得的奖项不能申请特长奖学金。

第五章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符合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条件的新生,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直接进行公示和奖励。

第十四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的评选:学校评审工作小组按各学院新生报道人数分配奖励名额和奖励等次,各学院依据奖励条件,组织学生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英才奖学金申请表》,初步确定奖励等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评选:学生自行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特长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各学院汇总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六条。

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同时满足多项申请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

第十七条。

新生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将与获奖新生签订奖学金发放协议。

第十八条。

设立新生奖学金是对学生既有成绩的肯定,也是鼓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的重要措施。新生奖学金分两个学年发放,第一学年发放一半,第二学年发放一半。

第十九条。

学生在第二学年没有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则剩余奖励金额优先用于缴纳相应费用,再发放余下金额。

第二十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第二学年的奖学金将停止发放:

(一)新生卓越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0%;新生英才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5%;新生特长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50%。

(二)有违规违纪行为并受到院级以上教育处分的。

(三)有补考科目的。

(四)第二学年未按时报到注册的。

(五)因特殊原因休学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必须无条件退回获得的奖学金:

(一)在奖学金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转学或自动退学的。

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休学未发放第二学年奖学金的,复学后如果达到奖学金发放条件,可以继续发放。

第二十三条。

在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求是卓越奖学金、求是英才奖学金、求是特长奖学金,具体办法由求是学院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20xx级新生中开始施行。

备课组评选细则

为了增强教职工的集体观念,优化学校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进行优秀班组的评比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一、优秀班组每学期评比一次,其比例不超过班组总数的40%。

1、能全面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凝聚力强。

2、能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注重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学思想,能大胆进行实践探索,积极地总结反思,组内有浓厚的教科研氛围。

3、能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学生课业负担合理,教育教学质量较高。

4、组内青年教师成长迅速。

5、组内教师实绩明显。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班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比较严重。

2、严重违反课程计划。

3、严重违反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

4、有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的现象。

5、有严重责任事故的发生。

6、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在教育教学常规检查中有教师为较差或差的现象,或教学常规月考核等第为较差或差。

四、评比程序:

1、学校成立优秀班组考核小组,由学校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2、考核小组听取班组长汇报情况。

3、考核小组成员投票推荐。

4、汇总推荐情况,公布优秀班组。

五、评出的优秀班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教案评选细则

作为一位不辞辛劳的人民教师,常常需要准备教案,教案是教学活动的总的组织纲领和行动方案。怎样写教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教案评选细则通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推动课程教学设计改革,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创新教学方法,规范和完善教学行为,为广大青年教师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已独立开课且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要求的全体青年教师。

1、参评教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等各种教学环节的教案。

2、参评的'教案应符合学校教案基本格式,多媒体课件、ppt或讲义不能作为教学教案独立参评,可以作为教案的辅助教学手段、教学材料进行参评。

3、参评的本学期教案应涵盖课程全部教学内容的2/3以上,非本学期的教案则应涵盖全部教学内容。

4、参评的教案应自主编写,不得抄袭。

1、青年教师优秀教案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

2、评选工作分教学单位组织初选与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评选和优秀教案展示三个阶段。

3、各教学单位组织初选,按照学校规定的名额择优推荐优秀教案,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

4、学校评选由教务处和教学评估办公室联合组织,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组成专家组对教案进行综合评选,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案评价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价,并确定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

5、学校举办优秀教案展示。

6、评审结果报请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1、《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

2、参评教案;

3、授课选用教材;

4、课程教学大纲;

5、授课计划。

1、优秀教案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学校对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星党员评选细则五星党员评选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切实抓好中组部《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组发?2012?19号)精神的落实,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各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的成功经验,现就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中推行五星级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中推行五星级管理,要把握以下要求:

1、坚持层层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星级评定总体参照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整改提高的方式进行,今后每年开展一次,形成制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年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提高,服务功能有新提升。

2、加强分类指导。按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标准,结合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特点,分领域科学设置星级评定指标,客观公正进行定级,分星级抓好整改提高。

3、突出动态激励。基层党组织的星级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增星摘星,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争先进位的内在动力。

4、扩大群众参与。把群众认可作为评定基层党组织星级的重要标准,在星级评定、整改提高等各个环节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吸收群众参与,确保评星结果充分尊重和反映民意。{五星级党员评定标准}.

