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简报(热门19篇)

小编: ZS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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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工作简报

近日,黑河市逊克生态环境局局长姜凤率队一行五人,深入干岔子乡督导检查秸秆禁烧工作。督导组直插田间地头,查看干岔子乡秸秆离田还田情况,随后前往乡政府及河东村检查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巡查队伍组建、防灭火设备配置、值班值守等情况及秸秆禁烧工作相关内业,并深入村屯、田间检查宣传广播、条幅、刀旗悬挂情况。督导组要求,乡政府、各村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要求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农民群众树立“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意识,营造良好禁烧氛围。要压实落靠责任,时刻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组织各村屯、网格进一步加强巡查和调度工作,确保秸秆露天焚烧“零火点”,圆满完成秸秆禁烧目标任务。

秸秆禁烧工作简报

5月28日,徐水县召开了四大班子领导出席的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全县14个乡镇党委书记、镇长、主管副镇长,304个村支书、主任,组织部、宣传部、公安、环保、农业等33个有关部门参加了会议。郝国赤县长代表县政府同各乡镇签订了《徐水县保障奥运空气质量禁烧秸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秸秆禁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做到“八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县长郝国赤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高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农工委书记闫向阳,副县长刘惠聚、田素宁,公安局政委王幸福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调度全县禁烧秸秆工作。县级领导分包乡镇,参加乡镇禁烧秸秆工作动员会议,指导禁烧秸秆工作。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禁烧秸秆工作责任主体,党委书记负总责。采取乡镇领导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各农户包自家地块的分包责任制,把禁烧任务量化,层层分解到村、户、地块,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不留死角死面。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宣传部组织有关部门制发《禁烧秸秆倡议书》,号召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禁烧工作。县电视台要在黄金时段播放县领导电视讲话和《徐水县人民政府令》,宣传报道秸秆粉碎还田综合利用典型,曝光秸秆焚烧违法案例。各乡镇将《徐水县人民政府令》张贴到每一个村,将《禁烧秸秆明白纸》发放到每个农户,每个乡镇组织两部宣传车,在田间地头巡回广播,各村利用高音喇叭不间断广播。在乡、村主要干道每500米悬挂一条宣传条幅,在田间地头设立禁止堆放和禁止焚烧秸秆标志牌。做到禁烧秸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是源头控制到位。农业局和各乡镇加强农机手及收割经纪人的培训和监管,建立作业农机诚信档案,并制定奖惩措施,严格把麦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对秸秆进行粉碎还田,对未按要求控制麦茬高度的,由各乡镇对农机主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对田间地头、路旁、树下乱堆乱放的秸秆在第一时间责成户主及时清运,根除着火隐患。

五是严看死守到位。由乡镇组织,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在田间地头、重要路段合理设置监控岗,监控范围覆盖所有地块,明确一名乡镇干部负责,配备得力的'村干部和禁烧工作人员,明确责任范围和责任时限,24小时全天监控。各乡镇成立禁烧秸秆巡逻队,配备灭火工具,加强巡逻值班,巡查监控点人员在岗情况,发现乱堆乱放秸秆及时督促清运,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灭,并对焚烧秸秆的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是督导检查到位。从27个科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13个重点道路巡查组和14个乡镇督导组,由相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为组长,督导组、巡查组与乡镇捆绑责任。巡查组负责对全县重点路段及两侧3000米可视范围内进行昼夜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督导组负责对乡镇禁烧秸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查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查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情况,查宣传发动情况,查麦茬高度控制情况,查组织清运情况,查巡逻队建立情况,查监控岗建立情况,查禁烧秸秆实际效果。

七是打击处理到位。加大焚烧秸秆责任人员的打击力度,对焚烧的责任人员,由环保局和各乡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200元罚款;对不听劝阻,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涉及党员的,由纪检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严肃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八是落实奖惩到位。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禁烧秸秆责任书,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年终环保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禁烧工作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禁烧秸秆工作进行考评,对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表彰和3万元资金奖励;对禁烧工作措施不力、玩忽职守,被上级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责令乡镇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并逐环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追究相关督导组、巡查组的连带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简报

秸秆禁烧、秸秆利用是政府积极倡导的一项利国利民措施,既改善人居环境,又增加经济收益,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但仍有部分地区存在秸秆焚烧的现象,不仅造成农业资源的极大浪费,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甚至引起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了极坏的影响。结合xxx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受传统思想及行为方式的影响,一直以来,农民习惯在收割后放火将田里的秸秆焚烧,只图方便省事,且认为只有焚烧干净才有利于下季的播种。其实,秸秆焚烧不仅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还会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另外,秸秆焚烧还破坏了土壤结构,加重土壤板结,加剧干旱,造成农田质量下降,因而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目前,收割机在收割时必须携带切割装置,且留茬高度不超过12厘米,并尽量将秸秆进行粉碎。除田地实际情况之外(田地过于泥泞),收割机自身的不够完善及农机手技术经验的影响,留茬高度过高,粉碎不够彻底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农民对下季播种存在很大的担心,造成焚烧情况屡禁不止。另外,打捆机在我镇并不常见,农民必须进行人力捆扎、装车、运输带来了很大的精力的消耗,引起了诸多不满。

大部分农民能够认识到焚烧的危害,但是又觉得秸秆没有太大的利用的价值,要不花费大量时间捆回家作为燃料,要不堆在田边等烂掉了再做肥料,无法找到相关的企业进行收购处理。另一方面,秸秆利用的企业也在抱怨收购成本太高:秸秆本身并不值钱,但从田里到燃烧炉里的`过程却是费钱的,包括成本费、工人费、运输费及设备资金的投入,而且过程繁琐难于管理。所以,秸秆综合利用资金需求量大而短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消化秸秆的能力不足,都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综合利用效果,从而影响着禁烧工作的有效实施。

