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行动工作方案(通用12篇)

小编: 曼珠

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不断的迭代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内部需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工作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关于2011年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为确保我市今年春风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本着共同参与、温情服务、帮扶解困的指导思想,特制定本活动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春风行动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春风行动期间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市人社局成立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冯连旗担任,副组长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孟庆伟、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主任傅宏宁、市妇联副主席杨利群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区县(市)人社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副局长杨万斋、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处处长刘彦担任,日常工作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农村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区县(市)人社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部门、市总工会、市妇联组成,负责全市春风行动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工作。

二、 主要活动

“1+6+1”就业服务活动即:

第一项活动是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市场同时启动,统一举办的2011年“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活动。全市拟组织2000家企业,为农村劳动者提供3万个招聘岗位,帮助农民工尽早实现转移就业。

六个分项活动是在春风行动期间,针对准备外出务工农村劳动者开展的“区县乡招聘会活动”、“送岗位下乡活动”、“送培训下乡活动”;针对正在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的“一站式推荐岗位活动”、“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活动”;针对女性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的“春风送岗位活动”。

另一项活动是在全市开展推荐十个民办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活动。

三、 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

1、拟定于 3月2日上午10点,在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三楼会议大厅,以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名义召开区县(市)人社局及相关部门春风行动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春风行动的通知》、《2011年“春风行动”活动工作方案》和春风卡2万份。

2、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按照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部署工作任务,协调、督促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二)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农民工专场 2

招聘洽谈会活动安排

1、主办单位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总工会、沈阳市妇女联合会

2、承办单位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3、会 标

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

4、标语口号

见附件一

5、启动仪式时间

2011年3月11日,上午9点

6、启动仪式地点

中国沈阳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7、参加启动仪式领导

辽宁省人社厅领导;沈阳市领导;沈阳市政府副祁鸣;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祥;沈阳市人社局局长冯连旗;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主任傅宏宁;沈阳市妇联副主席杨利群;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孟庆伟。

8、启动仪式议程

主持人: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祥

(1)冯连旗局长讲话;

(2)省人社厅领导讲话;

(3)祁鸣副宣布: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开幕。

9、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维权服务和政策咨询。设立政策咨询区,届时请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人社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部门为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促进法、用工合同、工伤、维权及就业、创业、培训等方面的维权服务和政策咨询,同时免费发放春风卡等相关宣传材料。

二是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设立招聘洽谈区,届时市人力资源市场将发布用工岗位信息,组织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进场,开展农民工招聘洽谈活动,并提供相应的“一条龙”就业服务。

三是现场进行招生报名。设立培训招生登记区,届时培训机构将对有愿望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登记报名。

四是大力开展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届时将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对活动现场进行采访和宣传报道。

五是进行活动巡视督导。市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届时将派督导组赴各区活动现场进行巡视督导。

(三)开展各种专项服务活动

县乡招聘会”、“送岗位下乡”、“送培训下乡”、“一站式推荐岗位”、“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春风送岗位”六个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尤其要深入基层,把活动办到企业、办到乡村、办到农户,注重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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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市“四个中心”建设,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民工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x社部函〔20xxx号)要求,按照省里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春风行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

20xx年1月底至3月。

(一)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三)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会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工会、妇联共同组织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活动。

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实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得到便捷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得到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

(一)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各县区要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求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确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利用“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空岗信息共享体系,依托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收集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并及时将空岗信息录入到“劳动99”三版中。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各种就业服务信息,让农村劳动者全面熟悉了解就业信息和就业创业政策。

(二)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活动期间,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专场招聘会55场。各县区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春风行动”招聘会,特别要加强与贫困村“第一书记”沟通联系,在贫困村或贫困村较为集中的地方至少开展1-2场招聘会,帮助有转移就业能力和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招聘会期间,凡是我市“四个中心”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用人需求,要优先安排对接,加强跟踪服务。探索新型公共招聘服务模式。按照人社部“互联网+人社”战略部署,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的立体招聘平台,打造“就业无形市场”,推广网络职业介绍、就业数字化云平台、“劳师傅”劳务资源云平台等模式,促进人岗高效匹配,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就业服务。

(三)加强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发〔20xx〕8号)精神,健全市抓推进、县区抓落实、乡镇抓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建立“一对一”跟踪服务。综合运用转移就业、搭建就业扶贫车间、设立免费培训清单、发放创业扶贫贷款等手段,帮助实现就业创业脱贫。加强与对口帮扶地区联系,积极开展就业扶贫跨区域劳务合作。

(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认真落实《济南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等3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政办字〔20xx〕38号)要求,统筹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充分利用节后农村劳动者集中求职这一有利时机,组织市定点培训机构集中为农村劳动力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送培训、送服务,让农村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引领作用,为创业人员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政策支持,并提供创业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鼓励农村劳动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

(五)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活动期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推进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保障劳动经济权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我市就业环境。

