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业调查报告体会范文(12篇)

小编: 雅蕊

通过撰写调查报告,我们可以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接下来将为大家展示一些优秀的调查报告实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调查报告的写作要点。

律师职业规划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律师,我始终坚信职业规划对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多年的实践与反思,我深刻体会到了职业规划的重要性,不仅能使自己更好地发展,还能够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以下是我对律师职业规划的心得和体会。

首先,我意识到职业规划需要明确的目标和方向。作为一名律师,面临着广泛的领域和专业分支选择,明确自己的兴趣和擅长是至关重要的。在我的职业规划中,我选择了从事人权法领域。我对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情有独钟,并积极参与相关实践与研究,为此我在大学期间就接触了相关课程,并参加了律师事务所的实习,以了解实际工作的要求和特点。通过这些经历,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并为之制定了相应的规划。

其次,我认识到职业规划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提升。律师这个行业的变化和发展非常迅速,法律知识的更新速度之快令人匪夷所思。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持续的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是必不可少的。我定期参加行业内的培训和研讨会,深入研究各类法律文献,并接触不同类型的案例,以增强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实践经验。同时,我意识到法律知识的更新仅仅是一个方面,人际交往、沟通技巧和领导力等软技能的培养也是非常重要的,这将为自己在职场上更好地拓展发展空间。

第三,我了解到职业规划需要不断的规划和调整。律师这个行业的特点决定了职业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职业生涯中,我会根据自身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进行规划和调整。对于我来说,除了在人权法领域深耕以外,我还会积极关注其他相关领域的发展,并不断增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不同的环境和市场需求。同时,我还会利用每个阶段的机会进行自我评估和反思,及时进行调整和改善。

第四,我深刻认识到职业规划需要积极拓展人际关系和建立良好的人脉。无论是在律师事务所还是在法庭上,优秀的律师都需要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广泛的人脉。良好的人脉可以为我们带来更多的机会和资源,也可以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因此,我会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活动和社交场合,与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交流,并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时,我还会善于借助社交媒体和在线平台拓展自己的人脉圈。

最后,我了解到职业规划需要坚持并保持激情。律师这个职业有时候会面临很大的压力和困难,因此需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和持久的激情。我会时刻保持对法律事业的热情和信心,并通过持续的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自己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也会保持适度的休息和调整,使自己能够保持身心健康,更好地面对各种挑战。

综上所述,律师职业规划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的过程,但是它对于我们的个人发展和职业成功至关重要。通过明确目标和方向、持续学习和提升、规划和调整、拓展人际关系和保持激情,我们可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律师职业,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努力实践,就能够在律师这个职业中取得更大的成就,同时也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律师职业规划心得体会

律师职业规划是每个律师在职业生涯中都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作为一名律师,职业规划对于我们的个人发展目标、职位选择以及职业生涯的成功发展至关重要。做好职业规划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晰地了解自己的目标,制定明确的职业发展路线,从而在竞争激烈的律师行业中取得成功。

第二段: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

在律师职业规划中,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这个目标可以是成为一名顶级律师、担任高级合伙人、建立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在公共利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等。无论目标是什么,关键是要确保它是真正符合自己兴趣、能力和价值观的。只有在明确目标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工作岗位,制定正确的职业路径。

第三段:积累专业知识和技能。

律师是一个高要求的职业,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在职业规划过程中,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除了掌握基本的法律理论,我们还应当了解行业最新动态和法规变化,通过参加培训、研讨会和学术交流等方式,持续学习并保持专业的敏感性。此外,我们还应该注重培养解决问题、沟通表达和领导能力,通过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自身在职场上的竞争力。

第四段:寻找合适的工作机会。

在律师职业规划中,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至关重要。我们可以通过在大型律师事务所实习、参与社区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活动、通过人脉关系等途径,寻找到合适自己发展的机会。在选择工作机会时,除了要关注薪资待遇,还应该考虑到工作环境、发展空间、培训机会等方面的问题。只有找到一个能够提供良好职业发展平台的机会,我们才能在职业生涯中迈出坚实的一步。

第五段:持续发展和调整职业规划。

职业规划不是一次性的活动,而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在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我们要不断评估自己的职业规划是否适合当前的发展需求以及市场的变化。有时候,我们需要做一些调整和转变,例如转行、创业或者进修学习等。只有保持学习和适应能力,我们才能在职业发展中始终保持竞争力。

总结。

律师职业规划是每个律师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通过明确职业目标、积累专业知识和技能、寻找合适的工作机会以及持续发展和调整职业规划,我们能够更好地实现个人职业目标和成就职业生涯的成功。在这个充满竞争的行业中,只有具备坚定的职业规划和努力实践,我们才能在律师的职业道路上取得辉煌的成就。

律师职业调查报告体会

作为一名非法本,自大学毕业后从事了与法律不相关的行业,后因自己对法律职业的向往与追求,毅然走上了学习法律的道路,也正在为成为一名执业律师而努力奋斗着,这期间的困难与收获,对每一位经历过的人都是感触深刻且终生难忘的。

在七月份夏日炎炎的泉城济南,我有幸参加了山东省律师协会组织的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的学习,通过前辈们的悉心指导,虽时日短暂,但受益颇多,现就实习期间心得体会向各位领导做如下汇报:

律师职业是值得敬畏的行业,法律人要对法律存充满敬畏之心。是此次培训乃至从接触学习法律专业本身至今最深刻的体会。法律虽在生活中无处不体现,但真正接触并系统学习了法律知识以后,观念则会发巨大的转变。法律的逻辑之美,法律的秩序,法律的价值,法律对每个公民权利的保护及义务的约束,无时无刻不在彰显法律的魅力。开始接触法律的人也许会想,法律太过高大上,分门别类如此庞大的体积,我们普通人应如何学起?因此,对法律产生一种不自觉的距离感。深入接触并系统学习之后,会发现法律的确是庞然大物,但却是极易让人理解的,法律融入到生活中的丝丝点点,是依据现在社会的发展和趋势解释我们的生活,让我们可以生活在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中。通过这种观念的转变,我们不难发现,法律的学习没有开始想象的那么难,反而很接地气,也容易理解,无非就是解释生活嘛。但我相信有一种观念无论是对法律了解浅显或者深入具体的每个人,都会对法律存有一种敬畏之心!