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政府积极宣传、倡导一项活动,是基于对人居环境的一项保护性措施,有必要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加以贯彻实施。但是,就目前来说这项措施只具有道德约束力,其主要方式是靠广大的舆论宣传,需要广大群众思想认识的根本转变才能得以保障,这个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作为有力的保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而难以解决。

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总结

20x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围绕“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的目标,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和三夏生产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制定下发了《xx镇20x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意见》和《xx镇20x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应急预案》,成立了三夏秸秆禁烧指挥部,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二是及早部署,于5月25日召开全镇秸秆禁烧暨三夏生产工作会,传达省市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镇三夏生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全体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帮扶队员和镇直部门负责人200余人参加,参会规模空前。三是镇村部门联动,与各村委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工作责任。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制定了严厉打击秸秆焚烧行为的相关具体措施,并做好准备工作。

一是出动宣传车辆15部,深入各自然村重点宣传“三夏”生产、焚烧秸秆危害、禁烧规定、禁烧公告等,宣传区域和时间全覆盖。二是在各村主干道两侧和关键位置悬挂悬挂宣传条幅300条,每自然村不少于5条。书写宣传标语近3000条,每自然村不少于50条。三是利用智能广播和平安大喇叭,循环播放秸秆禁烧录音。四是开展立体式、地毯式宣传,镇村干部逐户向群众讲解夏收夏种夏管有关政策,与农民签订禁烧责任书,张贴在农户显著位置并有农户签收回执单,入户率达100%。五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5000余份,发挥学生在秸秆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中的作用,劝阻家长、亲属、邻居不焚烧秸秆。六是与收割机收签订责任书,麦茬高度控制在12厘米以下,减少秸秆残余。

一是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对禁烧工作村级责任进行细化,调整了责任人分包地块,镇村干部分包到地块,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任务到人,持续强化三夏秸秆禁烧力度。每村搭建4个以上的防火棚,禁烧人员一律入驻,24小时不间断。充分发挥老党员、威望较高人士的作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秸秆禁烧工作中来。二是严禁在路上打场晒粮,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严防因过路车辆行人过失引燃秸秆情况发生。三是引导农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各村积极协调大型秸秆粉碎机械,搞好配套服务,确保秸秆还田率达到99%以上。四是严禁秸秆乱堆乱放。结合河道治理工作,严禁秸杆在沟内、河道、坑塘等处乱堆乱放,切实减少秸秆存量,消除燃烧隐患。五是加强林木管护。对新植幼树加强看管,防止人为毁树现象发生。严格禁止在廊道及林网幼树下种植农作物,一经发现立即清除,确保创森成果。六是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系统工程作用。xx镇共有“蓝天卫士”监控摄像头9个,基本实现所辖土地全覆盖。镇政府设有专门办公室,新配备高性能计算机一台,指定4名机关干部24小时值班,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并在包村镇干部和支部书记手机上下载安装“蓝天卫士”监控软件,均可实时监控,对于未能监控到的部位重点加强人员监管,实现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有效监控体系。七是做好应急准备。镇政府消防洒水车有专人驾驶。每村配备2台以上的.旋耕机和铁锨、扫帚、水泵等基本灭火工具。各村均成立了8-10人的应急突击队,并进行了演练,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八是加强人员督导。严肃工作纪律,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请假,所有参与禁烧人员吃住在镇,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对缺岗人员严肃处理。主要领导坚持在岗在位,对全镇所有村委不间断巡回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

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xx镇目前禁烧氛围浓厚,全镇范围内已经形成了“禁烧光荣,点火可耻”的浓厚舆论氛围,广大群众参与禁烧防火的意识得到显著普遍提高。下一步将继续努力,采取更加强有力措施,圆满完成今年三夏秸秆禁烧各项工作任务。

秸秆禁烧工作简报

为切实做好20xx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9月11日,我县环保局在宁阳县华丰镇举行全县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会议,县长、环保局长于志大、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确定了一手抓综合利用,一手抓禁烧,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了宣传力度,营造了浓厚氛围,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为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工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管理区书记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严格的责任包保制度,形成了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地的责任体系。文庙街道、八仙桥街道、磁窑镇、宁阳经济开发区、东疏镇、鹤山乡等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地块。

二、广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为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采取扎制宣传车、录制磁带、发放《致农户的一封信》、张贴联合通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八仙桥街道、蒋集镇、东疏镇在主要交通干线悬挂了宣传条幅;文庙街道、磁窑镇、伏山镇等积极发动学生,强化家校联合,增强了广大群众秸秆综合利用意识,提高禁烧自觉性。

三、立足实际,强化综合利用。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积极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式,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大力推广秸秆还田、饲料青贮、国能生物发电公司收储等措施,提高秸秆利用率。个别村实行集中堆放,将大大减少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东庄镇、堽城镇、葛石镇、泗店镇积极购买和维修农机设备,大力推广应用玉米机收、小麦免耕播种等技术;伏山镇充分利用国能生物发电公司优势,积极扶持培育秸秆收储经纪人;蒋集镇、华丰镇、乡饮乡等乡镇主动联系辖区内养牛场,让利于民,进行秸秆饲料青贮。通过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将大大减少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秸秆禁烧工作简报