(六)开展“农民工恳谈日”活动。进一步畅通政府与农民工之间的沟通渠道,增强农民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县区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农民工恳谈会”,至少邀请2位以上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参加。通过与农民工、社会各界开展面对面的交流恳谈,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体现政府对农民工群体的关爱,促进社会公平。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县区要把开展“春风行动”活动作为“稳增长,保就业,惠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到有计划、有部署。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主动搞好协调配合,切实做到满意服务、精准服务、品牌服务、标准服务、智慧服务,把活动开展提高到更高水平,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有力支持。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部门(单位)要立足新形势、新起点,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管理,加强与扶贫部门、工会组织、妇联组织间的沟通协调,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工会、妇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相关的统计汇总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中制定的各项就业政策和配套措施,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宣传内容积极向上。要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放置“春风卡”、就业创业、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劳动维权和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采取设立“农民工咨询窗口”、发放宣传材料、发布专项就业信息等形式,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培训、维权等信息资料和现场咨询服务,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进城务工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四)制定预案,确保安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树立安全意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电力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公共场所和大型招聘会的安全工作及时制定预案,落实人员责任,确保“春风行动”招聘会安全顺利,万无一失。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县区要及时上报本部门负责“春风行动”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认真对活动进行梳理、总结,要求总结有特色、亮点和成效,能够体现本地特点,于3月15日前,上报本部门“春风行动”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3、4、5)。活动期间,市里将不定期对全市“春风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围绕20xx年深入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要求,根据人社部、省市有关春风行动的工作部署,春节期间我县将举办“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增收脱贫。

1、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城乡各类求职者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2、外出务工返乡人员;

3、有用工需求的企业、产业项目和各类单位。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使农村劳动力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政策,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都能获得岗位信息、职业培训;使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都能获得创业服务、创业培训,知晓创业扶持政策,扶持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使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劳动力;使农村劳动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维权途径,进一步提高劳动权益保障意识。打造和谐用工环境,建立健全就业服务长效机制,引导和促进各类人员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春风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组织准备和宣传阶段,二是集中开展阶段,三是跟踪服务阶段。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阶段。(时间:1月21日至2月7日)。

1、全面搜集供求信息。

一是开展县内骨干企业用工需求摸底。由县人社局牵头,一区三园及重点乡镇配合,组织人员深入县内骨干企业,摸清企业当前生产用工亟需岗位(工种)、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全面掌握企业的招聘需求。

二是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调查摸底。依托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收集返乡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人力资源状况,全面掌握春节前返乡农民工和准备节后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需求,建立台帐,夯实服务基础。

2、集中发布招聘日程安排、企业用工信息。

一是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以及基层就业平台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高频率地开展宣传,提前做好信息发布、活动宣传工作。

二是在xx政府网、新闻网等网站设立“xx县20xx年春风行动”工作专栏,发布各项活动信息、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3月7日)。

1、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

创新服务手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特色招聘活动,并在活动现场设立专门的服务台,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全县拟举办专场招聘会13场。同时充分发挥省劳务协作脱贫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开展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网上求职、远程招聘等,更加方便快捷地帮助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实现有效对接。

2、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深入园区、企业、社区,为援助对象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补贴,开展“一对一”的就业帮扶。一是全面组织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深入辖区走访普查,对援助对象逐一登记,建立基础台账。二是针对就业援助对象的需要,通过公告栏、宣传单、举办招聘会等方式,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及失业人员特别是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3、加强技能培训,引导返乡创业。一是统筹培训资源,动员各类培训机构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为目标,开发一批适合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专业和课程。二是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两后生”主动参加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并确保参加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力都能享受到相应补贴政策。三是大力宣传返乡创业政策,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激发广大农民工创业热情。

4、加强权益维护。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对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要告知维权途径,引导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加强用工指导,引导督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保障劳动经济权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对进城求职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定于20xx年2月5日在县大戏院广场和各乡镇开展以“送岗位、送技术、送补贴、送服务”为主题的春风行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进城求职、帮您解困”。

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和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1、外出务工前,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得到岗位信息咨询、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对有培训要求的农民工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落实资金补贴政策。

2、进城后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3、对有创业意愿有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创业者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指导等形式,给予创业帮扶。

20xx年2月5日至3月15日。

1、免费发放一批“春风卡”,方便农村劳动者求职就业。春风卡重点介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岗位信息、求职指南、职业技能培训、维权注意事项、举报电话等。

2、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提供一批适合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岗位,帮助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实现就业。

3、推荐一批培训规范、教学质量较好、群众满意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宣传。

4、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到县唯一一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职。

1、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实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工的关怀体现到春风行动中去,提高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能,使服务见到实效。

2、落实免费服务政策。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放,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组织有培训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落实培训补贴资金。

3、加强宣传工作,树立公共服务形象。加大对专项活动的宣传,广泛宣传政府关于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等,树立劳动保障部门为民服务、履行职责、促进就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配合城关区就业局20xx年“春风行动”工作,进一步做好我辖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更好地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加快推进城乡就业服务一体化,按照《兰州市城关区20xx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辖区实际,制订了东岗西路街道“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您尽早实现就业。

