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保健室上墙管理制度(模板17篇)

小编: 薇儿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我在这里度过了美好的时光。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总结学校的工作,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学校卫生保健室上墙管理制度

1、托幼机构要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

2、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暑保暖设施,有流水洗手设施。

3、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是专职人员方可从事医疗工作,可配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5、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健老师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放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7、保健室内须有专用观察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8、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

9、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小学学校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近年来,各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频频发生,受到了社会和人民的普遍关注。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学校的体育教育教学活动形式和内容越来越丰富,在这种情形下,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确保师生体育运动安全尤为重要。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教学场地设施、体育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教师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保健课),增强体质,提高他们战胜疾病的信心。

五、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进行何种运动项目和运动场地管理的秩序和制度。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进行铅球、链球、铁饼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七、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任何金属物质或硬质物体等。

八、课内外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体育设施必须安装牢固。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篮球架、护栏等。

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做好学生眼保健工作,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3、学校应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药品对学生的外伤能及时处理。

4、搞好学生的每年体格检查,建立和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建立学生病假、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5、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当地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做好消毒、严防扩散传染。

6、室内外卫生打扫工作做到每日清扫,每周进行一次个人卫生检查,并及时评分,公布成绩,对卫生好的'班级和部门要给予表扬、鼓励。

7、学校健全晨检制度,坚持对学生实行晨检制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医院检查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8、督促学生搞好个人卫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9、抓好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瓜皮、果壳。

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校在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晨检、午检、零报告的同时,面向全体教职工、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实行健康登记制度。

1、全体学生实行晨检、午检,班主任必须亲自抓,积极做好本班级的检查制度,对于发热的同学,要及时联系其家长带回家或去医院治疗。班主任对因病缺课的同学必须及时进行病情跟踪,每天将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登记在案,并及时上报安全办。

2、全体教职工及其家属、子女每天两次自行检测体温,若出现超过37.5摄氏度的现象,需立即到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医生声明发热。同时,需要向安全办报告自己的病情,安全办予以及时登记,并进行病情追踪。全体教职工必须及时上报自己的异常状况,不得瞒报、迟报。

3、凡是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健康登记,并由门卫进行体温的测量。健康登记内容包含来访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联系方式。不进行健康登记或体温超过37.5摄氏度的,学校禁止入内。

4、门卫需认真负责,准确测量外来人员的体温,督促好外来人员将个人信息登记完整,并及时阻止未登记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学校。

对因故意瞒报、迟报或因工作疏忽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相关制度予以严惩。

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我校的卫生健康工作,为全体师生服务,为健康教育教学服务,经校委会专题研究,特制订以下卫生健康工作制度:

一、学校加强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每学期专题研究部署卫生健康工作,并做到组织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具体,措施到位。

二、学校选派专职校医,并进行医技岗位培训,对校医的工作(质与量)进行规范管理。

三、落实卫生室经费预算,购置必备的医疗器械与常见保健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并建立专册登记,遗失或损坏由有关责任人归人赔偿)。

四、以学校卫生室为主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每学期实施数次卫生健康专题讲座,对常见的疾病发病原理和防治方法进行普及教育。

五、对学生常见病,如近视、肠道传染病、肠道寄生虫病等设立监测档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

六、对学生身体发育情况,包括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等设立监测档案,并把监测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

小学学校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体育馆是学校为完成体育课堂教学,运动训练群体活动和体育教学科研等任务的重要活动场所,由学校总务处全面管理。由体育馆管理员执行有关规定。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体育馆管理员的管理。

二、在体育馆内进行日常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期间,必须在体育老师的组织下进行,教学和训练使用期间的安全,由带队老师负责。在此期间,禁止进行其它无关活动,以免干扰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没有老师带队的情况下,任何学生不准入内。体育馆原则上用于篮球和羽毛球、健美操训练,如用于其它活动,使用者需向学校申请,由校领导审批。

三、非教学时间(含节假日、寒暑假),原则上不向师生开放,确实需要的,由相关老师(包括体育教师)申请,经批准,到体育管理员处办理使用手续。使用期间的安全由使用人负责。

四、进入体育馆运动场地,必须穿平底胶鞋入内,严禁穿高跟鞋、皮鞋等对地板有损伤的鞋子进入运动场区,除饮用矿泉水外不准带饮料进场地,严禁任何人在运动场地内生火、吸烟、吐痰、吃口香糖、槟榔、乱扔果皮纸屑、残杂物品等,保证体育馆的清洁卫生和消防安全,清洁工每天保证体育馆内清洁。