9月19日,简阳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xxx副局长带队,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到我乡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对普安乡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会议记录、责任书签订、网格管理、巡查情况、值班值守情况、三级责任落实情况、宣传情况、公告发放情况进行了督查,并随机抽查了安全村、永明村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我乡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认可,认为普安乡秸秆禁烧工作措施实、效果好、资料全、宣传到位。同时希望普安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巡查制度,加强值班值守,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确保不出现火星、烟雾、黑斑。

乡镇秸秆禁烧工作通报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确保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乡镇会对秸秆的禁烧进行通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工作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月27日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后,各县区按照会议要求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市秸秆禁烧督查组检查和县区上报情况看,各县区通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和调度会,建立乡镇、村和组包保体系,集中巡查督查,利用媒体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等措施推进秸杆禁烧工作,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工作开展很不平衡,焚烧隐患令人担忧,禁烧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县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管理、措施不到位,存在厌战、松懈、畏难情绪;相关部门配合不积极,秸秆禁烧组织协调工作滞后;禁烧宣传不到位,氛围不够;禁烧工作力度,违法焚烧问题突出,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6月1日至6月10日,全市共发生麦场火灾达108起,(怀远县22起、五河县21起、固镇县20起、淮上区16起、龙子湖区8起、蚌山区4起、禹会区17起),其中因秸秆焚烧引起的火灾91起。大面积的焚烧秸秆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夏收已经基本结束,夏种即将开始,当前正值焚烧秸秆的关键时期,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宣传,采取疏堵结合以堵为主的办法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及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禁烧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具体人,建立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的责任体系。

二要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看死守。本市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机场、城镇周边,安排专人看守。下雨前,下午5点至晚10点间等重点时段要加强巡查和值守。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秸秆禁烧五个督查组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明的工作纪律、严谨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当前秸秆禁烧督查工作中去,按照督查要求深入田间地头,巡回督查,切实履行好督查职责。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禁烧失控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五要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开辟专栏,集中报道,对禁烧成效明显的县区要予以表扬,对禁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负面影响的县区要公开曝光批评。

六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实行每日报送制度,及时反映禁烧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的禁烧措施等,便于掌握情况,为确定禁烧工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xx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年六月十五日。

当前,秋季作物即将进入收获期,为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人民政府。

年9月20日。

xx市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确保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省厅要求示范区尽快部署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关中地区4市1区环保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安世园会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xx〕24号)精神,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宝鸡、渭南等地仍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西安、咸阳虽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但仍有疑似火点被环境保护部公布。为此,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把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我省改革开放新形象的高度来认识,按照省厅、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做好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各级环保部门要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重要意义,要把秸秆禁烧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要根据夏收农忙时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搭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宣传工作要努力扩大覆盖面,深入田间地头,力求收到实效,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确保实现全面禁烧。

市、县环保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会同公安、农业、农机等部门集中力量确保重点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机场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做到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察,严格控制焚烧秸秆行为。对重点焚烧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遏制焚烧蔓延之势。对不听劝阻、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秸秆禁烧工作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禁烧期间,省厅将组织力量对关中地区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和环保部12369网站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发现的火点予以通报。

请各市(区)于6月30日前将夏季秸秆禁烧。

工作总结。

上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封东琪。

电话:(兼传真)。

年五月十八日。

秸秆禁烧工作简报

5月4日,蒲江县召开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会上安排部署了今年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要求部门和乡镇做到组织到位、宣传到位、巡查到位、综合利用示范片建设到位。

5月9日,县秸秆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环保局及县内新闻媒体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先后检查了大兴、大塘、甘溪、复兴、西来、寿安等乡镇。重点检查了领导机构、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宣传动员及责任分包等情况。所查乡镇均成立了领导机构,召开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会议,落实了禁烧责任。但仍有个别乡镇宣传还未深入农户,巡查队伍还未建立,综合利用准备工作还未到位。

秸秆禁烧工作简报

为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严防因秸秆焚烧造成大气环境污染。3月10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贺峰同志带领神木分局副局长郭霖及大气科工作人员沿店红路督查检查秸秆焚烧行为,在孙家岔镇海湾村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经劝说和教育,村民认识到了秸秆焚烧的危害和安全隐患,并立即进行了扑灭。同时贺局长联系了孙家岔镇主要领导,督促其尽快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好属地监管职责,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随即,孙家岔镇派出两路检查组,在全镇范围内展开巡查。

秸秆禁烧工作简报

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步伐,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保护生态环境。洪雅县东岳镇卫生院按照县委、县卫计局要求,成立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5月6日上午,卫生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后勤办工作人员等5人,在联系村(骑龙村)开展禁止焚烧秸秆宣传活动。

当天,禁止焚烧秸秆宣传车入村入户播放法律录音;宣传人员在骑龙村7个村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10幅。该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相关法律政策,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营造良好氛围。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认清焚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划定小清河以南,胶王路以北为我市今年的秸秆禁烧区,禁烧区以内的济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309国道、205国道两侧各2公里内,各区县及市高新区城区周围5公里以内作为重点监控禁烧区。禁烧区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三、济青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要严禁焚烧秸秆,沿线涉及的区县和高新区要层层签订禁烧责任制,落实好省市区县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今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焚烧秸秆,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博市公安局。

xx。

年九月十三日。

乡镇秸秆禁烧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安排部署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同时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刚才有关负责同志结合实际进行了专项部署,下面我就全镇情况讲三点意见:

秸秆禁烧工作是项老任务,年年谈,年年搞,估计在座的各位无论从思想,还是行动都有了一些麻痹。再加上今年全镇小麦种植面积较往年大幅度下降,好多人更是认为今年任务不大,好应付。面对这种情况,如何把秸秆禁烧工作扎实落到实处,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我认为仍然要抓好四点:

一是统一思想。这几年,全市秸秆禁烧的重点已从平原县、近郊县转向了周边的半山区和山区县,我们作为纯山区县,更是全市秸秆禁烧的重点督导县。再加上今年是国庆60周年,是省市“三年大变样”攻坚年,是“干部作风建设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年,可以说,做好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任务更为严峻,不仅仅是一个环境问题、经济问题、安全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是一个能否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问题。面对特殊的形势,特殊的要求,这就要求在座的各位务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负责地把秸秆禁烧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宣传。宣传就是造声势。什么是声势呢?就是要让广大群众听得着、看得见。声就是要听得着,镇上的宣传车要发动起来,村里的大喇叭要响起来,要让群众在每一天、每个时刻都能听到秸秆禁烧的政策宣传。势就是要有气势,要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各级抓秸秆禁烧的决心和态势。通过什么来营造呢?今天的大会就是个很好的形式,要用我们的蹲点、用我们的巡逻、用我们的宣传、用我们的行动,营造出秸秆禁烧的宏大气势,向全镇群众张示出镇党委、政府抓好秸秆禁烧的工作态度。

三是突出重点。307国道、石太高速公路、石太铁路、石阳公路两侧和临近矿区的村庄历来是我镇秸秆禁烧的重点区域,也是秸秆禁烧的多发期,根据以往经验,群众焚烧秸秆的时间多集中在中午和晚上。对此要求有关村要合理分组,科学调度,轮班上阵,投入足够的力量不间断巡查,严防死守,尤其是沿路视野范围内的地块,能秸秆还田的秸秆还田,暂时不能还田的秸秆要集中存放,派专人看管。

四是严格责任。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靠前指挥,务求实效,要实行严格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年终兑现奖惩,奖励先进,惩罚后进,做到村村有人管,点点有人看,每块土地有人负责。各片、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划分的责任区域,强化守土意识。机关干部要统一着装,在禁烧监测点死看死守,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要由领导干部带队昼夜24小时上路巡回督查。各村要实行两委成员要包地片到人制度和值班制度,派出村干部与镇包点包村人员配合巡查,要在各村容易暴露地位和视野范围内设立若干个火情观察点,搞好火情视察。对于出现的着火点要及时扑灭,对敢于顶风而上、焚烧秸秆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打击。

二、甲型流感防控工作。

甲型h1n1流感,是今年全球最大的传染性疾病,在全球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段时间大家通过电视、报刊应该也了解了不少,应该说不次于20xx年的“非典”。我这里有一组数据,截止20xx年6月7日22:00,全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感染人数共计139例,其中内地82例。可以说形势非常严峻。对于我们来说,主要还是要立足于防控,配合医院等卫生部门,提高群众的防护意识,建立健全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大卫生清理。各村要结合农村卫生环境整治活动,做到街道每天清扫一次、垃圾一周清运一次,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消毒处理,同时督促学校、诊所等重点区域进行专门清理。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对辖区内人口密集的区域(如学校等)进行重点宣传,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三是搞好协调配合。积极配合天长分院、中心学区、派出所等各职能站所开展好各项防控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健全应急网络。各村要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三、安全工作。

目前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去年光我们周围的矿难事故就不少,如河北蔚县矿难造成30余人死亡,山西襄汾尾矿库溃坝事故造成200余人伤亡,今年我县在改造环保机立窑时也出现过事故。我们天长镇尽管没有大型厂矿,但像一些石窝之类的非煤矿山也确实不少。这些摊点尽管在去年全部关停,但现在却有死灰复燃之势,个别业主通过各种关系仍然在违规作业,给我们埋下了安全隐患。总而言之,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而安全生产的各种隐患又无处不在。今天的问题解决了,明天新的问题又产生了,各种安全隐患自始自终都伴随着我们。只要我们在发展,就存在安全隐患。这就需要我们各村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做到居安思危,真心实意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河北省代省长胡春华在处理蔚县矿难工作会议上讲:象蔚县李家洼煤矿这样的非法生产企业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而且数量不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检查人员不负责任,工作不深入、走过场,有的即使查出问题也不汇报、不采取措施,使检查工作流于形式,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而认真分析蔚县矿难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原因,归根到底是一些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没有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因此,我认为,在安全生产上一定要注意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解决好认识问题。我们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更多的时候只是把安全生产挂在嘴上,说的时候都非常重要,但说完就完了,没有认真的分析,认真的整改,认真的制定措施,认真的抓好落实。目前还有一种危险的倾向,认为安全是企业的事,跟村没有太大的关系,这个片面认识在很多干部的思想当中也存在,甚至有的干部还认为安全生产问题就是安监局的事,就是镇政府的事,就是企业老板的事,跟我没有多少关系。我们经常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思想认识好,工作就会到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就会敷衍了事。因此,必须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是要强化宣传教育。仅仅领导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还不行,还要让全镇广大干部群众都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到安全生产对国家、对社会、对自己家庭的好处。大家共同、自觉地来遵守,自觉地来预警,安全生产工作才会做得更好。也许有的同志会讲“要出事,谁会知道?这种事情防不住”,这就是我们只注重了领导的一面,没有注重其他干部的一面。结果我们领导都注意了安全,认识也提高了,但我们的一些普通干部认识没有解决,出事的往往也就是这一部分。因此,各村一定要把安全宣传贯彻到每个企业中去,每个员工身上,在领导得到提高的同时,员工也得到提高,安全生产的形势就会好转,安全事故率就会下降。