1、辖区各类求职人员,重点是进城务工的各类新成长劳动者。

2、辖区各类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重点是用工规范诚信企业。

20xx年1月29日至3月10日。

开展"五到位"活动,即宣传到位,走访到位,服务到位,政策到位,维权到位。

(一)宣传到位。

1.注重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张贴《人力资源周刊》、发放宣传资料等扩大宣传,做到春风活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2.注重深入宣传。在活动期间有组织深入社区、企业、工地、车站和务工人员集聚地等,在宣传栏张贴活动内容。1月29日下午在汽车东站开展集中宣传,制作悬挂宣传横幅2条,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发放“爱心卡”30余张,为农民工发放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单100余份,为春风行动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各类求职者提供各项就业服务打好基础。

3.2月17日在华润万家超市门前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

(二)走访到位。

1.各社区就业专干开展"上家门、进企业"活动,走访辖区内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和有招聘需求的重点企业,了解求职人员就业需求和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将情况进行登记。

2.开展"就业服务进工地"活动,走访在各类建筑企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为他们办理《进城人员就业证》,及时掌握辖区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参保等情况,为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打好基础。同时,针对求职人员的不同情况,讲解援助政策、方式等,使每一位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就业援助内容。

3.开展"特殊群体援助"走访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退伍军人、农村户家庭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特殊人员家中及时收集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失业时间、失业原因、就业服务需求等信息,并建立台账,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居家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技能培训等针对性服务,帮助他们早日实现就业。

(三)服务到位。

实施“零盲点全覆盖”深入辖区住户和辖区内各类用工单位了解情况,将就业政策、用工求职等信息及时发布并送到企业和各类求职人员手中。同时,社区就业站从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推荐、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优惠政策落实等各个方面为辖区企业和辖区求职人员提供劳动就业“一站式”服务。

(四)政策到位。

1.免费为辖区各类求职者进行技能培训推荐、并及时宣传就业政策同时将根据企业需求采取与企业联合等方式开展订单式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

2.全力打造城关区农民巷食品一条街,为辖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岗前技能培训。

3.继续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和扶持各类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有意创业的各类失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小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维权到位。

1.开展"劳动就业维权"活动。通过各种方式,让辖区劳动者都能够获得劳动维权信息,包括劳动保障法律基本知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帮助辖区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

2.充分发挥社区就业专干兼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优势,协助区劳动监察中队,为辖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确保"春风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了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和检查落实"春风行动"各项工作。

街道劳动保障所、各社区就业站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深入扎实地开展此项活动,确保取得良好成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统计,汇总有关数据。3月10日前将"春风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报街道劳动保障所。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成果,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xx〕5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省税务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组织开展的20xx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深入分析调查结果,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共性需求,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在全国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强化12366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发挥直联服务机制的作用,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明确本地区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扩大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全国推广上线。在具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的地区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范围数字人民币签约缴税功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缴纳税费新途径,办税便利度大幅提升。

6.精简办理流程。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推动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发布第一批全省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研究制定的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开展不动产登记区块链应用试点,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开展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试点,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发布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社会满意度。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

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试点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试点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与外部门联合,协同开展调研走访、宣传辅导活动。

12.完善缴费服务。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编制相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水利建设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优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功能,使扣缴义务人在更换设备后恢复数据更加便利。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部分地区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推出第二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将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情况与数字人事结果运用挂钩。排查涉税代理人员并加强管理。推进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联合省税协,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宣讲。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推动与更多国家(地区)开展税收协定谈签工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编制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对纳税信用连续三年a级的纳税人实行业务事项承诺办理。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体系,规范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实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20xx〕54号公布),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各单位要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级税务局党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将落实“春风行动”与党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统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和“春风行动”的总体安排,细化落实措施,尤其是各市县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掘特色精品。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各单位可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丰富自选动作,打造行动精品,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能够促进群众的用药安全,保障人民的身心健康,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挑选的20xx春风行动。

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建设和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肥东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冬明春扎实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暨“20xx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今冬明春扎实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暨“20xx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药械监管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全面负责禁毒宣传系列活动的联络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行动时间。

xx年12月至20xx年4月冬春时节。

三、行动目的。

充分利用冬春时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群众探亲团聚、农民农闲之时,面向广大农民群众,以凝聚乡情、亲情、感情的方式开展普遍深入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筑牢农村地区识毒拒毒防线。紧紧抓住岁末年初人员高度聚集、流动频繁的有利契机,集中组织开展社会面禁毒宣传活动,为20xx年全年禁毒工作开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农村地区的禁毒宣传。

要抓住农村地区的传统庙会、集市等时机,采取在药品经营企业led屏幕上滚动宣传禁毒知识,重点深入到人口相对集中的乡村集镇、农贸市场等,集中部署农村地区的禁毒宣传活动,采用散发“药物滥用监测小常识”宣传彩页等形式,集中开展返乡农民的禁毒宣传,以警醒提示和普法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好返乡过节务工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二)突出青少年群体的毒品预防教育。