五、严禁场内高声谈笑,打架斗殴,追打嬉闹等,自觉维护场地内的正常秩序。

七、体育馆开放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1:30—放学。中午12:00—1:30锁门,下午原则上放学锁门关灯,有特殊活动向学校申请。节假日体育馆关闭。

八、领用器材必须履行报告和借用手续,要切实爱护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有损坏和遗失一律由领用人照价赔偿,擅自进入场馆内发生意外者,后果自负,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校外各单位需要租借用体育场馆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总务处和学校领导审批,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十、租借本体育场馆举办各种活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不服从管理者,体育馆管理人员有权令其立即停止活动,凡借用体育馆进行运动训练或有其它活动的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本校恕不负责。

十一、严重违反上述条例者,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本规定和《平湖中学中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学校卫生保健室上墙管理制度

今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抓整治、强管理、重实效、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深入开展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彻底治理医院环境卫生的脏、乱、差,有力地促进了环境卫生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了医院发展进程。全院环境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卫生整治工作,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为员工及患者服务的实事办理,切实加强对医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一是调整和充实了环境卫生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二是成立了由院长兼任的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配备了2名工作扎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的同志为专职人员,负责抓好日常具体工作。三是建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各科护士长、主任为成员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同时成立了卫生整治督查组,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形成了层层有领导主管,干部主抓医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管的浓厚氛围。

工作总结范文工作总结格式周工作总结范文月工作总结范文季度工作总结。我院提出“医院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口号。通过利用广播召开大会,办专栏,书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增加了员工及患者文明卫生意识,统一了思想。形成了人人参与,个个动手,大家出力做贡献的新局面。用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力度对医院环境卫生大排查,大清查,彻底改变脏、乱、差同时建立保持卫生的长效机制,提高文明言行,卫生习惯的形成率,掀起“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促进了文明之风和卫生观念的形成。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卫生工作可操作的持续性。

我院在医院环境卫生整治的过程中,制定《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规章制度,增强了行政约束力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使全体员工及患者养成讲卫生、遵守卫生公约的良好现象。一是卫生考核经常化。把全院环境卫生区块分片包干,把责任落实到科室到个人,签定目标责任书,对号入座,不留死角,并实行百分考核。二是卫生检查经常化。认真组织好集中卫生大扫除,督查组人员定时进行检查,并当场打分,对卫生好、并保持良好的科室给予奖励。对清理不彻底,留有死角的给予通报批评。使环境卫生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整治环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卫生工作内外达标。

五、清除“四害”,一步加强环境卫生工作。

在医院爱卫生会的统一布置下,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除四害管理办法》。精心组织,科学地开展以灭鼠,灭蝇为中心的除“四害”活动,清理卫生死角,我院有计划,有要求、有部署,有专人负责,认真有效地开展全院灭鼠活动。在除“四害”工作中,坚持做到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药物,统一行动,同时认真做好检查,及时掌握情况,保证不无害的工作效果,便鼠、蟑、蝇密度一直控制在上级规定要求之内。

六、几点体会。

环境卫生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持久性的系统工作。我们一是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方针,重视抓好建设花园式医院,计划落实,措施到位;二是思想认识到位,创优争先的意识强烈,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三是舍得投入,在人、财、物上大力支持;四是把爱卫工作与医院全面发展相结合。我院的环境卫生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按照上级领导的统一部署,理清思路,统一认识,坚定信心,继续发展知难而进,拼搏进取的精神和干劲,为争创市级卫生先进医院而努力。

今年xx区xx社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精神,实行卫生城市专业管理,推进社区环境卫生,美化社区环境,创整洁、优美和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在辖区各共建单位、社区志愿者、居民班组长的努力下、支持下,爱国卫生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创建文明城区为目标,巩固卫生先进城区创建成果。

1、卫生工作是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更好的落实长效机制。社区还成立了环境卫生周末评比督查小组,每周组织督查小组成员对社区欢聚卫生进行安全检查。

