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大全(15篇)

小编: 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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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扎实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杜绝和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治的工作重点。

1.要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保卫干部管理学院内部的安全工作,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广泛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齐抓共管。

2.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

应急预案。

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值班、巡逻、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厉的管理措施防范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3.要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学校基础设施,全面排查学校内部的水、电、教学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建筑、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器和食品、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规范,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安全疏散通道必须齐全,确保安全有效。对在整治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学校应立即整改,如学校本身无法整改的,应加强管理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按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要强化学生宿舍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要认真排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禁走过场,弄虚作假。

5.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的事件发生。

6.要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7.集中力量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协作机制,要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全面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彻底整治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三.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工作总结。

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布置、11月20日—12月10日,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布置。认真抓好整治活动的部署、实施、督促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检查整治(12月21日—12月30日)。要对学校内部排查摸底后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属于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属于限期整改的,必须及整改责任人,并逐步落实整改结果。

4.工作总结.2005年元月2日—10日,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

四、专项整治的要求和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及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分工协作,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汇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等。

3.加强宣传,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加强法制、纪律、安全教育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的自身建设和安全管理,层层落实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开展经常性的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完善和充实学校安全防范机制。

4.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常抓不懈。在认真总结以往与这项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整治和巩固并举的方针,应着力于制定实施学校及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校园及周边治安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以推进这项工作的持续开展。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新乡市第二中学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和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将我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轩。

副组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各年级年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安全隐患。(时间:9月—12月)。

负责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排查范围。

校园及周边环境等;水、电、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及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时间:9月—12月负责人:校安全办、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led电子屏、班级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师幼、家长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

开展一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会活动时间,向学生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时间:9月—10月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就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以下同)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任务目标。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深入展开。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年底前完成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时间步骤。

2011年要继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底)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在全面复查中,要再次确认治理对象,以保证复查的全面覆盖。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复查要结合2010年摸底排查的整改和检查进行;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复查可在2010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各单位(包括企业,下同)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治理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所属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头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各地区各部门治理机构要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

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附件1),并附文字说明。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见附件2)逐级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在6月15日前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底)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原则上利用6、7两个月的时间,中央和地方各级“小金库”治理机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督导抽查不仅要关注本级单位,还要关注所属地区。

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对有关地区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成效不大、工作不力、举报较多的地区。对有关单位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

4.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

8.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督导抽查工作应在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带队,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共同开展。重点抽查要结合举报核查工作进行;可与其他专项工作或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央领导小组)组织的督导抽查,由财政部、审计署各抽调200名检查人员,各成员单位抽调部分干部,并聘请一定数量的注册会计师共同实施;既要抽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又要抽查有关中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包括金融企业);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中央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对中央领导小组未抽查的单位组织抽查。

抽查“小金库”的时间,要按照《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中纪发[2010]29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中纪发[2010]28号)和《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的规定掌握,必要时可追朔到以前年度。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督导抽查结束后,《“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见附件3)、《“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有关文字说明要逐级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后,于2011年8月15日前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8月底)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年初开始首先抓好2010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并针对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抓紧完成处理处罚等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和文字说明,于2011年12月15日前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1年11月底)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成果,抓紧制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将制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抓紧督促实施。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监管相结合,研究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要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坚持立说立行,注重实际效果。2011年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在2011年12月15日前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6)及文字说明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验收(2011年12月)。

按照《意见》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上级治理领导机构要对下级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检查、评价和验收过程中要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将2011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以及需要调整或补充的相关报表,于2011年12月15日前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继第四次、第五次全会之后对“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出了部署。近期贺国强同志又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以及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之中,从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今年的治理工作中。

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动员部署,层层抓好落实,保证在4月底之前提出落实意见,制定落实方案,层层落实到位。落实过程中,应采取问卷调查和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加强综合成效和正面典型宣传的同时,各地区要在适当时候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各部门要在内部通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充分表明党中央和国务院坚决惩治“小金库”问题的决心,反映“小金库”治理成效,进一步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最高标准,切实取信于民。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政策规定、统一集中审理、统一汇总上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国资委等成员单位必须抽调精干力量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专职从事治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督导,及时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地区和部门开展督促指导。要善于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检查等有效措施解决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各地区各部门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治理工作,要把垂直管理单位较多的部门当作重点,并按层级不同以基层预算单位为重点;社会团体的治理工作,按登记管理机关不同要以全国性社会团体和省级社会团体为重点,按性质和任务不同要以行业性社会团体为重点;国有企业的治理工作,按层级不同要以中央企业和省级国有企业为重点,并重点关注二级以下子企业;按监管主体的不同,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外,还要重点关注各级政府直接管理或其他部门和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