经过一周的培训,学习了律师前辈们的执业经验和心得,及行业一些专业化、前景、趋势等大数据,我们发现,律师职业不仅仅是法律理论的学者,而是一种专业性、实践性极强的职业。法律知识只是处理法律事务的一个基础,在处理具体事务中,无论是诉讼律师还是非诉讼律师都需要有强大的语言能力、沟通能力、逻辑能力、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律师是一个高风险职业,通过老师们的讲解,我们了解了律师在执业中的风险所在,在案件处理过程当中,我们面对当事人带来的风险、提供证据的风险、调查取证的风险、会见的风险、甚至对方当事人带来的隐性风险,在处理一个个具体案子中,需要我们时刻牢记风险意识,对当事人做到不承诺、不打包票、不诱导、不为具体的利益放任风险的发生,牢牢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律师职业道德,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合法执业,有原则、有底线。前辈们对我们的谆谆教诲都谨记在我们每一名实习律师的心底,我们也会以前辈们为标杆,不断追逐、牢记使命,发扬风格,向优秀的律师前辈们看齐。

律师前辈们给予的中肯建议,也为我们在今后的执业道路中能少走些弯路指明了方向,前辈们通过现实案例讲理说法,把律师执业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风险、以及一些已经遭遇行业惩戒甚至法律制裁的律师同行,客观的向我们展示律师在执业道路中可能存在的种种情形。前辈们的敬业精神及社会道德修养也令我们感触颇深。

在7月24日上午,当我们众多实习律师陆陆续续走进报告厅,我们发现一位衣着肃立、神态沉稳的先生正屹立在报告厅正中央,他正是一位资深律师、老前辈王玉亮主任。当日正值山东省全省高温天气,当日济南市气温最高达到近40度。在这样的酷暑的天气里,同学们穿着各式各样,一些同学因难忍酷暑,无奈也穿着了短裤、凉鞋。而作为一位老前辈,顶着严酷夏日,穿着最正统的律师正装前来为新人们指点迷津。这种对职业的敬重、对学生的尊重、对自身的严格要求、以及处事的谦卑态度无不令我们所有在场的学生们深深折服。虽然汗水浸湿了衣物,仍亲切的以一名“学长”的身份阐述其对律师的见解、以大师兄的语气对初入门的“师弟”们意味深长的探讨经验心得,并能以极其幽默的方式向新人们解答一个个最困扰的问题。以“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向何处去?”深入浅出的诠释了律师执业道路中对自身的定位及职业规划。用最简单直白的道理,向我们传达,律师是什么、律师做什么、律师怎样做?等等一些最直击行业核心的观点,让我们眼前一亮,心中的一些困惑也通过这堂生动的课逐渐拨开云雾,有种豁然开朗的体会。

张慧主任的授课答疑也令人震撼,围绕一个主题“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酷,做起来很难的行业”,向我们深深展示了她从业二十余年来的经历,无私分享了她的成功经验。概括为“专心、专业、付出”,虽然这三个词语看来比较浅显,不能全面囊括出一位执业二十余年的资深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成就,但是通过张慧主任例举其自身的成长过程不难发现,律师,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可以做到对人专心,对待案子专业,再经过不断反复的付出,终究,会成长为一名真正的律师。作为律师,哪怕只是援助的案子,虽然收入微薄,但这里面牵扯当事人的利益重大,我们不能仅仅以委托的费用来衡量如何对待案子,即使是一个小的.案子,也应该兢兢业业,不遗余力的付出,为当事人尽力争取合法权利。要人正、心正、态度端正,这正是张慧主任向我们传达的价值,若想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尊重,首先,应当尊重职业,遵守法律,不走旁门外道,不选择捷径,一步一个脚印的,即使执业行进的过程可能会比别人慢些,但这条路一定是最稳健最稳妥的康庄大道。律师是一个漫长的职业,是一个需要长期积累的职业,在这条道路上,我们应竭尽全力,走的正行的稳,方能最终修成正果,成为一位真正的律师,甚至受人尊敬、有影响力的大律师。

老师们的谆谆教诲,句句都印入我们心里。我想,能有幸前来参加培训的同学们,都有一个伟大的律师梦,有一些匡扶正义,捍卫权利的抱负在心中。培训过程中,我深深感触到同学们是非常优秀的,大家顶着酷暑,在相对有些拥挤的报告厅认真的学习知识,双目汇聚讲台,对天气没有一丝抱怨,也没有一点浮躁情绪,用心学习前辈们传道授业。在做课外拓展活动时,大家齐心协议、目标明确、团结友爱,也让我深深感受到能和一众优秀活泼的同学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是一件非常令人愉悦的事情,这也令我感觉到深深的福气!

我为能有幸加入实习律师队伍而感到骄傲,我为能有幸结识如此多优秀的前辈及同仁们而感到非常的幸运!培训已经结束,但我们实习道路也才刚刚开始,我会牢记老师们的指导,守住自己,遵守执业纪律,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并捍卫法律,为成长为一名真正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而努力奋斗!