2、社区组织了社区干部、居民班组长、社区志愿者先后50多次,坚持周末卫生日大扫除。清理社区新村楼道、居民住宅的卫生死角;清洗乱张贴、乱涂画的墙壁。

3、进一步完善以动态保洁为核心的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对各类实施动态保洁、巡回保洁的道路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流动摊贩、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等现象,组成了二十多名文明劝导队进行监督,提高市民卫生意识。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通过经常性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大公共卫生、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群众提高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全年召开卫生工作会议12场,出“除四害”专刊4期,健康教育专刊4期,我们还举行了几场大型的健康教育、环保宣传活动;还做了很多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品3000多份,小册子500本;举办专题卫生健康教育讲座5场,强大的宣传攻势,提高了居民卫生健康的知晓率,并做好二次供水清洗工作,让居民能喝上放心水;我们还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名单,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发动群众,人人参与禁烟活动。

三、以环境治理为本,继续巩固除四害成果。

狠抓灭害防病工作,为确保灭鼠、灭蟑工作的成功。我社区积极组织居民开展了大规模的灭鼠(蟑)活动,并成立了一支由社区干部和居民班组长、社区志愿者组成的灭鼠(蟑)活的队伍。

我们先后开展了春季灭鼠、夏季灭蚊、冬季灭四害等宣传。还利用了社区的宣传栏宣传灭鼠(蟑)的注意事项,同时还发放宣传单,使广大居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灭鼠(蟑)的重要性。全年“灭四害”孳生地。

四、积极开展参加社会卫生公益活动。

以创建各类卫生先进为载体,不断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发展。暑期、周末我们组织学生开展爱国卫生活动,使学生在暑假中既受到了锻炼,又受到教育。为居民办实事,方便广大居民群众,也得到了他们的好评。

针对今年的工作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今后的长效管理工作仍需我们踏踏实实区做,如何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仍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因此我们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得失,为明年更好的开展卫生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件》和上级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指示,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卫生保健管理水平。

二、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卫生保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结合学校工作规律和季节特点,积极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和学生健康咨询活动,每学年组织观看两次卫生教育录像片,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四、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和班主任做好学生和健康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防疫站、市教育局、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五、协助班主任及时做好学生和视力检查工作和近视眼的防治矫正工作,严格控制病率。

六、对各种教学实施卫生监督,配合体育教师对体育卫生定期检查测定,检查和督促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七、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饮水、食物、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搞好培训和指导学生卫生的工作。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每学期出4期黑板报式常规卫生教育。

八、建立学生病假登记制度,由教导处负责记载,学生因病缺课请假条由校医、保健教师汇总。

九、保管和使用好卫生工具,添置必要的常用药品并严加管理,以防变质。

十、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按时汇总填入《学校卫生档案》,保管好学生健康卡和其他卫生保健工作资料,建立学校卫生档案。

学校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加强我校卫生室药品监督管理,保证学生在校使用的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我校由保健老师负责学校药品质量的管理,每季定期检查,建立学校药品管理档案。

1、学校卫生室从事药品管理人员应具有医士以上的技术职称,并要通过药监部门专业培训,合格上岗担任学校药品管理工作。

2、知己接触药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若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及时调理工作岗位。

根据天津市卫生局文件“本市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内“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的设置标准要求设定。

1、学校卫生保健采购药品,由教育局指定采购商店,并索取合法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妥善保管。

2、购进药品做好质量验收,包括药品的内外包装,外观性状及合格证的检查。药品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家、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数量、到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名等。验收记录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验收记录要保存期不少于2年。

1、药品专橱存放,药橱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2、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

3、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过期不能使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4、变质、过期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做好相应记录。

1、学校卫生保健室使用非处方乙类药品,在规定的药品推荐清单内选用药品。

2、药品使用按照“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以防药品过期失效。

3、发放药品做好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姓名、原因、药品名称、数量、经手人等项目。

小学学校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1.安全事故或事件方面。

(1)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设施事故为零;

(4)火灾事故为零;

(5)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6)学生群体性踩踏事件为零;

(7)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8)无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发生;

(9)年千人轻伤事故发生率3‰。

2.安全管理方面。

(1)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2)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安全隐患整改率98%(含暂未整改但已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4)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达标。

(二)各场馆、部门目标。

依据《东北大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各场馆、部门与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确保分管范围内的各分项目标达到中心安全目标平均值以上。

(三)网格化安全责任人目标。

1.各网格化安全责任人达成所负责区域内的安全要求。

2.所有员工结合自身岗位保证个人职业安全。

(一)依据《东北大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明确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阎玉河。