“6·27”工程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机关相关科室、各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充分认识禁毒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精心谋划、精心组织,把此次禁毒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树立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一盘棋思想,确保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与形式符合实际,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提供坚实保障。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为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20xx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等特殊时段药品安全,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药品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我市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构建严密高效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务求实效”工作原则,按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重点品种全覆盖,深入排查节日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药品安全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我市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三、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自20xx年12月18日开始,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8日—12月21日)。广泛宣传发动,细化行动方案,统筹工作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2日—20xx年2月20日)。其中:20xx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和20xx年1月21日至1月25日开展两次“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21日—2月28日)。在巩固成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及主要成效。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严格药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以滋补药、感冒药、降压药、降糖药、消化系统用药、急救药品等为重点产品,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流弊。在生产环节,结合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加强对西洋参、人参、红参、天麻、燕窝、冬虫夏草、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补类饮片品种以及节日重点品种生产情况巡查,强化源头管理。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合法性,票账货款一致性,疫苗等冷链药品储运管理等情况;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性,是否存在非法回收药品,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等。强化无菌和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强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节假日期间需求旺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互联网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监测(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药化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县区局)。

(二)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稽查执法“钢刀利刃”作用,坚持“最严厉的处罚”,加大对危害药械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投诉举报、监督抽验、监管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要依法严查快处,落实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稽查支队,各县区局)。

(三)持续加强药械风险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责任单位: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县局,市局风险应急科)。

(四)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要利用“两节”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常识。适时发布药品安全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用药。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紧密协作、同频互振,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积极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人教科,各县区局)。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市局机关各科室,稽查支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既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又要按照原定职责,全力抓好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市局决定成立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抓好春风行动组织领导,各县区局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贯彻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逐级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要统筹协调,加强协作,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强区域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共同治理,做好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信息互通,坚决杜绝“有案不办、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克服机构改革影响,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守土尽责,排除工作阻力,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集中整治期间,市局将加大调研指导,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对有案不办、违规销案、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规定通报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信息运用和报送。各县区局应建立“春风行动”协调办公室,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及时、准确收集汇总专项行动信息。要不断健全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市信用信息系统,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专项行动期间,每周四下午17:00前报送相关报表及典型案例;“集中”行动期间,每日上午12:00前报送相关报表,并于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25日报“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违法典型案例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20xx年3月1日前报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工作总结。

报送途径:

1.各县、区局要按照要求将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报送市局办公室,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上报材料需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办公室。

市局药化流通监督管科联系人:缪志敏,电话:,。

邮箱:

2.市局各相关科室、稽查支队要及时从药化流通监管科获取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报送省局对口处室,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上报材料需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

3.市局各相关科室、稽查支队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五中午12:00前报送相关报表及典型案例;“集中”行动期间,每日下午17:00前报送相关报表,并于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25日报“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违法典型案例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20xx年3月1日前报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总结。

省局相关处室联系人:

为有效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力保障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段食品药品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药总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20xx“食药安全春风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我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食安江淮、共护安康”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务求实效”工作原则,按照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重点品种全覆盖,深入排查节日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提高百姓消费信心,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炒货、饮料、茶叶、调味品、糕点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集聚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二)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场所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院食堂、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说明书。

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同时,做好“两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宣传推广,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

(四)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严查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或处理食品行为,严查使用不合格食品原辅料行为,严查使用假冒伪劣酒水、饮料问题。对没有标签标识的散装白酒一律不得购进和销售,严防由于误食误用造成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春节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索票索证、购进查验、消毒保洁、留样管理、健康检查等相关要求,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六)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强药品批发、零售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着力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加大对滋补类中药饮片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西洋参、人参、红参、天麻、燕窝、冬虫夏草、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补类饮片品种生产情况开展巡查,强化源头管理,重点检查原药材的购进质量。强化无菌、植入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深入排查医疗器械市场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现行互联网销售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的监管工作。

(七)开展食品药品网剑1号行动。对辖区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全面监测和排查,对在平台上外卖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利用政企协作平台,深挖平台推送的春节市场消费量大、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药品线索,发现一批案源,查处一批违法企业,关闭一些非法网站,向社会发布一次节前网络消费警示。

(八)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要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围绕本地实际情况,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区域性或行业性易发多发的问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疏忽麻痹的问题,结合20xx“食药安全春风行动”的工作任务,确定本地区隐患排查的重点品种、区域、场所和监管对象。对存在的隐患问题,拿出解决对策办法,逐项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能在短期内完成整改到位的,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控制风险,制定应对预案,限期完成整改;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隐患顽疾要开展专项专企治理,跟踪复查,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食品欺诈和标签标识虚假夸大、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三)加大科普引导。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两节”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适时发布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举全局之力,上下戮力同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本地行动领导机构,一把手亲自抓,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组建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要上下统一,确保政令畅通。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行动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支持和地方财政部门专项资金支持。

(二)加强督导检查。省局机关相关处室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度及监督检查情况。各地要加强层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协同推进,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20xx“食药安全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各地要与新闻媒体紧密协作、同频互振,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积极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省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各地信息的收集审核工作。行动工作信息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一各相关处室向办公室报送一周工作信息。省局将每两周向全系统通报信息报送情况,适时向当地政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地要于20xx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重要信息,各地要随时上报。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进征管改革和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促进我市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xx〕5号)、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烟台市税务系统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总局20xx年“春风行动”“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主题,推出5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措施,持续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