三是要加强督查整改。镇安监站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不能这次检查了,下次就半年多才去。我们安监站要跑得勤、监管严、措施灵,行动要快,防患于未然,要把工作做在前。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讲情面。企业老板也不要给相关部门小恩小惠,一旦出问题,对部门没有利,对企业也没有利。安监站的执法同志也要同企业讲清楚,不出事大家才好,企业才会发顺顺利利的财,这个关系大家都清楚。因此,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扎扎实实地做好,不能来半点马虎,一定要向安全要效益(社会效益、企业效益),要荣誉(单位荣誉、个人荣誉),要和谐(家庭和谐、单位和谐),要稳定(治安稳定、政治稳定)。

因此镇安检站、各村丝毫不能有麻痹松懈心理,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一方平安。镇安检站要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立即开展一次非煤矿山安全清查活动,逐个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违规作业的立即督导其停产,上报县有关部门,屡教不改的可联合县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查封;各村也要时刻关注动态,对有开工迹象的摊点要及时上报镇政府,没有上报的让镇安检站检查出来,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最后,我再着重强调一下廉洁自律的问题,现在好多村主要干部认为,村里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发包石窝至少可以增加点收入,改善村级经费紧张问题。“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在这种财路行不通。不要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像上边讲的矿难,一大批官员、业主都被刑拘,万一自己地盘出点事情,恐怕就不是处分的问题,刑事责任追究也不可免。在这点上不仅我们镇安监站的同志要高度重视,村干部也要高度重视,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不能讲人情,讲人情就要出大事,出大事对企业没有利,对镇安监站的同志也没有利,大家不要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出事。一旦出事,谁也逃脱不掉。因此,在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中,镇安监站、村和企业都要严格依法办事,不能徇私舞弊,更不能徇私情。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全乡广大村民:

为全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严防烟气和各种污染。根据市县政府及环保部门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现将秸秆(含废旧地膜及垃圾,以下同)禁烧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烧范围。全乡境内均为禁烧区,实行全面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焚烧秸秆。

二、惩处办法。对擅自焚烧秸秆产生烟尘造成大气污染的,一经发现,不论过火面积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县环保部门牵头,乡政府配合一律一次性给予20xx元的处罚;对于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恶劣影响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奖励。对提供焚烧废旧地膜、垃圾、芨芨草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300元;对于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500元;焚烧面积较大,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一次性奖励20xx元。

全乡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要学法守法,按照"谁种植谁负责"的原则,带头管好自家的田块地埂,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秸秆还田的先锋、综合利用的标兵。全乡广大村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秸秆焚烧,大力倡导秸秆禁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生态乡村而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焦家庄乡人民政府。

xx年1月20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认清焚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划定小清河以南,胶王路以北为我市今年的秸秆禁烧区,禁烧区以内的济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309国道、205国道两侧各2公里内,各区县及市高新区城区周围5公里以内作为重点监控禁烧区。禁烧区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三、济青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要严禁焚烧秸秆,沿线涉及的区县和高新区要层层签订禁烧责任制,落实好省市区县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今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焚烧秸秆,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博市公安局。

年九月十三日。

秸秆禁烧工作简报

5月22日,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中心小学组织开展禁止焚烧秸秆、落叶等杂物的宣传教育活动,旨在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使学生养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露天焚烧秸秆会造成空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引发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农民增收……”在集中对学生的教育活动中,安办负责人以真实的事例,向全校学生深入浅出地讲解禁止焚烧秸秆的目的`意义、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解决秸秆农用的有效途径等相关内容。学校还充分利用安全课,主题班会、观看专题片、办手抄报、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普及禁止焚烧秸秆的相关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同时在全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向家长印发《禁止焚烧秸秆落叶等杂物,共创美好家园——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并要求学生向家长、邻居和亲戚朋友广泛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农作物秸秆焚烧的危害及禁烧政策,从而使家长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焚烧秸秆,进一步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为维护家园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乡镇秸秆禁烧倡议书

广大农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秋收季节即将来临,你们辛勤的汗水即将变为丰收的果实。然而每年秋收过后,秸秆大部分被废弃或燃烧,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

秸秆燃烧有以下害处:一是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而且污染空气;二是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直接影响民航、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三是形成新的火灾隐患,近年来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频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焚烧秸秆所形成滚滚浓烟、片片焦土,极大的破坏了城乡环境形象。

实行秸秆全面禁烧,认真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不仅能够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因秸秆焚烧而带来的环境污染,在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还可以实现秸秆转化升值,增加经济收入。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打造魅力金刚,改善环境质量,特向全镇广大农民朋友发出倡议:要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性。要响应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号召,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做好家人、亲戚、邻里的说服教育,引导大家支持配合政府,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管好自己的田块,做到坚决不焚烧秸秆,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要切实开展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共创生态金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农民朋友们。立即行动起来吧!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为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禁止燃烧秸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全乡广大村民:

为全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严防烟气和各种污染。根据市县政府及环保部门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现将秸秆(含废旧地膜及垃圾,以下同)禁烧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烧范围。全乡境内均为禁烧区,实行全面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焚烧秸秆。

二、惩处办法。对擅自焚烧秸秆产生烟尘造成大气污染的,一经发现,不论过火面积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县环保部门牵头,乡政府配合一律一次性给予20xx元的处罚;对于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恶劣影响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奖励。对提供焚烧废旧地膜、垃圾、芨芨草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300元;对于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500元;焚烧面积较大,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一次性奖励20xx元。