律师职业调查报告体会

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至30万元,增资部分由3名股东按持股比例缴付出资。

(三)、20**年10月15日,股东宋某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股东王某、何某,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王某持股比例50%;何某持股比例50%。

(四)、20**年1月3日,王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孙某(50%),注册资本增至300万元人民币。增资270万元,由何某、孙某分别出自135万元,持股比例各占50%。

(五)、20**年6月12日,孙某将其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王某某(占35%)、何某(15%),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为:何某占65%、王某占35%。

(六)、20**年10月14日,王某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35%)转让给何某。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0万元,增资200万元由何某、田某分别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何某占85%;田某占15%。

至20**年6月11日,目标公司的股东仍为何某(占85%股份)、田某(占15%股份)。

也就是说,目标公司现在的股东是:何某、田某,只有他们才有权与贵研究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

三、关于股权转让方所转让的股权。

从工商登记材料看,上述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也没有进行质押,其对外转让不存在权利瑕疵。

经与转让方沟通,其称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也不存在质押等股权转让限制,并承诺和保证一旦所转让的股权存在上述强制措施或限制,则应无条件赔偿股权受让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关于目标公司股东出资是否全部到位,是否存在瑕疵。

经查,目标公司股东的各次出资、增资,均采取现金出资方式,验资报告显示现金出资已全部到账,不存在瑕疵。

五、关于目标公司的章程、合同对股权转让的限制。

章程、合同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不存在特别限制约定。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的股东召开股东会,股东何某、田某均同意向某工程科学研究所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关于目标公司的资产。

目标公司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机动车和其他办公设施、对外投资、其他应收款和货币资金。

(一)、房屋。

1、目标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房屋共有五套,均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其中有2套房屋被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贵阳市支行,抵押情况如下:

信诚大厦1-20**室:

房屋产权证记载:他项权利范围130.17平米,权利价值48万元,抵押期限:-9-27至-9-26。

信诚大厦1-室:

房屋产权证记载:他项权利范围202.54平米,权利价值73万元,抵押期限:2007-9-27至2012-9-26。

2、上述房屋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

经向南明区房管局进一步调查取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晰,均为目标公司所有;除上述两套房屋存在抵押情形外,其他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

(二)、机动车辆。

目标公司名下有3辆机动车,分别是捷达、丰田锐志和福特蒙迪欧。上述车辆未被抵押,也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的情形。现由公司管理人员正常使用。

(三)、对外投资。

对外股权投资人民币50万元,系目标公司投资设立“贵阳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正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预计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以前,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手续。

七、关于诉讼、仲裁案件及或有负债。

目标公司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也不存在其他赔偿未了事宜及或有负债。

八、目标公司经营期限与年检情况。

经查,目标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截止日期为5月9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私营公司基本情况(户卡)》分别记载目标公司已通过20**年度和20**年度年检。20**年度通过年检时间为20**年6月11日。

九、结论:

目标公司依法存在持续经营。公司的两名股东依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该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也不存在质押的情形,股东何某、田某可分别依法将其对外转让。

建议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全面履行。

新职业律师心得体会

律师作为一种传统的职业,一直以来都承载着维护法律秩序和公正的重要使命。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和法律环境的复杂化,律师的角色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新职业律师作为这一转变的代表,以其全新的职业属性和挑战性的工作内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其中。本文将从个人的角度出发,探讨一位新职业律师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扩展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性。

成为一名新职业律师后,我意识到扩展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性。传统律师更侧重于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而新职业律师需要具备的不止是法律方面的知识,还需要了解相关行业的实际情况和潜在问题。只有通过综合了解和学习各个领域的知识,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因此,我不断努力学习,不仅注重法学方面的知识,还不断拓展自己的专业领域,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三段:注重沟通和协作的能力。

新职业律师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能力是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在解决法律问题和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与多方合作,包括客户、调解员、法官和其他律师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客户的需求,与不同角色的人合作,推动案件的顺利进行,并为客户争取合理的权益。因此,我注重与他人的交流,不断提升我的沟通技巧和协作能力,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第四段:创新的思维和应变能力。

新职业律师需要具备创新的思维和应变能力。法律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新的法律问题和挑战不断涌现。作为新职业律师,我们需要能够及时了解和应对这些变化,灵活地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式。有时候,传统的法律知识和方法已经无法完全解决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有创新的思维,积极探索新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们还需要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能够在面对困难和压力时迅速应对,保持稳定和冷静。因此,我经常参加法律培训和学习新的方法和工具,提高自己的创新和应变能力。

第五段:责任心和对法律使命的认同。

作为新职业律师,我们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对法律使命的认同。社会对律师的期望非常高,我们肩负着维护公正和法治的重任。在工作中,我们需要严格遵守法律和职业规范,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坚守法律的底线。同时,我们还需要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保持高品质的职业道德和诚信风范。我始终牢记自己的职业使命,以法律为准绳,为每一个案件负责,努力做到公正公平的法律实践者。

总结:

作为新职业律师,我深刻体会到扩展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性,注重沟通和协作的能力,创新的思维和应变能力,以及高度的责任心和对法律使命的认同。这些体会不仅帮助我在工作中取得了成绩,也提升了我的职业素养和自我成长。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才能在新的法律环境和挑战中不断前行,成为一名杰出的新职业律师。

律师职业操守培训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即将进入律师行业的法律人,规范自己的职业操守。对于当前律师行业发展,职业操守存在的问题,完善职业操守培训的方式方法和提高律师职业操守的质量,这些事情已经成为行业人士关注的热点问题。最近,我参加了律师职业操守培训,颇有不少收获和体会,本文将分享我的心得。

【第一段】。

律师职业操守确立了法律服务行业的基石,更重要的是其能够提升公众对法律职业的信任度。在培训中,我了解到职业操守如贯穿于每一个律师的行为,不仅是服务对象对律师的诉求与期待,也是律师个人道德追求的写照。在现代社会中,律师职业操守高低不同将直接决定其在社会上的评价,因此,重视职业操守的管理和培训显得更加重要。

【第二段】。

实际上,在律师行业发展历程中,职业操守的缺失问题始终存在,如质量问题频发,职业操守不端,很容易导致在公众心中的信任度降低。因此,在培训中,我明确理解了职业操守与职业信誉度的关系,也清晰了职业操守困境的根源,需要从源头上加强操守培训、扎实推进法律人培训与评价标准,还须加强行业自治和监管。