(1)在全市税务系统全面组织开展“当一天纳税人”活动,从纳税人视角深度体验办税缴费感受,准确掌握纳税人需求,针对性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xx年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

(3)整合优化12366、96612366、厅线联动、云办税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

(4)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

(5)强化12366、96612366、厅线联动、云办税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

(6)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云办税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

(7)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

(8)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

(9)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

(10)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云办税平台,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

(12)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

(1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

(14)进一步明确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

(15)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

(16)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制作发布一系列电子税务局功能使用小视频,扩大“非接触式办税”宣传、培训和应用效果。

(1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

(1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

(19)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

(2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逐步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

(21)探索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6.精简办理流程。

(2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

(2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

(24)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

(25)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26)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

(2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

(2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

(29)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二批的税务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

(3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做好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工作。

(3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动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提高社会满意度。

(32)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

(3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

(34)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对一、二类出口退税企业实行24小时退税,其他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35)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

(36)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

(37)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

(38)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

(39)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

(40)试点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

(4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

(4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

(43)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44)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健全合作机制,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税务和银行监管部门间的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完善缴费服务。

(45)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

(46)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

(47)实现社保缴费成功后即时开具缴费凭证,同步推出线上缴费凭证下载、打印功能,帮助缴费人多渠道获取缴费凭证。

(48)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

(49)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

(5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编制相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

(5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

(52)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

(5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

(54)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

(55)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56)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5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

(5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59)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

(60)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

(6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

(62)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6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

(64)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65)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

(66)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

(6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8)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

(69)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18.深化国际协作。

(70)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

(71)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

(72)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

(73)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74)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

(75)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

(76)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广应用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77)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

(78)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79)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

(8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强化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充分发挥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作用,由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为“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春风行动”;市局纳税服务科和各县(市、区)纳税服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全面负责任务细化分工、督导落实和绩效考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春风行动”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春风行动”办公室,由分管纳税服务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纳税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市局其他部门各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为成员。

(二)明确各级工作职责。

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一是制定方案。结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在年初制定便民“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汇报党委,为确保便民春风举措落地落实打好基础。二是建立制度。将总局下发的行动举措进行任务分解,形成任务安排表,每项举措责任到科室;建立任务推进工单制度,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确保每项举措抓实抓细;结合实际情况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便民办税举措。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召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为春风将至吹响号角;通过税务网站、12366服务热线、微信等方式宣传政策、解读操作、回应关切,让企业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对内利用视频会议等方式对税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学得懂、答得准、会执行。四是定期督导检查,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检查、市县两级开展座谈等方式,结合任务推进工单,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检查。五是在第四季度以报告或白皮书的形式汇总展示工作成果。

局内各单位:一是执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认领任务分工;针对各自任务制定工单,实行工单管理,责任到人,明确时限,逐步推进,按期将工单任务推进佐证报送市局营商办;除了落实总局、省局“春风行动”的各项举措外,结合实际推出具有当地特色的举措形成方案。二是将“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细化加减分标准,跟踪落实进度。三是加强对基层局的督导力度,开展自查整改、巡视巡查、明察暗访等工作。

各县(市、区)局:一是制定本级的“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表。二是建立本级任务推进工单制度,工单内容应包括具体任务目标、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限、完成进度、任务推进相关资料留存。三是建立基层宣传推广制度,多途径多样式宣传推广具体措施;四是定期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并保留相关记录。五是按周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送“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简报,具体包括实施细化情况、措施创新情况、典型事例、成效数据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深党建引领。各县(市、区)局党委和市局各支部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定强化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与推进党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加深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抓严抓细抓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各级党组织的聚力推进,扩大号召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任务推进工单制度。总局先期下发的5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措施,作为烟台市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一批工单任务,由“春风行动”办公室牵头,建立“春风行动”任务推进工单台账,工单台账内容包括牵头单位、具体工作任务、预计完成时间、进度安排、每月进度,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建立“任务到人”的工作责任制,每项工作市局、县局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各相关责任单位熟练掌握各细项工作内容,将工作逐一分解,量化细化,确保“春风行动”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三)建立联络员例会制度。各县(市、区)局纳税服务部门明确负责人和一名业务骨干、市局各单位明确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担任“春风行动”联络员,负责统筹跟进“春风行动”各项举措的落实、细化和创新情况。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联络员例会,通报上级最新要求,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有效经验做法,研究工作部署安排。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要及时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春风行动”的意见建议,并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纳税人缴税人意见建议及办理反馈情况,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反馈。

(四)建立简报定期报送制度。各级联络员应按周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简报,具体包括措施细化情况、措施创新情况、典型事例、效果数据、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等。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按照积极稳妥、正面引导的原则,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结合,充分发挥报刊、网站、公众号、鲁税通、直播等多元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春风行动”举措,提高社会知晓度。依托烟台税务“全媒体中心”,实现税收工作宣传的多渠道一链发布,召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为春风将至吹响号角;根据宣传重点,精心策划选题,对全市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模范人物做好跟踪宣传报道,制作宣传动漫,并将特色亮点工作及时向国家、省级重要新闻媒体对接刊登播发;各县(市、区)局应并深化运用税收顾问专家制度,扩大“一户一策”适用范围,不断探索宣传服务向基层延伸新渠道,利用会议、直播、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解读介绍惠企利民的税收新政策、新举措,让纳税人缴费人实实在在感受到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来的新变化、新作为、新形象。