全乡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要学法守法,按照“谁种植谁负责”的原则,带头管好自家的田块地埂,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秸秆还田的先锋、综合利用的标兵。全乡广大村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秸秆焚烧,大力倡导秸秆禁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生态乡村而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焦家庄乡人民政府。

年1月20日。

当前,秋季作物即将进入收获期,为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寿县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0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认清焚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划定小清河以南,胶王路以北为我市今年的秸秆禁烧区,禁烧区以内的济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309国道、205国道两侧各2公里内,各区县及市高新区城区周围5公里以内作为重点监控禁烧区。禁烧区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三、济青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要严禁焚烧秸秆,沿线涉及的区县和高新区要层层签订禁烧责任制,落实好省市区县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今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焚烧秸秆,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博市公安局。

年九月十三日。

乡镇秸秆禁烧方案

为切实做好20**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根据《定远县2015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确保没有环保部环境卫星、国家气象局气象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加强源头管控,形成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5月10日至5月19日)动员部署

1、召开全镇午季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安排布置夏季秸秆禁烧工作。

2、由包村干部负责,与每台收割机和机手见面,登记作业区域,与机手签订承诺书,对收割机进行逐台核查,对符合作业要求的,发放由镇政府统一制作的标牌,对不符合作业要求的收割机下发整改通知书,否则坚决不予下田作业。

3、分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签订村规民约。

5、安排专人到各中小学逐年级逐班召开学生会,抵制秸秆焚烧、共创美好家园宣传教育课,以班为单位开展倡议签字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第二阶段(5月20日至6月30日)全面禁烧

镇村干部划分责任区,明确职责,强化督查,认真查处干部工作不力、农户焚烧秸秆、农机手违规作业行为,全面完成秸秆禁烧任务。

第三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总结表彰

及时召开秸秆禁烧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同时表彰若干名秸秆禁烧好农机手、好村民、好党员、好大户、好家长。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指挥部下设两个巡查督查组、两个执法组、两个应急处置组、八个工作组。其中两个巡查督查组,重点对火点、烟点、斑点进行巡查与处置,对镇村组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和问责,同时做好巡查督查记录。两个执法组,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做到“四必查”、“四必处”即:有火必查、有烟必查、有斑必查、有报必查;有查必处、机手必处、田主必处、问题必处。两个应急处置组,分别在界牌和永宁集结待命,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二)营造禁烧氛围

逐村张贴秸秆禁烧通告,逐户发放一封信,每村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横幅不得少于5条,从5月20日开始全面开放“村村响”,每天播放不得少于三次,每次不得少于半个小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禁烧工作始终。

(三)实行保证金制度

所有参加秸秆禁烧的镇村干部要向镇党委、政府缴纳禁烧

保证金,保证金由农经站负责专户管理。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分别缴纳0.5万元,镇抽调的干部和村干部缴纳0.3万元,待禁烧工作考核后,结算禁烧保证金,并根据禁烧结果予以加倍奖励。

(四)明确职责

1、实行主要领导包线、党政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一处着火点四级追究责任制度,实行禁烧无空白、职责无盲点、管理无缝隙、追究无容忍。

2、逐级落实禁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1)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禁烧工作,督查干部在岗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调度落后村组和干部。

(2)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书记和主任负责落实禁烧工作的各项规定,组织村组干部入户宣传禁烧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收割和安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反村规民约中有关禁烧规定的案件,第一时间扑灭着火点,确保辖区没有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

(3)村干部负责责任区禁烧工作,组织村民组长开展禁烧工作,严防死守不符合要求的农机下田作业,第一时间扑灭着火点,确保辖区没有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

(4)村民组长负责本组禁烧工作,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一旦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人员扑灭,为执法组现场指认着火点所在地块的田主。

(5)党员和享受“老字号”工龄补助的人员要带头执行秸秆禁烧有关规定,同时要包保亲属不焚烧秸秆。享受“老字号”工龄补助的人员违反禁烧规定,停发工龄补助。

(6)村民要带头执行村规民约,不焚烧秸秆,主动参与灭火。凡本户焚烧秸秆(或焚烧秸秆的田块不能认定点火人的,视为本户所为),停发农业补贴。

3、实行联保承诺制度。围绕秸秆禁烧田块,实行户与户联保、干部与亲邻联保、机手与田主联保、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保、被流转户与流转大户联保的多元化联保制度。

(五)加强农机管理

严把农机作业质量关,凡农机手不签订承诺书、不加装粉碎装置、没有镇装订的统一标牌一律不准下田作业,对违规作业的.农机手一律扣留收割机、直到收割结束方可放回,各村要积极联系外地大型收割机,解决群众收割问题。

(六)安全处置秸秆

以村民组为单位设置一个至两个秸秆堆放点,对不能打捆或没有破碎的秸秆进行集中堆放,明确具体监管责任人,由镇集中腐化和处置,杜绝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现象。临时堆放点补助标准按每亩1500元进行补助。

(七)实行友邻乡镇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与藕塘、大桥、南谯章广、肥东古城镇等乡镇的沟通与联系,制定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协作办法,共同抓好边界交叉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

(八)做好后勤保障

在秸秆禁烧期间,各村要妥善安排好参加秸秆禁烧工作干部的生活问题,镇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贴。

(九)严惩第一把火

根据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对于焚烧第一把火的农户、机手及其责任区干部实行严惩。