【第三段】。

除此之外,律师职业操守的培训质量和形式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通过本次培训,我清楚的认识到职业操守不是一个简单的理论知识,确立自身价值观体系才能真正把职业操守贯穿在日常的行业实践中。在培训中,我们参观了多个案例,分析职业操守在实践中的体现,从各方面加深了我们对职业操守的认识。

【第四段】。

进一步的培训与完善,还包括法规法律的强化关注、律师行业的职业规范建构,行业协会和律所通过自行业规范的制定与约束、通过组织法律服务的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律师职业操守的文化认同和职业素养。

【第五段】。

总之,职业操守培训对于提高律师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程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影响其发展前景,也对社会公正发展和公众权益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我们作为法律人,将始终以严谨的态度,优质的服务,诚实守信的态度,始终做好职业操守培训的践行者和坚定者。

职业访谈律师心得体会

职业访谈是了解不同职业的一种方式,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来说更是如此。作为一名年轻的律师,我近日有幸进行了一次与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的职业访谈。通过这次访谈,我深刻地领悟到了作为一名律师的内涵和职责,以及自身在未来职业发展中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首先,在访谈中我发现,作为一名律师,我们的职责是维护客户的权益。律师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顾问,更是客户在法律上的代言人。律师要全力以赴,为客户争取合法权益,维护正义。这种责任感的重要性在访谈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这位老律师告诉我,在处理案件时,他总是以客户的利益为首要考虑,并尽力确保客户得到公正的待遇。这种精神令我深受触动,我发誓将来在律师的岗位上也要不辜负客户的信任,竭尽全力为他们争取权益。

其次,在访谈中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律师,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法律是一个庞大而繁杂的系统,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就必须对法律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而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和研究。这位老律师告诉我,他每天都会花很多时间读法律书籍、研究案例,以及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讲座。他强调了学习的重要性,并鼓励我一定要保持学习的姿态。通过这次访谈,我深深意识到了不断学习的重要性,我会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此外,在访谈中,我还了解到作为一名律师,我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在律师的工作中,与客户、法官、对方律师等各方进行有效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理解客户的需求并能够准确地向法庭表达,才能为客户争取到最好的结果。同时,和其他律师,法官之间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也有利于案件的进展。这位老律师讲述了他和很多律师之间的合作经历,以及他是如何通过良好的人际关系解决问题的。这让我意识到,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关系应该成为我今后发展的目标。

最后,在访谈中,我还得到了一些建议和经验分享。这位老律师告诉我,要想在律师界有所发展,就要保持坚持和耐心。律师的工作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但只要坚持不懈、克服困难,就一定能够有所成就。他还建议我在选择律师事务所时,要根据自身的兴趣和发展规划来选择,同时要注意学习和成长的机会。这些建议对我来说非常有启发意义,我会谨记于心,并在今后的职业发展中遵循这些建议。

通过这次职业访谈,我深刻地认识到了作为一名律师的责任和使命,以及自身在职业发展中的一些关键因素。我将坚守维护客户权益的原则,努力学习和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发展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关系,保持坚持和耐心。作为一名年轻的律师,我为将来的职业道路充满了期待,并决心为客户服务,为正义而奋斗。

律师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摘要:律师职业道德水平没有随着律师队伍壮大和专业水平的提高而提升;律师职业道德问题集中表现在唯利是图、损害当事人利益和恶性竞争等方面;其原因在于律师与各方面交往时没有按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约束自己;提升律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对策在于教育律师正确认识律师性质和使命,摒弃唯利是图错误思想和强化监管。

我们知道,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当前,律师职业道德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丧失原则,唯利是图。

1.唯利是图,糊弄当事人。有的律师以最有吸引力的虚假承诺――“包打赢”作幌子争取案源。为了多收费,把简单的案子说复杂,把不可能胜诉的案子说成胜券在握;把即使胜诉赔偿数额也有限的案件,说成很可能获得巨额赔偿;更有甚者,为了掩盖多收费的目的,暗地里把一个通常为一次性收费案子分为若干阶段收费,把不法奸商宰人的把戏用得“炉火纯青”。

2.“双面人格”式的职业态度。有的律师对委托人的态度,在办理委托手续前后截然相反、判若两人。为了揽到案子,有的律师在接案收费前,百般讨好委托人。态度诚恳,有求必应,热情有加,想委托人所想,忧委托人所忧,让委托人感到相见恨晚,如遇救星。然而,一旦案子到手,便设法搪塞推诿,对人冷若冰霜,爱理不理,敷衍了事,甚至个别律师在接案收费后就踪影难觅,犹如街边不良小贩,钱到手,就反目不认人。

3.不顾条件,见案就接。有的律师不管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与自己的专业是否对路,也不管自己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只要案值较大,一旦抓住绝不放手。如有的律师斗大的英文不认几个,居然敢接相关法律文书满纸英文的案子,自己无法读懂有关材料,却要求当事人付费请翻译。

(二)恶性竞争,扰乱秩序。

1.利用非法回扣形式招揽案源。有的律师特别是新入行的律师,常常以支付“佣金”、“介绍费”等名义招揽案源。在一些地方,律师向中介人的“佣金”,比例一般为律师费的20%,也有的高达40-50%。因此催生了一班以此为生的“中介人”,严重搅乱的律师行业的秩序。

2.违规降低或提高收费。为了揽到案源,面对“大案”“要案”,有的律师采取竞相降价的方法来达到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目的。在一些地方,委托人找律师尤如到农贸市场购物,“货比三家”,择廉而定。相反,有的律师对于不懂收费“规矩”和不明“真相”的当事人,则设法抬高收费,能蒙多少就蒙多少。

3.以非法手段垄断业务。常见的做法是,律师与一些经常发生法律纠纷的行业、单位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排除其他律师的介入。此外,利用各种关系,依靠关系人的权力使某一地区、某一部门、某一行业的法律事务由其垄断。如广东某地的某位李姓律师与当地的教育局负责人关系密切,该负责人在任期间,该地区所有的与学校相关的法律事务全由该李姓律师垄断。