5、重在取得实效。合理确定星级管理的步骤、程序和要求,具体可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保证五星级管理工作推进有序、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二、评定标准和目标。

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原则上“先进”的可分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一般”的为二星级和一星级、“后进”的为无星。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星级评定要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评分定级工作相衔接。力争到,全省形成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服务特色明显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群,有9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三星级以上、建成基层服务型党组织。

三、方法步骤。

五星级管理要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推进,具体可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组织部署。年底或次年初,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省直各单位,分别部署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星级评定工作,提出具体指标和各项指标的量化分值。县(市、区)具体可区分行政村、城市和农村社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分别设置指标。

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县级以下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省、市直各单位所属基层党组织由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和各市委组织部分别负责审定。星级评定要严格标准,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严格控制五星级比例。

3、星级争创。星级评定后,要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扎实做好整改提高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争创更高星级。要聚焦突出问题,引导基层党组织针对星级评定中反映出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集中精力抓好整改提高。要注重分类推进,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星级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整改措施和争星方案。五星级、四星级基层党组织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打造示范品牌;三星级基层党组织重在查漏补缺、比学赶超,推动全面提升;二星级、一星级基层党组织重在弥补短板、改进工作,实现增星晋级;无星基层党组织重在突破瓶颈、破解难题,按照领导包干、一村(企)一策、重点攻关的要求,集中推进整顿转化。

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委要把推行五星级管理,作为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的重要举措,作为“三级联评联述联考”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星级管理的具体形式,健全完善星级评定的指标体系,不断提升五星级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注意把五星级管理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其他工作和载体有机结合起来,与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结合起来,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完成本地本单位中心任务提供坚强保证,给人民群众带去更多实惠。要加强舆论宣传,大力选树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努力形成你追我赶、奋力争星的生动局面。

文明家庭评选细则

辖区各单位、社区:

20xx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冲刺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科学领导和全力推动下,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纷纷投入到创卫工作,已掀起了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创卫工作热潮。为了充分调动辖区单位、小区特别是广大居民群众创建热情,使单位、小区、居民都能自觉地把创建活动与改陋习、树新风,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与遵守城市管理、维护公共秩序,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等结合起来,都能积极投入全市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创卫的浓厚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小区、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楼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时间。

此次评选活动从6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参评范围涵盖新兴辖区所有的单位、小区、楼宇及广大居民。

单位、小区、楼宇、家庭为四个评选组。活动开展时间内,在社区居委会的统一组织下,通过社区考核单位、小区,小区考核楼栋,楼栋考核家庭的分层评选方式进行考核评比。每个参评单位在创卫评选活动开展以来优良表现的量化得分构成评选的依据。量化得分由基础分、考评分、参与分和附加分组成。所有参评组均有十分基础分,另外每组自身环境好坏和每组成员参与创卫活动的人数、次数进行加减分。每组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做到每项得1分。初次检查没有做到,但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不扣分;限期没有整改的扣一分。成功纠正不文明行为一次,由当事人签字后可获附加分5分。活动结束后,每个测评组每项得分相加,得分最高的单位、小区、楼宇家庭为文明单位,授予文明奖牌。扣分最多的单位、小区、楼宇则给与挂黑牌处罚。

三、评选标准。

参照国卫考核验收标准对小区、楼宇、单位、家庭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评分,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进行整改,能达到的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对应的部门进行考核,获取考核分。单位、小区、楼宇及家庭中的所有成员,除做好所在单位、小区、楼宇、家庭环境卫生的整治外,还应参与社区、小区组织的创卫义务劳动和创卫宣传活动,参与一次每位成员可获参与分1分,参与人员越多,次数越多的参与分越高(社区、小区、楼宇分别会对每一类别的参与成员进行登记)。每组成员成功纠正不文明行为一次,由当事人签字后可获附加分5分。活动结束后,各测评单位分别把所对应的参评部门得分结果上报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对每个单位每项得分进行相加审核,审核结果报街道组织科进行复审表彰。

四、表彰奖励。

此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对表现突出总分最高的家庭、楼栋、小区、单位除授予单位、小区、家庭文明奖牌,发放纪念品给予表彰外,并可成为市、区文明办“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文明小区、文明单位”评选的候选单位。对考核得分最低的单位、小区、楼道进行批评曝光。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评选活动,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塑造魅力新咸阳的重要之举,同时是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此次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各社区、所辖物业公司、单位小区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评选活动取得成效。评选活动结果将纳入各社区年度精神文明考核评选之中。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部长评选细则

评优采取一学年一评,每学年对优秀部门进行表彰及物质奖励,在《综合评测》中按院级荣誉加分(原则上按部门人数的60%计)。

一、现场答辩。

1、各部门认真组织申请材料,以ppt、电子杂志、视频等形式为载体,准备现场答辩环节。

2、各部长进行现场部门风采展示,答辩须由部长本人进行。

3、由分团委老师、主席团和团学会各部长进行投票,投票须由部长本人投票,不设委托投票。

4、主席团将根据各部门的实际运行情况评选出优秀部门,并对其进行奖励。

5、评优部门控制在部门总数的60%进行表彰。

二、说明。

1、各部门是否在“人文178”建立部门博客,并推送相应数量日志,符合自律委员会对部门考核的基本要求,否则取消评比资格。

2、本细则试行后,团学会期末部门及个人通报表扬细则同时取消,不再通报表扬。

3、评优工作由团学会办公室负责并公布,最终解释权归人文学院分团委。

导师评选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学分制改革,加强我校本科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科生导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作用,依据《重庆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单项奖励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二条我校担任全日制本科生导师的教师。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三条候选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恪守教师职业规范,热爱学生,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奉献精神。