(六)定期召开座谈会。定期分行业有针对性的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主动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完善“春风行动”方案,原则上县(市、区)局按月召开一次座谈,市局按季度召开一次座谈,召开情况及问题反馈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告。

(七)强化督导检查。市局“春风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沟通协调,关注“春风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问题。将“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落实开展。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细化加减分标准,同时加强督导力度,定期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巡视巡查、工作调研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并适时地通过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总结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

(八)认真总结提炼。各项举措落地后,及时总结提炼在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的突破性进展、创新做法、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逐条核验“春风行动”具体落地情况。市局各单位着重检验工作部署、政策落实和反馈台账情况,各县(市、区)局着重检验落实各项工单任务、政策落地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情况。以总结提炼工作为抓手,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固化留痕,将“春风行动”80条措施落地落实情况,汇编成图文并茂的白皮书,夯实工作基础,直观展现烟台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作出的积极努力。

暖冬行动工作方案

天气渐冷,城市已进入冬天,经过前期走访调查,云南省文山市柳井乡部分寄宿制学校,因为家庭或生活贫困,学习及生活环境较为恶劣,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倡导友爱互助文明和谐的时代新风,结合第xx个“”主题活动,特此发起“温暖文山—暖冬行动”,为那些条件依旧艰苦,为那些还在受冻的孩子募集一些过冬的物资以及学习用品等,给孩子们送去一份温暖和关爱。

x年x月1日—x月15日。

(一)过冬衣物。

简单要求:适合小学生穿的衣服,羽绒服,裤子,手套,围巾,毛衣毛裤保暖鞋等,要干净的,没有破洞的,最好有七八成新,如果是秋衣袜子,我们希望是全新的。

(二)棉被褥子。

简单要求:稍厚一点,干净无异味,捐赠给一些学校的住宿生以及条件不好的学生家庭。

(三)冻疮膏和护肤品。

农村孩子的手到冬天基本都有冻疮,有的红肿,有的已经溃烂,女孩子们的脸庞也都皴裂,希望大家可以捐些冻疮膏给他们,也可以捐一些日常用的护肤品,如郁美净、宝宝霜之类的即可。

(四)图书及学习用品。

孩子喜欢的已读(过)的课外书,学校教师推荐课外阅读书目。

捐赠图书种类:图画绘本、童话寓言、卡通漫画、冒险历险、益智读物、儿童文学、经典名著、名人传记、科普百科、期刊杂志、工具书等。课本和课外题库类书是我们不建议的,因为乡村的孩子们最缺少的还是一些优质的课外读物。欢迎大家提供一些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课外书籍,帮助他们开阔视野。

不适宜捐赠的图书种类:不需要教材、教辅、报纸、有破损污渍以及其他不适合青少年儿童阅读的书籍。

捐赠学习用品种类:书包,文具盒,作业本(小学生用),铅笔,钢笔,尺子,三角板,圆规,水彩笔等。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捐赠方式:

(一)您可以直接把东西打包好,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取得联系,以便我们告知您邮寄方式或具体捐赠要求。

(二)您可以自行采购一些东西交给我们,由我们送往学校,如果您也想一起去看看,请通过邮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三)您可以捐赠小额资金,我们将根据孩子们的需求进行统一购买并进行公示,确保您的爱心直送到孩子们中间。

五、你还可以做:

(一)帮我们宣传,在同事间转发或者告诉您的朋友、家人,让更多的人加入我们。

(二)将此信息转发到您的博客,微博,或者您常去的其他网站。我们的微博地址是:

(三)提供更多的信息给我们,我们希望帮助更多的人。

(四)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接受捐赠物资后,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手帮忙整理物资。

(五)如果您可以帮我们联系货运车运输物资,我们更加感谢。

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我镇校园安全管理,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决定,即日起,组织开展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实现“四个提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严防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

各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控”等“五个强化”重点措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面形成校园安全管理合力。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干群结合、依靠群众,全面部署村(居)委员会,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各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通过与派出所协调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每所校园周边的邻近单位、住户、商业摊点、店铺物建护校安全员,并在校园周边有条件的商户、营业网点、居民户安装一键报警装置,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报警,齐心协力迅速做好应对处置。各校要注意巡视检查报警点报警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予以维护。要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建立护校工作机制,与村委达成共识以民兵、治保队员、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建立健全村校联防制度,学校要加强内保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专兼保卫人员、门卫及生管人员,要加强安全工作队伍的培训,落实保安员岗前培训,要组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队,并邀请公安干警、镇村干部、治保人员及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定期在校园内外进行安全巡查。要通过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实现每所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校园的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校园安全漏洞。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与当地派出所建立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机制。派出所协助对小学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要强化门卫、值班、寄宿生管理、巡逻、隐患排查等制度的建设,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