4.抬高自己诋毁别人。有的律师,在课堂、讲座、沙龙等场合片面地夸大自己的“业绩”,捏造或夸大其他律师的失误或缺点,损害他人社会信誉,藉此抬高自己的名声,借机招揽业务。特别在接受代理二审或申诉再审的案件时,相当多的律师都有意无意贬低、诋毁前审律师的能力。如西安某女性教授(兼职律师)经常在课堂上、在讲座中,蔑称其他律师为“地摊律师”,言外之意,只有她才是正宗的能力超群的业界“精英”。不仅如此,还有的律师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用极具煽动性的言语贬人扬己,标榜自己能他人所不能。如广东某律师对某些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的非法集资案,在电台回答听众问题时,信誓旦旦:信守合同,欠钱还债,天经地义,若本律师出马,赢这类官司如囊中探物。众债权人听后,欢欣鼓舞,奔走相告,信心倍增。7月某日,一听众准备委托他为代理人,要求代理讨回10多年前的近亿元的集资款,条件就是如果收回全部集资款及利息,代理律师可得全部集资款加利息的总额的50%;如果无法实际收回款项,则由律师自己支付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费用。在电台中把自己吹得很神乎的家伙,竟然对如此优厚的待遇“无动于衷”。

(三)专业水平低,职业素质差。

有些律师专业水平低,特别是没有经过法律院校专业训练的律师,连基本的法律术语、基本的法律制度都不甚了了,对很多法律法规,连名称都不知道,对其内容更是一无所知;对于执业的程序、步骤也是模模糊糊,更谈不上执业技巧了;对相关的法律条文的理解,不是望文生义就是主观臆测。这些人考取律师资格后,也没有认真学习补救,所撰写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答辩词等言不达意、错漏百出、前后矛盾、不堪忍睹。

这些不学无术的律师,他们缺乏职业规划、缺乏工作计划,职业技能也很差。在庭审中缺乏缜密论证,在辩护、辩论中缺乏谋划和勇气;该说的话没说,不该说的话乱说。这样的职业素质,怎么指望他们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呢!

(四)违规越矩,知法犯法。

1.行贿。有的律师为了加大官司的“胜率”,贿赂法官等司法人员及其领导;贿赂各级地方党政要员;贿赂证人;贿赂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等等。为了揽到案源,贿赂当事人单位的法定代理人或决策者。

2.教唆作假。有的律师示意或唆使当事人伪造、篡改合同、借据,向法院作虚假陈述;收买或唆使证人作假证;唆使当事人隐匿或转移财产等等。

3.鼓动缠诉。对简单明了的一审正确的判决结果,有的律师在当事人面前,故意曲解歪读判决书,挑起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不满,进而继续代理上诉;对于终审判决,毫无根据指责法官违规偏袒对方当事人,企图怂恿当事人申诉再审;更有甚者,鼓动当事人上访或越级上访。

我们知道,律师的行为是否合乎职业道德要求,在其整个执业工作以及各个工作环节上会充分表现出来。若要准确分析和把握律师行为失范何以产生,从其工作中面对的交往对象分析,则更能清楚看到其中真正的具体的原因。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要面对的对象主要包括:委托人,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证人,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行竞争者,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等等。面对上述不同的对象,律师如果罔顾法律和道德,律己不严,稍有放纵,就有可能做出违法失的行为。

(一)面对委托人或当事人。

一般地,律师职业的收入主要源于委托人,因此,律师理所当然尽其所能为他们服务,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利益或把损害降到最低。在委托人眼里,评判一位律师执业水平的高低、职业道德的好坏的标准,就是看他能否帮他们赢官司,能赢官司的,就是高水平的好律师。至于律师采取什么手段赢得官司,则不是他们考虑的。以“输赢”论英雄,这几乎是当下评价律师水平高低的普遍的社会标准,律师如果不能使委托人赢得官司,他就无法取得委托人和社会的认可,也无法在业界中立足。因此,有的律师为了赢得官司,不惜采取一切办法,包括违规违纪的、有悖于职业道德的办法。

再进一步看,当律师及其委托人一起共同面对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时,律师和他的委托人是共同的利益方,律师会千方百计要赢得官司,争取在社会上赢得“好律师”声誉。然而,相比较而言,官司的输赢,主要不掌握在律师手上,似乎更取决于法官。这就是为什么律师会以人所不齿的行贿方式,尽力讨好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证人等等。另一方面,当律师独自面对他的委托人时,他们就是利益对立的双方,也就是说,当委托人解决争讼的总费用一定时,律师要的金钱多了,委托人所得就少了。而在处理复杂繁琐的法律问题时,律师和委托人的地位和应对能力是不对等的,委托人就像病人面对医生一样,完全依赖和听从于律师。因而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有的律师会对委托人肆意糊弄和蒙骗,变着法子多收费。

(二)面对竞争者。

律师的竞争者主要包括专职执业律师、兼职律师和没有律师执业证书的但在法律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律师的同行竞争者,与商海中的商业竞争者一样,鱼龙混杂、好坏并存。在僧多粥少的地方,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很多人都会在影响胜败的的每个因素想尽一切方法,包括一些不道德的方法取得优势,因而不当竞争处处可见。我们知道,律师能否在业界中生存,在竞争中获胜,主要取决于:。

1.案源以及竞争者的多寡。一个地方,在一定的单位时间内,案源数量和律师数量都是一定的。如果案源丰富,竞争者少,或竞争者多案源也多,律师生存无虞,竞争压力就相对小;相反,如果案源少,竞争者众,那么竞争压力自然很大。在案源少,竞争者众的情况下,律师除对到手的案子争取多收费外,就是要使出浑身解数争取案源。这样,一幕幕争夺案源的违法背德的丑剧登台露相了。

