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合同(通用23篇)

小编: 琴心月

当合同协议出现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谈判、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合同协议的常见问题解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征用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征用土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被征土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亩,其中,稻田__亩,水塘__亩,菜地__亩,坡地__亩,宅基地__亩,林木__亩,共有树木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条 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 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四条 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 )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按照上述途径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备迁队、并队条件的,乙方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有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条 工程临时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土地征用合同

被征土地单位(下称甲方):

征用土地单位(下称乙方):

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同意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发展项目,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共亩,所征土地位于: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补偿费。

甲乙双方实地勘验征用地界,依据勘验结果,乙方按照每亩15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补偿费。该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相关一切费用。甲方同意乙方在实地勘验征用土地面积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补偿费给付甲方,或由乙方在甲方配合下直接将上述补偿费发放至被征用土地原承包村民。乙方足额支付补偿费后,甲方及其下属村民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其他权利及费用。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甲方应将所征土地清场,不得有影响乙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植被及物品,并在乙方足额支付补偿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征用土地移交乙方。

甲方承诺确保征收土地权属无任何争议,如因与第三人就征收土地发生权属争议,致使影响乙方建设经营的,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应从善意出发,维护与协助乙方对被征用土地的建设经营,为乙方的建设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如乙方未足额支付征地的补偿费,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或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征用土地用途为从事农副产品加工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如有违反,即视为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沙包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合同附件:

征地测量、补偿领款一览表。

被征土地单位(甲方):

代表人:

征用土地单位(乙方):

代表人:

20xx年。

土地征用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宿政发[]29号)《关于宿迁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镇**居委会四组部分农户,征用土地扩建变电所及城建建设,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意见:

一、征用时间:年月日,时间为年;。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亩;。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江苏省宿迁市(xx年29号)文件精神执行;。

注:征用土地为22800元每亩。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方签章。

土地征用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征用甲方土地亩为乙方建设所用。现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1、征用(收)甲方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

上述地块总面积为亩。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拟用于乙方开发建设项目所用。

第二条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亩元人民币。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亩,每亩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万元。

第三条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字生效,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征用方案,没有异议。

2、合同生效后,该地块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乙方所用甲方的该宗土地按照其申请的并经国家审批的土地用途使用。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无故阻止、破坏、干扰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费用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款。

6、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征用土地合同

被征土地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_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___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方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亩,稻田____亩,水塘______亩,菜地_____亩,坡地______亩,宅基地______亩,林木______亩,共有树木___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____,南起_______,西起_______,北起_______。

1.根据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_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实,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菜地按年均亩产大白菜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讲师,共计_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_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四条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土地已被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按照上述途径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___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__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备迁队、并队条件的,乙方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得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条工程临时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报请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和____县(或市)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报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也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各留存一份。

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

被征用土地单位(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订。

土地征用合同

根据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亩,其中,稻田__亩,水塘__亩,菜地__亩,坡地__亩,宅基地__亩,林木__亩,共有树木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四条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按照上述途径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备迁队、并队条件的,乙方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有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条工程临时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土地征用合同

甲方:乙方: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号)《关于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设见: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甘肃省定西市(号)文件精神执行;注:征用土地为元每亩。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鉴证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连云港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土地征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征用甲方土地_______亩为乙方建设所用。现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1、征用(收)甲方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拟用于乙方开发建设项目所用。

第二条土地补偿费。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字生效,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征用方案,没有异议。

2、合同生效后,该地块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乙方所用甲方的该宗土地按照其申请的并经国家审批的土地用途使用。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无故阻止、破坏、干扰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费用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款。

6、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四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征用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宿政发[xx]29号)《关于宿迁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_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_居委会四组部分农户,征用土地扩建________________变电所及城建建设,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意见: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亩;。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xx省xx市(xx年29号)文件精神执行;。

注:征用土地为22800元每亩。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土地征用合同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四至(见绘图),常住户口_________人(其中应安置人),由甲方依据确认。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办理_________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征地费用包括_________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土地征用合同

乙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

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见附图),常住户口人(其中应安置人),由甲方依据确认。

二、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

征地费用包括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

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

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土地征用合同

乙方:________居委会。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________政发[________]____号)《关于________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________镇________居委会四组部分农户,征用土地扩建____________变电所及城建建设,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意见:

一、征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为____年;。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________亩;。

注:征用土地为________元每亩。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征用合同

甲方:乙方:

为了加快_____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号)《关于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设见: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甘肃省定西市(号)文件精神执行;注:征用土地为元每亩。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鉴证方签字:

土地征用合同

被征土地单位(下称甲方):

征用土地单位(下称乙方):

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同意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发展项目,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共亩,所征土地位于:土地四至: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补偿费。

甲乙双方实地勘验征用地界,依据勘验结果,乙方按照每亩15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补偿费。该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相关一切费用。甲方同意乙方在实地勘验征用土地面积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补偿费给付甲方,或由乙方在甲方配合下直接将上述补偿费发放至被征用土地原承包村民。乙方足额支付补偿费后,甲方及其下属村民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其他权利及费用。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甲方应将所征土地清场,不得有影响乙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植被及物品,并在乙方足额支付补偿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征用土地移交乙方。甲方承诺确保征收土地权属无任何争议,如因与第三人就征收土地发生权属争议,致使影响乙方建设经营的,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应从善意出发,维护与协助乙方对被征用土地的建设经营,为乙方的建设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如乙方未足额支付征地的补偿费,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或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征用土地用途为从事农副产品加工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如有违反,即视为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沙包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土地征用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发展,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促进企业规模膨胀,壮大集体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征用土地位置及面积。