组员:吴迪、王艺霏、孙淑芬、王咏梅、王彬、高敏、孙淑华、宋婉约、权焕文。

安全管理员:戴博。

(二)依据《东北大学安全管理责任制》的相关要求,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负责人是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5)保证安全管理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2.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4)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5)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6)承担负责人交办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3.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管理工作;

(2)负责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的归档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的归档工作;

(4)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资料保管工作;

(5)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的资料记载工作;

(6)负责各类安全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4.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员的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所管辖场馆、部门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

(一)依据《东北大学安全管理责任制》的相关要求,为达到全员参与的要求标准,建立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

(二)网格化区域安全责任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网格化区域内的安全管理;

2.发现和消除隐患(日查记录);

3.不能消除的隐患书面上报上级管理岗位或部门;

4.未消除隐患前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5.对进入本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签字记录);

6.传播安全知识,做义务宣传员;

7.做到“我要安全”并提醒身边人也要安全。

依据《东北大学安全管理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落实安全管理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管理条件,保障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管理,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一)每年年初进行安全投入预算。

(二)年底进行安全管理经费支出情况统计。

具体内容包括: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管理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管理直接相关的支出。

(一)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如安全生产月、宣传报道等。

(二)各场馆、部门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所服务师生、员工及顾客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师生、员工及顾客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体育场馆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进而保障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各层面全力配合学校隐患整改系统相关要求与具体工作事项。

第二章制度管理。

一、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一)刘长春体育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刘长春体育馆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游泳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三)羽乒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羽乒馆安全生产责任制;

3.羽乒馆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4.羽乒馆相关安全文件。

(1)羽乒馆安全交接班制度;

(2)羽乒馆安全教育制度;

(3)羽乒馆安全奖惩制度。

(四)室外体育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室外体育场安全、消防管理总制度;

2.室外体育场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3.室外体育场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一)刘长春体育馆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1.跑步机操规程;

2.椭圆机操作规程;

3.综合力量区器械操作规程;

(1)上肢屈伸训练器操作规程;

(2)蝴蝶机操作规程;

(3)坐式平推操作规程;

(4)坐式松腿机操作规程;

(5)低位手拉机操作规程;

(6)拉背机操作规程;

(7)俯式松腿机操作规程;

(8)坐式二头肌操作规程;

(9)史密斯机操作规程。

4.电机维护保养规程;

5.水源热泵空调机组操作规程;

6.大屏幕及音响的操作、维护规程。

(二)游泳馆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1.水处理工操作流程;

2.过滤沙缸、循环水泵的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规程;

3.池水循环净化设备维护操作规程;

4.污水处理排放使用操作规程;

5.臭氧发生器操作规程;

6.空调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7.水源热泵空调机组操作规程;

8.电机维修保养规程;

9.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三)浑南校区风雨操场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1.跑步机操规程;

2.综合力量区器械操作规程;

3.椭圆机操作规程;

4.直立式健身车操作规程;

5.动感单车操作规程;

6.液压篮球架移动操作规程;

7.电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四)器材部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1.跑步机操规程;

2.综合力量区器械操作规程;

3.椭圆机操作规程;

4.下蹲架、深蹲架操作规程;

5.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6.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7.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8.台式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9.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升降机操作规程;

11.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各场馆、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检和评估。

各场馆、部门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不定期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优化,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一)各场馆、部门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使用、评估、优化。

(二)各场馆、部门应建立主要工作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第三章教育培训。

一、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一)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作为安全管理二级部门,依据《东北大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具体工作需要,负责定期识别总体性、全员性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

(二)二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作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安全管理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各场馆、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各场馆、部门作为安全管理三级部门,依据《东北大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其负责人总体负责所管辖场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一)安全管理人员。

各场馆、部门负责人作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场馆、部门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员工教育培训。

各场馆、部门应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包含但不限于专项培训、例会安全培训等,每人每月至少一次,做好培训记录(模板见附件9),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各场馆、部门应对本场馆、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2.新入职员工须经过学校、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基层部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基层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基层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等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由主持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理论讲解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三)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2.对进入各场馆、部门作业、参观、学习等的外来人员进行有关场地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如印制本区域安全注意事项并请受教育方签字等。