各地区各部门在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协调推进,努力提高治理工作效率。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三公消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相结合;要与纪检监察、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出资人监管、行业监管等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附件7的《日常监督发现“小金库”问题统计表》12月15日前上报),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四)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要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对复查纠正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处分情况,特别是责任人员追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应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的组织处理,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办理;对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各级“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组织筹划各自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负责非金融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牵头负责银行类、证券类和保险类金融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和审计署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动参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2011年金融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认真总结2010年的试点经验,按照本《方案》和《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入展开。具体实施方案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依据实际分别制定,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在中央领导小组协调下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1.“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2.“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3.“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

附件下2011年“小金库”载:2011年“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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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分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在分局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为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决定成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分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分局“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三、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治腐倡廉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不仅要严令取消,而且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制定切实措施,杜绝“小金库”的发生。

二是要不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国家、单位、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把整治“小金库”提高到反腐斗争的高度,作为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大事常抓不懈。不断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把查隐患、堵漏洞、搞整改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

三是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强化内部约束机制,狠抓法制的落实和完善管理工作,把监督关口前移,在制度上保障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适用性、有效性,合理使用单位的资金。在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同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建立统一协调的监督检查机制。

问题的原因,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本学期我校加大了对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一方面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在校内经常性地开展治安环境安全状况自查,针对存在安全隐患,落实责任,抓好整改。另一方面,加强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工商、公安、文化等职能部门分别对学校周边及校内进行安全检查,通过督促检查,改善了学校教学楼的实验室、用水、用电、以及食品卫生、危验品存放等安全问题。

1、学校周边小店和流动摊贩吸引着我校学生,学生饮食安全得不到保障。

2、学校门前马路,未树立前方有学校、提醒车辆减速慢行的交通安全标识。

一年来,我校在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我们也正视当前的困难与不足,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不懈努力。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驻校干部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加防范,确保安全。

2、认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县学校实际,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真正起到安全教育效果,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3、认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5、配合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学校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锅炉等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6、加强学生的法制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要根据实际,开展消防、交通、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讲究实效,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7、加强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工作,力求有新突破,使全体寄宿生都健康成长。

8、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发动学生参加保险。

总之,综治、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级党政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综治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加强对安全综治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重视对学生的保护,切实把师生的安全,综治教育和防范工作做好、做细,营造一个舒适的学习、工作环境,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安全的校园。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就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以下同)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任务目标。

1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年底前完成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时间步骤。

2011年要继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25日)。

2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各地各部门治理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所属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国资监管企业的全面复查。省国资委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各地各部门治理机构要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结合正在进行的资金管理安全排查工作,对本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未经有批准权限部门批准的银行账户要按规定坚决取消。凡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的银行账户视同设立“小金库”问题予以处理。

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附件1),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时填报《银行账户基本信息表》(见附件8)并附文字说明。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见附件2)逐级上报。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在6月10日前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25日)。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原则上利用。

3本级单位,还要关注所属地区和部门。

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对有关地区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成效不大、工作不力、举报较多的地区。对有关单位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4.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

8.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4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组织的督导抽查,由纪委、财政、审计、民政、国资委各抽调若干名检查人员,各成员单位抽调部分干部,并聘请一定数量的注册会计师共同实施;既要抽查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又要抽查有关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并对部分线索具体、情况严重的举报件进行重点督查。

抽查“小金库”的时间,要按照《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赣纪发[2009]10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赣纪发[2010]17号)的规定掌握,必要时可追朔到以前年度。

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督导抽查结束后,《“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见附件3)、《“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有关文字说明要逐级上报,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后,于2011年8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8月25日)。

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从年初开始首先抓好2010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的5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并针对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抓紧完成处理处罚等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和文字说明,于2011年12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1年11月20日)。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地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

6效机制研究成果,抓紧制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将制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抓紧督促实施。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监管相结合,研究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要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坚持立说立行,注重实际效果。2011年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在2011年12月10日前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6)及文字说明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验收(2011年12月)。