应急预案。

并经常性开展演练。要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

通知书。

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要限期进行整治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一要全面加强人防建设。要按照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的要求,镇派出所指导小学、幼儿园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齐安全叉(钢叉)、橡胶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二要推动技防设施建设。要按照要求,校园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并落实专人值守。要积极推动校园视频监控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不断提高联网率。各校要注意巡视检查校园视频监控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维护,要逐步建立完善的校园视频巡查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动态掌握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三要全面加固物防设施。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及重点部位物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对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校园,要积极协调当地村尽快提出整改方案解决,同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各校全面加强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涉及校园内师生的,要指定专人会同学校等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属于校园资产、劳资纠纷等方面的,各校与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因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的人员,要进行谈话教育,并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因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以及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的闲散人员的摸排工作,纳入工作视线,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要针对季节变化特点,不断强化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实掌握其现实状况,会同卫生部门及村(居)委员会、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其滋事肇祸。

(五)进一步强化周边巡控,不断织密校园安全网络。要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在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组织维持交通秩序。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要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处置,把危险、损害降到最低,要教育学生在危险面前学会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护校志愿人员开展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放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生突发事件。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各小学要成立教师护导队,上放学重点时段在校门口对学生进行引导帮助。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20xx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xx〕**1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20xx以及《湘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潭政办函〔20xx〕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综治办、湘潭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警校联动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六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从正规保安公司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二要推进技防物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与湘潭市城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控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8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侯区域设置隔离栏、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特别是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20xx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三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全面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源,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本地区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对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的校园,在高峰勤务时段要派出携带武器的警力加强重点守护。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乡镇和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针对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五)进一步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建设。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及时沟通涉校园安全情况信息,增强预警能力。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动向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机关,提前预警,及早防范,避免酿成重大案事件。二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突发事件演练,学校、幼儿园要邀请辖区消防官兵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儿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三要充分发挥校园周边警务室的作用。要依托校园周边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警务室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四要加强应急联动。属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校园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与校园安保人员的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事件处置、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每学期将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开展校园安全网上巡查试点建设,将视频巡查与现场督导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校园督导检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综治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成立“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体泉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成万里、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吴三成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易正良任办公室主任,副支队长刘勇任副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县市区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本地、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各县市区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决定,从20**年起至20**年,在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精细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目标

1、20**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活动首先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和一批重要中等城市取得明显实效。

2、20**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

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活动在全国中小城市广泛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3、20**年,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

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动向全国各县城和中心镇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

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一)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

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

要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

发挥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

结合实际,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重点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

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

(三)大力整治交通秩序。

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城市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

(四)努力提升执法水平。

值日警官制度,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五)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楼宇、地铁、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街道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强化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文明办和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各地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各地文明办、公安机关要与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保险监管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出租车管理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分类指导,务求实效。

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中央文明办将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

(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及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要率先开展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及时总结“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推出一批“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行车标兵”等先进典型,并适时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宣传推广。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扎实做好人社工作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进一步宣传各项人社政策,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推动人社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淮北市政府的总体发展思路,以促进人社工作为目标,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精神,及时报道人社工作的进展情况、成功经验和实际效果,及时反映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领和推动我市人社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

二、组织机构

人社局办公室负责。

负责人:李永健(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

信息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确定一名信息员。

三、工作职责

1、本着“及时、准确、真实、快捷”的原则,坚持“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采编和传送。

2、各单位信息员收集、编写的信息稿件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上以邮件形式传到局办公室。

3、负责本单位的信息采集和编写工作,积极宣传报道本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宣传先进人物事迹。

1

4、报送的稿件要求简明扼要,文笔流畅,领导讲话内容和政策法规、文件要与原文精神一致。

5、注重动态报道。采取信息、综述、专题、图片、通讯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进展和举措。

三、宣传重点

(一)坚持把理论武装摆在宣传思想工作的首位。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打牢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思想基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念武装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教育群众、指导工作。当前,要重点学习的一,精心准备和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重解决好“四风”问题,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深化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研究实现中国梦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有机联系,深入宣传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对于推动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把人社工作成效和为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作为诠释中国梦最鲜活、最生动、最现实的教材,广泛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征文和演讲比赛,以讲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广大劳动者、参保群众等平凡人物的普通梦想,唱响“中国梦我的梦时代”主题,引导干部群众增强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系统大力弘扬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劳动光荣”、“技能成才”、“依法用工”、“社会保障人人享有人人有责”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文化素养,并使之成为共同的价值追求,努力形成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特色的文化风格,进一步激发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

(四)深入开展形势任务宣传。大力宣传中央和省政府、市政府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在建设“精致淮北”、推进“创业富民”中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及时报道全市人社系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引导人民正确看待发展中的困难和矛盾,进一步增强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的信心。