1、焚烧第一把火的农户,严格按照村规民约实行重处,除罚款外,停发农业补贴。

2、焚烧第一把火的农机手,除罚款、停发农业补贴外,取消收割机作业资格。

3、焚烧第一把火的责任区,责任区责任人予以撤职,村民组长予以撤职,包村干部、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除按规定扣除相应的保证金20%,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连续连第二把火的责任区,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予以撤职,包村干部在广播上做检查。

四、严格奖惩

(一)被镇巡查发现禁烧干部不在岗的,镇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抽调的镇禁烧干部、每次罚款100元,村书记、主任100元,其他干部50元,被县以上督查发现反馈或通报的加倍处罚。

(二)被镇巡查发现的收割机没有加装粉碎装置进行收割的,每次处罚镇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所在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各200元,责任区干部300元(责任区干部已报告的免于处罚),发现收割机虽然加装了粉碎装置但没有按照规定作业的每次处罚镇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所在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100元,责任区干部处罚200元(责任区干部已报告的免于处罚),被县以上督查发现并反馈或通报的加倍处罚。

(三)被镇巡查到的着火点且着火点面积小于10平方或长度低于5米的,并在10分钟之内扑灭的免于处罚,如果超出上述面积或长度且超过10分钟没有扑灭的,一次扣罚村民组长50元、责任区责任人200元(10分钟之内没有赶到现场的加倍处罚),责任片书记或主任200元、包村干部和联系村负责人200元,被县以上巡查发现反馈且没有通报的按上述处罚。

(四)被县以上巡查督查发现通报的着火点,每次处罚镇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责任区干部各300元,被县里确定为全县第一把火的,除扣除上述人员保证金的50%以外,镇干部年度考核一律视为不称职。书记或主任给予组织处理。

(五)被环境和气象遥感卫星或省巡查发现通报的着火点实行“一例死亡法”,该村所有保证金全部扣除,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

(六)实行有奖举报。鼓励举报秸秆焚烧行为,一经核实,将给予举报人员200元奖励。

根据灵城镇镇委镇政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午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午收期间实现全村范围“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发生因禁烧秸秆造成的安全事故,实现全面禁烧。

二、主要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镇党委委员、镇党委副书记雷明鸣、村第一书记任亮为总指挥的全面禁烧领导小组,村党支部书记武余龙任组长、村主任刘言成任、镇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其他两委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具体抓落实。

(二)划定禁烧片区

全村8个村民组,划分为两个片区,各村民组组长为责任人,安排村两委人员具体包组。

三、组织保障

(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发放行政告知书到每户村民;利用村广播、横幅、标语等方式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专项治理,经费保障

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列入我村预算。

(三)目标考核,奖惩兑现

1、禁烧领导小组和村民组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奖惩措施。

2、做好禁烧期间值班看守。自6月1日至6月15日制定24小时值班表,明确交接班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发现擅自离岗罚款300元。

3、奖补与责任挂钩。在禁烧期间,每个村民组设基数奖1000元,如发现一处着火点,罚所属村民组长和包片人员各500元。

乡镇秸秆禁烧通报

为了保护环境,提高空气质量,禁止燃烧秸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9月25日至9月27日,我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8个督查组,对全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都能及早谋划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工作机构、制定。

工作方案。

建立责任包保体系收缴包保责任金建设秸秆收储站及秸秆临时堆放点组建秸秆清运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张贴县政府《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县直各单位驻乡镇督导人员陆续到位加强指导和工作协调、督促。

1.广泛宣传,大造氛围。杨小街镇每村悬挂6条横幅,出动宣传车24辆,各村明白纸、宣传横幅随处可见。单桥、陈集、杨桥、老集、长官、张新、迎仙、瓦店等乡镇,张贴大量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

2.加强信息报告和巡查。张营乡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黄岭镇抽调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管理。土坡乡对收储站点加强检查,落实配套设施。滑集镇出动5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车及工作督查车,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3.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白庙、鲖城、庞营、关庙、范兴集、牛庄、谭棚、吕寨等乡镇,建立了三级网络管理制度,缴纳了保证金,制定了奖惩办法。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艾亭镇动员村干部的私家车都作为禁烧宣传车。庙岔镇并购买52顶帐篷,与13000户农民签订了禁烧。

承诺书。

预拨禁烧经费5.6万元。经开区拿出5万元补贴企业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粉碎机。国能临泉生物电厂培训60名秸秆收储经纪人厂领导并深入到部分收储站点作业务指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方案不细致,措施不具体,个别乡镇盲目乐观,低估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存在观望、侥幸心理。

2.宣传发动不全面。部分村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数量偏少,流动宣传车开展宣传次数较少,《一封信》张贴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3.包保组督查指导不到位。个别县直驻点包保人员尚未到位督促指导,有的包保人员在乡镇工作未能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流于形式。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一封信》张贴到每户门前,要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要求,达到家喻户晓,广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出现焚烧秸秆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

1.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根据秋季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综合利用途径,因地制宜,重点抓好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集中收储转运、资金补贴和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要认真吸取午季经验教训,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天气因素、农机数量、功率以及运输机械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2.大力推广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和青贮技术。对购置玉米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机和建立秸秆青贮池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实行玉米联合收割作业并给予资金补贴。重点要在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上下功夫,做好玉米收割的同时进行粉碎还田-旋耕-播种-震压等技术环节。

3.做好秸秆“四离一集中”。继续完善收储体系建设,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对已收割地块迅速进行清运,确保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消除焚烧秸秆隐患。每个自然村至少划定一个满足临时收储需要的收储点,确保做到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沟、离林和集中收储)。