按照《意见》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上级治理领导机构要对下级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检查、评价和验收过程中要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72011年12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继第四次、第五次全会之后对“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出了部署。近期贺国强同志又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以及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之中,从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今年的治理工作中。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动员部署,层层抓好落实,保证在4月底之前提出落实意见,制定落实方案,层层落实到位。落实过程中,应采取问卷调查和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8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决惩治“小金库”问题的决心,反映“小金库”治理成效,进一步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最高标准,切实取信于民。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坚持统一组织部署、统一集中审理、统一处理政策、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汇总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国资委等成员单位必须抽调精干力量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专职从事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督导,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地区和部门开展督促指导。要善于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检查等有效措施解决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各地各部门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9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治理工作,要把垂直管理单位较多的部门当作重点,并按层级不同以基层预算单位为重点;社会团体的治理工作,按登记管理机关不同要以省级社会团体为重点,按性质和任务不同要以行业性社会团体为重点;国有企业的治理工作,按层级不同要以省级国有企业为重点,并重点关注二级以下子企业;按监管主体的不同,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外,还要重点关注各级政府直接管理或其他部门和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

各地各部门在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协调推进,努力提高治理工作效率。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三公消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相结合;要与纪检监察、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出资人监管、行业监管等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附件7的《日常监督发现“小金库”问题统计表》12月5日前上报),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

(四)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要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10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对复查纠正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处分情况,特别是责任人员追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应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的组织处理,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办理;对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11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和审计厅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动参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附件:1.“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2.“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3.“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

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副组长:杨立庭、郭建武。

成员:牛海江、冯光杰、各班主任。

1、通讯联络组(郭建武负责)职责:发生欺凌时,及时通知防欺凌组组长和临近教师赶赴现场。

2、现场防欺凌组(杨立庭负责)职责:通知本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对施暴者劝告、强行阻止。

3、现场疏散组(冯光杰负责)职责:通知本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以及领导要求,将学生迅速分开教育。

4、现场救护组(牛海江负责)职责:对受欺凌学生简单心理健康咨询。

5、接待、安抚、善后组(杨立庭负责)职责:通知本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安排阅览室为受欺凌学生安抚室,会议室为领导指挥中心,根据领导小组组长要求,做到安抚善后工作。

1、发现者为学生,学生应立即报告临近教师,临近教师立即通知通讯联络组组长,并组织附近人员一起上前阻止欺凌者施暴,并劝解教育。

2、发现者是教师,立即报告通讯联络组组长,并组织附近人员一起上前阻止欺凌者施暴,并教育分开。

3、通讯联络组组长指挥本组成员,第一时间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应急小组组长、班主任赶赴现场、年级或教室。

4、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现场,启动校园欺凌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先到人员先指挥(组长到后由组长)各应急小组按职责进行现场操作。

5、校园欺凌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出终止校园欺凌伤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小学校园欺凌是一种常见的问题,它不仅会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还会对其社交能力和成长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项专项治理方案,帮助孩子们摆脱欺凌的影响,让他们快乐地成长。

针对小学校园欺凌问题,需要对学生、老师、家长进行宣传。学生应该了解什么是欺凌,学会认识、反对欺凌行为。同时,老师应该了解如何判断和处理欺凌事件,及时介入问题,制止欺凌行为。家长要和孩子进行交流,了解孩子在校园中发生的事情,记录下欺凌事情,并及时报告学校。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管管理机制,建立起领导带头、全体师生共同参与、专门机构统一指挥的`管理模式。制订出重视防范、预防和处理欺凌行为的管理规定,保证校园安全的全面监管。同时,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被欺凌学生的求助信来,对于因欺凌产生的损失要予以弥补。

学校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治理,如开展德育讲座、校园文化活动等,引导学生懂得尊重、理解和包容他人,在做人方面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在管理方面,可以采取多种方法进行监管,如班级明查暗访、每日值日制等,保证学生的校园生活安全幸福。

学校应该建立一个开放的反馈平台,鼓励学生家长及时反映校园欺凌信息。学校要积极对反馈的信息进行及时处理,加强沟通交流,全方位解决欺凌问题。

综上所述,小学校园欺凌问题不容忽视,需要从教育、监管和治理等多方面配合,建立责任、加强管理、开展教育宣传等多管齐下,使学生在整个学习生活中获得健康的成长。

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体部署,**自5月份开始进行此项工作,5至6月份为学习动员阶段,在此阶段,整理、编印了有关学习资料,集中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及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在大家充分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转入查找、对照、梳理问题的第二阶段。

根据**要求,**重点查找在粮食进出库各环节、设备物资采购和使用、工程建设等方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查有无以损害国家利益为代价,为个人或亲朋好友谋私利行为。查找问题以分组自查、互查方式进行,并设举报箱。分组安排:财务部、办公室为第一组,保卫组为第二组,综合小组和综合部其他人员为第三组,仓储一、二组为第四、五组、化验室和设备组为第六组。各组要合理安排时间,结合本职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要注意把握政策,严格区分正常的'经营活动与一般的违纪和严重的商业贿赂行为,做到宽严相济,动员群众举报商业贿赂行为,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查找、对照、梳理阶段时间安排:

6月27日:以组为单位,个人结合工作实际查找问题;

7月7日:召开大会,各组安排专人发言,交流情况;

7月11日:各组将查找出问题书面报**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18日:召开第二阶段工作大会,将查找问题汇总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

年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蚌人社„2020‟10号)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各校成立“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调度。

二、以本次“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为契机,对本校所有财政供养人员(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退养人员和享受遗补人员)现在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主要是对比在编在岗人员名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及财政供养人员名册与实际人员是否完全一致,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整理汇总。

三、对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各校负责人签订《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承诺书》,填报《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情况统计表》。

六、各校公公布违规举报电话和邮箱;中心校举报电话xxx。

3.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集中治理活动自查情况汇总表)。并上报各单位动员部署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并上报电子版。

“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x》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公司迅速行动,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1、强化领导,成立专班。为了把“小金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公司财务部,明确了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

2、精细研究,制定方案。根据路局和公司有关治理“小金库”工作的安排,结合分公司实际状况,先后三次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通化盛达分公司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小金库”治理的范围、资料、方法步骤,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3、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我公司接到《通化铁鹰集团关于开展20“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后,采取四项措施广泛发动:一是召开动员大会。就“小金库”的治理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奖励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统一了全公司干部职工的思想,提高了全公司干部职工的认识;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治理“小金库”各项政策,分别就有关什么是“小金库”;“小金库”治理的范围和资料;“小金库”有关政策规定;如何保障我公司“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阐了明确的观念。使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好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了解党和政府用心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自觉理解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自觉理解群众监督,发挥群众监督的威力和作用;四是及时通报状况。透过会议、信息、简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进展状况通报给广大干部职工和上级机关。

二、加强整改,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1、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在整改落实阶段中,针对检查治理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剖析,对“小金库”存在的根源、存在形态和使用用途等进行调查研究,从而找出治理“小金库”症结,为下一步完善制度,加强整改奠定基础。

2、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小金库”的源头有多种,但最主要的还是乱收费和资金体外循环,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规范了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构成了完整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直缴、支出直达,防止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加强会计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会计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强化会计人员的诚信意识,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1、抓培训,明确政策,提高素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工作比较复杂,为了确保治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分别举办了两期培训班。一是举办各部门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培训班,讲解“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讲解自查工作要求;二是举办“小金库”治理专班工作人员培训班,讲解检查方法、检查程序等操作知识,为“小金库”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2、抓自查自纠,鼓励自省,重在纠正。我分公司自查工作于8月下旬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应纳入自查的单位全部开展了自查,自查率达100%。在自查自纠阶段中,我们鼓励单位或个人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明确规定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职责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职责人员可从轻或减免予处分;保证了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

3、抓重点检查,区分界限,及时查处。重点检查于9月初开始至9月底基本结束。在重点检查阶段,我们严格把握“一个标准、一套程序、一把尺度”,做到统一政策、统一尺度、统一口径,不因人、因事、因单位而随意放宽政策尺度,对单位在检查组进验前如实上报“小金库”问题的,从轻从宽处理,对单位在检查组进验后查出“小金库”问题的,则要严肃查处。

4、抓线索,动员群众,鼓励举报。治理“小金库”仅靠自查和重点检查不够的,透过群众举报,寻找查处线索是较为有效的治理手段。我们根据实际建立完善了《举报登记制度》、《举报保密制度》、《举报案件查处督办制度》以及《举报转办制度》。

今年我分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公司治理“小金库”领导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艰苦工作,取得了必须成绩。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大查处“小金库”力度,进一步加大财务公开力度,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某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我街道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专项工作,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勾清为组长、财务科长马格舭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专项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

一、12月15日工作会议以后,我街道迅速召开了扩大会,传达《某县党政机关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办事处主任勾_客志的重要讲话,指出办事处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某委办发[20xx]23号文件的要求,用心开展推进“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现有问题。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民深恶痛绝的腐败。

街道党工委书记马格舭随后做了动员报告,号召全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遏制和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也能进一步规范政府财务收支活动,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重要措施。

二、按照《关于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街道透过深入开展自查、检举活动,街道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在收入、支出上做到了全部纳入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没有设立单独帐户,也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三、按照清理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清理资料”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20xx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所有收入及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透过清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清查结果在街全体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街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街道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透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我街道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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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