2.律师执业水平和能力的高低。在案源少,竞争者众的情况下,一个律师能否揽到案子,归根结底取决于他的执业能力的高低。而律师的实际能力的高低,社会并没有很明显的公认的权威标志,很多人都是依据该律师的职称、履历、学历学位等判断,坊间更多是以“输赢”作为简单明了的依据口耳相传。因此有的律师为了标榜自己能力“超群”,会用各种办法抬高自己,到处宣称自己与司法机关的相关人员有“特殊”关系,想方设法夸大自己的“威水史”,甚至以美国“西太平洋大学”博士学位示人。

3.收费的高低。我们都知道,物美价廉是商业竞争取胜的法宝。在物的品质已定时,价廉是竞争取胜的重要手段。律师行业的竞争也一样,律师在他的服务品质的一定的条件下,低廉的收费无疑是招揽案源的重要手段。特别对争讼标的案值大的案子,如前所述,不少律师常常以远低于政府和行业指导的参考价排挤其他竞争者。然而一旦案子到手后,又变着法子蒙骗委托人,把“失去”利益捞回来。

(三)面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这里主要是指律师面对法官、检察官,还包括公安人员、事实证据的鉴定人员等。在这些人中,最主要的是法官。上面我们提到:官司的输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为什么呢?我们知道,法官应该是争讼双方的中立的裁判者,审判案件应该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是,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很多情况下只是做出原则性、抽象性的规定,操作性不强,弹性很大,因而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很大。另外,对证据的采信、事实的认定以及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等等都依赖于法官。因此,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律师都要千方百计讨好法官,行贿法官,甚至与法官结成某种程度的“利益同盟”。

(四)面对所在的律师所。

一般来讲,律师和律师所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律师为所在的律师所劳动,从律师所那里获得报酬(合伙律师同时也是是投资者),律师所也理所当然像企业对员工一样负责起对律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但是,当下律师职业道德问题不少,是律师所疏于教育和监管吗?事实上,律师所和律师的关系并不同于一般企业与员工劳动关系,远比一般企业的劳动关系复杂。一般企业的员工,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地点以及工作流程都是基本固定的,岗位清楚,职责分明。企业管理人员全方位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而律师则不同,大部分律师都是自己找案源,自己与委托人商谈委托签约事项,自己拟好工作计划,自己与相关人员周旋打交道;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场所,没有相对固定的工作流程,从接案到结案整个过程,都由律师自己“一条龙”搞定。在这个意义上说,律师的劳动是高度自由的。

然而,正是律师这种高度的“自由”,让律师所及其管理人员很难像其他企业管理其员工一样,对律师进行全程的有效监管。律师所试图通过每周、月的常规的开会、学习等方式对律师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其效果显然难如人意。律协的继续教育和执照年审对律师的教育和监管也难有好效果。这种近乎无人监管高度的“自由”,助长了那些无德之徒更加恣意妄为,也增强了他们对规避因其错误或不当行为而遭受惩处的侥幸心理。当然,这种“自由”也让律师很痛苦:首先,得承受无案可办的“断米”之苦;其次,风险代理的律师遇到败诉时就有“亏本”之虞;再次,在心理上律师独自承担来自委托人、法官和对方当事人等方面的冷眼、猜疑、不解,乃至人身攻击。因此,这也不难理解,有的律师为了拓宽案源、转移风险、减轻痛苦而做出与律师职业道德要求背道而驰的行为。

如上分析,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涉及多方面的关系,每一个方面,都对其职业道德有重大影响。因此要整治违法乱纪行为,提高律师职业道德,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长期的系统的建设工程。要把这项系统工程建设好,最根本的在于教育律师要端正对自身职业性质和使命的认识,摒弃金钱至上观念;最迫切的在于完善监管制度,切实落实各项相关措施。

(一)正确认识律师职业的性质和使命。

有的律师之所以做出种种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其原因盘根错节,交织叠加,但最根本的在于他们没有正确认识律师的性质、地位和职责。《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由此可见,律师是社会的法律工作人员,依靠市场赖以生存,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赚取金钱无可非议,挣钱当然是律师职业的重要目标。但是,《律师法》同时还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因而律师不应仅仅以金钱为目的,他还有更重的使命: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在执业中,要依法办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同时还要要重视化解社会矛盾,将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力争做到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与维护个人利益相统一,从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如果律师铭记自己肩负这样崇高使命,在职业生涯中,就不会迷失方向,更不会因金钱而做出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摒弃唯利是图的思想,忠于法律,守望正义。

不可否认,在我们律师队伍中,满脑子“铜臭味”,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乘人之危、唯利是图的人不少。这种见利忘义的思想是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格格不入,也与法治的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应努力摈弃“一切向钱看”的错误思想,摆正义利关系,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加强修养,淡泊名利,真正做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守望正义、维护司法公正。

强调忠于法律,维护公平和正义,可以拓宽律师职业空间,也颇具现实意义。近几年,随着依法治国的战略不断推进和全社会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律师在维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方面的重要性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是,在许多人的传统思维中,对律师仍抱有偏见,视律师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讼棍。而要消除这种偏见,不但要依赖于全社会的法律素质的提高,更要依赖于律师对自身的科学的定位和长期的良好服务。如果律师能摆正义利关系,以维护公平与正义为己任,就会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职业形象,为律师广泛、全面地参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创造条件。这样,既有利于拓宽律师的工作空间,也有利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抵制拜金主义的诱惑。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加强学习与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专业水平低下、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的律师,无法适应复杂多变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也无法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国家主管部门应会同律师协会和律师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专业水平。

第一,科学制定规划。有的不求上进的律师的法律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渐减少,专业技能并不因年龄段增长而增长。这些人不但不主动学习,而且对于律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很少有认真对待,多半是走过场式的敷衍了事。对此,有关主管部门、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提高律师队伍专业水平的中长期规划,设计好继续教育的有效措施和具体计划,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第二,强化考核。当前,针对律师的继续教育和各种培训,律师之所以敢消极对待,敷衍了事,主要在于有关部门轻视对学习培训效果的考核与检查,在于考核与检查措施的(下转第171页)(上接第169页)缺失。如有的地方的继续教育的培训,只要有人到场签到就了事,至于中间是否认真学习,效果如何,没有具体考核办法,这样的学习培训效果可想而知。因此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可以拍下整个学习培训现场的视像;要求事后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或要求培训导师向学员直接提问并与之对话等等。