(四)教育形式。

1.脱产、业余培训、自学;

2.现场讲课、实际操作示范;

3.事故案例剖析、展览及现身说法;

4.观看电视教学片;

学校卫生保健室上墙管理制度

新的学年开始了,在倡导“推动均衡化教育,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我校全体教师求真务实,认真开展学校的各项工作。学校的卫生工作,仍然以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前提,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抓好学生素质教育及养成教育,抓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流行性疾病的预防,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配合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

二、卫生工作的具体开展:

预防工作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1、学校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对学生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常见病及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密切观察流行病的动态,认真执行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开展预防性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校报等宣传方式教育学生,引导学生,要让学生了解更多的卫生常识,懂得怎样去预防疾病,学会自我保。平时做好详细记录,了解掌握学生生病情况,发现疫情随时上报,为了预防各种传染病流行,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坚持做好预防消毒工作。学校师生的健康直接影响到正常的教学,开学后加强宣传工作,开窗透气,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并印发有关宣传资料发到各班宣传,广播上也宣传,避免传染病在学校传播流行。这学年预防工作要根据不同的季节,和传染病的流行特点加以预防,配合上级医疗部门,协调完成好各方面工作。

2、培养学生的行为习惯,加强对学生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继续利用广播,宣传栏和上课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课。注意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从低年级的学生抓起,教会低年级的眼保健操。训练学生的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讲礼貌。行、走、坐、立都要有一个较好的精神风貌。讲清洁,爱卫生,并且教育学生热爱学校,爱护公物和花草树木,保护环境和发扬主人翁精神,维护好学校的环境秩序,把学校建成幽雅美丽的学习场所及生活的摇篮,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使自己健康成长。

3、学生营养卫生与食品卫生。

(1)加强对学生饮食健康教育,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学生营养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2)加强卫生管理,防止校内发生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4、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为了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意外伤害事故要防范于未然,使学校保持安全、和谐的氛围。

5、近视眼预防。

积极开展以“防近”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我校“防近”工作的开展,保护学生视力,加强青少年防治近视工作,普及科学用眼知识,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用眼的水平,降低视力低下率。

幼儿园早教工作计划(三)一、指导思想根据《0—3岁儿童早期教育实验工作方案》(教基[]48号)的要求,积极探索以幼儿园为核心,依托家庭、社区,对所在社区0-3岁婴幼儿的教养者进行指导服务为宗旨,以提升社区0-3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水平,促进儿童早期身心健康成长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发挥幼儿园的教育资源优势,扩大幼儿园早期教育的示范、辐射作用,运用丰富多样的早教指导形式对辖区内0—3岁的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开展早期教养指导活动,切实提高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的受教育率,促进0-3岁早期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二、工作目标1、宣传科学的早期教育理念、知识和实践操作方法,有效促进社会对0-3岁儿童早期科学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和基本知识的了解,全面提高全县0-3岁儿童家长或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水平。2、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教服务活动,使家长更乐于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帮助家长掌握0—3早期教育的科学教养方式,提高家长的育儿经验。3、加强早教师资力量的培训,培养和建设从事0-3岁儿童早期教育研究与实践的师资队伍,提升教师设计、组织、开展早教指导工作的能力。三、工作措施1、组织广大幼教工作者认真学习、执行《省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明确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原则、目标内容、组织实施与评价方式,不断提高早教育儿理论水平与指导能力。2、依托居委会、社区,向辖区内0-3岁的婴幼儿家长发放早期教养宣传资料,逐步提高0~3岁婴幼儿家对早期教育的重视。3、重视运用丰富多样的早教指导形式,提高0~3岁婴幼儿家教指导率及指导质量。一是每年出2-3期宣传栏、分发2次以上早期教养宣传资料;二是每学期邀请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入幼儿园参与活动一次以上;三是每学期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家长专题讲座培训活动及早教咨询活动。

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1、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根据季节和学生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的宣传。

2、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情,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及时处理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送医院救治的进行护送。

4、做好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管工作,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政。

5、严格执行消毒药安全放置制度,防上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清洗饮水设备,防止污染。

7、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8、医务室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的特异体质学生与班主任配合,进行安置,做好学生因病缺课工作。

9、协助接种单位做好各类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工作,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症,及时反馈给接种单位;督促遗漏接朴学生(通知家长)进行补种疫苗。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霉、潮、变质、变色、沉淀浑浊的药品。