中医医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中医医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依法治理商业贿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预防和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行业作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医院社会效益、加快医院发展的有效措施。根据各级组织、各级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以有关的法律法规为行动准则,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八荣八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铲除孽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维护医院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二、加强教育治理商业贿赂,维护医院稳定,构建社会和谐,领导班子必须把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在院内开展各种形式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积极开展“四有”、“四职”、“五爱”、“三观三德”教育,提高全员的整体素质,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作为做人准则,大力开展“尽职业责任、讲职业道德、守职业纪律、学职业技能”的四职活动,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五爱”为基本要求,以开展“明是非、知荣辱、树新风、讲服务、比奉献、守纪律、求和谐”为根本的教育,增强全院职工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提高自觉抵制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增强职责感和使命感,使医务工作者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三、完善制度健全的制度是抵制商业贿赂的重要保证。完善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和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医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严格实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设备等的阳光采购。

(一)坚持院务公开制度:采取院务公开栏、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院务会、总支会等各种形式,对医院的各种收入、支出,人员的调进调出、医院的规划、工资分配方案、各种物品采购等进行公开或交职工讨论,征求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二)坚持各种物品的阳光采购对药品,在国家规定的招标品种中,在不超过中标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集体谈价;对高耗材、医用试剂、医疗设备、房屋建筑及维修实行集体招标,对同样的产品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服务,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采购。把好新药准入关。坚决取缔医药代表在医院的一切活动。

(三)坚持严谨确诊,科学施治的原则1、严禁追求经济效益,杜绝滥检查、滥用药、大处方,做到能口服的不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注射,能单剂量的不联合用药,能低挡的不高档,能窄谱的不宽谱。临床用药进行动态监控,对临床用药排前10位的进行通报和分析讨论。

2、不使用过期或假劣药品。

(四)加强医疗技术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1、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2、强化“三基三严”的培训,加强对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首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的学习,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五)加强沟通,切实维护病人利益1、医护人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向住院病人及家属详细介绍科室分布、主管医师及护士情况,住院期间应注意的事项,疾病诊断及治疗方案。

2、对一些有创治疗,有风险的手术方案或药物治疗要给病人介绍,详细讲解,征求意见。

3、加强与科室间的沟通,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对病人的床旁沟通、术后沟通、出院前的沟通、出院后电话回访制度等。

4、坚持每月一次病人满意度调查,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社会医德医风监督员座谈会,收集意见,改进工作。

6、设立意见箱、院长信箱、各科室设立意见薄和投诉电话。

(六)严格物价政策,坚持透明消费1、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

2、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与开支范围,进一步规范审核批准程序,报销单据须经办人(或保管员)、科主任签名,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院长批准方能报销。

3、依法合理组织收入,认真遵守物价政策,严格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分解收费或巧立名目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加成的规定。

4、积极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与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与措施,严格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标准及比例,及时准确为参保农民办理报销手续。

5、坚持一日清单,保证每天将费用清单送到病人手上。

6、坚持以电子价目表、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向病人、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及价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出入库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杜绝不见货物,只见发票就签字和其它一切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8、严禁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

9、严禁科室承包或将医疗服务收入与个人奖金直接挂钩,严禁开单提成或任何形式的回扣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切收入。

(七)加强对车辆使用维修的管理1、坚持统一管理和调度的原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保证救护病人用车。

2、注意节约用油,加油或购油由专人负责。

3、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修理前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批准,换下的旧件上交院办,产生的一切票据经驾驶班长签字,院办审核后交领导审批报销。

4、接送病人收取的里程费,必须及时交医院财务科。

(八)加强后勤管理1、各类设备、物资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和维护保养工作。

2、加强出入库管理制度的落实,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3、做好设备等超期服务的报废管理工作。

4、做好废旧物资设备的回收管理,处理后的现金必须及时如数上交医院财务科。

四、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狠抓落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结束,但是治理商业贿赂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医院领导班子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要带头贯彻执行各项措施,有关部门配合经常督促检查《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若有违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7〕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24号》)精神,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办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行为;

(二)公办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三)公办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行为;

(四)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

(六)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年1月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治理、完善机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5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迅速布置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全体教职员工专题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6年1月16日至1月25日)。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违规有偿补课问题。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2016年1月26日至8月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有偿补课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四阶段:完善机制(2016年9月10日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有偿补课问题发生的特点、规律及深层次原因,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并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东营市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见附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加强正面引导。各学校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积极探索义务辅导登记备案制度,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提倡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志愿服务,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

(三)加强培训机构监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变更办学内容和办学形式。若发现有利用在职教师或假借在职教师名义招生、宣传、上课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