(三)进一步强化包保责任。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要充分估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秋季禁烧力度不减,成效更大。要建立领导包点制度、督查巡查制度、责任金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实行联防联控,实施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确保田块禁烧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出打击力度,既要“禁火”,也要“禁烟”,严格落实“黑斑”、“黑烟”倒查制度。

国庆节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县8个督查组将开展第二轮督查,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也要加强督查巡查工作,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实现秋季秸秆禁烧目标。

年9月30日。

目前,我镇秸秆禁烧处于关键时期,面对秸秆禁烧带来的巨大压力,镇督查、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范围,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昼夜不间断督查和巡查,不留死角。

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农业部门统计,今年我镇共种植水稻面积4.2万亩,目前杂交水稻收割已基本结束,但还有大量田间粳稻还未收割。前期收割杂交水稻产生的还未收储及还田的秸秆,以及田间堆放的大量玉米秸秆,给秋季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容易引发大面积秸秆焚烧。经镇督查巡查组巡查,我镇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村(社区)甚至连续发生多起秸秆焚烧现象,有的着火面积较大。区督查组也多次在我镇发现火点。

2、村(社区)思想松懈。由于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已持续将近一个月,部分村(社区)出现疲态,思想松懈。经镇督查组巡查发现,部分村(社区)到现在为止还未配备巡查车上路巡查,未安排专人重点区域和路段巡查,甚至出现区、镇督查组发现了火点,村(社区)还未发现,且行动迟缓,漫不经心,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十分被动。目前正值水稻收割高峰,产生的秸秆越来越多,且天气以晴好为主,是禁烧压力最大、防控力度最强的时候,秋季禁烧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于当前的防控工作。

3、安全隐患。目前,我镇正在进行水稻收割,经巡查组巡查发现,产生的秸秆大量堆放在道路两边和田埂上,隐患极大。大量堆积的秸秆一旦燃烧起来,将难以控制,大量正在收割和未收割的水稻也是重大隐患。

二、对于省、市督查力度加大,我们将采取的措施。

18日起,省环保厅派两组媒体记者将对我区禁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请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深入田间地头,切实做好白天、夜间禁烧巡查工作,确保巡查人员在岗在位,发现火情,迅速扑灭,焚烧痕迹及时清理,确保全市第一把火不发生在我区,确保不发现卫星火点、省市巡查点及媒体爆光点。

近日天气连续晴好,禁烧工作进入最后攻坚阶段,省、市、区督查组加大了昼夜巡查力度,根据省、市、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会议精神,为推进我镇秸秆禁烧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巡查防控力度。

各村(社区)务必咬紧牙关,坚持不懈,严防死守,绝不能有半点松懈、半点马虎,各村(社区)要安排巡逻车辆和人手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昼夜不间断巡查,不留死角,不留空档。要强化田间地头的巡查防控力度,排查重点地块,对可能焚烧秸秆的重点区域,要重点跟踪和巡查,安排专人蹲点看管,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对于发现火点的,及时扑灭,及时清理焚烧痕迹,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

从即日起,各村(社区)如被镇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将双倍扣除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连续两次被镇督查组发现秸秆焚烧,将扣除一半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被镇督查组连续三次发现秸秆焚烧,将全部扣除秸秆焚烧保证金;火面积较大(10亩以上),扣除全部秸秆禁烧保证金并立即全镇通报,严厉问责;如被区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即按“全镇第一把火”处理,扣除全部秸秆焚烧保证金,并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

2、严把农机作业关。

各村(社区)要明确要求进行收割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安装切碎装置,方可进行收割作业,坚决从源头控制秸秆焚烧。

3、要强化对焚烧者的处理。

对于不听劝告、故意焚烧的人员,村(社区)要立即通知派出所,派出所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焚烧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并通过抓典型案例威慑认识不到位的人员,充分体现党委、政府严惩焚烧者的决心。

4、加大秸秆集中清运力度。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引导、帮助农户集中堆放秸秆,迅速组织力量,完成道路两旁、路边沟渠、田间地头、田埂上下、村头树下堆积秸秆的清理、清运和集中处理工作,妥善收贮,彻底消除隐患。对秸秆未及时清理而造成秸秆焚烧现象的,要从重追究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机、畜牧)厅、财政厅、铁路局、交通厅、民航局:

近几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地区没有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重点禁烧区内焚烧秸秆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但是,由于全国每年产生约6亿吨秸秆,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秸秆尚未很好地利用,夏秋两季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局部地区还很严重,甚至影响到航空、高速公路、铁路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继续研究禁烧秸秆治本措施的指示,为加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继续贯彻执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禁烧责任具体落实到市县政府和乡镇政府,并由市县政府具体组织,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环保部门要继续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努力扩大综合利用规模,尽快解决剩余秸秆出路问题;交通、铁道、民航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禁烧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结构调整步伐。

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积极研究、开发、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特别要重视秸秆剩余量较大、焚烧现象严重的大中城市郊区、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和机场周边地区的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地开展并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秸秆青贮、氨化、堆沤、快速腐熟、加工、保护性耕作、能源转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同时,各地要以禁烧为契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在重点禁烧区,指导和鼓励农民种植秸秆量相对较少的农作物品种或者种植带穗青贮作物,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经济作物和间作套种面积。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真正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特别是在重点区域要进行反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予以曝光。

四、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强化秸秆禁烧现场执法检查,防止大气污染,确保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干线的安全和高压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对违法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今年“三夏”、“三秋”农时季节,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地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