卫生保健常规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1、严格控制学生近视发病率,做好眼保健操。

2、小学生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知晓率达80%,保健牙刷的使用率达100%。

3、健全学校各项卫生档案,学生体检建卡率达100%。

4、教室风采、课桌椅配套比例逐步符合教学卫生要求。

5、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健康教育。

1、按照小学《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2、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合格率达90%以上。

3、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少先队及每班板报每期开辟卫生栏目。

4、重视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开展青春期卫生讲座,并配合录像、挂图等,使讲座内容丰富多彩,通俗易懂。

5、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100%以上。

(二)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按《学校卫生档案》要求,做好学生病假统计工作,提高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2、做好教学卫生管理与监督,逐步使学生课桌椅及采光照明等符合卫生工作要求。

3、认真监督学校饮水卫生及食品卫生,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检查,杜绝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三)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

1、继续开展防近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视力动态,对近视新发病率及假性近视及时督促矫正,随堂纠正学生读写姿势(一尺一寸一拳),不疲劳用眼,按时下课,保证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

2、提高眼保健操质量,保健教师要每天检查学生眼保健操情况,对穴位按压不准确的及时予以纠正。

3、根据传染病在不同季节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预防宣传工作、消毒隔离工作。

4、做好学生计划免疫工作。

5、配合防疫站广泛开展对手足口病、甲型hlnl型流感、近视、沙眼、龋齿、肠道蠕虫、肠道传染病、贫血、麻疹、风疹、流感、乙肝、流脑等疫病的防治,加强对残疾体弱学生的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6、积极开展对口腔卫生知识的宣传,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口腔保健录像,组织学生采用氟化泡沫防龋,进一步减少龋病的发生率。

(四)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要求,认真积累健康宣传资料,为创建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准确的数据。

2、继续通过红领巾值岗对各班进行卫生评分,评流动红旗(一周一次),室外继续划分责任包干区,定班定人负责,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19xx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本《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因病缺勤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早报告、早治疗,相关班级要重点消毒管理。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六)加强园(所)的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因伤害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园(所)内伤害干预和评估工作。

(七)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下制订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和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保育工作和体格锻炼。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配备食堂从业、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制订各岗位工作职责,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

(九)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对托幼机构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传染病、常见病防治的健康教育,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十)根据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的填写,作好各种统计分析,并将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

 

(一)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二)依据《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地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当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五)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一日生活安排、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心理行为保健、健康教育、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工作。

(六)协助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对辖区内承担托幼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专业技术的指导和培训。

(八)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交流经验、学习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收集信息,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的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

(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中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食物种类

1~3岁

3~6岁

谷类

100~150克

180~260克

蔬菜类

150~200克

200~250克

水果类

150~200克

150~300克

鱼虾类

100克

40~50克

禽畜肉类

30~40克

蛋类

60克

液态奶

350~500毫升

300~400毫升

大豆及豆制品

25克

烹调油

20~25克

25~30克

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2014年)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2)承担儿童入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见附件1)”,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

(3)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4)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见附件2),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见附件2)。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所)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见附件3)。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五)托幼机构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七)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一) 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见附件4)。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见附件5)。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 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查对制度,严防事故、差错。

2、器械、药品应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3、室内应分清洁区、无菌区。无菌药品与有菌药品应分类放在固定位置。治疗完毕将用过的物品浸泡消毒,清洗干净,放在指定地点。

4、各种无菌瓶、持物钳(镊)、敷料罐、碘酒和酒精瓶等每周高压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1-2次。

5、定期检查各种治疗包及无菌物品的失效期,超过失效期的要重新消毒灭菌。

6、室内保持清洁,每天清扫及透气,定期消毒,定期进行空气细菌培养,并将报告单备查。

郏县新世纪小学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学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

二、主动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工作细心,严禁出错。

三、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四、及时认真做好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五、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规管理。

六、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饮水、饮食、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

七、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做好健康档案的整理工作。

八、定期检查教学卫生,配合体育教师对体育卫生定期检查测定,检查和监督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九、协助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十、做好突发疾病的药品准备和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药品的添置、保管工作,对各位教师的用药情况进行登记,严格掌握药物剂量。

十二、妥善保管好各种医疗设备,防止损坏,并负责卫生器械的维护工作。

十三、规范地做好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