征用地块位于谭家铺村西北侧,原谭家铺砖厂。(详见附图)征用面积33300平方米(合5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征用土地费用:

1、所征用土地补偿费为每亩地4万元,总计200万元。

2、地上附着物由甲方负责清理,甲方清理完毕后交于乙方。

三、征地费用付款时间:

该协议签订后,甲方开始清理地上物,春节前将地上物清理完毕交于乙方,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总征地款内的70万元,甲方用该款修建厂区东侧道路,待甲方修建完毕后,乙方再支付给甲方总征地款的70万元,剩余款项待甲方配合乙方将厂区建成后,乙方将余款全部支付给甲方。

四、在同等条件和同等价格下,乙方优先安排甲方人员到企业就业。

五、乙方可独立选择施工单位建设,甲方不得干涉,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建筑管理及其他各种费用。

六、甲方要在用水、用电、排水等方面提供方便,并在签订协议之日起10日内清理完附着物。乙方积极筹措资金,抓紧开工建设。

七、乙方税务登记证必须到当地税务局办理,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八、甲方应该保证乙方所征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乙方申请办理新的公司注册前,先以个人签订该协议,待公司注册完毕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征地协议,协议内容不变,此前协议作废。

九、协议签订即行生效。在乙方履行协议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的与乙方办理所涉土地交接手续。甲方确保所涉土地无其他权属争议;并确保无条件的配合乙方针对所涉土地办理合法的国家出让或划拨手续。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征用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宿政发[]29号)《关于宿迁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镇**居委会四组部分农户,征用土地扩建变电所及城建建设,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意见:

一、征用时间:年月日,时间为年;。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亩;。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江苏省宿迁市(xx年29号)文件精神执行;。

注:征用土地为22800元每亩。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土地征用合同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甘肃省定西市(号)文件精神执行;注:征用土地为元每亩。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鉴证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征用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生产需要占用乙方土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乙方自愿将(地名)的地,面积,有偿转让给甲方用于堆沙、建房、修路等;。

三、一次性转让金额:元,大写金额:;。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赵家沟村委一份,存档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否则按合同法处理。

土地征用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村民小组全体村民,同意乙方公司一次性征用本村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就征用土地相关事项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四至界线:该地块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土地面积:该地块长米,宽米,合计面积亩,作为乙方生产、建设、经营场地用途。

三、土地征用费:征用土地每亩价格元,合计人民币万仠)。

四、付款方式:土地征用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五、其它事项:

1、合同生效后,该地块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

3、土地征用后,不因乙方的转让、拍卖、承包、合资、扩建而改变或终止本合同;。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征地费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土地征用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征用土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被征土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亩,其中,稻田__亩,水塘__亩,菜地__亩,坡地__亩,宅基地__亩,林木__亩,共有树木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四条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按照上述途径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备迁队、并队条件的,乙方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有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条工程临时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连云港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土地征用合同

征用地单位: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詹照育?职务:镇长。

被征用地单位:点头镇龙田村委会?(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李?职务:村主任。

根据点头镇总体建设规划,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加大城镇建设力度,加快集镇建设步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受福鼎市人民政府委托,拟征用乙方部分农地。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甲方征用座落在点头镇龙田村柘头洋的水田、农地折合?亩,作为点头镇工业建设及公共建设用地。该地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详见征地平面图)。

二、按国家征地有关规定,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水田按每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计肆万伍千元,青苗补偿费:每亩叁千元,其他农作物另定。

三、房屋及坟墓的搬迁赔偿标准参照福鼎市规定标准执行。

四、水田征十留一作为征地户安置留用地。

五、违约责任:

1、该地的补偿费、安置费及青苗补偿费,甲方负责于?年?月?日,一次性付给乙方。

2、该地被征用后,乙方应理顺与各生产队所征用的的征地关系,按期将被征用的土地交付甲方。

3、被征用土地及其地面上的房屋等附属物存在的权属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涉。

4、为体现征地的公平、公正的原则,镇政府郑重承诺,如征地付款时或今后出现价格不平等,由镇政府负责补平差价。

六、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及被征用户各执一份。

甲方:点头镇人民政府?乙方:点头镇龙田村村委会。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_年?月?日。

土地征用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生产需要占用乙方土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三、一次性转让金额:元,大写金额:;。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赵家沟村委一份,存档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否则按合同法处理。

征用土地合同

被征土地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_亩,其中:稻田_______亩,水塘_______亩,菜地_______亩,坡地_______亩,宅基地_______亩,林木_______亩,共有树木_____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____,南起_________,西起________,北起_______。

1.根据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___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__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_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没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一共计___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_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账托付。

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___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按照上述途径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_____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_____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备迁队、并队条件的,乙方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得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账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他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道路和其他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报请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和_____县(或市)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报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也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送_____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各留存一份。

征用土地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征土地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