(五)全面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到政策措施制定和贯彻实施的全过程,做到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深入宣传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深化人事人才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通俗易懂地解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在重大政策出台时,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研判社会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宣传提纲,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着重从政策出台背景、重大意义、惠民举措方面进行深入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形成共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要及时、准确做好本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信箱”网友留言的答复,良性沟通,稳控情绪,争取理解。同时,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收入分配、公务员考试录用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出现的热点问题尽早介入,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迅速占领舆-论制高点,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压缩和消除负面信息的传播空间。对反映不实的信息,要第一时间进行澄清;对反映基本属实的信息,要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对其他一些评价和议论,要主动设置议题,解疑释惑,有效舒缓社会情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进一步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关于发现和挖掘系统先进典型,有计划、有重点地推出一批事迹过硬、群众基础好、社会反响大的先进典型。积极争取宣传主管部门的支持,会同主流媒体开展广泛深入宣传,展现良好精神风貌,用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和感人事迹激励干部群众,进一步激发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

(八)树立适应时代要求的宣传理念。保持思想敏锐性和开放度,打破传统思维定式,进一步把思想观念从不适应时代要求的束缚和桎梏中解放出来。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改变只干不说的观念;树立抢抓舆-论先机的理念,克服等等看的被动思想;树立关键时刻敢于发声的理念,克服怕担责任的逃避心理,以新理念、新姿势、新作为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思想工作创新发展。

(九)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方法。积极适应现代传媒的新发展和人们接受习惯的新变化,注重发挥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网线媒体的各自优势,多开展互动式、启发式、直通式的宣传活动。注重利用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开展宣传,争取主要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要充分发挥系统刊物作用,整合统筹宣传资源,增强策划设计能力,切实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高度重视全市人社系统网站建设,完善网站新闻宣传功能,增强网站的可看性和吸引力;积极探索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传播渠道,增强网上发声的力度,使之成为人社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窗口。

(十)改进作风重点向基层倾斜。加强以社保经办机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站)为主体的基层宣传平台建设,利用其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特点,提升服务水平,展示良好形象,坚决纠正不规范的行为,严肃处理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12333”公益电话咨询服务作用,提高接线员的综合素质,在解决有人做事的基础上,力争把事情做得更好。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服务月”、“农民工清欠专项行动”等专题宣传,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在企业、街道、社区、乡村等群众集中的地方开设宣传栏、宣传橱窗,力争政策宣传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

四、宣传方式

通过以下媒体宣传: (一)报纸:1、淮北人社报;2、淮北日报、淮北晨刊、淮北广电报、安徽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

(二)广播电台;(三)淮北电视台。目前,市人才服务中心与淮北广电报合作,每月20日的前一个周四,刊出四分之一版的招聘会公告;就业局与淮北电视台合作,每周五播出创业先锋栏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开展人社宣传工作任务重、形式多、政策性强,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各单位各科室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对此项工作成效及时准确的进行宣传报道。努力做到报纸有文、电视有声、强化宣传氛围。

2、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和宣传素材,积极配合新闻媒体搞好采访报道。

五、考评办法

1 、各单位各科室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重视,紧密结合本单位本科室工作的特点,确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

2 、就业创业宣传工作办公室每季度进行通报和年度考评。

3 、对完成年度宣传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将评选出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年度宣传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将根据完成情况扣分,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哈丽党发〔2012〕90号

丽园街道

各社区、村(场):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切实维护丽园街道良好的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根据自治区、地市关于严厉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针对近日哈密市部分乡镇200余名农民被骗至四川雅安等地,从事传销违法行为这一现象,特制定打击传销宣传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常彩霞 丽园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陶树新 丽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1

成 员:阿克拜〃马木提 丽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于文清 丽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黄兰生 丽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纪工委书记

胡建芳 丽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郑德龙 丽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武装

李万光 丽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阿依古丽〃依不拉音 丽园街道挂职副书记

赵 勇 丽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艳娟 丽园街道挂职主任助理

王 蕾 丽园街道挂职主任助理

张 鑫 丽园街道挂职主任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建宣传办,办 公室主任:张鑫(兼)。

二、工作任务

各社区、村(场)党委、总(支)部要立即行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宣传工作。

2

蔽性和危害性,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认真宣传国家关于禁止和打击传销以及规范直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号召广大人民群众争做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三是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和利用各居民小区led电子屏滚动播出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让传销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切实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

(二)街道党建宣传办负责本方案的检查、落实,同时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编写、提供打击传销违法行为的宣传标语;二是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社区、村(场)宣传骨干和通讯员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远离诱惑、远离传销。

(三)社区充分利用辖区主要路段沿街商户、单位的led电子屏,滚动播出严厉打击传销行为的宣传标语。

(四)街道综治办要切实发挥“十户长”、“楼栋长”的作用,按照分片包干、属地管理的要求,作好辖区居民、村民远离传销、抵制传销、揭发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社区、村(场)一定要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深刻认识到打击传销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因此,各社区、村(场)必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强化领导,做到认识到位、宣传到位、管用有效。

3

(二)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村(场)要迅速行动,按照任务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营造打击传销、遏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督查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各社区、村(场)要结合本方案,创造性开展工作,力求取得实效。同时要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后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宣传标语

中共哈密市丽园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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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宣传标语

1.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2.禁止传销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3.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4.打击传销利国利民。

5.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6.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

7.珍爱家庭,拒绝传销。

8.认清传销危害,切勿上当受骗。

9.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10.为了你和亲友,请远离传销。

11.坚决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2.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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