第三,业务水平与权利挂钩。建立一套科学检测律师水平的机制。综合律师专业水平的高低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好坏等方面的因素,把律师分成若干等级,规定不同的等级,享受不同的权利。如按照等级的高低确定代理不同案值的案件,等级越低的律师,每年参加学习培训的时间也越长;最低等级的不能单独办案,只能做助理等等。

(四)加强监督与管理,提高道德素养。

第一,给予委托人充分的知情(权利、义务、风险)权,防范律师蒙骗当事人,减少误解和纠纷。委托人遭律师糊弄、蒙骗,其重要原因是委托人缺少知情权。为此,应该规定律师必须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告知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种可能的风险。另外,主管部门也可以邀请资深的律师、法官,对律师与当事人常见的纠纷、律师蒙骗当事人的常用手法以及预防措施,分门别类编成指引、手册或制作成光盘,在办理委托代理手续时,免费发给委托人。或者告知委托人,由委托人决定是否购买。

第二,建立有效的沟通、投诉和举报渠道。律师所及其主管部门应主动联系委托人、法官、检察官、证人等,咨询他们对律师的意见,接受对律师的投诉。如规定律师必须书面形式告知委托人相关的权利义务;规定必须把投诉渠道及电话告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证人等。另外,还应该规定律师把与案件有关的委托人、法官、证人等等的联系电话告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律师所及主管部门应有选择地有针对地主动与上述人员联系沟通,以此接受投诉和举报,从而有效防范律师的违法缺德行为。

第三,建立结案后的信息反馈制度。设立反馈信息卡,信息卡的设计内容要科学地充分地反映出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以及相关人员的评价及满意度。信息卡由委托人、法官等相关人员填写,规定结案后,律师必须把信息卡交回或由相关人员寄回律师所和主管部门。信息卡必须有编号,不能滥发、随意涂改,并按规定保管和销毁。

第四,加大奖惩力度。对于职业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社会满意度高的律师,要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大力褒奖;同时,像认定著名商标一样把他们确认为“著名律师”或“模范律师”。相反,如果因为律师的专业水平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害的,必须对其问责,除律师要承担赔偿责任外,还要在业界内部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布。

访谈职业律师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入职业律师的重要性和挑战(200字)。

作为一个职业律师,我深知自己肩负着维护正义、保护权益的责任。在过去几年的职业生涯中,我有幸能够与许多值得敬佩的职业律师共事,并从他们那里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访谈这些职业律师,我意识到这个职业的挑战和机遇并存,它要求我们不断学习和不断成长。

第二段:学习与专业发展(250字)。

在与职业律师深入交流的过程中,我了解到学习和专业发展是职业成功的关键。职业律师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以应对法律环境的不断变化。在实践中积累经验的同时,职业律师也应该主动地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术研讨会,以保持自己的竞争力。此外,职业律师还应该不断拓展自己的专业领域,比如通过取得更多的资格证书或是在特定领域进行深造。

第三段:沟通与人际关系(250字)。

与客户密切合作是职业律师工作的必要之举。在访谈中,律师们强调了沟通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良好的沟通技巧和人际关系能力对于与客户、同事以及法庭上的各方保持良好关系至关重要。每个案子都与人有关,因此职业律师应该学会倾听对方的需求并确保双方的理解一致。此外,职业律师还应该懂得与不同背景和文化的人打交道,以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第四段:处理压力与挑战(300字)。

作为职业律师,处理压力和挑战是家常便饭。在访谈中,律师们分享了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工作压力和挑战的一些经验。首先,职业律师应该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寻找自己的应对方式,例如通过娱乐活动或锻炼来释放压力。其次,律师们也强调了时间管理的重要性,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以避免过度疲劳和工作效率下降。此外,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寻求同事的支持也是缓解压力的有效方法。

作为职业律师,最重要的是明确自己的使命。无论是在商务领域还是在法庭上,职业律师都应该始终以服务社会、维护法治为己任。在访谈中,许多受访者强调了公正和诚实的重要性,认为职业律师应该坚持道义和职业操守。他们还强调了职业律师在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在倡导平等和人权方面的责任。明确这个使命将为职业律师提供坚实的价值观基础,为工作提供指引。

总结:

通过访谈职业律师,我对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学习与专业发展、沟通与人际关系、处理压力与挑战以及明确使命是职业律师必须面对和克服的重要任务。只有不断成长和不断适应变化,我们才能在这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领域中取得成功。

律师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

律师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努力在执业理念、执业实践、执业作用等方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一是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工作中律师无论从政治上、理论上还是感情上,都应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二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律师工作的各个方面。三是要坚持把律师工作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坚定性。四是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五是要坚持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六是要始终坚持“三拥护”的基本要求,自觉做到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

二、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

律师工作是政治工作的组成部分,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通过依法办理诉讼法律事务,努力化解社矛盾纠纷。诉讼法律业务是律师的基本业务,律师通过办理诉讼法律业务,依法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是律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要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调解意识,把调解手段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律师主动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的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矛盾纷争,实现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

三、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强调,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律师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目标追求,努力把维护人民权益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律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工作中要把执业为民作为律师的执业理念,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自觉把执业为民的要求融会到执业活动各个环节,正确处理执业收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律师工作服务为民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要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依法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同时,正确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律师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把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入研究分析当前解决民生问题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变化,贴近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拓展工作领域、完善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能,努力促进民生问题解决。