2.认真履行本科生导师的各项职责,开展指导活动效果好,工作计划、工作记录等教学工作档案规范完整。

3.担任本科生导师满一届,年度考核达到受聘岗位要求。

4.在担任本年度本科生导师期间,依据《重庆师范大学本科。

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考核评价标准,综合评价优秀,排名处于学院前30%。

第四条凡担任本科生导师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

备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统筹安排的导师制工作任务。

2.担任导师期间发生过教学事故。

3.学生未参加考核评价,或学院未开展考核评价。

第五条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导师指导的本科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或成绩突出,可优先参评。

第四章评选办法。

第六条评选每年开展一次,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担任本科生导师总人数的5%。

第七条学院设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

并根据本办法和《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制订适合本院实际的评选办法,具体负责本科生优秀导师奖的推荐工作。

第八条评选程序如下:

1.符合候选人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学院评选委员会根据学校及学院评选办法,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的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名单。

3.学院将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负责对学院上报的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九条获奖教师由学校发文表彰,授予“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导师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并记入教师档案,作为业绩考核和晋升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须提交书面署名异议材料,口头异议、匿名异议一律不予受理。各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异议的调查,必要时可进行会议复审。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文明家庭评选细则

第六条文明科室评选范围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名师工作室、安全办、德育处、大队部、图书室。

第七条基本条件:

(一)科室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和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投入学校规划建设,能够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室长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科室人员的成长进步;科室人员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政治学习。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三)工作业绩。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科室长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注重开拓业务,创新载体,努力为学校增收、增效,工作实绩显著;科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四)和谐有序。科室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科室人员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科室秩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无吵架斗殴事件。

(五)遵纪守法。注重法制教育,科室人员法制观念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参加普法学习教育;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科室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无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

第八条否决条件:

(一)科室人员有违法违纪的。

(二)科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被投诉查实的。

(三)科室人员不服从组织分配、管理,对开展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科室人员违反廉政建设六条规定的。

(五)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教师评选细则

在校长室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即考核小组)。

本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包括班子成员)。

一学年评选一次(第二学期结束)。

按组进行,按教师总人数的15%进行评选。

1、热爱教育事来,热爱阳罗二中,教育思想端正。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教学上有创新精神,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论文,包括评比获奖论文,每学年不少一篇。

4、严格执行课内规则,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学生满意。

5、教学质量显着、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所教学科成绩在同年级比较有很大提高。

6、帮助差生,关心困难生,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有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对外开课任务。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优:

(1)不服从分工与安排晚上坐班又不坐班者;

(2)病、事假超一个月者;

(3)体罚或变相体罚者;

(4)教学工作失职,造成教学质量倒数者。

1、对照条件,个人申报;

2、各组将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小组(候选人必须写好1500字事迹材料);

3、评审小组结合候选人平时的师德表现以及教学实绩,确定优秀教师人选;

4、报校长室审批公示。

1、教师节大会向获奖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4、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学校授予“阳罗二中名教师称号”,奖金500元。

导师评选细则

更好地做好每份家教,特设此奖励制度,鼓励在家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家教老师。

【评选方式】。

以每学期的《成功跟踪调查表》,家教老师的《推荐表》、《总结书》以及平时接家教的情况,干部对家教老师的评价等作为主要依据,通过对比家长及联络员对家教老师的评价、家教老师平时的表现等,最后作出的一个综合评定。

·家长方面。

1.考勤上,是否有迟到或无故缺席或经常请假等情况;。

2.沟通上,与孩子、家长的沟通情况;。

4.效果上,孩子成绩是否有提高;。

5.家长与孩子对家教老师的总体评价。

·干部方面。

1.家教老师和干部之间的沟通情况;。

2.家教老师的态度以及配合中心工作的情况;。

3.老师外出摆点的次数以及表现;。

4.干部对家教老师的总体评价。

·老师方面。

1.所接家教份数、任教时间、总收入,可教科目等;。

2.履行中心规定的各项义务,合理行使中心赋予的权利;。

3.家教老师反馈信息的及时程度;。

5.无不良记录,对家教工作认真负责;。

6.家教老师对自己一个学期的工作评价,主要看总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