四、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当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我国维护社会和谐最突出的任务,而律师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新修订的《律师法》明确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定为律师的一项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这不仅是律师工作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应有之义。一是要积极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促进实现司法公正。在依法履行辩护和代理职责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提出辩护和代理意见,协助侦查、审判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促进案件公正的审理和判决,努力促进实体公正;要切实维护程序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共同推动诉讼活动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时效进行。二是要自觉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律师必须坚持依法执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把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到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依法为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自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和法律文化,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奠定社会基础。三是要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让全体公民平等享受法律保护。法律援助既是律师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责任。要立足本职,奉献社会,切实增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承办的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确保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有机会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五、通过学习,明确了要尽快转变律师工作的思路,将注意力从采取应诉补救等措施为主转移预防纠纷上来。

在新经济环境下,律师的角色和功能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不再仅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委托人或权利的维护者和辩护人,律师职能也要由过去的“治病”转变为“预防”。律师的职责应该是帮助企业少打官司,最好是不打官司。”尤其是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主要承担四项功能:1、预防功能:在订立合同之前进行严密的审查,务使问题出现之前即得到有效的防范。调查研究新的立法动向,分析各种法案通过后可能给本企业带来的利弊,预先提出各种相应的对策和措施。2、治疗功能:一旦出现了问题,尽快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妥善解决,确保本企业利益得到最大程度保障。3、教育功能:对全体人员进行法律教育;拟就指导性的格式合同范本和各类工作守则和程序。4、战略功能:参加公司的有关法律工作,积极参与企业的一些决策,研究有关业务开发更新的法律问题,从宏观上实现法律管理指导能力。

律师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法治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的缺陷逐渐暴露甚至步入了误区,需要我们要加紧步伐采取措施赶上社会的步伐,法治社会的节奏。

职业道德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它是以社会分工为前提,以职业生活实践为依托,社会分工产生了职业和职业活动,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职业种类的日益繁多,职业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基于调整各种职业内外关系的现实需要,规范人们各种职业活动和职业行为的职业道德逐渐产生。律师也不例外。就连恩格斯也曾经说过:“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自的道德。”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从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违背事实的辩护可分为:没有掌握案件事实的辩护、掌握部分事实的辩护、故意逃避案件事实的辩护、故意捏造案件事实的辩护。在这我要说的是故意捏造事实的辩护。

故意捏造事实的辩护指的是为他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案件情节如伪造证据、诱使当事人、证人和其他人虚假陈述、制造、提供伪证等,作为法律的捍卫者的律师而言这是危害性最大的一种。无论是针对社会、当事人、还是律师本人而言。对于社会肯定是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当事人而言,因为其违法做了伪证,肯定又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律师来讲那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使得律师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各种矛盾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培养和形成。律师是市场经济运转过程的监督者,律师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如果每一个律师在从业活动中,都能正确行使自己的职业权利履行职业义务,自觉遵守其职业道德,那么律师就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律师职业道德产生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基础是律师职业道德赖以产生、存在、发展的基础和根源。一方面,律师职业道德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另一方面,律师职业道德一经建立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反作用集中体现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有利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贯彻落实。

3月4日,胡同志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发表的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指明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律师职业道德是立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础之上的。

(四)有利于社会主义律师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律师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同属于律师遵守的社会规范,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律师法律法规不能解决的问题,依靠律师职业道德能解决,甚至律师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还要以律师职业道德为基础,如果离开了律师职业道德的支持,律师法律法规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当然,律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两者绝不能杂揉并用,更不能彼此取而代之。律师法律法规自身固有局限性决定了社会调整规范多元的必然性,律师职业道德等软规则和法律法规硬规则的并存才是现代社会的应有之义。

四、健全律师职业道德规范。

麦克米伦曾经说过:“律师在行使其职能时必须尽到五个方面的责任:必须对当事人负责、对对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国家负责。在诉讼中这五方面往往是相互矛盾的,因此律师要想在这五方面保持平衡,绝对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因此为了完善我们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我们必须采取措施。

如果说法律是律师职业的第一生命,那么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律师的职业的第二生命。我们必须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为切入点,通过规范律师自律的意识建成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律师队伍,使律师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法纪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对律师队伍的信任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

五、结语。

我们要积极做好律师职业道德的规范问题,以较快的速度顺应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建立属于中国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律师队伍。

职业访谈律师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从事法律行业的职业访谈律师,我有幸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案件和当事人。通过这些年的实践经验,我养成了一些自己的习惯和心得,下面将重点分享我在职业访谈过程中所体会到的五个方面。

首先,作为一名律师,我们必须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在职业访谈过程中,我们不容忽视的一点就是,要时刻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无论是对于当事人还是对于案件本身,我们都不能被情绪和个人观点所左右。我们要从事实出发,在搜集充分的证据和了解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对于案情进行全面、公正的分析和评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其次,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是非常重要的。律师在职业访谈过程中,常常需要与各种各样的当事人打交道。这就要求我们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以便能够与当事人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在访谈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倾听,耐心地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真实地关心和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只有在与当事人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基础上,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为他们提供帮助。

第三,律师应该保持严谨的态度和工作习惯。作为一名律师,严谨的态度和工作习惯是必不可少的。在职业访谈过程中,我们不能放松警惕,必须严密地对待每一个细节和每一条信息。我们应该采取系统化的方法,组织好访谈过程和材料,保证案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外,我们要勤于学习和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只有以严谨的态度和工作习惯来面对职业访谈,我们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和维护法律的尊严。

第四,职业访谈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情绪管理能力。在职业访谈过程中,我们往往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情绪挑战,如愤怒、悲伤、焦虑等。面对这些情绪,我们应该学会自我调节和控制,保持冷静和理智。我们应该学会换位思考,换位思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当事人的情感和需求,从而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援助。此外,我们还要学会寻求内部或外部的支持和帮助,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管理自己的情绪,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职业访谈律师需要时刻关注法律的变化和发展。法律是一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的领域,作为职业访谈律师,我们必须时刻关注法律的新动态,并随时做好调整和适应。只有了解法律的更新和变化,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总而言之,职业访谈律师是一项富有挑战和责任的工作,我们要时刻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保持严谨的态度和工作习惯,具备良好的情绪管理能力,时刻关注法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做到这些,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业的使命,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为社会的和谐和有序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